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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左右傾辯

第三節 右翼台灣民眾黨的論述

一、 台灣第一個政黨—民眾黨

1927 年初,退出文協的舊幹部,仍積極計劃組織政治結社,蔣渭水提議成

162 黃煌雄《台灣抗日史話》,台北:前衛,1992,頁 195~199。

立「台灣自治會」,蔣渭水在台北即開始宣傳,在綱領中的第一條︰我們對於台 灣統治上的主張是自治主義。第二條︰我們對於台灣經濟上的主張是為台灣人全 體利益,尤其以合法手段擁護無產階級利益。163但因其綱領、政策案標舉殖民地 自治主義,明顯違反日本的「治台」的根本精神,隨即被警務局命令禁止。

同年 2 月 27 日,蔣渭水再將會名變更為「台灣同盟會」,其製成的印刷物內 容與被禁的「台灣自治會」幾乎相同,於是蔣渭水被傳喚、審問後,再予以警告。

當時蔣渭水陳述以下的意見:

先前以為被禁止的原因,基於(台灣自治會)這個會名,所以與蔡培火 協議後,改稱為(台灣同盟會)。至於殖民地自治主義的問題,如今只是順 應世界殖民政策的趨勢。即使是台灣當局,也可能早晚被迫從同化主義推移 到自治主義……,我們雖標榜自治主義,但這不過是做為一個目標理想來揭 示,至於是否採用自治主義,是日本國民全體輿論來決定,並非我們所獨能 達成的。當表現我們的主張時,關於用語、字句的變更可以研究考慮,但不 能歪曲自己信念,玉碎主義也是不得已的事。164

1927 年 3 月,蔣渭水、蔡培火等人擬喚起島民,關於新政治結社組織的輿 論、探詢島民的意向,乃計劃聘請殖民治自治論者,東京大學教授矢內原忠雄來 台演講。經由蔡培火的邀請,4 月 10 來台進行巡迴演說,以殖民地自治主義為

163《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篇,中卷第二冊政治運動,頁 125。

164 《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篇,中卷第二冊政治運動,頁 131~132。

主題呼籲大眾,在各地盛況達極點。165

受到矢內原教授旅行演講的影響,蔣渭水、蔡培火等人組織政治結社的計劃 顯著的積極化。又因林獻堂外遊的日期也已迫近,於是聚會在林獻堂宅,將「台 灣自治會」的會名改為「解放協會」。改訂綱領為「期待實現台灣人全體的政治、

經濟、社會解放」,從政策中削除「促進實現台灣自治」這個項目。在 5 月 8 日 時,在台中開組織商議會,蔡榮鐘提案,再改會名為「台政革新會」。「台政革新 會」的綱領,是訂正解放協會綱領的一部份而成的,修改後的主張仍保有「殖民 地自治主義」、「台灣人全體」、「解放」等字句。166,所以仍遭日本當局警告禁止。

5 月 29 日在台中,「台政革新會」改名為「台灣民黨」,並舉行結黨典禮。

推蔡式穀為議長,在「台灣人全體」、「解放」的字句上要求再考慮,蔡培火特別 附帶說,比「台灣人全體」更要注意的是「解放」這個字句,怕因此遭到禁止處 分。此時黃旺成認為,「解放」二字是本社結的精神所在,故表決後仍維持原案。

台灣民黨宣言書指出︰「本台灣民黨的出現,就是應時勢的要求。也就是實現同 胞幸福的總機關,擬從事於全台灣人的政治、經濟、社會的解放運動。台灣同胞 要迅速覺醒吧!農、工、商、學各界齊聚在自由平等之旗下,集中勢力為台灣民 黨奮鬥。」由於在綱領政策,用了解放台灣人全體政治、經濟、社會的標語,有 民族自決主義之嫌,所以在 5 月 31 日申請結社時,再度遭禁。

在文協的舊幹部仍然認為,現階段台灣的民族運動,雖然一再遭禁,還是有

165《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篇,中卷第二冊政治運動,頁 132。

166 《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篇,中卷第二冊政治運動,頁 133。

組織結社之必要,但為了不遭禁止,將綱領中字句鮮明強烈的「全台灣人的政治、

經濟、社會的解放運動」再做修訂,改為溫和穩健的「確立民本政治」、「建設合 理的經濟組織」、「改除不合理的社會制度」之後,台灣民眾黨終於在 1927 年 7 月 10 日獲准成立,成為台灣史上第一個台灣人合法政黨。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