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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文獻回顧

根據研究發問,可以發現『文創』作為都市再生工具、大學在都市政策的角 色,以及『文創空間』與『文創產業』關係為本研究之重點。為了聚焦於都市再 生、都市政策行動者與歷史空間、產業轉型的互動過程,本研究將分為三個部分 來探討相關文獻,分別涉及了都市再生發展與工具、大學與城市,以及歷史建築 與閒置空間再利用的議題出發,將『文創』納入『政策—行動者—空間』形構來 考察城市『文創化』的過程與關係。

一、『文化』與『創意』——都市再生發展的工具

『文化』與『創意』導向的都市再生概念,儼然已被視為一種再生衰頹城市 重要且便利的政策工具,藉以重塑在地社群、生活空間以及文化意象,並進而發 展出新的經濟模式來面對城市於後工業生產與消費的轉型(林文一,2015)。其 後所生成的創意、創新政策,在當今新自由主義規模政治中已蓬勃發展。這類政 策仗著能促進經濟增長、包容性城市發展與創意/創造力的敘述,被合法化地介 入于城市管理中(Peck, 2012),作為城市的主導政策,成為政府復燃地方、城 市形象與經濟的說嘴。

(一)台灣『文創』與政策

在台灣所熟悉的『文創』即『文化創意產業』,最早由行政院於 2002 年 5 月 依照『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子計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所提

出定名。其源自於 1997 年由當時的英國首相布萊爾(Tony Blair)提出的『創意 產業』(Creative Industry)所啟發,其發展脈絡是在『創意經濟』(Creative Economy)

概念之下,著重於文化商品、文化服務對於區域經濟所能發揮的功能。

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在英國所定義的『創意產業』前,加上了『文化』,

把『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 )與『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結 合成一體,強調政策下主要是建立在文化上的創意產業,用『創意』帶動『文化 產業』(漢寶德,2014;蔡宜蒨,2015)。基本上,『文化創意產業』一詞在國 際間尚未有一致性的解釋,隨著各國對其定義的差異,在名詞的使用上各國訂名 不一,如:英國的『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韓國的『內容產業』、芬蘭 的『文化產業』與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林士民,2011),而這些『文化產 劃正確的文創政策(林爵士、周益羽 2014;漢寶德,2014)。莊國琳(2017)認

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執行有二大缺點,一是將個別兩種產業——『文化產業』

才進而導致『文創』一詞的模糊(邱莉玲,2015/7/6)。

又如詹偉雄(2011)所言,布萊爾政府於 1997 年提出『創意產業』構想,

很高,可能就不會有人要買…但它在日本都有得獎…就無法行銷,無法支撐 在地產業靠這些來維生,這就是在地文創產業的困擾』。(訪問前文建會處長,

2018/01/12)

但如早前社區熱烈使用的『六級產業化』4,希望將初級產業農業的價值提升 為服務性商品,以此增加產業利潤,但一旦每個社區都引入同樣的策略,『就變 成每個社區都一樣做同樣的事情,就落入到每個社區沒有特殊性』(訪問前文建 會處長,2018/01/12),也進而導致台灣各社區『文化』漸漸失去了競爭性。

再者,文創產業若要有更好的發展,單談『創意』是不夠的,談及創意與創 新,兩者的不同是,『創意』指的是新穎的點子或構想;然而,『創新』即指發揮

『創意』的同時,該『創意』還必須具有商業價值。如Orton(2017)表示,理 想的創新過程必備 1.可以滿足客戶的潛在需求、2.現行技術與資源可達成的、3.

能夠上市獲利並具有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對此,鄭志凱(2013)亦指出,『創新 可以放大創意的價值,尤其是商業價值』。或許每一個人都擁有發揮『創意』的 能力,譬如將熱門圖章刻印在馬克杯、毯子、衣服上,或是設計出精美獨特的飾 品、周邊商品等,這些都是『創意』延伸出來的產品,但是這些產品能否進一步 達到『創新』——擁有專利、上市價值的效果,還得視其後續的研發與加值工作。

可知,兩者最終的目的其實落差甚大。

(二)文化與創意導向的都市再生

在全球創意城市的競逐中,Florida(2002, 2005)和 Landry(2000)的創意城市和 創意階級的論述,被全球各國和台灣的政策制定者,視為發展新的、進步與希望 的都市復興的寶典。文化和創意,在日趨激烈的全球化經濟競爭中,被視為新形 態的資本、競爭力的核心動能,以及經濟創新和科技發展的明星元素。(邱淑宜、

林文一,2014)

文化過去作為軟性元素、無形的國家資產,在經濟產業中或許主要就是透過 觀光產業,形成文化消費。1980 年代之後,文化導向的再生成為備受歡迎的都市 發展策略之一,『文化』在都市再生中成了重要角色,各國城市開始希望藉由文 化經濟、文化發展策略帶動都市經濟與改善都市意象,繼而成為了 21 世紀舊城 區再生的關鍵元素(Pratt, 2008;Jun Wang , 2009;穆安娜,2016)。

4 1×2×3:初級產業如農產品;二級產業如加工製造後的加工品;三級產業如農產品或加工品加 上人為服務,變作附加價值更高的三級產業服務性商品。(王以瑾,筆者取自 2018/3/6.休閒農 業六級產業思維。台灣休閒農業學院,人物專訪。取自:

http://www.taiwanfarm.org.tw/college/index.php/duty-skills-training/interviewee/61-interviewee-04)

