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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戲劇之教育應用

本節將針對原住民戲劇之發展、表演藝術之意涵、戲劇教學融入課程之相關 層面加以分析、整理,期望藉此瞭解表演藝術與戲劇教學之相關理論,以作為本 研究族語歌舞劇課程的理論依據。

一、原住民戲劇之發展

論述台灣原住民戲劇之發展,傳統上,台灣原住民族以歌舞見長,雖然傳統 文化上部落是以祭典、儀式為生活的重心,通常在舉辦祭典時才會歌舞,但現今 為了配合現代化表演的概念,傳統歌舞表演多半是由發展觀觀產業而產生的副產 品,鮮少以傳達原住民文化為演出主軸的表演。許多傳統的戲曲或戲劇,往往成 為代表該國國族或族群文化的符碼,例如京劇與歌仔戲在台灣,便成大中華文化 或台灣本土文化的符碼之一。其中又由於西風東漸,而出現了「話劇」、「新劇」、

「小劇場」等舞台劇形式(鍾明德,民 84)。那麼,台灣原住民是否也有類似的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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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這個答案是否定的。邱坤良(民 86)在《台灣戲劇現場:抗爭與認同》一書中便 指出:「台灣的原住民雖有音樂、歌舞天賦,卻無戲劇傳統。」可見「原住民族語 歌舞劇」尚未定型,也因此內容和形式,具有無限可能。然而,近年來,以台灣 原住民族為主題的歌舞劇、歌劇,如《百合戀》、《逐鹿傳說》,還有結合原住民傳 統歌謠、電影、交響樂的新式音樂劇,如《很久沒有敬我了你》,以及電影《賽德 克‧巴萊》等製作成功,為原住民戲劇提供了許多嶄新的素材、形式和取經。(原 住民戲劇與錯位創作及省思,高銘志,民101)

二、表演藝術的意涵

本研究所指之族語歌舞劇指以布農族神話故事為參考,將布農族相關之文化 內涵,透過改編故事、設計歌曲、戲劇、傳統舞蹈、舞台設計等,對原住民學童 進行教學,包含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三方面的實作課程。Hai Sing 國小族 語歌舞劇課程即是以「表演藝術」、「戲劇教學」為課程發展之立據,故研究者首 先針對表演藝術進行以下相關文獻探討。

表演藝術(Performace Arts)屬於眾多藝術的形式之一,一般公認的藝術範圍包 括了下列藝術類型:文字藝術、視覺藝術、聽覺藝術、表演藝術、電影藝術(蔣勳,

2000:29)。因此諸如舞臺劇、戲曲、偶戲、默劇、歌舞劇、舞蹈、歌劇、音樂、

雜耍、馬戲,甚至民俗藝陣等等類型都屬之(Michael Billington etc.,蔡美玲譯,

民78:16)。由以上可知,「表演藝術」是一種結合音樂藝術、戲劇表演、與視覺藝 術的表演形式,涵蓋了聽覺、視覺、與動覺的元素,幾乎是將所有所有藝術都包 含在其中。表演藝術能透過肢體表達內心情感、傳遞生活的經驗,進而能夠延續 社會文化,籍由舞台上的肢體表演與台下觀眾達成共鳴,能夠啟發個人的藝術潛 能與培養人格健全發展。

在2003年教育部國民教育資訊網中明確指出,對表演藝術教材內容之界定為:

表演包括觀察、想像與模仿創意等肢體與聲音的表達、聯想創意(編寫劇情、即興 創作、角色扮演、綜合表現等)、戲劇(話劇、兒童歌舞、 皮影戲、鄉土戲曲、說 故事劇場)、欣賞等,故本研究所探討之族語歌舞劇課程亦屬於表演藝術形式的其 中一種, 其所具有的意涵啓發與本研究有極大的相關性。研究者希望透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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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族語歌舞劇課程的推動背景與歷程,對學童學習民族文化所形成的影響,也 探討學校團隊人員在推動課程的心路歷程,將研究結果作為Hai Sing國小發展族語 歌舞劇課程之參考方向。

三、戲劇教學融入課程

談到戲劇教學融入課程的發展,英國哈利特‧分蕾─強生(Harriet Finay-John,

1871-1956)教師,是首位將「戲劇的實作學習」的理念應用於課程教學,也是第 一位以戲劇活動在教室內進行教學的教師;而英國教育家卡德威爾‧庫克(Caldwell Cook,1889-1937)將它發展成具體化教育運動。法國教育思想家吉安─賈奎斯‧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將戲劇作為一種教學法起源於「從做中學」

與「戲劇的實做中學習」的兩個教育理念。在美國,許多小學都引用了英國教育 家卡德威爾‧庫克(Caldwell Cook,1889-1937)的「工作─學習─遊戲」概念,運 用戲劇來激發學生的口語交流;初期的教育戲劇大多數都是應用於小學的教學裡 的語文及社會課程內容中。也因為美國及英國將戲劇持續地應用於教學上所呈現 出的效果,1960 年代中期已經有不少國家逐漸實行戲劇教學活動(張曉華,民 93)。

