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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台灣之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現況

在全球華人社會中,台灣因特殊歷史背景,地理位置,人民具備豐富的創意活 力、多元的文化底蘊,真正把文化落實在常民生活中。於全球的華人文化中,台 灣具備之三大優勢,可使台灣扮演開創者的角色,以活潑的文化創造力,成為華 人文創產業的先鋒:

(一) 台灣原有之海洋文化的特性,移民社會的多元包容特質,開放自由的胸 襟,開創新局的勇氣,和寬廣的世界觀,創新和熱情的人民。

(二) 台灣傳承著深厚的中華文化傳統,教育普及,文化基礎底蘊深厚,保存 著「溫良恭儉讓」的儒家精神,成為創新的人文基礎。

(三) 台灣是華人世界首先實現民主制度的地方。自由創作的環境,自由開創 的心靈,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命力,也是台灣創意的源頭。

壹、 中央政府之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現況

行政院於民國 91 年提出「挑戰 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為施政主軸,點出 地方文化產業的推動為政府地方文化再發展、振興地方經濟,以提昇國家競爭力 的重點工作。民國 97 年馬總統的「文化白皮書」,訴求以文化為核心的全球佈局,

承諾文化預算要從現行政府總預算的 1.3%提升到 4%,明確指示了文化創意產業的 方向。唯至 2013 年文化預算僅佔 1.4﹪,與原來預期相差甚遠。

文化部以文化白皮書為施政方向,原屬於教育部的 4 個社教館所已移交文化部 主管,並規劃為生活美學館。國家國樂團、國光劇團與附設豫劇團等單位也已併 入文化部;此外國立歷史博物館、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台灣史前文化博物 館等 4 個單位與兩廳院,也確定併入。

行政院 民國 98 年 5 月 14 日通過「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針

對當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困境及產業需求,分析問題及提出推動策略,規劃國內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藍圖。該方案提出二大主軸、五大策略和六大旗艦產業:二 大主軸分別為「環境整備」及「旗艦計畫」,「環境整備」包括資金挹注、市場流 通及開拓、產業研發輔導、人才培育媒合及產業集聚效應等五大策略,著重於建 構完備之發展環境;「旗艦計畫」則是從台灣現有各產業中,選擇具產值潛力、產 業效益大的業別,包括電視、流行音樂、電影、數位內容、設計及工藝產業等六 大產業,針對其發展特性及需求提出規劃,予以重點推動,期能發揮領頭羊效益,

帶動產業發展。

前文化建設委員會配合「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將工藝產業列為 旗艦產業,以應實際需求,強化創新研發設計及拓展行銷通路之二大實施計畫策 略,將以三大行動方案(包含卓越研發行動方案、產業跨業合作行動方案、「大品 牌」形塑行動方案)之 11 項重點計畫執行,並同時進行「工藝創新育成中心基地 硬體設施整建計畫」,以期藉由上述重點計畫持續進行後續空間功能擴充完備等整 建作業,加速工藝產業精質化的歷程,並讓臺灣工藝產品優質設計與品質,行銷 國內外、提高市佔率,提升國家形象及文化競爭力。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於民國 99 年制定公布,即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

建構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健全文化創意 產業人才培育,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這是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明顯的政 策方向宣示。

文化建設委員會於民國 101 年 5 月 20 日升格為文化部,新聞局、研考會、教 育部的部分業務將移撥到文化部,文化部底下設置 7 個司、5 個處、1 個會、2 個 附屬機關及多個附屬機構,統籌國家的文化發展與政策方向。其中,「綜合規劃司」

負責擬定文化政策、法規整合;「文化資源司」主掌軟硬體資源與社區總體營造業 務;另外還包括「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人文及出版司」、「藝術發展司」、「文 化交流司」與「文創發展司」。五處為秘書處、人事處、政風處、主計處、資訊處;

一個會為任務編組的「法規會」。兩個附屬機關則是「文化資產局」、「影視及流行 音樂產業局」。整個文化部人員將從一千人擴增到兩千人。「文化部」的業務範圍 將橫跨文化政策、文化資產、文化設施、文化創意產業、出版產業、廣播電視產 業、電影產業、文化國際交流等,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部門。這些業務目前散見 於政府不同部會中,透過「文化部」的組織框架,可以統一文化相關產業的事權,

並以「部」的規格規劃發展所需。

在「文化國力」成為衡量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時,「文化部」的成立是一個 明顯的里程碑。「文化部」將整合各方資源,透過官民共同攜手,形塑台灣成多元、

創新及奔放的文化大國,帶領台灣邁向嶄新境界!

