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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寫作教學實施情形與問題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小寫作教學實施情形與問題

本 節 主 要 探 討 國 小 寫 作 教 學 的 目 標,和 實 際 教 學 中 的 情 形,以 及 寫 作 教 學 上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

一、國小寫作教學的目標

目 標 是 行 動 的 準 則,透 過 寫 作 目 標 的 探 討 可 以 發 現,寫 作 教 學 的 主 要 理 念 與 變 化 的 趨 勢。近 十 五 年 來,我 國 寫 作 目 標 的 修 訂 主 要 有 兩 次,一 次 在 民 國 八 十 二 年 的「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另 一 次 是 在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 。 根 據 教 育 部(1993)公 佈 的 「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 , 其 中 有 關 國 語 科 作 文 教 學 的 目 標 有:(1)對 自 己 表 達 的 語 言 文 字 具 有 負 責 的 態 度 ;(2)具 有 使 用 標 準 國 語 表 達 思 想 情 意 的 能 力 ; (3)具 有 表 達 思 想 情 意 的 語 體 文 寫 作 能 力 與 興 趣 。 而 針 對 國 小 高 年 級 而 言 , 其 具 體 目 標 則 有 :(1) 養 成 各 種 寫 作 技 巧 的 基 本 能 力;(2)寫 出 主 旨 明 確、內 容 充 實、文 辭 暢 達 、 段 落 分 明 的 文 章 ;(3)熟 練 標 點 符 號 的 應 用 。

後 來 教 育 部 推 動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改 革,將 課 程 分 為 七 大 領 域,並 將 課 程 標 準 以 能 力 指 標 的 形 式 來 呈 現,其 中「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中,本 國 語 文 領 域 的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 在 高 年 級 部 份 如 下(教 育 部 , 2003):

F-2-1 能 培 養 觀 察 與 思 考 的 寫 作 習 慣 。

F-2-2 能 正 確 流 暢 的 遣 辭 造 句 、 安 排 段 落 、 組 織 成 篇 。 F-2-3 能 認 識 各 種 文 體 , 並 練 習 不 同 類 型 的 寫 作 。 F-2-4 能 應 用 各 種 表 達 方 式 練 習 寫 作 。

F-2-5 能 具 備 自 己 修 改 作 文 的 能 力 , 並 主 動 和 他 人 交 換 寫 作 心 得 。 F-2-6 能 依 收 集 材 料 到 審 題 、 立 意 、 選 材 、 安 排 段 落 、 組 織 成 篇 的

寫 作 步 驟 進 行 寫 作 。

F-2-7 能 了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 並 在 寫 作 時 恰 當 的 使 用 。 F-2-8 能 把 握 修 辭 的 特 性 , 並 加 以 練 習 及 運 用 。

F-2-9 能 練 習 使 用 電 腦 編 輯 作 品 , 分 享 寫 作 經 驗 和 樂 趣 。 F-2-10能 發 揮 想 像 力 , 嘗 試 創 作 , 並 欣 賞 自 己 的 作 品 。

分 析 這 兩 次 的 寫 作 教 學 的 目 標,相 同 處 在 於 兩 者 都 強 調 了,寫 作 是 表 達 自 己 思 想 情 意 重 要 的 能 力,在 寫 作 教 學 中,重 要 的 是 培 養 良 好 的 寫 作 態 度 , 以 及 能 讓 學 生 正 確 地 寫 出 合 宜 的 作 品 。 而 不 同 之 處 研 究 者 歸 納 出 三 點:(1)由 課 程 標 準 改 為 課 程 綱 要,研 究 者 把 它 解 讀 為,這 表 示 授 予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有 較 大 的 彈 性 空 間;(2)在「 課 程 標 準 」中,強 調 的 是 寫 作 技 巧 的 基 本 能 力,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中 雖 然 也 有 談 到 寫 作 技 巧,不 過 加 入 了 同 儕 互 動 與 作 品 欣 賞 的 部 份,研 究 者 認 為,這 與 寫 作 理 論 的 發 展 有 相 當 大 的 關 係,寫 作 研 究 探 討 的 對 象 由 個 體 轉 向 了 群 體;(3)「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 加 入 了 資 訊 科 技 的 元 素,把 科 技 與 寫 作 結 合 在 一 起,強 調 了 資 訊 科 技 在 寫 作 教 學 中 的 應 用。而 本 研 究 中,使 用 部 落 格 來 進 行 寫 作 教 學,正 符 合 了 教 育 部 寫 作 教 學 的 目 標 。

