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自觀察台南舊城區近年來『都市政策/城市空間的文創化』與『不同部 門參與都市文創化發展的相互為謀』議題,陸續延伸出從『文創空間』出發,討 論中央自2002 至 2003 年開始推出『閒置空間再利用』與『文創政策』以來,在 不同勢力、經驗過程下,台南當地閒置空間如何被改造為所謂的文創空間。『文 創』一詞,在台灣發生得很迅速,實質上中央、學術乃至民間都無法對其有很好 的詮釋,落到地方政府在城市實行文創政策時,面對這模糊不清的產業範疇實在 也難以對症下藥。
在本研究討論中,在台南,都市文創化的趨勢並非因應中央或地方政府擁有 一套具體的策略方針,而是如文化局秘書所言,台南有很強的文化團體與重視老 屋保存的民眾,以神農街、正興街、321 巷藝術聚落等案例就可見社會民眾的對 老街區和房子再生行動的努力。加上中央近年來陸續大力推動文創產業、老屋再 生補助政策,台南地方政府在順應環境(民眾對地方的再生行動)與政策的推行 下,甚至設立『文創發展科』以利地方和中央的對話,開始努力相關閒置空間、
老舊街區再生的行動。
除了見公部門在地方陸續舉起文創的大旗,也可見學術部門在其中的參與和 其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從台南經驗可知,台南舊城區近年來多個文創空間的出現,
並非單單受公部門政策的影響,當中亦攸關如上說的民間對地方保存工作的努力 和學術部門高教創新的出現,再來就是『主事者』的決策動向。
在順應社會對地方保存工作的努力、公部門組織的調整(文化局設立『文創 發展科』)、成大高教創新組織的設立(成大文創育成與研發中心),以及當時任 職台南市長一職的賴清德行政院長大力支持下,方開啟了台南公部門、學術部門 與私部門在老屋/閒置空間再利用和文創產業推動議題上的密切合作。因此『公 部門、學術部門與私部門』關係與其在經營文創空間的角色影響力,在本研究案 例討論中顯得十分重要。
本研究藉由台南三座文創園區/聚落——臺南文創產業園區、321 巷藝術聚 落、藍晒圖文創園區的形構歷程與現況為例,說明在公部門、學術部門與私部門 互動經驗下,文創園區/聚落如何被形成,產官學的參與對個別文創園區/聚落造 成什麼影響。從中可見,公部門、學術部門、私部門在不同立場下,將深深影響 三方之間的互動關係、(文創園區/聚落)空間經營的模式與其執行內容的取向。
最後,本研究以藍晒圖文創園區作為核心場域,討論『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文 創空間』的演變歷程、文創空間的出現對文創產業和工作者有何影響,以及當中 所面對的矛盾與問題、從文創空間的經營看見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文創育成工作的 缺乏,身為學術部門在其中面對的種種限制也致使育成工作無法好好發生。
針對中央、地方政府推動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文創空間的行動決策,落到地方 公部門、學術部門與私部門在空間營運、產業育成上的經營現象,本研究提出以 下結論:
一、 都市文創化政策暫時性解決地方『閒置』問題
適逢國際對創意產業的熱烈討論,台灣也提出了文創產業,試圖為台灣產生 新一波經濟動力。隨著中央推出閒置空間再利用後,文創產業發展政策也陸續被 推出,進而促成了兩政策下第一批的實驗空間——五大文創園區。從普遍的文創 空間使用所見,不是作為文化消費、商業盈利所用,就是作為文創工作者工作室 所用。一個閒置空間無論以什麼目的被再利用,從城市發展準則而言,閒置空間 的轉型能為城市、當地民眾無論在產業經濟或空間機能帶來好處,方是做到有效 的再利用。落到地方執行,台南都市政策文創化對舊城區閒置空間的處理不失為 一個好方法,先不談各據點的主導對象、形成的過程與經營模式,其確實解決了 地方一直面臨的『閒置』問題。
從文創空間長遠發展看來,固然涉及行動者(公部門、學術部門與私部門)
經營立場的異同將如何影響空間與產業的未來發展。從研究案例所見,不同的公 部門、學術部門與私部門立場和經營模式,為台南舊城區延伸出不同的空間機能,
