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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網路寫作

寫 作 一 定 要 用 筆 寫 在 紙 上 嗎 ? 在 紙 張 尚 未 發 明 以 前,人 們 是 用 刀 子 將 文 字 刻 在 竹 簡 上 的,因 為 這 種 方 式 費 時 又 費 力,所 以 言 簡 意 賅 的 文 言 文 就 應 運 而 生 了,可 見 寫 作 的 工 具 對 於 寫 作 的 內 容 是 有 相 當 大 的 影 響 的。網 際 網 路 的 發 明,讓 寫 作 的 環 境 有 了 不 同 的 面 貌,傳 統 寫 作 大 多 是 作 者 在 紙 上 獨 自 奮 筆 疾 書 , 而 透 過 網 路 介 面 來 進 行 寫 作 將 呈 現 不 同 的 風 貌 。 除 此 之 外,對 於 寫 作 教 學 而 言,網 路 寫 作 還 可 結 合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的 優 點 來 進 行 寫 作 教 學,因 此 本 節 將 以 網 路 學 習 社 群、網 路 寫 作 的 意 義 與 內 涵、網 路 寫 作 的 媒 介 與 類 型 , 以 及 網 路 寫 作 的 應 用 與 限 制 及 相 關 研 究 , 來 進 行 探 討 。

一、網路學習社群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是 網 際 網 路 興 起 後,一 種 新 型 態 的 學 習 方 式,以 下 分 別 說 明 ,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的 意 義 、 理 論 基 礎 及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的 優 點 與 困 難 。

(一)網路學習社群的意義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web-based learning community)是 指 一 群 學 習 者 在 網 路 上 聚 集 在 一 起,形 成 共 同 的 學 習 文 化,彼 此 之 間 互 相 努 力 以 增 長 知 識 與 技 能,所 形 成 的 線 上 虛 擬 學 習 空 間,而 且 在 這 個 虛 擬 環 境 中,成 員 之 間 可 突 破 時 空 障 礙 , 共 同 分 享 經 驗 並 促 進 知 識 的 交 流(張 基 成 , 1993)。

王 千 倖(2003)認 為 , 「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 是 一 種 集 體 學 習 的 文 化 , 是 一 群 人 透 過 以 網 路 為 媒 介 的 溝 通 形 式(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彼 此 分 享 經 驗、知 識、觀 念 和 策 略,以 達 成 共 同 的 目 的,擴 展 群 體 知 識 的 學 習 環 境 。

研 究 者 認 為 網 路 學 習 社 群,其 實 就 是 以 網 路 為 平 台 的 學 習 團 體,團 體 成 員 彼 此 互 動,分 享 學 習 的 知 識,再 結 合 網 際 網 路 的 特 性,如 打 破 時 空 限 制 、 即 時 回 饋 、 超 連 結 、 全 球 化 等 要 素 , 來 增 進 知 識 的 群 體 。

(二)網路學習社群的理論基礎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相 關 的 理 論,有 建 構 學 習、情 境 學 習、社 會 學 習 與 合 作 學 習 , 以 下 分 別 以 說 明 。

1.建 構 學 習 論

學 習 是 由 個 體 與 環 境 的 互 動 所 促 成 , 以 及 教 師 引 導 、 同 儕 之 間 的 溝 通、討 論、辯 證、澄 清,在 不 斷 地 在 檢 驗 自 己 所 具 有 的 先 前 知 識 後,反 省 個 體 的 基 模 與 新 知 識 的 差 距,並 予 以 同 化、調 適 與 重 構,最 後 產 生 了 新 知 識 。 維 高 斯 基(Vygotsky)的 社 會 建 構 主 義 ( social constructionism) 則 進 一 步 強 調,個 人 的 知 識 建 構 是 在 社 會 文 化 的 環 境 之 下,個 體 與 社 會 互 動 的 交 互 作 用 中 所 建 構 的,著 重 的 是 人 類 認 知 與 知 識 形 成 的 社 會 性 基 礎。建 構 主 義 學 習 觀 的 特 點 是,學 習 的 主 體 在 於 學 生 本 身,學 生 要 主 動 參 與 學 習,而 非 被 動 接 受,教 師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是 環 境 布 置 與 引 導 學 生 的 輔 導 者,而 知 識 的 建 構 有 賴 於 社 會 情 境 的 互 動 , 目 標 是 要 產 生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沈 中 偉 , 2005)。