二、寫作教學實施情形

教 學 實 施 情 形 的 探 討,主 要 是 可 以 了 解 在 教 學 現 場 中 的 實 際 情 形。以 下 探 討 的 重 點 主 要 在 幾 個 方 面 。 第 一 是 教 學 時 間 , 第 二 是 學 生 寫 作 的 篇 數 , 第 三 是 教 師 教 學 的 方 式 。

在 教 學 時 間 方 面,教 育 部 在 八 十 二 年「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中 規 定 , 三 年 級 至 六 年 級 每 週 教 學 時 間 為 三 百 六 十 分 鐘,而 作 文 教 學 必 須 佔 八 十 分 鐘。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中 對 於 語 文 領 域 授 課 時 數 則 規 定,語 文 學 習 領 域 佔 領 域 學 習 節 數 的 20%-30% 。 以 研 究 者 所 任 教 的 學 校 為 例 , 五 年 級

語 文 領 域 總 節 數 為 8 節 , 其 中 英 語 佔 2 節 、 鄉 土 語 文 佔 1 節 、 國 語 文 佔 5 節 , 而 國 小 每 節 為 40 分 鐘 , 換 而 言 之 , 國 語 文 上 課 時 數 為 200 分 鐘 , 比 之 前 足 足 少 了 160 分 鐘,國 語 文 上 課 時 數 的 減 少,勢 必 壓 縮 了 寫 作 教 學 的 時 間。童 丹 萍(2004)在「 嘉 義 縣 市 國 民 小 學 國 語 文 寫 作 教 學 實 施 調 查 研 究 」 中,以 377 位 教 師 為 對 象,其 中 有 12%教 師 平 均 一 星 期 實 施 寫 作 教 學 一 次,

51.5%教 師 兩 週 才 實 施 寫 作 教 學 , 每 次 寫 作 教 學 時 間 為 一 節 課 的 教 師 占 20.6%, 兩 節 課 的 有 70.2 %, 而 一 次 三 節 課 的 教 師 則 占 7.7%。

在 學 生 寫 作 篇 數 上,「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中 規 定,作 文 教 學 每 學 期 以 十 次 為 原 則,高 年 級 至 少 要 八 篇,在 未 實 施 寫 作 教 學 的 週 次,應 研 究 作 文 方 法,並 指 導 閱 讀 課 外 讀 物。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中,則 無 硬 性 規 定,一 般 為 各 地 方 政 府 自 行 決 定,以 研 究 者 所 在 的 屏 東 縣 教 育 局 為 例,它 規 定 每 學 期 作 文 的 篇 數 為 4 到 6 篇。因 此 在 規 定 上,寫 作 教 學 的 時 數 與 篇 數 上,都 呈 現 大 幅 減 少 的 跡 象,這 對 於 寫 作 教 學 上 的 效 果 勢 必 造 成 影 響 。 而 鄭 博 真(1996)在 「 台 南 市 國 民 小 學 國 語 科 作 文 教 學 現 況 調 查 研 究 」 中 顯 示,67.44% 的 教 師 認 為,學 生 一 學 期 書 寫 作 文 的 篇 數 是 六 篇 以 下;不 過 , 實 際 上 教 師 每 學 期 的 作 文 篇 數 是 六 至 十 篇 的 有 73.6% 。 童 丹 萍 (2004)的 調 查 則 顯 示,一 學 期 學 生 所 完 成 作 文 篇 數 方 面,1-4 篇 的 占 24.7%,5-7 篇 的 占 64.0% , 8-10 篇 的 占 9.5%。 由 調 查 結 果 中 , 可 明 顯 的 看 出 近 十 年 來 , 學 生 寫 作 的 篇 數 大 幅 減 少 。