貳、 地方政府之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現況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為全國第一個地方文化事務專責機構,故本研究以台北市為 例,略為窺探地方政府之文化創意產業政策。

台北市文化局於民國 88 年 11 月成立。首任局長由龍應台出任,以「文化深入 生活」、「傳統走出現代」、「本土走向國際」揭櫫其對文化局工作的發展方向,並 努力「文化與教育結合」、「文化與社區結合」、「文化與產業結合」、「文化與國際 結合」,企圖建構全國第一個「市民的文化局」、「輔導而非指導的文化局」。

第二任局長廖咸浩以「有情文化」及「美感城市」落實「文化就是生活」的理 念。在其任內致力推動文化白皮書內之「育藝深遠」國小藝術紮根計畫、「藝企相 投」媒合藝術及企業文化機制、「公共藝術」、「臺北學研究」、「漢字文化節」、「藝 響空間網」、「藝文組織譽揚作業」、設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委員會」;賡續推廣 文化就在巷子裡、大城市小人物、藝術季、老樹保護、藝文補助、古蹟保存及活 化、兩岸及國際文化交流等軟硬體計畫。

第三任局長李永萍因應全球產業的解構及消長,企圖打造台北市成為「文創首 都」,上任後即設置「臺北文化設施發展基金」,加速文化設施之興建、修復與再

利用,並成立「臺北電影委員會」,振興影視產業發展,輔導「臺北市文化基金會」

轉型策辦重大藝文節慶與營造重要藝文館所,推動臺北市創意地圖雙 L 型產業軸 帶,在既有基礎下更接續催生重要文化建設,如「松菸文化園區」、「臺北藝術中 心」、「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及「城市博物館」,也針對公共藝術的開展進行不同的 嘗試與突破,期望在文化創意與文化觀光產業中,為台北市建構下一階段的發展 利基,並成為城市行銷的利器,進而提高文化產業之附加價值,並厚實文化底蘊,

融合城市美感與藝文氛圍,使文化深入市民生活,打造深具特色的文創首都。

第四任局長謝小韞則從強化文化社區化、產業化及國際化三方向著手,結合市 民自發的社區意識和草根力量,讓文化生根;因應文創時代的來臨,配合中央政 策,協助文化事業朝產業化規模發展;並在文化觀光、城市行銷及台北學等方面,

讓台北以國際語言站在城市競爭的世界舞台上。

第五任局長鄭美華致力於公平、合理之有效分配資源,同時兼顧藝術之「精」

與庶民之「廣」為努力目標。針對多元性公共文化議題,致力於與各界溝通,凝 聚各式創意人才,共同打造臺北市成為文創之都。

現任局長劉維公於民國 101 年 2 月接棒,業務推動將有下列四大方向:健全的 文化生態,是台北城市文化發展的根基;爭取世界設計之都,是台北市的改造運 動;創造力,是台北城市的優勢競爭力;建立新世紀的文化治理思維與新做法。

讓台北市成為城市文化治理的新典範,提供市民最優質的文化生活。

從台北市歷任文化局長的推動重點可看出,文化創意產業越來越受到重視,且 體現到文創產業仍需依附在高文化發展下才有其發展空間。

台北市政府因財源較為充沛,就近容易得到中央的資源挹注,且民意代表在質 量上都有一定的水準,有好的成績自不在話下。中央政府之財政集錢與集權;地 方政府則依層級高低及核心-邊陲,而呈現穩定之「不同豐腴瘦弱」形貌;若某一 地方政府想有所突圍,則只能升級為直轄市或準直轄市或經由中央之計畫型補助 款,而且地方政府依等級而有一定比率之自負額。由現今制度,使得各地方縣府

維持長年來的收支水平,地方施政被定型化與結構化,「富者恆富、貧者恆貧」(黃 錦堂,2012),爰此,其他縣市雖有相關雷同的施政,然其經費無法與直轄市比擬,

人力及政治因素侷限,難以有大格局發揮。有些負債比例高的縣市,文化局扣除 中央補助經費外,每年只有新台幣一百多萬元的預算,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動 實屬杯水車薪,且有限資源有時尚且政治綁樁,或接受民意代表關說,以致於有 些表演藝術團體缺乏地方政府輔導與補助,生存困難或只是形式上的立案存在,

甚至消失。近期比較耳熟能詳的活動有苗栗的桐花祭、嘉義的管樂節、新竹的國 樂節及台南白河荷花祭等,唯仍屬於〝定時、定點〞之文化節慶活動,來自地方 政府的補助仍無法持續、穩定,激起了部分地方人士對政府文化產業政策不滿與 憂慮,地方政府對於表演藝術團隊亦未見有規模之輔導。

參、 政府對於表演藝術藝文團體之補助與輔導政策

「文化創意產業的特色,就是短期之內不具市場價值。」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 究所教授溫肇東指出,文化創作是需要時間彰顯其價值,沒辦法在短時間內回收 成本,因此較少人願意投資,因此,政府就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除了補助之

「文化創意產業的特色,就是短期之內不具市場價值。」政治大學科技管理研 究所教授溫肇東指出,文化創作是需要時間彰顯其價值,沒辦法在短時間內回收 成本,因此較少人願意投資,因此,政府就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除了補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