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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層執行人員與政策執行力之關係

第三節 基層人員對參與式預算政策推動之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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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基層人員對參與式預算政策推動之未來展望

公所基層執行人員對於參與式預算仍懷抱希望,在參與式預算持續推動的前 提下,本研究也歸納出幾點執行人員的意見,期望臺北市參與式預算政策在未來 推行更能朝著目標邁進,更能促進公民參與的實踐。

一、 提升民眾主動參與的意願

民眾的主動參與一直是執行人員認為政策要成功的最核心因素,也是 政策執行至今最需要加強的問題,因此對於提升民眾主動參與意願的做法 有一些具體的想法。

(一)有提案進來再開住民大會

除了第一年在制度規則上有要求要先收案子,第二年執行開始便 沒有這層限制,完全開放給民眾自由報名,理想上認為這樣可以降低 門檻、提高參與度,但實際上卻因為缺少了範圍,也因此缺少了刺激 想法的要素,反而讓民眾無所適從,不知要從何參與。對於多數預先 沒有想法的民眾來說,更不可能會想要主動參與,因為這樣只會讓自 己在討論桌上如坐針氈(觀察紀錄 106-A08),因此受訪者們多認為 應該先有提案構想,再來協助有想法的民眾,讓他們的想法能更具體、

更符合市民需求,最終更能落實:

我覺得角色上可能可以好好重新思考一下。因為應該是他們有 求於我們,然後我們做起來就會比較順利啊(A2:68)

是不是我們就是被動的等,盡量讓它宣傳,宣傳出去讓自己報 案子進來,累積到一定程度我們再辦住民大會,不要我們自己 去找案子,而是讓案子來找我們。(D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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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要真正有抱負的人再來提,因為在走這個的過程根本是 在消耗人家的熱血,消耗到零的時候他就撤案了...有一個每 年的行程表,比如說1 到 2 月要開 5 場住民大會,怎麼會有想 法的人還要等到1 到 2 月,應該是要接受提案,然後到一定的 數量以後,或者就針對他就可以開了。(E2:31)

當湊齊一定數量的提案之後,就可以針對該些提案舉辦住民大會,

再將討論主題宣傳出去,每一桌都有確定的討論主題之後,反而可以 刺激沒有想法的民眾,去思考該主題對自己的影響,反而會有動力加 入討論,以及提供想法意見,當大家的討論都是事先經過思考與沈澱 的,這樣討論的品質也會提升,開住民大會的效益也會跟著提高。

(二)給予明確的提案與預算範圍

基於前述要提升民眾參與動機,而建議先蒐集提案再開住民大會,

民眾討論會比較有依據,相同的,要讓提案進來也應該給予提案範圍 限定,例如第一年的規劃限定道路、公園等議題,或者在政府專業局 處的業務中接觸到,認為適合交給民眾討論的特定議題,例如地政局 利用抵費地基金與平均地權基金,讓民眾來提「智慧生態社區」的案 子。限定提案範圍,民眾在提案發想階段會比較有方向,而在提案討 論階段也才不會造成不同類型提案不洽當的競爭。

必須還是要侷限、限縮一點。這樣子會比較好發芽,什麼問題 都可以的時候其實就是擴散。民眾怎麼從文史調查跟公園再造 這兩個東西去評估哪一個比較符合我的現實需求。(A1:56)

除了提案主題需有所限制之外,預算額度也應該要有一個限定的 區間範圍,這樣民眾在規劃提案的時候才會比較有概念,也會在提案 前花時間去估算所需費用,就不會漫天喊價(觀察紀錄

106-A01;106-‧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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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而這樣估算出來的預算金額也才具有意義。

因為他應該要有一個預算的限制,會好執行多了。(E2:111)

在住民大會時,都會要求民眾針對所提案子估計預算,然而在流 程繼續走下去之後,這個估計預算的程序卻沒有發揮功能,實際上也 很難發揮功能,一方面因為預算估計幾乎是用「臆測」的,在討論時 間快結束時趕緊填一個數字上去,另一方面機關為了能在最有效率或 最省事的情況下去執行提案,大多數時候會直接綁在既有預算項目下,

例如原有的道路、公園維護費用。而這樣的模式也失去了參與式預算 的初衷,讓民眾決定「預算」要花在哪裡的參與動機。

參與式預算應該是「民眾說服了機關,也說服了其他人,機關 獨立編列了一筆預算來特別執行這個案子」應該是case by case,

而不是放在一個框架下面去做。(A1:22)

(三)更多元的參與形式

臺北市參與式預算的執行模式,相當重視地理的劃定,先是分12 個區,再來有次分區,因此民眾的提案執行範圍就無法跳脫次分區的 框架,而參與的民眾也自然而然被限定為在這個次分區的民眾才會來 參加,因此也更難吸引對於鄰里沒有情感歸屬與依賴的年輕人。

