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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臺北市基層人員在參與式預算的執行歷程

第二節 區公所基層人員在參與式預算的投入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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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成為臺北市政策推行的資產保存。

第二節 區公所基層人員在參與式預算的投入歷程

臺北市參與式預算主要的執行活動皆由區公所負責,因此公所在每一個環節 都有很細緻的參與,以一個完整年度的活動歷程來看,基層人員從接收政策開始、

推廣、執行,到將提案轉介給相關局處執行完畢,都扮演著第一線的執行角色,

難以卸除責任,因此在執行歷程中的遭遇與困難皆會形成基層人員對於參與式預 算政策認識的視角,而其所感受到的執行困境也是最直接的衝擊。

一、 區公所在參與式預算中的執行角色

參與式預算的推動需要大量的民眾參與,而區公所被認為是與地方基 層最為貼近的執行單位,因此在該項業務的分配上就順理成章的由民政局 做為政策規劃者,再交由各區公所執行。而以經建課做為主要執行者,在 政策推動初期是因為經建課主要業務移撥給工務局,而使該課顯得有餘裕 可以執行市府新政策,同時也認為工程人員在勝任活動執行的業務應是沒 有太大進入障礙的。

一開始的本意是說公所比較貼近於一般基層民眾,或是大家的 聲音比較可以瞭解到,所以會把參與式預算執行的地方放在公 所。(C2:7)

經建課一直以來都算是土木背景的人在做,最主要養我們這批 人是要做8 公尺以下鄰里道路,還有維護一公頃以下公園,所 以都是土木相關職系,現在柯市長認為應該都是工務局要做,

所以把它放到工務局,...就把這個東西丟過來。(E2:3)

當初叫我們來做的時候,他認為我們工程人員應該是可以勝任 的。(E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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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欽春(2016)也認為,在推行第一年設定的五大討論方向,都是偏向 地方建設事項,因此由經建課總攬地政、工商、農政與社區環境改造的專 業人員來執行,洽可發揮橫向協力的效用。

區公所負責落實民政局規劃的參與式預算政策,且依照民政局所提供 的標準作業流程辦理每一場次的課程與住民大會。基於研究者實際參與所 知,無論在宣傳海報的設計、課程大綱、課程流程、住民大會執行方式,包 含投票規則與成案原則都是由民政局訂定、提供公版,再交由區公所執行。

例如初階課程教材公版、住民大會執行計畫、諮詢櫃檯設置及管理實施原 則、提案審議工作坊執行計畫等內部作業細則。在區公所的角色上,基本 上對政策的走向並沒有太大的自由裁量空間,且執行成效與目標達成率最 終也會受到民政局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研考會」)的監督,

然而其周旋在民政局、陪伴學校、民眾與相關局處之間,卻也增加了其角 色扮演的困境與複雜度,如圖5。

在政策的執行上,區公所同仁需配合民政局每一次的會議出席,並且 接收民政局的指令,將政策轉換成實際的執行產出,在執行過程中各區公 所承辦同仁間也會互相協助與分享經驗。提案產出後,公所同仁就必須舉 辦提案審議工作坊,將民眾提案轉介給相關局處辦理。

12 個區同時在做的時候,民政局會找大家一起來,因為既然各 區都要做,那差異性不要太大。(B1:15)

大家其實會互相觀摩,因為我們 12 個區其實大家都很熟,所 以我們在做的時候,可能別區會想說你們怎麼做,我們來看一 下,哪個地方不錯,回去就會學。(B1:8)

在與陪伴學校的合作上,公所與陪伴學校是關係緊密且互動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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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動開跑前公所皆會向老師報告及討論執行細節,老師並給予執行流程 的指導。有些陪伴學校老師更會找來同學協助,訓練一批同學擔任桌長與 紀錄,並且在每一次的帶桌結束後,針對現場狀況與帶桌問題進行檢討,

並與公所分享討論成果,在下一次的住民大會上做改進,這樣的互動也減 輕公所找工作人員的負擔,可以專注在找參與民眾以及處理場地設備等其 他事務上。

幾乎每一場都是老師帶的學生(當桌長)...住民大會結束之 後,至少不是說沒事就解散...大家都會有一個經驗,不管是 透過老師比較強制,坐下來一個個去講,還是你們學生交換一 些意見...只要把場地佈置好、零嘴買好就沒事了。(B1:65)

除了桌長紀錄的協助外,陪伴學校老師也會做為會場上的活動主持人,

甚至是穩定軍心與危機處理的角色,給予民眾安定感,並協調現場突發狀 況;人力不足時公所也會請同學協助,像是諮詢櫃檯的值班人員或i-voting 駐點人員。陪伴學校更是協助活動宣傳的管道之一,幫助公所能接觸到不 同的客群,以及促使活動得以順利執行。

老師對我們其實...我覺得還蠻嚴格的...其實有時候板起臉 孔「你們這樣做不行」...心還是要收回來,該做的時候要把 它給做出一個成績來。(B1:57)