在 教 師 寫 作 教 學 的 方 式 上,教 育 部 並 沒 有 強 制 規 定,也 沒 有 寫 作 的 教 師 手 冊 , 由 教 師 自 行 決 定 上 課 的 方 式 。 在 教 學 現 場 的 調 查 方 面 , 張 新 仁 (1992)對 全 省 一 百 九 十 四 位 教 師 所 進 行「 國 小 教 師 寫 作 教 學 問 卷 」的 研 究,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在 學 生 寫 作 前 ,45%的 教 師 提 供 一 個 題 目 讓 學 生 寫 作 ;在 寫 作 教 學 時,72% 的 教 師 會 講 解 題 意,並 且 教 導 學 生 段 落 如 何 安 排,針 對 文 章 的 結 構 加 以 分 析;30% 的 教 師 直 接 讓 學 生 自 行 寫 作,並 沒 有 做 共 同 討 論 或 同 儕 之 間 的 討 論。寫 作 教 學 後,50% 的 教 師 會 在 學 生 完 成 作 品 後,提 出 共 同 檢 討 與 訂 正 ;48% 的 教 師 會 對 學 生 優 良 的 作 品 進 行 共 同 欣 賞 與 表 揚 , 或 是 提 供 其 作 品 發 表 的 機 會 , 例 如 在 媒 體 上 刊 登 等 。 鄭 博 真(1996)的 調 查 則 顯 示 , 在 作 文 教 學 方 式 , 有 69.77% 的 教 師 最 常 採 用 助 作 法 。 童 丹 萍(2004)的 調 查 發 現 , 在 學 生 寫 作 前 , 先 進 行 討 論 的 教 師 佔 38%; 而 讓 學 生 完 成 寫 作 後 , 才 實 施 討 論 訂 正 的 教 師 佔 12.5%,學 生 寫 作 前 後 都 有 討 論 的 教 師,佔22.9 %;至 於 在 寫 作 教 學 的 過 程 中 都 沒 有 討 論 的 教 師,占 26.2%。

由 上 述 的 探 討 中 顯 示,不 管 是 教 育 部 的 規 定,還 是 老 師 教 學 現 埸 中 的 教 學 都 可 看 出,寫 作 教 學 的 時 數 與 學 生 寫 作 的 篇 數,都 是 大 量 減 少 的。而 教 學 方 式 卻 沒 有 顯 著 的 改 變,這 勢 必 會 有 教 學 上 的 問 題 發 生,所 以 接 下 來 研 究 者 將 探 討 寫 作 教 學 上 的 問 題 。

三、實施寫作教學的問題

寫 作 教 學 上 的 問 題 可 由 兩 個 層 面 來 探 討,第 一 是 學 生 作 品 所 呈 現 的 問 題 , 第 二 是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困 擾 。 以 下 分 這 兩 點 來 探 討 。

在 學 生 作 品 上 的 問 題 來 看 , 鄭 玫 芳(1996)以 台 中 市 省 三 國 小 、 彰 化 民 生 國 小 六 年 級 24 個 班 級 的 學 生 1090 人,進 行 六 年 級 學 生 寫 作 回 顧 歷 程 之 研 究,在 研 究 結 果 中 發 現,學 生 寫 作 成 效 不 彰 的 原 因 有:「 只 注 意 錯 字 」、

「 標 點 符 號 、國 字 不 熟 練 」、「 主 動 填 補 」、「 自 行 作 假 設 」、「 忽 視 不 一 致 的 比 較 」、「 缺 乏 修 改 策 略 」、「 服 從 權 威 」、「 未 建 立 適 當 的 基 模 」。