『文化』與『創意』被工具化,今各國陸續以『文化』與『創意』為導向,

再生都市或進行歷史資產保存,甚至搭配都市行銷作為政策工具,用以復甦後工 業城市的經濟蕭條,轉化過時或不合適的空間。國家、地方不再只是透過重建或 都市更新的手法,進而轉向透過再生與再利用,重新賦予地方價值,重塑國家形 象與名聲;或進一步將城市建構為文化消費或營造成一種象徵價值的場域,讓都 市進一步促進資本累積與炒作、吸引觀光客或開發商,提升所謂『城市競爭力』

(Paddison, 1993;Kratke, 2012; Tretter, 2009;Shin, 2010)。

如 Mommaas(2009)指出,創意簇群的概念很適合以文化為導向的城市復興 戰略,尤其針對歐洲後工業城市的特徵。藉由閒置空間的再利用注入創意簇群,

為城市發展出新的產業契機,透過創意產業可以幫助城市創造出更多新的產品與 服務產業。如英國的創意產業對倫敦經濟佔有很重要角色,其涉及了廣告、建築、

工藝、涉及、影視、出版等關鍵產業,透過這些產業的延伸可帶動其產業鏈下服 務產業的誕生。

台南市長賴清德(2012)亦認為,透過文化創意的手法不但可讓文化歷史城 市產生文化與經濟效益,同時可促進都市再生與發展,並提高城市在國際上的能 見度。如上說法,透過文化創意進行都市保存,可讓歷史建築重新被定位,實為 重新賦予地方、舊建築價值不錯的策略。

然而,當國家經濟面臨瓶頸,而以『文化』與『創意』為首的新策略出現,

看似不失為一個好辦法時,國家是否都適於採用?對此策略的採用會因國家經驗 不同而產生不同的效果,有利亦有幣。倘若當權政府缺乏檢視當中的合宜性,就 直接隨波逐流一併採用,難免往後會引起諸多矛盾與衝突。在看似發展文化創意 榮景的背後,當中所隱含的問題如治理性問題、社會的排斥等負面效果都應謹慎 考慮。

在英國,創意產業是重建萎靡城市經濟的重要元素,藉由創意城市的發展雖 某程度是那個可以為城市吸引專才的進入、產出更多經濟效益,但 Lee(2014)

研究指出,從結果看創意產業帶給城市的影響,其帶動了創意經濟的發展,但實 質除了提高工資的來源,並無為地方提供累加的就業機會,雖然創意產業有帶動 其他相關產業部門的成長,但在資源強烈的競爭下,原來生產性較小、衰退的產 業也逐漸在城市發展中被擠出。

也有研究指出,英國創意經濟的成功,不完全因為它擁有大量創新技術、創 意人才促成創意城市,倫敦作為一個開放、多樣化與大型都會城市的優勢擁有國 際巨大的影響力,也意味著它被視為創意產業的創新中心,實質上與倫敦的創意 生產無關,甚至當中的創意產業並沒有比其他產業更具創新性(Hall, 2000;Lee and Drever, 2012;Lee, 2014)。創意簇群發展的動機,也涉及了很多面向,如城 市品牌、建構文化基礎設施新形式、再生被遺棄的空間作為住宅公寓、藝術中心、

新企業的育成地等,但這類創意簇群政策模糊了經濟發展與社會需求之間的政策 定位,也混淆了產業之間的區分(Flew, 2010)。

邱淑宜與林文一(2014)提及的,目前有關『文創產業』與『創意城市』的 主流論述,都鮮少檢視與反省公私部門所採取西方經驗的概念與論述,就直接套 用在台灣的社會文化與經濟結構,拼裝成台灣新的經濟發展策略與工具。林文一

(2015)藉由台北迪化街的例子指出,一方面這些作為台灣新經濟發展的工具關 注的是所謂場所行銷或地方印象重構;另一方面這些所謂好的創意氛圍或生活形 態,卻已有先驗或標準的預設立場,往往排斥了其他立場。Pratt(2008, 2010)亦 指出,在缺乏考慮,直接從他國的經驗政策應用於國家社會體系中,一味地複製 與仿效,將注定失敗。尤其是當發展的根基是植於『消費』之上,如 Houston 的 例子,儘管其透過國家宣傳、國際行銷,仍然無法使城市達至永續發展。

錯誤使用『文化』與『創意』的捷徑再生地方,不僅沒能幫助都市再生,反 倒可能型塑仕紳化的空間,造成對在地文化的摧毀。對此邱淑宜與林文一(2014)

的研究就提出了,在這文創政策下反倒只是強化了貧富階級,而文化創意工作者 只是被視為都市仕紳化的前導者,文創行銷也只是營造短暫美景。政府對此則抱 持不批判且迎合的態度,這除了可能加劇城市內部的社會極化與不平等的發展,

的研究就提出了,在這文創政策下反倒只是強化了貧富階級,而文化創意工作者 只是被視為都市仕紳化的前導者,文創行銷也只是營造短暫美景。政府對此則抱 持不批判且迎合的態度,這除了可能加劇城市內部的社會極化與不平等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