也進而影響在地文創產業與文創工作者的發展。為了城市能有好發展的緣故,隨 著文創空間機能的成形,在後續不同階段,三部門之間的經營立場得有適當的轉 變。據研究案例所見,台南的文創空間仍停留在單點式的經營,後續的發展經營 應該要以空間與城市整體條件的發展狀況做評估,為其擬定不同階段的操作。
譬如,並非一座座落於公家土地的文創園區/聚落,長年都只作為工作室使用 或商業用途就稱之為好,最終還是得回歸到城市機能與民眾利益為考量而不斷更 新機能。回顧三座文創空間,以官辦為主的空間經營,其文創行動的發酵只被圈 定在設定的範圍內,仍然缺乏地方活力和延伸社區的動力。文創工作者缺乏自由 發揮的平台下,恐怕總是只能為地方閒置空間營造一時的熱潮,未能與社區建立 永續的發展關係。
誠如本研究第四章第六節小節提及,台南各局處之間業務的不連結,促使各 局處之間僅僅趨向處理自己業務,好凸顯自己的施政內容。即使文創園區/聚落的 發展牽涉了文化、都市、經濟發展的面向,從訪談中可察覺到,局處間還是會避 免出現相同的施政內容,免得出現搶奪資源的爭議。因此,文化局設立文創科是 它的優點也可能成為它的缺點,其他局處可能因此認為文創業務是文化局的事不 關自家事,也不願在文創業務上參一腳。都發局與經發局在『文創經營』的缺席,
以致文化局推動的文創事宜只是處理了文化業務的問題,未能藉由文創產業振興 地方經濟乃至都市再生。
回應研究發問提及文創政策被提出,是公部門企圖以其作為帶動都市再生並
產出新產業藉以轉化台南文化經濟,進而建立台灣創意經濟環境;抑或只是一種
三、 台南都市政策文創化成效;文創『育成』工作的缺乏
台南舊城都市政策文創化熱潮的發生,誠如本章開始就提及,並非只有公部 門的參與,另外還有學術部門與私部門的積極參與。地方政府並無刻意將台南導 向文創城市發展,而是順應:其一,因應近年來文化部文創政策的大力推行;其 二,台南擁有蠻多重視老屋保存的民眾團體對台南舊城老屋進行再利用的行動案 例,並發現台南當地微型文創業者對空間需求的提升,進而驅使地方政府對老屋 再利用和文創產業的議題加以重視,並屢屢提出老屋/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文創/藝 文空間的決策。
文創產業發展涉及了公部門、學術部門與私部門的參與,為此,三方都得在 組織執行上做出調整以利文創產業/空間的經營,如公部門在組織上得體現創新 的組織職能、學術部門需要提供合適的知識、技術等、私部門(無論小型文創業 者或大型企業)則需要投資的導引。從台南經驗看來,文創空間/產業發生之快,
各部門未能在釐清產業範疇或確切規劃的條件推動下,以致現在頻頻出現文創育 成工作的不足,也體現了公部門、學術部門與私部門在上述職能的缺乏。
在公部門的立場,面對『文創空間/產業』的經營,其同時具備『文化』、『產 業創造』的議題,對任何部門而言都是十分新穎的議題,如各界至今對其定義遲 遲都未能有個確切的說法。加上其在台灣發生得很快速,一堆政策適逢文創熱潮 大量被提出後卻欠缺收編,以致至今如何將之辦好?該如何推動?的問題,中央 都未能提出有效的方針,身為地方政府的文化局如何能提出具體的執行計劃亦是 難事。
台南市府主導成立的藍晒圖文創園區,與由民間爭取留下的 321 巷藝術聚 落,從研究訪談中也得知,市府認為目前公部門的角色主要就是為文創工作者提 供環境條件(如有助於商品曝光的平台),至於文創產業內容的發展應當視乎文 創工作者的努力。雖相較起文獻提及非政府作手經營文創空間所引起地方仕紳化 的議題,台南這兩座官辦的文創空間確實為文創工作者免去昂貴租金的負擔,並 為在地文創業者創造品牌分享的平台,但公部門除了提供空間場域與經費,在文 創育成工作上尚需設法提供更大的輔助,譬如如何吸引大量企業、學校資源願意 投入文創產業發展,都是公部門需要努力實現的。
公部門對於文創政策的推動,落到地方執行的 SOP 普遍就是對文創產業發 展有個初擬之後,成立文創園區與實驗空間並標榜為培育創意人才、推動文創產 業而設,再播出一大筆經費供民間團體組織或文創業者申請。但單憑一貫政策的 SOP,中央常年來希望以文創產業復燃台灣地方經濟的期待並非易事,在產業口 號現行但缺乏穩固創意人才培育體制與育成資源的狀態下,地方根本沒有條件談 論如何將產業提升產值。
如中央提出的五大文創園區,實質的空間執行與經營內容,最終都是落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