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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基礎 第二節

壹、政策執行理論

公共政策乃是政府對於政策問題選擇能夠予以解決的計畫或方案,並 付諸實行,且隨著全球化的浪潮,政府治理的角色與職能應有所轉變,面 對公共議題時,不能僅透過強制力解決,尚須受到媒體監督及公民參與理 念之影響因素,政策執行需建構新的價值理念,始能因應時空環境的變遷,

貫徹既定政策目標之達成(李允中,2016:37)。又政策執行是政策過程的 樞紐,決定公共政策的成敗端賴於政策執行是否徹底,且政策之研究除著 重於政策之規劃與設計效度之完善外,亦需了解執行人員與團體互動所造 成的行政裁量與認知詮釋之落差(吳元中,2006:51)。因此,政府運作的 過程中,政策執行力影響政府治理的效能,而政策規劃的目標與內容也必 須藉由政策執行力,才能將訴求轉化為實際的政策產出,且隨著民主政治 興起,人民對政府執行力有更高的期望。據此,如何提高農地違規使用管 制的執行力,亦成為政府相關單位內部重要的課題(葉俊榮,2005:3-16),

且由於未登記工廠議題涉及範圍較廣,決策過程相當複雜,尚需要考量政 策環境、人員執行、經費來源等因素,並探討及分析可能採取的行動方案,

從可行的行動方案中選擇較佳的一個作成決策,付諸實行。

另一方面,Van Meter與Van Horn認為政策執行係指政府、企業、公民 或利益團體為達成政策制定的目標,所採取的各項行為,其中政策標準與 願景、資源、執行機關的特性、行政人員的意象、組織溝通、經濟社會及 政治條件等,均能對政策執行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李允中,2016:38)。以 此觀諸我國農地使用管制之相關規定,政府相關單位透過擬定政策及制定 目標,藉由相關單位間之溝通與執行,並訂定相關裁罰或獎勵措施以防止 違規使用情形之發生,然而為何農地違規使用之情形仍舊層出不窮,即是 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執行機關的特性;社會、經濟與政治環境的影響;與執 行人員的意向而影響了農地政策執行之成效。

總而言之,政策執行即為多元行動者進行動態互動的過程,當政策取 得合法地位後,上級機關負責擬定執行細則,明定施行之專責機關,分配 政策所需資源,以適當的管理方法採取行動,使政策獲得成效,進而達成 政策目標。而根據政策執行理論的發展過程,分為下列四種執行類型(丘昌 泰,2008:326~332;吳定,2008:278~280,李允中,2016:37~42;李峯 誠,2017:60~66;劉宜君、周育仁、朱鎮明,20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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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代研究途徑(由上而下)

(一)整體政府組織內講究明確的專業、責任分工,上級機關及下屬間形成 指揮命令的科層體制,進而追求高度行政效率。

(二)中央政府確立政策目標、政策實行方針與策略,透過層級制度下達命 令,地方政府僅以純技術性的執行方式,將政策目標付諸實行。

(三)只重視政策是否能解決問題,容易忽略基層行政人員執行的重要性。

(四)容易低估基層機關採取的各種策略,企圖影響政策目標的實力與潛 力。

(五)如為多元的政府機關或法令規章共同執行,即無法適用由上而下的模 式。

(六)影響政策執行的重要因素為:1、清楚一致的目標;2、明確的因果理 論;3、執行過程的合法建構;4、認同感與技巧性地執行官員;5、利 益團體與主權的支持;6、足以獲取政治支持或因果理論的社經條件。

二、第二代研究途徑(由下而上)

(一)政策執行以計畫理性為基礎,該結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實現計畫。因 此,計畫是手段不是組織生存的目標。

(二)融入多元主義,政策執行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成敗取決於基層行政 人員對於政策的認知及認同,以及對於利益需求的權衡與策略。

(三)中央政府扮演輔導及支援的角色,賦予地方政府及基層行政人員自主 裁量權,使其面對問題仍有效溝通進而形成共識,實現政策目標。

(四)每一個地方組織或行動者擁有自主權,易使地方政府挾權自重,失去 公平正義與公共利益,陷入地方利益角力與衝突困境。

三、第三代研究途徑(權變整合)

(一)政策執行之成效,涉及政策次級集體系(公私部門的多元行動者)、相 對穩定變項(政策問題領域、資源分配、社會文化價值等)以及動態事 件變項(社經條件轉變,系統治理聯盟替換)的交互作用影響。

(二)政策執行是一種極度繁複的過程,是一系列發生於不同時間與空間的 行政與政治決策和行動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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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目的在於解釋為何政策執行會隨著時間、空間、政策、執行機關 之不同而有所差異,進而預測未來可能出現的政策執行行為類型。