在政策上,英國政府在1960 年代增設了兩所訓練戲劇藝術教學教師的公立學校,

及擴增教育與戲劇專家學者及會共你我特別教學法案,其中所大成的教學共識 為:各年齡層的兒童必須經歷戲劇的活動,以「假如我是」(as if)來實作,並認同 除了戲劇文學(literature)、講話(speech)及肢體動作等科目外,還可與學校及劇場 合作。因此,英國在60 年代時,教育戲劇已經成為了英國普遍的教學(潘宣羽,

民100)。

台灣的戲劇教學,我國於 1997 年由總統公布「藝術教育法」,及 1998 年教育 部公布「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裡的「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包含了音樂、美術、表演藝術等方面學習,都未將戲劇納入主要課程;直到2000 年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才正式將戲劇納入藝術與人 文教學領域中。

關於戲劇應用於教學之影響,有許多學者提出看法,例如在Erbay(2010)研究 中提及,有創意的戲劇教育對孩童的社會行為能力產生極大的影響。社會行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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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對孩童的成長過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無論是語言、眼神或 是動作,都是一種社會行為的表現,也就是以同理心的去對待別人(宋宜宣,

2009)。在過程中,孩童試著加入團體活動,學習與同儕相處,共同解決在團體活 動中所面臨到的問題,並增進其社會化行為。因此,使用戲劇教學策略,可使學 生在戲劇教學的過程當中,不但展露自己的表演天份,也能在戲劇活動的過程中 透過團體合作與互動,培養學生雙向思考模式,進而學習到人際關係的重要性。

當戲劇教學融入教學課程時,可以提升孩童的專注力,在扮演的過程中也可以建 立起自信心與成就感。因此,學生表演能力普遍都能提升,也能學習更深、更廣,

基本能力在無形中達成,也因與一同參與戲劇活動的夥伴彼此互動佳,人際關係 更擴展。總之,孩童的想像力與創造力是能透過戲劇教學融合被激發出來(詹千 慧,民99;鍾佳蓉,民 96) 戲劇教學與課程設計的融合,若與孩童生活經驗結合 作為主軸的教學規劃,即能達到認知、情意、技能三方面的課程目標。戲劇教學 活動的融入,不僅能讓孩童得到知識上的學習,也能使教師教學上或知識上多方 面的提升,並因教學成效良好而獲得家長的支持與肯定,讓教師及學生都得有成 就感及信任感(蔡春珠,民 99)。林政君(民 94)指出,教師利用不同的戲劇策略以 及技巧,去引導孩童如何運用自己的肢體動作、聲音和語言,表達自己心中的想 法及感受。張玉玲(民 96)研究發現,將戲劇融入教學時,有助於學生提升對課程 閱讀及寫作態度轉為正向,進而對學習成效提高;不僅如此,當課程融入戲劇活 動時對學生的整體英文程度及聽、說、讀、寫英文能力是有成效的。陳嬿如(民 97)於戲劇教學融入有關藥物交育課程對海洛因成癮者研究中顯示,戲劇教學的融 入是有助於了解其藥物對本身的傷害性及危險性,也顯示了戲劇教學的融入是有 助於改變自己的信念,及富有省思、重建自我信心的能力。

綜觀戲劇應用於教學的功用,研究整理歸納如下:

(一)透過戲劇中動作、語言與眼神的交流與互動,可增進孩童社會行為。

(二)使用戲劇教學策略,可以培養學童雙向思考模式,進而提升人際關係。

(三)戲劇融入於教學中,能夠提升學童學習的專注力,在過程中也可幫助學 童建立起成就感與自信心。

(四)戲劇教學與課程設計的融合,若是能與學童生活經驗做結合做為課程規 劃主軸,即能達到認知、情意、技能的學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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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戲劇融入教學,能夠使學生在語文方面的學習動機與成效轉為正向,尤 其在閱讀理解與謝作能力上面。

本研究所探討的族語歌舞劇課程,雖然名為「歌舞劇」,但整齣表演以戲劇為 主,以歌舞為輔,戲劇教學的過程是教師所欲傳達之民族文化意涵的重要手段,

研究者從以往教學經驗中發現,雖然 Hai Sing 國小在進行教學前教師團隊已編撰 出固定劇本與台詞,但在排戲的過程中,對於肢體動作的展現方式,經過老師的 引導,學生可以自己的表達方式演出,也就是透過學童自己對於文化的詮釋,用 連結生活經驗的方式表達文化的脈絡。同時間,傳統文化與學童的生活經驗發生 了連結點,加深學習成效。在師生雙向的互動當中,老師可更加了解學生對於文 化的理解程度與想法,教師在教學的同時也在成長,從學童的現代觀點看傳統文 化,激發出文化學習的創新觀點。戲劇教學不外乎就是要學生能夠在戲劇教學的 進行中,學到教師所要傳達的知識訊息,在角色扮演(親身體驗)當中,學生換個 角度思考,轉變自己所關注的人、事、物,了解其中的道理及事情發展的脈絡性 及可能性,因此,可以利用此特點,將戲劇教學用於抽象思考的學習當中,使學 習者更容易理解學習內容,加深學習印象,甚至啟發學習者自我思想,進而了解 自我價值、感覺情緒、人際關係等不同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提升學童獨立思考、

問題解決與價值判斷等能力。基於以上論述,假設戲劇教學應用於民族文化的學

問題解決與價值判斷等能力。基於以上論述,假設戲劇教學應用於民族文化的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