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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大學生

本研究所指的大學生係指臺灣教育部核准認可之各大專校院,包含公私立之 大學、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日夜間部的在學大學生。因現今大專院校學校數眾多,

體制學系亦趨於多元,個別差異性大,因此在考慮研究條件的限制以及冀望研究 結果之實際實用性後,特選擇 102 學年度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私立長庚大學、私 立遠東科技大學以及私立致理技術學院的大一到大四之在學大學生做為研究對 象。

二、成人依附風格

本研究所指的成人依附風格(adult attachment),是根據 Bowlby(1980)的理 論為基礎,為「成年人的一種從幼年時期就開始發展之持久穩定的人際親密關係 傾向或人格特質(王慶福、林幸台、張德榮,民 86)」,並依照 Bartholomew &

Horowitz(1991)所提出的四種成人依附類型為分類方式,以王慶福等(民 86)所修 訂的「人際依附風格量表」作為測量。根據 Bartholomew 和 Horowitz(1991)的 研究結果指出,沒有人可以完全符合每種依附風格類型,但仍有研究指出,不同 依附風格類型的人在行為傾向上仍有不同表現(Shorey & Snyder, 2006)。故本研 究在探討成人依附風格與知覺的社會支持、社會污名、自我污名以及求助態度的 關係時,並未將每位大學生進行分類,乃以每位大學生在 4 種依附風格的面向上 進行探討,唯在探究成人依附風格在其知覺的社會支持、社會污名、自我污名以 及求助態度的差異情形時,才將每位大學生依據各依附類型得分的高低加以分類。

4 種成人依附類型分別為:

(一)安全依附型(secure):對自己與他人都有較正向的看法。此類型的人認為 自己是有價值的、值得被愛與關心,能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並對親密感覺得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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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又能保有自己的獨立自主性。

(二)焦慮依附型(preoccupied):對自己有較負向的看法,對他人則有較正向的 看法。此類型的人認為自己是沒價值的、不值得被愛與關心,害怕被拒絕,容易 過度依賴親密關係,常因需要藉著他人的接納,來肯定自己而追求極端的親密。

(三)逃避依附型(fearful):對自己與他人皆抱持較負向的看法。此類型的人認 為自己是沒價值的、不值得被愛與關心,但他人亦不可信賴,也害怕被拒絕、被 傷害因而避免與人親近或建立親密關係。

(四)排除依附型(dismissing):對自己有較正向的看法,對他人則有較負向的看 法。此類型的人認為自己是有價值的,但與他人的依附經驗並不重要,會忽略與 他人的關係互動經驗,並且缺乏情緒的反應,因此這類型的人亦會避免與人建立 親密關係。

三、求助態度

本研究所稱之「求助態度(help-seeking attitudes)」,是指個體對於能信任心理 專業(包含學校輔導中心、公私立心理專業相關機構、醫療院所等)能解決自身 困擾問題的程度。本研究以張虹雯(民 100)擷取自林幸台(民 68)翻譯 Fischer 和 Turner(1972)的「求助態度量表-短式(Attitudes Toward Seeking Professional Psychological Help Scale - Short Form, 簡稱 ATSPPH-SF)」作為測量,合計分數越 高,代表受試者的求助態度越高。

四、知覺的社會支持

知覺的社會支持(perceived social support)是指「個體一種主觀上的知覺和認 定,透過和身邊周遭他人的互動之後,感受到獲得支持的程度,可促進個體身心 健康以及環境或壓力事件的因應(Procidano & Heller, 1983)」。本研究以吳文嘉(民 95)翻譯自 Cutrona 和 Rusell(1987)的「社交提供量尺(Social Provisions Scale, 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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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 SPS)」作為測量,主要測量個體從社會關係中所提供之不同社會支持面向的知 覺程度,包含引導(guidance)、可靠的同盟(reliable alliance)、價值的再保證

(reassurance of worth)、滋潤他人的機會(opportunity for nurturance)、依附感

(attachments)以及社群融合(social integration)。合計分數越高,代表受試者知 覺到的社會支持越高。

五、社會污名

社會污名(social stigma)指的是「當個體有困擾問題而求助於心理專業時,

會認為自己無法被他人接受、不受他人歡迎而使他人對自己有負向的回應(Komiya, Good, & Sherrod, 2000;Vogel, 2006)」本研究以張虹雯(民 100)針對韓德彥(民 89)所修訂的「心理諮商及心理困擾污名量表」作為測量。合計分數越高,代表 受試者求助心理專業的社會污名越高。

六、自我污名

自我污名(self-stigma)指的是「當個體有困擾問題而求助於心理專業時,個 體會將求助於心理專業內化成一種降低自我概念、自尊以及自我效能的負向認知

(Corrigan, 2004)」。本研究以張虹雯(民 100)翻譯自Vogel(2006)等人的「求 助之自我污名化量表(Self-Stigma of Seeking Help, 簡稱 SSOSH)」作為測量,合 計分數越高,代表受試者求助心理專業的自我污名越高。

七、心理專業人員

本研究所稱之心理專業人員,係指可提供心理輔導、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之 學校輔導老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精神科醫師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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