為了吸引更多元的民眾參與,也為了讓公民參與的推廣能更有效 度,應該跳脫傳統習慣的地理分界,尤其在網路世代的發展下,民眾 依賴網路組成社團、凝聚共識。參與式預算的推廣應善用網路不受時 間與地點限制的優點,增加更多元的參與管道,以吸納更多不同類型 的民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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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換另外一種方式走下去啦!因為公民參與不是我 們辦幾場住民大會、提案說明會,就可以讓整個公民意識拉起 來,我是覺得可以透過類似像線上討論那種平台...這樣才能 超越時空、超越地點。(C1:74)

二、 宣傳的手段應更切實

為了吸引更多民眾主動參與的意願,公所配合做了很多宣傳,像是發 傳單、貼公告欄、參與式預算動態網頁、公所網站、facebook 專頁、公所跑 馬燈,以及借助公所其他活動人氣宣傳等手段,窮盡各種可能的管道,然 而宣傳效果有限,很難有效引起民眾主動參與的興趣。

(一)宣傳海報的製作應更吸引人

參與式預算的宣傳海報經常會盡可能將所有資訊都放上去,深怕 遺漏了重要訊息沒有傳達,除了必備的時間、地點、事由外,還要放 上標題、活動辦法、資格限制、主協辦單位、聯絡方式、QR code、

「廣告」字樣等資訊,在一張海報中要呈現的訊息非常多,因此要如 何兼顧傳達資訊與排版方式,以呈現整體視覺效果,可能就需要由專 業的視覺設計來協助。

我們宣傳的困境在這裡,沒有一個很會有辦法、有效率的傳達 視覺吧!(A2:29)

在維持現有的「以傳單為主要宣傳手段」的情況下,應加強海報 的視覺設計。在資訊量爆炸的時代,現代人很習慣於透過圖片快速接 收訊息,因此如何在龐大的資訊海中異軍突起,達到成功吸引目光的 第一步,並且對視覺效果不會產生排斥感,進而對宣傳內容有興趣,

就是宣傳海報的重要功能。另外,在宣傳方式上也可採用階段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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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一次的宣傳就提供所有資訊,例如首次宣傳目標為引起注意、再 來為刺激記憶等階段,待時機成熟時再做實質內容的宣傳,才能達到 有效傳達的目的。

(二)應從市府層級做整體性的宣傳

臺北市參與式預算的宣傳管道主要由區公所各自辦理,在各區內 廣發宣傳,然而公所的執行人員認為,仍應從市府做整體宣傳,效果 會比各區小範圍宣傳來得好。而目前市府層級做的參與式預算宣傳方 式多半透過記者會的辦理,例如諮詢櫃檯啟動記者會、i-voting 投票 記者會。然而,當該宣傳事件並不是新聞媒體感興趣的,且正好有更 具新聞性的事件發生時,則記者會的宣傳通常就容易失焦,媒體在現 場的提問以及新聞版面所講的都是當時重大焦點新聞,因此記者會的 宣傳效果並不如預期般有效發揮。

我覺得真正有效的宣傳還是要由...除了我們地方以外,就是 市政府那裡一定要能幫忙去協助宣傳。(B2:60)

如果沒有新聞的幫忙、沒有市府的宣傳廣告的話,其實也真的 很難推廣。(B3:62)

新聞媒體的影響力在現今社會還是很大,因此若能有深具創意與 話題性的宣傳手法,則有可能激發群眾的興趣與討論,但不要集中宣 傳,而應融入在平時的廣告中,否則當有重大新聞出現,則參與式預 算就可能會被忽略。而現在網路的傳播效果也相當大,例如臺北世大 運宣傳時與網路上youtuber 合作,則可提高資訊的傳遞效果,惟這些 宣傳都必須投注相當比例的經費。

(三)宣傳對象鎖定年輕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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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由區公所宣傳的手段都是以里鄰系統為主,然而,依附里鄰 系統的多為年紀較長的中老年人,現在年輕人對於實體的社區概念較 為薄弱,反而是以特定議題在網路上形成社群,因此就算在社區中一 個個信箱的投遞傳單,發再多也吸引不到年輕族群的參與。然而,年 輕族群之間的傳播速度快,且年輕族群的觀念扎根對於未來的永續發 展來說有較高的效度,故而宣傳的對象應加強鎖定年輕族群。

這個東西在年輕世代是不存在的,他們的概念裡面沒有,可是 說實在的這群人才是這個東西真正應該要被推廣的吧。(A1:32)

三、 應視公民教育為首要任務

如果公民在日常社會互動中缺乏經常性的參與機會,則一次性的審議 經驗,長期來看並無法持續促進參與者整體的政治參與程度(林國明,

2016:167)。以現階段來看,參加住民大會的民眾多半只會出席一次,成功 提案的提案人也沒有再來提案,因此雖然每年舉辦,民眾的參與仍偏向一 次性的經驗參與。

參與式預算的推廣,應著眼於公民參與的教育扎根上,學生對於公民

參與式預算的推廣,應著眼於公民參與的教育扎根上,學生對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