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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條約》所割讓的台灣、澎湖等失土逕予索回,唯因欠缺國際法所定「領土歸屬 之變更、應經和約確定」的必要程序,致使台灣地位面臨「主權歸屬不確定」的 疑慮,連帶也使「台灣附屬島嶼-釣魚台」陷入無所適從的迷離困境。
1950 年代,台灣地位隨著國共內戰的情勢消長,及美蘇冷戰的劍拔弩張,
開始面臨了合法性的質疑與挑戰。由於中共呼應蘇聯加入韓戰的突然舉動,扺觸 了美國在東亞的重大利益,促使原本對國共內戰保持觀望態度的美國急轉直下。
美國一方面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迅速出兵台海保持安全警戒狀態,以扼阻 國共內戰波及韓戰的不測風險;同時藉口「台灣歸屬未定論」,應俟聯合國議決 或和平條約再予確定,以避免台灣淪為中共赤化的下一個目標。另一方面,美國 又經由聯合國公開譴責中共介入韓戰的行為,並通過大會決議將中共定位為「侵 略者」,不承認其主張代表中國領有台灣的正當性;同時並積極支持流亡台灣的 國府政權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法定地位,再透過大量軍事及經濟援助以強化其支 配台灣的基礎。
如前所述,美國一面對台灣歸屬地位傾向消極迴避的態度,一面又對國府統 治台灣表示支持的立場,類此兩面手法,看似自相矛盾;既與歷史依據多有相違,
又非國際法理所能解釋。實則,就當時的國際形勢而論,韓戰的爆發,不但使國 共內戰與美蘇冷戰因此匯流,也打亂了同盟國在二戰時期曾就《開羅宣言》、《波 茨坦公告》訂定對日本佔領自中國台灣、澎湖等地區的戰後歸屬默契,更逼使美 國不得不立即面臨「棄中保台」的選邊效應,而陷入似是而非之情形,造成台灣 地位自始存在著問題。
(二) 現任領導人的思維
在台灣,領導人的思維正如休斯的外交政策模型9 ,攸關台灣對於釣魚台事 件抱持的反應及處理態度。在外交方面,現任總統馬英九先生重視對外關係,並 致力於東亞地區的經濟整合,以改變國際社會將台灣視為「和平的締造者」的觀
9 Barry B. Hughes, 〝The Domestic Context of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San Francisco: W.H. Freeman and Company, 1978, 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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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在兩岸關係方面,馬英九總統採取「不統、不獨、不武」的立場,以便在《中 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現狀。馬英九總統亦希望兩岸在「九二共識」的 基礎上,恢復中斷 8 年(民主進步黨執政期間)的協商,並呼籲雙方在台灣海峽與 國際議題上和解休兵,追求雙贏。
針對東海釣魚臺的局勢張,2012 年 8 月 5 日馬英九總統出席中日和約周年 紀念座談會,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強調中華民國認同聯合國憲章和平解決國際爭 端的規定,故一向主張處理釣魚臺問題應當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 惠、共同開發」的原則;考慮到此一爭議可能使東海區域的和平與安全陷入不確 定狀態,因此鄭重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呼籲相關各方:一、應自我克制,不 升高對立行動;二、應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三、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 方式處理爭端;四、應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五、應建立機制,合 作開發東海資源。10
(三) 台灣的影響力
就圍繞釣魚台歸屬爭議有關的國際現勢而論,日本居於實際佔有支配之優 勢,又憑藉美日安保同盟條約之加持,極可能隨著時效之完成、順勢取得對釣魚 台之主權。中國大陸則因鞏固東海油田與海洋戰略安全之需要,亦藉由歷史先占 之依據與大陸礁層自然延伸之法理,不時透過外交聲明、抗議等方式,用以打斷 日本欲藉時效取得釣魚台主權之企圖。相對於中國大陸及日本兩者對釣魚台領土 歸屬問題據理力爭、互不相讓的鮮明態勢,作為釣魚台歸屬當事者之一的台灣,
卻因對內存在著與中國大陸統一或獨立建國的路線爭議,以致陷入國內政治的對 立與分歧。基本上,台灣不具聯合國會員國家資格,以日本的認知而言,台灣在 國際上是沒有主權地位的,遑論台日間建立正式的外交關係;而台灣復受中國大
10 中華民國外交部,〈東海和平倡議〉,《東海和平倡議專區》,中華民國外交部,2013 年,
http://www.mofa.gov.tw/Official/Home/SubTitle/?opno=89655b24-755d-42d6-ae48-060e0bbb45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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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在外交方面的打壓,在處理釣魚台問題上只能就其最大利益選擇美日同盟,而 無法選擇與中國大陸共同保釣。
綜上,台灣之所以不會和中國大陸共同處理釣魚台,主要係來自於兩岸外交 政治之因素。對於日本則是基於美國的態度,畢竟台灣的安定與和平發展仍須借 重美國的協助,包括先進防衛性武器的提供等,而美國也將對台貿易及台灣的地 緣關係視為有利可圖的重大利益,美台間的關係不容易被見縫插針。因此,台灣 處理釣魚台的方式,對於東海的和平與發展將具有重大的影響,無法被中國大陸 及日本以視而不見待之。
(四) 小結
基於國防安全考量,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台灣雖在美國的主導下也引進 了防空識別區的概念,但是防空識別區的範圍卻未能及於釣魚台,並為日本防空 識別區所涵蓋,形成的國家安全上的死角,不但無法發揮預警功能,亦明顯地呈 現釣魚台主權維護的困難。
至於釣魚台主權爭議部分,台灣所面對問題主要是台灣定位及國際法理無力 的劣勢。以台灣目前具有政治民主、經濟自由及社會多元等普世價值之優勢之 外,加上其位居太平洋島鏈之樞紐與依據《海洋公約》第 77 條得對延伸至釣魚 台海域大陸棚行使主權權利的地理條件,台灣確實有資格扮演著左右東亞戰略均 勢的槓桿角色。
綜上,如能將釣魚台區域劃為台灣防空識別區的範圍,不但有助於表達捍衛 釣魚台主權的意志,亦可作為外交籌碼;加上所主張的「主權在我、擱置爭議、
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原則,對於釣魚台主權問題的解決與東海和平的推動將 是一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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