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圖書館組織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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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臺灣資料,1993 年(民國 82 年)11 月 22 日正式成立臺灣資 料室,致力於臺灣資料之保存、利用,後改名為臺灣資料中心。館藏內 容除了承繼總督府圖書館、南方資料館舊藏之外,亦收藏日本出版有關 臺灣的圖書以及臺灣近代史的相關研究。2004 年(民國 93 年)到 2011 年(民國 100 年)間,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陸續將 19,924 冊的總督 府舊籍歸還至臺灣分館,並透過合作進行編目典藏,建立臺灣資料的相 關電子資源。臺灣資料中心館藏豐富,是目前臺灣學的研究重鎮之一
(潘淑慧,2009)。
第三個是親子資料,從總督府圖書館到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近 百年的歷史中,兒童閱覽一直都是受重視的服務之一。1947 年(民國 36 年)將兒童閱覽室轉型為獨立運作的空間,2004 年(民國 93 年)搬遷至 中和新館之後,改而設置親子資料中心,配合教育部推動兒童閱讀的政 策,不斷拓展親子資料的完整性(周倩如,2010)。
六、 國立臺灣圖書館(2012-2012)
黃國正認為,從總督府圖書館到國立臺灣圖書館迄今歷史已歷經百 年,可謂在臺灣圖書館界中獨樹一格的圖書館,其特色有以下十點:(1) 為臺灣歷史最悠久的公共圖書館。(2)為典藏臺灣資料最豐富的圖書館。
(3)為臺灣面積最大的圖書館。(4)為臺灣最早設置兒童室的圖書館。(5)為 臺灣最早設置諮詢服務的圖書館。(6)為臺灣最早有推廣活動的圖書館。
(7)為臺灣使用最多種分類法的圖書館。(8)擁有全國獨一無二的臺灣圖書 醫院。(9)為臺灣最早為視障讀者服務的圖書館。(10)為讀者分眾分齡的圖 書館(黃國正,2012)。
第二節 圖書館組織相關研究
一、 總督府圖書館的組織相關研究
張圍東(2005)認為圖書館的行政管理中,首先要對於組織與人員 進行研究。總督府圖書館在組織上,雖然簡單明確,但已具備現代化圖 書館規模。人員編制的部分,根據總督府圖書館現有資料來看,歷年員 額編制維持在 26 到 34 人之間,雖然有不同的職務名稱,但並非全部的 職務內容都與整理、組織、流通圖書有直接關係,不過,總督府圖書館 的人員編制安排已經有系統化、制度化(張圍東,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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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府圖書館經費的部分,來自總督府所編列的預算,除了開辦費 之外,其餘皆以經常費的方式確實經費來源。張圍東(2005)認為總督 府書館經營期間,圖書館經費增長相當穩健,先後所差不多,經費充足 使圖書館經營完善,更能發揮圖書館的任務及功能。
廖又生(2005)根據 1942 年(昭和 17 年)的臺灣總督府圖書館概 覽內容分析,認為總督府圖書館以館長做為策略層峰,綜理全館館務,
下轄 6 係主任,是一個典型的簡單結構。
二、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圖書館的組織相關研究
廖又生(2005)認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圖書館時期的組織結構 分化十分精細,屬於機械科層結構,直線幕僚區分明顯。此時期的組織 成長,呈現三個特色。首先是有完整的人事、主計人員輔佐館長綜理業 務,建立獨立社教機構型模。第二,除臺灣文獻原有特色保存外,繼承 了 1940 年(民國 29 年、昭和 15 年)財團法人南方資料館館藏,為來日 東南亞研究打下雄厚根基。第三則是研究輔導部門的建置,使日據時期 以來輔導臺島各地公共圖書館的工作有了專責單位承擔,對公共圖書館 事業的發展甚為有利(廖又生,2005)。
王潔宇則提到,圖書館人員編制因為工作繁重,再加上因為接管財 團法人南方資料館,其整理工作艱鉅,使得圖書館組織大加擴充,以應 付館務。而圖書館經費的部分,此時期受到戰爭的影響,通貨膨脹,使 得圖書館經費逐年增加(王潔宇,1964)。
三、 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的組織相關研究
廖又生(2005)根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的組織結構圖進行解析,
