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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多元文化教育

第一節 多元文化教育

一、 多元文化教育的內涵與意義

多元文化的概念,起源於美國在 1960 至 1970 年間爆發的民權運動。主要是 當時的非裔美人企圖爭取長期被忽視的權利以及對差別待遇的不滿,為了紓解此 緊 張氣氛,率先由教育單位推動一種「多民族教育」,以增進民族間的相互了解 與重視少數民族的教育問題。但其他的弱勢團體,例如婦女團體、殘障團體、中 下 階層人士等,認為社會應平等對待其他文化差異的族群,同時要求學校的課程 必須呈現少數民族的文化、歷史、觀點與經驗,於是將「多民族教育」擴大發展 成為「多元文化教育」(Banks,1993;譚光鼎、劉美慧、游美惠,2007)。由以上 論述可知,多元文化教育概念推展之初是以扶助弱勢族群為主要目的,但採用「多 元文化」一詞之後,卻也讓許多教師忽略或正視種族歧視或衍生之問題,將多元 文化教育導引成為認識不同文化、節慶或食物,因此淡忘為非主流之弱勢者爭取 自由、政治力量與提升社經地位的民權運動初始目標,而實際上已偏離多元文化 教育之原旨。(陳炫任、曾大千,民 100)

多元文化教育的熱潮也讓許多學者都有其個人見解,而多元文化教育的內涵 基於各種不同團體或個人觀點有許多不同的意涵。陳美如(民89)認為多元文化教 育主要是透過教育讓學生了解與肯定自己的文化,進而了解與尊重其他的文化。

劉美慧、陳麗華(民89)兩位學者所言:多元文化教育是多元文化社會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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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希望藉由教育的力量,肯定文化多樣性的價值,尊重文化多樣性的人權,增加 人民選擇生活方式的可能性,進而促進社會與公平機會的實現。

Grant & Ladson-Billings(1997)亦認為多元文化教育是建基在自由、正義、平等和人 類尊嚴的哲學理念上的一種教育過程。Nieto(2000)也認為多元文化教育的內涵,

是一種反種族主義的教育、是一種強調基本的教育、是對每個學生都重要的教育、

是普遍的教育、是以實現社會正義為目標的教育、是一個強調過程的教育、是一 種批判的教育(鍾嘉琳,2006)。Sleeter和Grant(2007)則認為多元文化教育有兩個基 本信念,那就是機會教育均等以及教育文化多元(松淑惠,民100)。陳枝烈(民86) 認為多元文化教育是一種不受傳統偏見、不受狹隘情感影響的教育,而且能自由 地探索其他民族的文化的教育,甚至於讓個人在完全意識中做抉擇;它不是一種 偏離或對立的教育方式,而其教育理念是精緻、博雅的;多元文化教育不但不會 阻止兒童與自己母體文化的接觸,而且希望藉教育方式充實兒童的心靈並開拓兒 童的觀點,而不至於成為失根的一代。

綜合以上學者的定義,研究者從多元文化教育的觀點來探討學校教育,應該 包含以下不同的層次:

(一)尊重不同的族群文化:對各族群文化的學習、了解後互相尊重、包容並 欣賞不同文化的美感,消除族群偏見與歧視,增進族群間的和諧融洽。

(二)學習自身的族群文化:建立自信與自尊,達成族群認同與傳承文化的目的。

(三)教育機會均等:在社會正義的原則下,給予各族群平等的教育機會,讓學 生享有民族教育的受教權後認同自己的母體文化,達成「教育機會均等」的原則。

二、多元文化教育的目標

多元文化的現象是社會進步的象徵,換言之,我們應該尊重不同文化的存在,

故在教育而言,應該要打破以往單一主流文化輸入的陋習,對不同的文化、種族、

性別、語言、階級及身心障礙者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如同陳美如於民國91年指 出,教育目標在提供全人類經驗之真實的、有意義的闡述,如果課程著重在真實,

則課程將是多元的,全人類文化是所有人類奮鬥的產物,而不是單一種族所擁有。

Sleeter和Grant(1993)也發現多元文化有多種意義,為了澄清多元文化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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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在不同的意義下,應發展不同的目標。

多元文化教育的目標中外學者眾說紛紜,研究者整理如下:

Lynch(1983)以多元種族的觀點出發,提出多元文化教育目標包含兩大類:

(一) 尊重他人:學習不同文化,了解文化之間的差異性,進而包容並欣賞其 他文化。

(二) 尊重自己:亦即使學生從自我瞭解開始,認識自我文化,建立自我認同 與價值,進而認識其他族群的文化觀點,發現差異,體會多元。

陳柏璋(民82)認為多元文化教育目標有:

(一) 教育機會的均等:追求各族群於教育領域中獲得教育機會的均等、文化 在教育內容呈現的機會均等。

(二) 認同自身族群文化並尊重他人族群文化:從認同自己族群的文化出發,

進而尊重與欣賞其他族群族群的文化,最後達到人類共存與世界和諧。

(三) 培養多元文化價值觀與實踐能力:包含認知、技能與情意等三領域,不 只要學會正確的族群相關知識,也要發展出適切的族群人際能力和實踐技能,更 要養成適當的多元文化度、情感和價值觀念。