鄭 博 真(1999)從 研 究 中 發 現,小 學 生 作 文 的 缺 點 主 要 有 三 方 面:(1)內 容 思 想 方 面:論 說 欠 條 理;(2)組 織 結 構 方 面:結 構 欠 嚴 謹;(3)文 字 語 詞 方 面 : 句 子 欠 通 順 。 童 丹 萍(2004)的 研 究 指 出 在 教 師 們 對 學 生 寫 作 學 習 的 狀 況 感 到 困 擾 的 主 要 問 題 有,學 生 寫 作 基 本 能 力 的 不 足、學 生 寫 作 的 內 容 貧 乏 、 學 生 文 章 的 結 構 不 佳 以 及 學 生 在 寫 作 上 的 學 習 態 度 不 好 。

從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困 擾 來 看 , 王 天 福 、 林 君 鴻(1991)進 行 「 國 小 語 文 教 師 應 具 備 的 語 文 知 識 及 教 學 能 力 」的 調 查,研 究 對 象 為 台 北 市 語 文 教 師 200 人 , 在 作 文 教 學 方 面 的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 教 師 自 認 欠 缺 「 指 導 學 生 安 排 文 章 的 段 落 」 佔 88.6 %, 「 不 能 靈 活 自 由 的 用 文 字 表 達 情 意 」 佔 52.6%,

「 批 改 學 生 作 文 有 困 難 」 佔 38.9% 。 童 丹 萍 (2004)則 指 出 教 師 寫 作 教 學 的 問 題,則 為 授 課 時 間 不 足、缺 乏 有 效 的 教 學 方 法,以 及 無 固 定 的 寫 作 教 材 與 教 師 手 冊 。 張 基 成 、 李 煙 長(2005)從 網 路 寫 作 的 觀 點 上 , 指 出 目 前 國 小 寫 作 教 學 上 的 困 難 有 : 教 學 時 數 不 足 、 教 師 教 學 時 所 需 要 的 資 訊 不 易 取 得、寫 作 教 材 互 動 性 較 低、學 生 作 品 批 閱 不 易、學 生 作 品 相 互 觀 摩 與 作 品 發 表 的 機 會 較 少 、 缺 乏 專 家 的 諮 詢 與 指 導 等 問 題 。

四、小結

綜 合 以 上 研 究 可 知 , 寫 作 教 學 對 於 教 師 而 言 , 一 直 是 深 感 困 擾 的 問 題,而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上,近 十 五 年 來 也 並 無 起 色,學 生 對 作 文 課 興 趣 不

高、學 習 態 度 不 佳、文 字 表 達 能 力 低 落 等 等 也 一 直 存 在。研 究 者 認 為,傳 統 寫 作 教 學 的 特 點 是:(1)教 師 為 主 導 者,從 文 章 的 審 題、立 意、選 材、分 段 到 完 成 , 大 多 是 教 師 進 行 講 解 或 是 提 問 ;(2)寫 作 時 同 儕 很 少 互 動 ; (3) 寫 作 完 成 後 公 佈 優 良 作 品 , 但 對 於 低 成 就 的 學 童 , 很 少 去 探 討 其 寫 作 歷 程 ;(4)寫 作 教 學 時 , 教 師 很 少 運 用 資 訊 設 備 。

歸 納 寫 作 教 學 成 效 不 彰 的 主 要 原 因,研 究 者 個 人 認 為,在 學 生 方 面 為 寫 作 內 容 空 洞 貧 乏,在 教 師 方 面 為 對 寫 作 教 學 專 業 尚 待 加 強,學 生 的 寫 作 內 容 貧 乏,解 決 之 道 在 於 大 量 閱 讀,而 教 學 專 業 的 不 足,則 需 從 寫 作 理 論 著 手,因 此 下 一 節 將 進 行 寫 作 理 論 的 探 討。另 一 方 面,在 寫 作 教 學 的 目 標 上,課 程 目 標 的 理 想 是 與 時 俱 進 的,如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中 加 入 了 「F-2-9 能 練 習 使 用 電 腦 編 輯 作 品 , 分 享 寫 作 經 驗 和 樂 趣 」 , 然 而 在 實 際 的 寫 作 教 學 上,大 部 份 的 老 師 很 少 利 用 電 腦 來 增 進 寫 作 教 學 的 效 能,因 此 本 研 究 將 以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寫 作 教 學 的 角 度,來 實 施「 部 落 格 融 入 寫 作 教 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