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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求助態度及其相關研究

一、求助態度的定義

最早 Gourash 在 1978 年時描述「求助(help-seeking)」是為一種個體對於問 題或困難事件的溝通互動歷程,藉由向外尋求比個體自己獨自提供自己還要更多 的資源,使得自己在危機情境時,能夠獲得支持、建議和幫助(Gourash, 1978)。

往後 Rickwood、Deane、Wilson 和 Ciarrochi 等研究求助的著名學者們,則將求助 直接定義為一種積極向他人求助的溝通行為,個體透過獲取外在他人的了解、建 議、資訊、治療以及他人對於個體在面臨問題和痛苦經驗所提供的支持等,藉此 來獲得幫助(Rickwood, Deane, Wilson & Ciarrochi, 2005)。

而「態度(attitude)」一詞,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說法,Sternberg(2000)認 為態度是一種經由學習得來、穩定且相當持久價值觀或信念,會影響個體的思想、

感覺和行為(陳億貞,民 96)。Brehm、Kassin 與 Fein(2002)認為態度是對事物 所持的一種正向、負向或綜合的評價反應(王慶福、洪光遠、程淑華、王郁茗,

民 95)。國內學者張春興(民 100)則描述態度是一種個體對人、事、物以及周 圍世界,憑其主觀的認知及好惡基礎所表現之相當持久一致的行為傾向,包含認 知成分、情感成分以及行為成分。一般而言,多數心理學家都認同的定義為:「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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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是依照某特定評價向度對於某特定刺激所做的分類,並以情感(affective)、認 知(cognitive)和行為(behavior)的訊息做為評價向度的基礎(Taylor, Peplau, & Sears, 1997)。」(張滿玲,民 88)。

針對前文所述之「求助」和「態度」的意涵,求助態度可以是個體處於危機 或心理不適的情境中,對於尋求專業心理輔導的整體性評價傾向,包含了個體對 心理專業是否可以解決其困擾問題的評估,以及個體對心理專業人員評估信任的 程度(張虹雯,民100)。

二、求助相關理論與模式

目前在相關文獻中可發現,在求助的研究領域中缺乏一致且統一的求助理論,

不同文獻對於求助的概念有各式各樣的論述和意涵,有些針對地域性,有些則針 對社會人口學或經濟因素,也有許多常見的不同名詞時常相互使用和代替,諸如 求助態度、求助意願、求助意圖、求助行為等。然而對於不同求助名詞意涵以及 各式論述做詳細區分、辨別和說明並非本研究目的,本研究僅以宏觀的角度來探 討求助歷程的理論和模式,Saunders(1993)和 Rickwood 等人(2005)的研究正 是將求助視為一個連續不斷的歷程,將求助分為各個不同的階段,透過求助歷程 中的不同階段,來探究個體在當中所牽涉到的認知、情感、態度和行為等多個層 面。

Saunders(1993)以 Kadushin(1969)和 Machanic(1976a、1976b)所提出的 求助階段概念做為參考,並以 275 位已申請到西北大學附設社區心理健康中心的 長期心理治療之當事人為研究對象,將求助歷程分為四個階段,分別為:(一)

認知到問題所在(recognizing the problem):指當事人可以意識到並承認問題或困 擾的存在;(二)確定治療有幫助的可能性(deciding therapy might help):指當 事人能夠相信尋求心理專業的協助對於問題的解決是有幫助的;(三)決定尋求 治療(deciding to seek therapy):指當事人下定決心尋求治療的幫助;(四)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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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專業機構系統聯繫(contacting the mental health system):指當事人付諸行動聯 繫心理專業機構系統並要求安排心理治療。Saunders(1993)指出求助的歷程必須 一一完成以上四個階段才會發生求助行為,他並發現「認知到問題所在」對當事 人而言是最困難且最耗時的階段。在前來尋求心理治療的當事人中,有將近一半 的人其問題或困擾已持續 2 年以上,其餘 1/4 的當事人其問題或困擾持續 1 至 2 年;

僅有很少比例的人,在問題或困擾發生後一個禮拜就聯繫心理專業機構系統尋求 治療的協助。顯示當事人在問題或困擾發生時,往往會否認其存在並縮小問題或 困擾所帶來的影響。

Saunders(1993)的研究結果也顯示,求助心理專業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第 一階段認為困難者,在第二階段以及往後其他階段也會覺得困難,並會需要更長 的時間才能決定尋求治療的幫助。Saunders(1993)發現有 3/4 的人從「認知到問 題所在」到「決定尋求治療」至少需要數個月的時間;超過一半的人從「確定治 療有幫助的可能性」到「決定尋求治療」至少需要一個月;而在完成「決定尋求 治療」的步驟後,大多數的人只花了幾天的時間就可以聯繫心理專業機構系統的 協助。探究其原因發現,多數當事人在「決定尋求治療」以前,可能因為污名(社 會污名與自我污名)、貶低專業所能提供的協助和能力、將問題視為小事、或是 先尋求其他治療以外的策略來替代治療等而使求助歷程受到干擾,甚至讓當事人 在此時就不再尋求專業協助。