2.情 境 學 習 理 論 (situated learning)

情 境 學 習 理 論 是Brown、Collins和 Dugid的 主 張,他 們 認 為 知 識 散 布 在 世 界 各 地,學 習 是 發 生 於 情 境 脈 絡 之 中 的,在 真 實 的 情 境 之 中 學 習 才 有 意 義,學 習 者 也 才 能 應 用 所 學 習 到 的 知 識。知 識 的 獲 得 應 該 是 統 整 的,學 習 是 在 某 一 行 業 中,先 在 周 邊 參 與,慢 慢 熟 悉 之 後,最 後 才 進 入 核 心 的 位 置,

因 此 情 境 學 習 最 典 型 的 例 子,就 是 認 知 學 徒 制。認 知 學 徒 制 的 主 要 觀 點 , 就 是 讓 看 不 見 的 抽 象 思 考,轉 化 變 成 可 以 看 見 的 動 作,讓 旁 邊 的 學 徒 能 完 整 地 了 解 工 作 的 全 貎,有 一 個 全 程 的 圖 像 化 概 念 結 構,當 師 傅 指 引 或 糾 正 學 徒 時,學 徒 才 容 易 了 解 真 正 的 意 義,同 時 內 化 為 個 人 的 工 作 指 引。而 要 注 意 的 是 讓 學 徒 有 合 法 周 邊 參 與 的 地 位 , 透 過 鷹 架 作 用 的 協 助 , 逐 漸 成 熟 , 直 到 能 獨 立 作 業(孫 春 在 、 林 珊 如 , 2007)。

3.社 會 學 習 理 論 (social learning theory)

社 會 學 習 理 論 的 主 要 代 表 人 物 是 班 度 拉(Bandura),他 是 由 心 理 學 的 角 度 來 探 討 人 類 在 社 會 環 境 中 的 學 習 方 式,以 及 在 社 會 條 件 下,行 為 與 人 際 關 係 的 互 動 關 係。他 認 為 學 習 的 產 生 是 學 習 者 在 社 會 情 境 中,透 過 觀 察 別

人 的 行 為 表 現 與 行 為 的 後 果,而 間 接 學 習 的。社 會 學 習 論 者 將 學 習 的 內 在 歷 程 , 分 成 四 個 主 要 的 步 驟 :(1)注 意 歷 程 ; (2)保 留 歷 程 ; (3)行 為 再 生 歷 程;(4)動 機 歷 程。並 指 出 學 習 是 個 體 與 環 境 交 互 作 用 的 歷 程,不 需 要 外 在 增 強 物 做 為 媒 介 , 透 過 觀 察 就 可 以 產 生 替 代 學 習 的 效 果(林 進 材 , 2000)。

4.合 作 學 習 理 論 (cooperative learning)

合 作 學 習 是 一 種 有 合 作 型 態 的 教 學 策 略,藉 由 異 質 分 組 的 學 習 環 境 , 小 組 成 員 經 由 小 組 互 動、經 驗 分 享 和 相 互 討 論 的 過 程 中,獲 得 個 人 績 效 、 正 向 相 互 依 靠 關 係、面 對 面 的 互 動 與 組 員 社 會 技 巧,並 完 成 小 組 的 共 同 目 標。合 作 學 習 比 個 別 學 習 更 能 引 起 學 習 者 的 動 機,合 作 學 習 的 教 學 過 程 , 通 常 都 包 括 教 師 對 全 班 的 學 生 進 行 教 學、學 生 分 組 進 行 討 論 與 學 習、學 習 評 鑑 以 及 學 習 表 揚(沈 翠 蓮 , 2001; 沈 中 偉 , 2005)。

上 述 的 學 習 理 論,對 於 研 究 者 在 教 學 上 的 啟 示 有:(1)教 學 活 動 應 是 為 學 生 而 設 計 ;(2)學 生 是 主 體 , 教 師 是 學 習 的 促 進 者 與 輔 導 者 ; (3)學 生 要 主 動 參 與 學 習 , 而 非 被 動 接 受 ;(4)結 合 真 實 情 境 做 中 學 ; (5)合 作 學 習 的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上,參 與 成 員 要 充 分 討 論,溝 通、分 享 與 澄 清;(6)建 立 良 好 的 師 生 互 動 關 係,對 於 學 習 的 效 果 是 很 有 幫 助 的;(7)教 師 扮 演 輔 助 者、引 導 者 、 教 練 、 諮 商 者 的 角 色 , 並 且 要 適 時 地 淡 出 。

