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原住民托育政策的現況與困境相關研究
現階段的原住民托育因當前的社會變遷,原住民族面臨二十一世紀社會流動 快速的資訊知識時代,平地和山地在地位區域上造成了不均等的現象,軟硬體設 備、師資及家長的需求方面,原住民托育機構與幼兒補助的經費困難的改善部份,
原住民語言及文化課程與教學教材的提供,部落托育需求及國家與地方的政策。
因此,原住民族長期以來處於弱勢地位,面臨首當其衝則是家庭經濟,以致延伸 出許多社會適應及家庭問題。然而,原住民幼兒為未來延續民族及傳承文化、發 展自我認同、改善社會向上流動的基石,所以原住民托育政策施政方針便是我們 應檢討的主要政策。
一、 原住民族托育政策實踐之現況 (一)相關政策
原住民托育政策的實踐在教育部(2011)「原住民族教育政策白皮書」提到,為 推動原住民幼兒教育階段獲得充足的就學機會,提供五足歲幼兒學費補助,增設
原住民鄉、鎮供應量不足之公私立幼兒園、教師人事費用及補助偏鄉地區幼兒交 通車之租賃。幼照法第 7 條也在此指出:「...政府應提供幼兒優質、普及、平價 及近便性之教保服務,對處於經濟、文化、身心、族群及區域等不利條件之幼兒,
應優先提供其接受適當教保服務之機會。」就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0 條第 1 項、
第 3 項也明示:「原住民族地區應普設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 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原住民幼兒教保服務之機會。....及政府對於就讀公私立 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原住民幼兒,視實際需 要補助其學費;其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又政府為落實原住民幼兒教育目標,提升原住民 5 歲幼兒入園率:全國原 住民 5 歲幼兒入園率自 100 學年度 95.76%提升至 103 學年度 97.4%,原住民族 地區 5 歲原住民幼兒入園率則自 100 學年度 96.71%提升至 103 學年度 98.1%,
且均高於當年度全國 5 歲幼兒入園率(教育部、原民會,2015)。原民會(2012)並 在「修正發布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作業要點」中修正,教育部 100 學年度幼兒免學 費教育計畫,補助對象為全國滿 5 歲之幼兒,就讀公立園所之幼兒,每學期可全 額補助學費,就讀私立園所之幼兒,每學期可補助學費 1 萬 5 千元。對經濟弱勢 幼兒另有加額補助,就讀公立園所之幼兒,每學期最高可再補助 1 萬元,就讀私 立園所之幼兒,每學期最高亦可再補助 1 萬 5 千元,由法條可知,「視實際需要 補助其學費」不管就讀公立或私立園所,均能夠享有補助的權利,對於弱勢家庭 也能加額補助之權利,己提昇原住民幼兒的入園的就讀機會,相對地足漸減輕原 住民家庭的經濟負擔。
再者,教育部(2012)「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 2 條指出離島、偏鄉 或原住民族地區,具備因地理條件限制,難以覓得符合幼兒園設立要件之場地及 教保服務人員。為落實原住民幼兒就近就讀及原住民鄉、鎮園所供應量的不足,
政府為解決「幼兒園未普及前」面臨的幼兒園不足現像,政府以提供優質、平價、
普及、近便之學前教保服務環境,讓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又因政府考量偏 鄉地區人口數稀少,提出幼照法第 18 條第 1 項但書及細則第 6 條第 2 款,人口 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三分之一之鄉(鎮、市、區),無法成班者,可同意以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以滿足其所屬鄉(鎮、市)之幼兒需 求。又政府為藉由沈浸式族語幼兒園之設置,掌握語言黄金期,提供原住民族幼
兒族語學習機會,以「推動族語沈浸式教學幼兒園第一期試辦計畫」培訓學前族 語教學師資及相關教材及發展幼兒族語沈浸教學評量工具。可見,政府為照顧偏 鄉原住民族幼兒的就讀補助、普及及就近照顧功能、族語與文化發展與學習,以 及原住民族族語師資培訓,透過計劃的期程及補助計畫為原住民族地區及幼兒創 造出屬於他們公平、平等的教育環境。
(二)課程相關現況