(四)應從「理論建構」轉向為「理論檢驗」,並採取多元研究方法,結合定 性與定量的分析模式,了解政策執行的動態面向。

四、第四代研究途徑

(一)更重視執行的民主取向(即由下而上的執行途徑)。並將治理、網絡、

協力關係、夥伴關係、政策協調納入政策執行檢討中。

(二)多採取辯論的、詮釋的、溝通的、對話的、參與的、調停的執行研究 途徑。

(三)在視情況權變採取定量或定性研究途徑的原則下,更著重定性研究途 徑的應用。

(四)同時研究政策執行成功與失敗案例,並從中學習獲得良好教訓,強調

「政策學習」的重要。

從政策執行理論的發展過程可知,當政府面對農地違規處理或未登記 工廠清理等相關政策時,由於農地未登記工廠形成之背景因素複雜,且歷 經各種時期之農地政策。因此,其政策的執行並不能單純的採取由上而下 的指揮命令,或由下而上的地方自主即可完成,而應參照第三代權變整合 途徑,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納入各層級的行政與政治單位,並關注政策執行 過程的動態互動,及公私部門間的互動關係,客觀考量政策問題領域、資 源分配、社經條件等因素,顧及執行人員實際執行層面及資源的充足性,

並運用第四代的政策學習方式途徑,從過去政策執行的成功與失敗的方案 中,獲得良好的教訓,改善政策的內容,方能確實達成清理之目標。

政策執行屬於多元行動者間相互產生共識的動態發展過程,應具有共 識且以信任為基礎,充分整合必要的資源,各行動者間的溝通與協調亦相 當重要,彼此合作以實現政策設定的目標,且執行者必須擁有實質的權力 才能完美執行,而不同政策方案也需運用不同的工具以達成預期目標。丘 昌泰根據Howlett & Ramesh對於國家機關涉入政策工具程度依分為三大類 (丘昌泰,2008:352-356):

(一)自願性工具:指國家機關不介入工具運用,完全由民間社會在自願性 的基礎下採取的工具,包括家庭與社區;自願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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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強制性工具:國家採取上而下的統治途徑,強制性或單方面對標的團 體採取直接的管制與干預行動,包括管制;公營企業;

直接提供條款。

(三)混合性工具;國家對於工具應用涉入的程度不一,有的涉入較深,但 最後決定權交由標的團體處理,有的涉入較淺或完全不 涉入,包括資訊與勸戒;補助;財產權的銷售;徵稅與 使用者付費。

為使農地未登記工廠清理策略能夠發揮效用,除透過政策執行研究途 徑探討提升政策執行力之方案外,如何善用政策執行之工具也相當重要,

且農地未登記工廠之清理包含工廠之管理及清理措施、農地利用及農地資 源維護等面向,是以在政策工具的應用上應採取管制、斷水斷電、強制拆 除等較為強制性之工具為主,達到清理之目的,並輔以自願性工具及混合 性工具,如透過鼓勵民間團體或社區的自主性行動、增加農地使用成本或 協助未登記工廠遷廠等措施,維護地方農地資源,落實清理計畫之實行。

周文雄(2010:2-4~2-5)認為政府執行力的構成要素在於政府執行部門 對於政策的「尺度」、「速度」、「力度」及「角度」要有公信力,即要做到(一) 誠信行政:遵循基本的行為準則,言必行,行必果;(二)依法行政:必須 在法律規範及社會監督下遵守規則,建立形象;(三)資訊公開:政府應即 時通報重大事件,便利人民共享資訊,保證人民知的權利。且在政府執行 公權力的過程中,決策者與執行人員應對於民意機關的意見給予慎重分析,

並向民意機構人員表達需要更多支持,以提升執行力。

當面對未登記工廠清理問題時,對於市場與經濟的誘因該如何制定管 制標準?如何運用法令規範及稅賦優惠鼓勵進駐工業區?如何掌握違規查處 之檢查與處罰之執行進度?掌握上述的政策工具之運用,以及政府執行部門 對於政策的「尺度」、「速度」、「力度」及「角度」,在訂立未登記工廠清理 策略時即顯得相當重要,在政策執行理論基礎下,本研究將現行土地使用 管制制度執行上的問題歸納如圖2-1,尤其政府近年來對於農地違規及未登 記工廠之處理雖然制定了許多規定,然而經費及人力不足,無法有效落實 政策之執行,農地違規使用清理成效有限,以致於農地未登記工廠仍隨處 可見。因此,如何強化政府農業政策執行,落實違規裁罰制度,提升未登 記工廠清理之執行,實屬政府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本研究將於後續章節

所謂制度(Institutions),根據新制度經濟學家North的說法,是一系列 被制定出來的規則、守法程序和行為的道德倫理規範,旨在約束追求自身 福利或效用極大化的個人行為。在政治或經濟制度中,福利或效用的極大 化,是利用由專業化產生的貿易利益而達到的。具體而言,制度提供了人 類互動的架構,建立了合作與競爭關係,從而構成一種經濟秩序(Douglass C.

Nort,1995:211)。而經濟學者T.W.Schultz則認為制度為「一種涉及社會、

Nort,1995:211)。而經濟學者T.W.Schultz則認為制度為「一種涉及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