譚光鼎(民90) 認為多元文化教育的主要目標有五:

(一) 維護教育機會均等的精神

多元文化教育的首要目標即在維護我國憲法所規定的「國民受教育機會 一律平等」的精神。因此,在量的方面,必須保障不同背景學童的入學機會;在 質的方面,所有學生在學校必須受到平等的對待,並得到適性教育的機會。

(二)提昇弱勢族群學童的學業成就

多元文化教育的目標即在瞭解並掌握弱勢族群學童學業成就低落的原因,並 根據這些原凶採取因應的補救措施,使弱勢族群學生能適應學校生活,進而提昇 學習成就。

(三)瞭解與支持文化多樣性。

多元文化教育希望學生透過對異文化的學習,瞭解不同族群的生活方式,並 願意支持文化多樣性,支持的程度從容忍、接受、尊敬並肯定多元文化之美。

(四)培養群際關係

多元文化教育希望提供學生與不同族群學生合作的機會,進而促進不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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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學生相處的能力。

(五)培養增能與社會行動能力

多元文化教育在培養學生關心族群議題,做理性決定,並解決族群衝突等問 題的能力。培養學生關心弱勢族群的態度,並願意與弱勢族群共享資源與權力。

綜合以上學者的看法,可以知道多元文化教育的首要目標在於實現社會公平 正義,保障弱勢族群之教育機會並提升其學業成就,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的原則。

另外,多元文化教育也在教導學生學習正確的族群相關知識,從尊重自己的文化 到尊重他人文化。本研究從推展學校民族教育的觀點,保障學童有學習自身族群 文化的權利,透過族語歌舞劇課程的實施,使學生了解自身文化內涵與價值,協 助其建立自信與族群認同。以多元文化教育的目標來看,本研究所推展之族語歌 舞劇課程透過多元化的學習方式學習多元文化教育,不僅在維護教育機會均等的 精神,也引導學生建立尊重自己、認同自我族群身分的價值觀。

三、多元文化課程之設計模式

多元文化教育的課程設計模式發展豐富,眾學者接提出了各種觀點。

Banks(1991,1994)指出,建立多元族群課程必須將族群文化內容統合到學校課程 中,說明如下:

(一)貢獻模式

未變更主流課程的基本結構,只是將少數族群的節慶、英雄或依些片段文化 加入課程中。

(二)附加模式

未變更主流課程的基本結構,加入漢族群文化有關的內容、概念、主題和觀 點。

(三)轉型模式

改變課程結構,使學生能從多元文化和民族的觀點來看概念、議題、事件和 主題。

(四)社會行動模式

培養學生對重要的社會議題能以批判思考、做決定、團隊工作的方式提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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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之道並採取行動。

由以上Banks所提出的四種模式,可以知道主流課程是以強勢族群的觀點文 化、經驗與背景來設計的,而忽略了其他種族、性別、宗教等文化觀點。因此Banks 認為多元文化課程的設計應該將民族文化有關的內容融入在主流課程之中,讓不 同族群之學生能夠了解彼此的文化,以互相尊重並欣賞的態度看待其他族群,進 而以社會正義的觀點,針對社會議題採取批判思考、內化於生活行動之中。

黃政傑(民84)統整多位學者的觀點,針對多元文化課程設計提出多種發展模 式:

(一)補救模式:

是以傳統的課程為核心,未變更主流課程的基本架構,只是把非優勢族群的 節慶,英雄或一些片段文化加入主流課程中。

(二)消除偏見模式:

不改變原本傳統課程架構,旨在檢討傳統課程中各科內容對於文化價值或觀 點的偏見和歧視,加以刪除或調整。

(三)人際關係模式:

納入人際關係的內容,以促進族群問彼此之尊重、關懷與和諧。

(四)融合模式:

融合模式是將族群內容融人各相關科目的各個單元之中。

(五)正式課程附加模式:

此課程模式有兩種主要方式,其一為獨立開設一門族群研究的課,其二為把 族群有關的內容,分散到正式課程的相關課程領域中。

(六)非正式課程模式:

此模式相當於貢獻模式,是最常用的多元文化教育模式,一般常採用正式課 程之外的課外活動或學校活動方式辦理。

(七)族群研究模式:

在主流課程中,增開一門族群研究的課程。

(八)統整模式:

比融合模式更進一步,以社會事件或歷史事件為核心,替代學科知識的主題,

然後探討各族群對該事件的觀點、經驗或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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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會行動模式:

此模式仍然是以歷史或社會事件為焦點,來統合各族群的觀點、經驗或感受,

不過更進一步由學生對此一事件作成相關決定,付諸行動,以便進行社會改革。

不過更進一步由學生對此一事件作成相關決定,付諸行動,以便進行社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