其中南方資料室為附屬機構,圖書館採編、閱覽、輔導等單位為直線單 位,總務為家事業務單位,人事、主計則為特業幕僚。人員編制的部分 總數並沒有改變,只是將部分幹事員額恢復為行政長官公署圖書館時代 的副研究員職稱,符合事權匯一、體常而盡變的精神。
王潔宇(1964)針對人員編制進行分析,1948 年(民國 37 年)5 月 圖書館改隸教育廳之後,各部改稱各組,原各組改稱各股。1954 年(民 國 43 年)5 月 21 日經府令修正圖書館組織,員額編制共計 52 人,1963 年(民國 52 年)修正組織規程的規定,圖書館的組織結構與員額編制有 些微的變化。而圖書館經費的部分,根據歷年的經費狀況,經費逐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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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的原因,主要受到物價上漲的影響,其中又以人事費的增加最多。
四、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的組織相關研究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時代的組織法源依據包含〈國立中央圖書 館臺灣分館暫行組織規程〉與〈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廖 又生(2005)認為〈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具有其時代意 義,在圖書館行政上有幾項特點。
首先,〈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係行憲之後(民國 36 年 12 月 25 日)依法律位階及法律優越原則所立的法律,立憲主義氣息 濃,法效性強;第二,該條例繼受光復以來有人事、會計建制的事實,
使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實質上享有獨立行政主體的資格;第三,國 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由組織條例明文賦予對臺灣地區公私立圖書館的 輔導權限,其輔導辦法已經國立中央圖書館轉核教育部備案,從此以臺 灣分館為首,於法律上確定了全島完整的輔導體系。整體而言,〈國立中 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是圖書館事業中唯一符合憲政精神的法 律,體系嚴謹且條理分明,對於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的組織定位有 很大的影響(廖又生,2005)。
此外,廖又生認為臺灣分館的組織特色有三點。第一,生產(採 編)、財務(會計、總務)、人事、行銷(推廣、參考、閱典)及研發
(委員會)五種圖書館事業機能俱足,有實力行組織目標;第二,讀者 服務取向(推廣、參考、閱典)勝過技術服務取向(僅採編一組),顯現 落實社區發展、主動爭取讀者的決心:第三,淬取前三階段經營心得,
汰蕪存菁、精益求精,如刪除二級單位的股、採編不分中西文資料、人 事及主計幕僚維持、囑託直長的沿用等。人員編制的部分,為了呼應政 府行政格行及精簡組織員額政策,在 1994 年(民國 83 年)與隔年刪減 書記 3 人,以最少的館員辦最多的工作(廖又生,2005)。
五、 國立臺灣圖書館的組織相關研究
根據「國立臺灣圖書館整體發展規劃草案」的內容,國立臺灣圖書 館的組織結構為了配合未來發展與改制需要,擬設置採訪、編目、閱覽 典藏、參考服務、推廣輔導、總務等六組及臺灣文獻、亞洲研究資料、
盲人資料等三中心,並設置資訊、人事、會計三室。人力需求方面,採 分期漸進的方式擴充,以配合藏書量及業務量的發展需求(林明地,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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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又生則認為,國立臺灣圖書館的組織結構部分,根據規劃系統定 位為教育部所屬四級附屬機構,組織結構包含四課、一中心、一室,其 中人事、主計與總務整編成為行政室,另設秘書 1 人(廖又生,2005)。
此外,1997 年(民國 86 年)修正組織條例為「國立臺灣圖書館組織 條例草案」,廖又生(1997)認為此一組織條例的主要特色包含:(1)兒童 讀者的重現,(2)地區研究的重鎮,(3)輔導體系的樞紐,(4)常任文官的編 制,(5)特殊讀者的協助以及(6)立憲主義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