(三)網路學習社群的優點與困難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結 合 了 學 習 社 群 的 理 念 與 網 路 的 特 性 。 張 基 成 、 唐 宣 蔚(1999)在 學 習 社 群 的 理 念 上 提 出 三 項 特 性:(1)學 習 者 本 身 應 該 是 自 主 學 習 與 主 動 建 構 知 識 的 個 體,學 習 的 對 象 不 只 是 從 教 師 身 上 獲 得 知 識 而 已 , 而 所 得 到 的 知 識 也 不 應 該 只 是 固 定 的 內 容;(2)參 與 社 群 的 成 員 之 間,必 須 要 有「 分 享 與 提 供 」的 觀 念,不 能 只 有 獲 得 而 不 付 出;(3)學 習 社 群 強 調「 分 散 式 專 業 知 能 」(distributed expertise)的 重 要 性 與 概 念。分 散 式 專 業 知 能 是 指 在 社 群 中,一 個 人 不 可 能 樣 樣 精 通,專 長 知 識 是 分 散 在 多 數 人 身 上,經 由 溝 通、討 論、分 享、傳 授、或 工 具 的 運 用,來 集 各 家 之 長 以 完 成 共 同 的 目 標 , 而 社 群 成 員 的 知 能 水 平 也 可 因 分 享 而 提 高 。

在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的 優 點 方 面 , 黃 郁 婷(2003)認 為 在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中 , 參 與 者 透 過 網 路 一 起 參 與 學 習 活 動,突 破 時 空 限 制 與 地 理 問 題,共 同 分 享 知 識 和 經 驗,可 以 促 進 知 識 的 成 長,此 外,網 路 學 習 社 群 也 具 備 了 網 路 學

習 與 遠 距 學 習 的 功 能,同 時 還 具 備 建 構 學 習、社 會 學 習 與 合 作 學 習 的 優 點。

在 知 識 分 享 與 促 進 專 業 成 長 的 觀 點 上 , 李 煙 長(2000)也 提 出 類 似 的 看 法,他 指 出 社 會 上 每 個 人 都 有 自 己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而 網 路 可 以 作 為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溝 通 與 經 驗 分 享 的 媒 介,因 此 在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中,每 個 人 都 可 以 藉 由 提 供 知 識 與 吸 收 知 識 , 而 自 我 成 長 。

至 於 在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的 困 難 上 , 張 基 成 、 李 煙 長(2005)認 為 網 路 學 習 社 群 的 困 難 有 :(1)大 部 分 的 老 師 缺 乏 引 導 輔 助 與 主 持 協 調 的 技 巧 ; (2)教 師 須 要 付 出 比 傳 統 教 室 課 程 更 多 的 時 間,來 了 解 學 生 的 參 與 情 形、參 與 討 論 情 形 及 回 覆 學 生 的 問 題;(3)參 與 者 有 時 會 張 貼 於 不 適 合 的 主 題 或 內 容 , 而 影 響 線 上 討 論 的 進 行 。

二、網路寫作的意義與特質

有 關 網 路 寫 作 的 意 義 , 王 宏 德 (2004)認 為 網 路 寫 作 是 應 用 電 腦 相 關 技 術,並 透 過 網 路 作 為 傳 播 介 質,來 進 行 傳 播 行 為 的 一 種 線 上 寫 作 活 動。譚 佩 儀(2003)指 出 寫 作 是 一 種 傳 意 的 行 為 , 傳 意 指 的 是 傳 者 和 受 者 在 某 段 時 間 內,有 目 的 的 產 生 一 系 列 有 意 義 的 行 為,這 些 意 義 包 含 了 傳 達 的 訊 息 、 傳 達 的 原 因 和 訊 息 的 價 值,而 訊 息 的 意 義 是 建 立 在 傳 者 和 受 者 彼 此 的 互 動 上。網 路 具 有 電 子 對 話 傳 意 的 功 能,網 路 的 特 性 讓 讀 者 的 觀 點 與 作 者 的 觀 點 可 以 同 時 呈 現,並 刺 激 了 讀 者 的 寫 作 動 機,因 此 讀 者 某 種 程 度 也 成 為 了 作 者,參 與 了 文 本 的 寫 作,而 作 者 也 變 成 了 讀 者,因 此 讀 者 與 作 者 成 為 了 共 同 的 創 作 者 。

