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創——軟實力介入的都市再生?
第一節 台南都市發展與文創導向的都市再生
台南,台灣第一座發展的城市,蘊含著台灣最豐富的文化歷史資產等,亦留 有不同時期城市變遷的痕跡。現今的中西區自清領時期就是台南市中心,到了日 治時期,因應現代化都市發展,城鎮顯眼的城牆邊界已被除去,模糊了城市發展 的範圍,也開啟了系統性的規劃道路與新穎的建築風格。
戰後,中西區開始面對城市機能的退化與都市邊界的擴張,發展機會已變得 岌岌可危。過去或許因應政府開始將城市發展的核心置於新設重劃區、新城鎮的 發展,而忽略了中西區再生的可能性,驅使中西區漸漸凋零而成為舊城區。加上 原有的政治地位重要性下降、服務機能衰退,造成舊市中心空洞化,進而導致閒 置建築與空間逐漸上升,人口紛紛搬遷。
為了釐清台南從日治時代、戰後至今的環境脈絡,如何影響都市發展與再生 政策的應用,本節分別討論台南自日治時期所強調的現代化都市發展對傳統城鎮 樣式的破壞與影響;進入二十一世紀創新產業熱潮引進並改變台灣發展政策,以 致強調『文創』成為活化經濟與再生都市的重要元素;最後是大學與台南城市發 展的關係,例如近年來成大執行不少政府推動的歷史街區、文創產業等計劃,大 學對城市發展的影響不容忽視。
一、台南中西區:從日治時期的現代化都市重心到現今的舊城區
段落主要梳理台南市都市空間自日治時期至 1990 年代的變遷。日治時期,
中西區作為城市發展重心10,是日本殖民政府在台灣重要的現代化城市發展據點
10 自清領時期開始,台南中西區就作為府城發展重心,市中心為當時有『十字大街』之稱的民權
之一。日本殖民五十年間,大量公共建設出現。因應日本於明治維新以降,從西 姓才陸續開始使用這些建設(傅朝卿,1995;李正森,2012)。
圖2- 1:臺南市市區改正前後地圖
左-1907 年臺南及安平市街圖(市區改正前);右-1920 年臺南市區改正圖(市區改正後)
資料來源:左-臺南市百年歷史地圖;右-臺南市百年歷史地圖
建設上,繼1911 年『市區改正』正式實施,許多大型公共建築於 1910 年代 也因應而生13。當時,日本在台南的行政、商圈的核心規劃都放在中西區位,後 續於1918 年在中西區完成了兒玉銅像圓環(今民生綠園),該圓環一帶就作為了 台南重要的行政中心,周邊座落著各種重要的公共性建築,如警察署、地方法院、
郵局、銀行等,型塑了日本殖民政府統治的核心意象。
另外為促進交通有效管控,楊素鳳(1998)的研究指出,日本殖民政府修築 中山路並開闢中正路,加強對外陸路與水路交通,中正路因而成為當時台南驛(台 南車站)與台南運河之間重要的軸線,台南車站與運河之間也成了橫越台南市中 心重要的交通路線。藉此,日本殖民政府同時刻意規劃中正路為商業主要活動地 區以取代昔日清領時期的『十字大街』,於1927 年在末廣町(即現在的中正路,
可謂當時南台灣時尚大街的代表)一帶興建連續的商店住宅,成為台南市第一條 經過整體規劃設計的市街,後續在末廣町上又出現了林百貨(昔日南台灣第一間 百貨公司)、複合性商業大樓、合作大樓14等,使該區成為日治時期臺南最繁華且 有『台南銀座』之稱的街區,也促成了後續中正商圈15的形成。
1929 年,因應台南市人口增加,日本殖民政府於是公佈『台南市區計劃地域 擴張及既定計劃一部變更』,進行原有都市範圍的擴張計劃,並於1936 年 8 月 27
13 如 1911 年成立的台南公館(今台南社教館)、1912 年成立的台南地方法院(今台南地方法院)、 1916 年成立的台南廳舍(今台南市政府)等(傅朝卿,1995)。
14 1963 年落成,為當時臺南首屈一指的複合性商業大樓,不但是全城最高的建築地標,也是受歡 迎的庶民娛樂場所及客運總站,將中正路的商業發展帶到極點。但於 2013 年,因危害公共安 全而被拆除(資料來源:取自維基百科)。
15 因應日治時期的市區改正計劃,中正路、西門路成了主要商業聚集的核心區域、台南運河陸續 帶來的港口貿易、台南驛直達台南運河繁忙的交通路線,促使中正路、西門路到海安路、運河 一帶即成為台南最熱鬧的商業區。
1907 1920
日,台灣都市計劃令公告實施。直到1941 年 7 月 18 日告示的『台南都市計畫區 域及都市計畫變更』,則為日治時期最後一次針對台南市所公告的大規模都市計 畫,此時,台南都市的邊界開始以計劃圖界定。如圖2-2 所見,地圖上其中最為 明顯的是園道系統與公園綠地系統的建立,日本殖民政府利用園道串聯公園綠地,
視園道內的區域為當時台南城市的核心地帶。
圖2- 2:1941 年臺南都市計劃圖
筆者改繪;資料來源:臺南市百年歷史地圖
戰後,1949 年國民政府治台時期,民生綠園圓環仍然為重要行政中心16,市 府在都市開發上仍然繼續沿用日本殖民政府早前擬定的都市計劃體系,但亦開始 新設一些零星的基礎建設,譬如1960 年代商業、娛樂、旅舍建築的興起;1980 年代辦公大樓、公寓大廈的出現等。
進入1980、90 年代的台南舊城區,都市機能已經變得老舊,戰後人潮車輛 的上升,街道的機能已供不應求,甚至已跟不上新興都市的市容與機能,加上日 治後期都市擴張導致城市發展重心開始外移,市府後期發展建設的核心區域又落 在新設重劃區、新城鎮的開發等(譬如,1990 年代末期開始,隨著台南市政府、