當然幫我很多忙啊!至少不用去煩惱工作人員的來源,至少我 少掉了這道程序,可以專注在其他事情上面。(A1:47)

老師比較接近是安定感的狀態...就是一個象徵性的存在,基 本上就會讓這個(住民大會)屬於可能有公正性的,可能遭受 的質疑會少一點...在過程中可能有些民眾...把他帶出場之 類的。(A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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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的案子幾乎都是要請陪伴學校幫忙做計畫書,約那些提案 人過來會談以後再幫他寫計畫書,也耗了不少人力...如果陪 伴學校很強的話,區公所第一線壓力會比較小。(C1:47)

跟我們合作還蠻密切的,幾乎所有的活動宣傳都會請他們幫 忙...然後他們也會支援我們當(住民大會)主持人。(E2:55)

區公所在執行參與式預算的業務上,是與民眾溝通最密切、最頻繁的 一群人。從宣傳並找人參加住民大會,到提案人產生、提案內容溝通,到與 局處的交涉,公所角色的重要性都沒有降低,甚至已經成為提案人的陪伴 者,更是民眾與政府溝通的聯繫者,當民眾有抱怨不滿時,由第一線執行 人員承受,但相對也是最能感受到民眾熱情與從民眾身上得到成就感的。

我們第一線執行是覺得你到最後把人家說不能執行,那你最後 承受炸彈的是我們,那個砲火也是我們啊!(C1:34)

他們到現在有的還是會記得你,會說你就是當時那個誰誰誰,

有的還會記得,就覺得蠻好玩的,還會邀你去他家。(B2:75)

區公所的角色,同時也是民眾與局處之間的協調者。相對於局處人員 而言,公所對於轄區內的提案人有較頻繁的接觸,也習慣於與民眾的溝通 模式,而同樣身為執行業務繁雜的公務人員,公所人員對於局處的難處也 較能感同身受,因此他同時具備一般民眾的語言與公務人員的語言,能適 度在兩者之間做切換,當提案人跟權責機關之間的溝通橋樑。

他們(局處)的痛苦我們也比較瞭解啊,我們去講他稍微會比 較聽得進去...這樣我們可以比較心平氣和坐下來談。讓他直 接面對民眾的話,那個可能火藥就炸開了。(C1:61)

要從頭跟他講一些溫言軟語,跟他們盡量討論,然後...比較 居中吧,就是也提供他們民眾是怎麼想的。(A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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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出的意見也沒有任何拘束力,鮮少有彼此互相協商的機制。在參 與式預算的制度設計中,第一階段的審議工作坊即是讓相關局處與民 眾可以坐下來交換彼此意見的管道,對行政機關來說,除了制度設計 上的主要目的—「讓政府聽見民眾的聲音」之外,同時也隱含著「讓 民眾瞭解政府運作方式」的意義,一方面讓民眾有抒發管道,另一方 面也讓民眾瞭解行政執行的困境與折衷,彼此都能有同理心而互相體 諒。這是受訪者們多數認同參與式預算推行的實質優點。

有時候民眾他們其實真的不是那麼的知道我們是怎麼做事情 的時候,其實這(審議工作坊)是一個很好的方式。(A2:36)

參與式預算是一種民眾發洩的管道之一...至少參與式預算我 們把一些政府機關或相關局處請來,然後聽民眾在講什麼...

至少給了他一個陳述的機會,然後也給那些相關局處一個對民 眾解釋的機會,有點就是互相溝通的平台(C1:17)

然而在實際執行上,執行人員對於參與式預算實質功能的發揮效 益卻仍有存疑,認為在漫長的流程走下來,住民大會階段的討論效益 實際上已經被審議工作坊階段給稀釋,在提案人可以選擇是否採納民 眾意見的前提下,計畫書內容可能只是該提案人的本來意見,接著審 議工作坊可以就提案內容做審查,因此無論前階段是否經過討論都不 會影響後階段的判斷與決定,而局處就是聽取民眾的意見表達進行交 互詰問,無異為一種程序較為複雜的陳情管道。

(住民大會)你再投票好像也沒有什麼意義,因為能不能做也 不是你住民大會說了算,都是要工作坊。(C2:66)

比較偏向於就是人民參與的部分,所以就是其實認真就有點像 是「把1999 擴大化」。就是一個民眾反映的聲音。(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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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法性、預算可行性,還有一個公共性...陳情的內容我們也 是會這三方面來審奪,私利當然就是不理他嘛!然後同一案件 重複反映就不受理,這是陳情案的法規標準。參與式預算目前 還沒有到法律的層級,都是府函的層級而已,那就變成搞得是 另類的陳情案。(E2:10)

(二)執行人員所期待的參與式預算

基層執行人員在心中對於參與式預算都有一個期待,有些受訪者

基層執行人員在心中對於參與式預算都有一個期待,有些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