WWW 的 特 點 為 超 連 結 與 多 媒 體 , 王 家 茗 (2001)指 出 網 際 網 路 上 超 文 本(hypertext)的 特 性 , 它 打 破 了 傳 統 由 前 往 後 的 閱 讀 順 序 , 因 為 讀 者 可 藉 由 超 連 結 的 功 能,來 自 行 決 定 閱 讀 的 方 向,因 此 作 者 也 可 用 非 線 性 的 方 向 來 進 行 寫 作,此 外 文 章 除 了 傳 統 的 文 字 之 外,亦 可 加 上 圖 片、聲 音、影 片 等 元 素 , 而 不 再 只 是 靜 態 文 字 的 呈 現 。

孫 宜 旺 、 林 青 麗 、 黃 郁 涵 與 鄭 承 昌 (2007)則 將 傳 統 寫 作 與 網 路 寫 作 , 在 平 台 特 性 、 人 及 作 品 上 , 進 行 了 分 析 及 比 較 , 如 表 2-4。

表2-4 傳統寫作與網路寫作平台的比較

從 學 生 的 觀 點 來 看 ,Labbo(2004)指 出 , 學 生 可 以 對 網 際 網 路 中 的 內 容 提 出 不 同 的 觀 點,與 同 儕 互 相 分 享 與 回 饋,並 以 主 題 探 索、策 略 分 享 的 方 式,建 立 批 判 思 考、知 識 整 合 的 能 力。老 師 方 面 則 可 利 用 鷹 架 作 用,例 如 提 供 討 論 程 序 表 等 方 法 來 讓 學 生 做 為 寫 作 的 參 考,以 增 進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

三、網路寫作的媒介與類型

網 路 寫 作 的 媒 介 主 要 有 電 子 郵 件、電 子 佈 告 欄、新 聞 群 組、全 球 資 訊 網、電 子 報 與 部 落 格,其 中 部 落 格 是 本 研 究 的 重 點,研 究 者 將 在 下 一 節 專 文 探 討 。

(一)網路寫作的媒介

王 宏 德 (2004)將 網 路 寫 作 的 媒 介 加 以 整 理 分 析 , 如 下 所 述 : 1.電 子 郵 件 (E-Mail):

電 子 郵 件 是 利 用 網 路 來 傳 遞 的 電 子 化 信 件 , 它 具 有 簡 便 易 用 、 免 費 、 快 速 、 同 時 大 量 發 送 郵 件 、 附 加 檔 案 等 的 功 能 , 是 非 常 受 歡 迎 的 媒 介 。

2.電 子 佈 告 欄 (Bulletin Board System , BBS):

電 子 佈 告 欄 是 電 腦 與 通 訊 技 術 結 合 的 媒 體 , 利 用 網 路 、 數 據 機 、 及 應 用 軟 體 所 構 成 的 主 題 討 論 版 , 讓 使 用 者 可 以 在 上 面 進 行 文 章 發 表、張 貼、以 及 回 應,早 期 主 要 是 以 透 過 電 話 線 來 運 作,因 受 限 於 頻 寬 因 素 , 內 容 大 多 以 文 字 為 主 。

3.新 聞 群 組 (News Group):

新 聞 群 組 是 一 個 讓 有 共 同 興 趣 的 使 用 者 , 透 過 電 子 郵 件 來 進 行 意 見 交 換 的 園 地 。 使 用 者 申 請 加 入 論 壇 後 , 可 不 定 期 收 到 該 論 壇 的 討 論 信 , 也 可 以 將 自 己 的 文 章 透 過 電 子 郵 件 傳 送 給 該 論 壇 的 其 他 成 員 。

新 聞 群 組 是 一 個 讓 有 共 同 興 趣 的 使 用 者 , 透 過 電 子 郵 件 來 進 行 意 見 交 換 的 園 地 。 使 用 者 申 請 加 入 論 壇 後 , 可 不 定 期 收 到 該 論 壇 的 討 論 信 , 也 可 以 將 自 己 的 文 章 透 過 電 子 郵 件 傳 送 給 該 論 壇 的 其 他 成 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