原住民教育法第 20、21 條規定,政府對學前教育應提供相關的課程、教材 及學習族語的機會。而台灣的本土語言文化流失,學校成為挽救母語教育的一環,
而母語一星期只一節,又學校無法長時間提供母語環境,而家庭、社區的統整成 為真實語料的最佳環境,是彌補目前母語教學時數不足的限制(張學謙,2011)。
郭李宗文(2009)認為托兒所或幼稚園向原民會申請母語教學經費,其申請以一星 期一至二次為主,而其課程的內容確與無呈現出原來應教授原住民族相關之課程 相關內容,母語似乎淪為才藝式教學。又認為另一部份從原民會申請一個多月每 天早上三個小時的母語課程,在占據所有幼兒學習時段,在族語老師對幼兒發展、
統整性課、評量、情境佈置的熟悉下,教學也多以靜態、語文、偶爾穿插教學,
對於幼兒在學習上無法達到整體的發展。而為讓文化及語言課程能與部落連結,
高陳宏芸(2011) 南排灣族家長對幼兒教育課程與教學之期望~一個部落的田野研 究;家長期望能在部落裡營造浸潤式的學習情境,落實族群文化的紮根教育,讓 熟悉傳統文化教師能融入社區發展在地課程與文化教學。
所以,老師在設計課程時有礙於對原住民文化的內涵和專業知識認知不深,
認為主流課程比較重要,而對於原住民族的族語與文化學習認為不重要而不想重 視。如郭李宗文(2009)認為台灣幼兒師資的培育,對於學生多元文化教育、原住 民族教育、在地文化課程的相關課程顯然非常少。從這裡可以了解,對老師的文 化教育少的話,在教學、及課程、與對原住民族幼兒的文化傳承無法提供良好的 族語文化教學品質。然郭李宗文(2009)指台東東海岸教室外的所呈現的遊樂器材 都是清一色都為塑膠材質模式的器材,而國幼班教室內的學習區則很少看到有關 原住民族相關的繪本、圖片、圖騰、文字、用語,當然也缺乏原住民音樂、服飾、
原住民族有關教學的模型。所以,原住民族幼兒的課程的教學上,應該呈現自己
族群相關的教具、教材、屬於自己族群的文化課程規劃、或者自己部落裡的文化、
生態環境探索課程,進而從小讓這些幼兒都能夠快樂、有自信的學習自我的族語 與文化。當然多一點自己族群的文化認識,對幼兒學習的途徑能引領他們逐漸獲 得文化或族語知識與自信。由此可知,課程必須強調讓原住民族幼兒學習自我價 值的存在、接受自我、學習對文化的尊重與付出,透過課程的方式能夠學習文化 價值知識進而培養出對社會有貢獻、奮發向上、肯定及維護民族的未來主人翁。
(三)教學相關現況
根據憲法及原住民教育法所示,保障原住民學習族語、文化、傳統等的權利,
並能提供相關的改善措施,誠然是國家對各種不同族群文化的社會條件。目前政 府及學者單位擔憂原住民族文化傳承、族語及藝術文化等等的斷層及流失,便開 始於著手於搶救的計劃,而政府相關機構如原委會(2013)「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 幼兒園第 1 期試辦計畫」原民會參考了國外毛利語、夏威夷語及屏東縣客語沉浸 式教學幼兒園之經驗,計畫的實施希望能夠解決原住民族語言斷層的困境,以落 實原住民教育法第 21 條學前教育提供學習族語、歷史及文化之機會,而族語的 學習是從幼兒階段便開始奠定堅實的基礎,從族語「向下扎根」的新方向中,能 夠有效的負責族語的推行。從現況的實施中,計畫己完成全國 30 所公私立試辦 幼兒園遴選,在推展方面原委會也委託專管中心辦理相關事務(原民會,2013)。
而泰武國小附幼是全國第 1 個實施族語沉浸式教學的幼兒園。而認為先要把師資 訓練出來,再提出教學成果,才能說服家長,並透過參訪過程,讓族語教師觀摩 學習、建立專業,讓家長多了解語言傳承的各種方式(台灣立報,2014)。
由於原住民母語與民族教育的缺乏,造成原住民無法認同自我的歷史與文化,
而在同化論的統整,在教育的內涵及教學形式並未考量原住民族的心理與需求 (黃森泉,2000)。有鑑於此,政府開始重視原住民族族語復振,透過地方政府實 施「本土語言教學計畫」外聘族語老師,每週教學約 2 小時,族語學習無法連續,
並無法改善族語教育的成效。又因族語老師多以外聘為主,在師資的專業領域與 教學上未能符合原住民族幼兒教學的適合性教學。又周梅雀(2015)相關研究認為 幼兒接觸族語時間與族語學習能力有關,若幼兒能達到語言流利,需要一天 6 小 時的時間接觸族語,但尚需再透過適宜的師資培訓也相對重要。也認為學校母語
教學應將社區資源納入母語課程中,使語言文化傳統成為學校的生活方式,並利 用社區提供的資源使其成為真實的教材(張學謙,2011)。
綜上所述,藉由政府對原住民族族語與文化的重視,透過計畫的實施與執行,
認識自我文化與歷史,並能透過社區資料的給予,強化族語的學習能力。也期望 能夠透過實際的執計畫,從中獲得預期中的效應,藉由計畫實施及成效以改善族 語與文化教學上的缺失,以發展出適宜的族語與文化教學素材及學習興趣。
(四)師資培育相關現況
(四)師資培育相關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