Saunders(1993)的理論顯示,認知到問題所在和個體的求助態度(即:確定 治療有幫助的可能性)是求助的關鍵要點,求助態度亦是影響求助行為的關鍵變 項(張虹雯,民 100)。Rickwood 等人(2005)的研究進一步以個人和心理因素 來探討求助歷程,求助是由個人領域的內在思考和感覺世界轉換到社會關係的人 際領域之一種積極的社會交流過程,透過求助連結個人和他人的人際網絡,來協 助個體解決困擾或問題。Rickwood 等人(2005)將求助歷程分為四個階段:覺察 和評估問題(awareness and appraisal of problems)、症狀的表現和對支持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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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ression of symptoms and need for support)、資源幫助的可得性(availability of sources of help)、願意向外求助及揭露自己(willingness to seek out and disclose to sources),見下圖所示。

圖2-1 求助歷程模式(Rickwood, Deane, Wilson, & Ciarrochi, 2005)

對於以上四個階段而言,Rickwood 等人(2005)指出,個體需要有能力覺察 問題並對問題解決做評估,且個體必須願意向外在資源揭露個人內在狀態,經由 適當言語的方式讓他人能夠清楚理解自己目前情況,這些都是求助的先決條件。

根據 Rickwood 等人(2005)的研究理論,求助是一種由個人內在世界的想法和感 覺轉換到社會人際關係領域的歷程,過程中有許多因素(如:情緒能力、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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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2008;Saunders, 1996)。國外許多大型流行病學研究證實,很多有心理疾 病的人從來不尋求治療,有心理困擾或問題的人都不曾踏入心理專業機構裡。在 患有心理疾病的人群樣本中,少於30%的人會尋求治療,即便開始治療的人群樣本 中,仍有許多人會提前終止治療。研究顯示少於40%的人會全程參與並完成治療

(Corrigan, 2004;Vogel、Wester、Wei, & Boysen, 2005)。這些很小的比率顯示那些 相對輕微的適應性疾患,選擇來自行忍受這些短暫的心理不適,而非選擇尋求心 理健康人員,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影響個體的求助情形呢?在探討實際的求助行 為之前,Saunders(1993)以及Ajzen和Fishbein(1967)所提出的求助理論與歷程 模式認為,求助態度是個體求助行為的前置因子,因此個體的求助態度在其實際 的求助行動上扮演著重要角色,然而影響個體求助態度的因素多而且複雜,不同 的研究文獻從不同的觀點和角度提出了許多看法。研究者在回顧相關文獻後發現,

影響個體求助的因素可概括分為內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兩部分,茲就文獻整理分別 說明如下(程小蘋、陳珍德,民90;張虹雯、陳金燕,民93;張虹雯、陳金燕,

民99;董華欣、鍾思嘉,民82;葉雅馨、林家興,民95;Corrigan, 2004;Fang, Pieterse, Friedlander, & Cao, 2011;Rickwood & Braithwaite, 1994;Rickwood, Deane, Wilson,

& Ciarrochi, 2005;Saunders, 1993;Saunders, 1996;Shaffer, Vogel, Wei, 2006;Vogel and Wei, 2005;Vogel , Wade, & Haake, 2006;Vogel, Wade, & Hackler, 2007;Vogel, Wester, Wei, & Boysen, 2005):

(一)內在因素

內在因素方面,個體對於心理專業所抱持的認知、喜惡和評價,例如個體對 於心理專業人員的功能、能力、心理專業的服務對象族群、以及對於所能提供的 服務內容和項目的了解,或是個體對於心理專業是否能真正協助自己解決問題的 看法等,都是影響求助態度的核心關鍵。首先,個體對於心理專業所抱持的認知 可能發展出污名(社會污名和自我污名)的情況,個體可能將問題無法解決歸咎 成個人內在原因,認為自己無能和無價值才需要向外求助;或是害怕被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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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上標籤而遭到異樣眼光對待和排擠等,都是影響求助態度的因素。其次,個體 對於求助心理專業的預期風險和預期利益,例如個體是否擔心個人資料洩漏曝光、

是否認為自己的問題可以獲得解決、支持或改善等,也是影響個體評估自己是否 要求助於心理專業所考慮的因素。再者,個體是否能信任心理專業而願意自我揭 露,意即個體願意以較開放坦誠的態度,向心理專業人員揭露自己的個人內在狀 態或個人事件,或是不願意揭露自己,偏向以自我隱藏的方式對待心理專業人員,

對於其求助態度也有所影響。上述自我揭露和自我隱藏亦和個體的人格特質有關。

另一方面,個體的先前治療經驗也會影響到個體是否願意再一次進入治療,個體 是否在先前治療當中獲益,或是對治療產生恐懼害怕等等,亦是影響個體求助態 度的因素之一。

(二)外在因素

外在因素方面,例如個體本身所受的教育程度高低、社會地位高低、經濟條 件的好壞、居住的地理位置、居住地區的都市化程度、年齡差異、性別差異等,

隨著這些社會人口學變項的差異,對於個體的求助態度會有不同的影響和呈現。

而心理專業人員的性別、心理專業機構的位置、硬體設備、服務對象、服務內容 和項目、收費等心理專業機構系統的條件,也是影響個體求助態度的因素。另一 方面,個體本身的非正式社會網絡支持情況,例如個體的社會網絡結構、來自於 家人、朋友、宗教或私人團體、同事或上司等等的價值觀、建議或訊息等,亦是

而心理專業人員的性別、心理專業機構的位置、硬體設備、服務對象、服務內容 和項目、收費等心理專業機構系統的條件,也是影響個體求助態度的因素。另一 方面,個體本身的非正式社會網絡支持情況,例如個體的社會網絡結構、來自於 家人、朋友、宗教或私人團體、同事或上司等等的價值觀、建議或訊息等,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