市議會、地方法院等相關機構的遷移,舊城區多年來的政治、行政中心地位不再,
16 當時受限於政治情勢動盪,都市計畫專業人才零落,加上中西區主要道路兩側均有建物受限於 人民權益,種種因素促使政府無法大規模進行都市空間之改造(傅朝卿,1995)。
中西區
服務機能衰退使得舊市中心空洞化),中西區不再是唯一城市發展的重心,舊城
天的金融風暴,亞洲多國的經濟都為之受到重創,政府亦一度設法走出這危機,
尋找另一波經濟出路。這時,『文化』與『創意』等以軟實力為主的內容產業,
紛紛受到各國的青睞,用以作為復甦國家經濟的籌碼。這類產業後來也就如蝴蝶 效應般,在亞洲甚至國際上愈來愈受到重視與推崇。
台台灣從過去重視硬體製造,隨著製造業成長率衰退以及 1990 年代文化與 創意產業在國際上的興起,促使產業發展逐漸轉向。如上所言,文化創意相關產 業的新價值廣受政策制定者所喜愛,逐漸成為多國發展國家經濟的關鍵元素,尤 其是在二十一世紀知識經濟時代下,全球的競爭即是『內容』的競爭,創意與文 化的獨特性等已經成為國家競爭力的核心元素。各先進國家紛紛將文化創意產業
19列為國家推動的重點方向,而台灣也不例外,開始針對文化與創意產業做出規 劃與政策方針。
(一)文創產業政策推動與發展
圖2- 3:台灣文化(創)政策發展階段性重要政策及法案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
文創產業政策的出現並非空穴來風,其背後堆疊了台灣過去一些基礎政策之 下形成而提出的。如政策提出者前文建會主委陳郁秀(2013)在《文創大觀》一 書中就指出,『文創產業』政策是奠基於台灣過去所累積的重要資產,以『藝術 文化』和『科技發明』促進產業的升級。
早在1981 年,《文化資產保存法》立法(1982 年開始執行),隨著《文化資 產保存法》的執行以及『加強文化及育樂活動方案』成果陸續出現,相關部會的 政策方向便改以文化藝術為基礎推動環境品質與保存工作,藉此開始孕育台灣的 生活文化。1992 年《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立法,構築了台灣當代文化藝術的環 境,尤其在表演與視覺藝術上的表現更是為台灣開創了多元機會(陳郁秀,2013)。 在這兩項政策的推動以來,造就了台灣無論在生活文化的廣度或文化藝術的高度 都有了一定的基礎。
19『文化創意產業』名稱的使用為台灣開創,各國使用名稱不一,如英國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
韓國文化內容產業等。
1994 年,文建會提出『社區總體營造』計劃,並在 1995 年舉辦了一場『文
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的子計劃,成為國家發展重點計劃之一(期程2003~2007 年),藉以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以及改變民眾生活形態。2003 年,政府也將文化
「旗艦產業」。相對於2003 年主要以建構推動組織、創意環境與培育人才機制雛 形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劃』,2009 年推出的『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 案』更進一步推展出資金與人才培育的機制、環境營造、資源整合與市場行銷等,
並選定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及工藝,作為文創產業的六大旗 艦產業,期待將台灣打造為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匯流中心的願景(文建會創意台灣,
2009;文建會文創年報,2010;劉新圓,2011)。
後來,為了更清楚說明文創產業的範圍與產業發展的執行,文建會從起初
(2003 年)界定的 13 類產業範疇,於 2010 年頒佈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23,並重新劃設了文創產業範疇,提出 15+1 類產業(文化部文創年報,2016)。
隨即行政院國發基金於2010 年 5 月通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文化創 意產業實施方案』,並匡列了100 億新台幣投資文創產業,委任行政院文建會執 行投資與管理(期程 10 年)(行政院,2011)。可是,據立法院公報(2016)指 出,直到2016 年 10 月底,文創產業 7 年來投資案共 48 件,總共耗資了 8.83 億
資料來源:2011~2012 年文創年報
資料來源:2011~2012 年文創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