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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障礙學生在識字問題之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習障礙學生在識字問題之探討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探 討 倉 頡 輸 入 識 字 策 略 對 國 小 學 習 障 礙學生識字學習的成效,並分析學生在實驗教學中中文字錯誤情 形的變化。因此,本章的目的在於探討與本研究相關的理論與實 徵研究。全章共可分為五節,第一節針對學習障礙學生在識字問 題之探討;第二節探討識字的相關理論;第三節說明中文識字教 學的相關研究;第四節就倉頡輸入法介入的識字教學;第五節電 腦輔助教學等主題加以論述。

第一節 學習障礙學生在識字問題之探討

一、 學習障礙學生

「 學 習 障 礙 」 ( learning disabilities) 是 個 高 異 質 性 的 概括團體。總括而言,係指包括了各種不同的學習問題者,最早 是由 Kirk(1963)所提出。他所稱「學習障礙」一詞,是「一些 在語文、說話、閱讀,以及社交所需之溝通技巧等方面之發展有 異 狀 的 兒 童 」, 而 且 特 別 指 出 這 種 兒 童 未 包 括 感 官 障 礙 如 盲 者 與 聾者,也不是指一般的知能不足者(Kirk, 1963,引自許天威,

1986)。

茲將「學習障礙」一詞的定義分我國、美國及醫界來說明如 下:

(一)我國的定義

我國於西元 1977 年才將學習障礙一詞納入「特殊 教 育 推 行 辦 法 」 修 訂 法 , 使 學 習 障 礙 者 正 式 成 為 特 殊 教育的服務對象。

1.西 元 1991年 的 全 國 第 二 次 特 殊 兒 童 普 查 工 作 執 行 小 組 才 正式提出國內第一個學習障礙的定義,內容如下:

「學習障礙,指在聽、說、讀、寫、算等能力的習 得 與 運 用 上 有 顯 著 的 困 難 者 。 學 習 障 礙 可 能 伴 隨 其 他 障礙,如感覺障礙、智能不足、情緒困擾;或由環境因 素所引起,如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所產生的障礙,

但不是由前述狀況所直接引起的結果。學習障礙通常包 括發展性的學習障礙與學業性的學習障礙,前者如注意 力缺陷、知覺缺陷、視動協調能力缺陷和記憶力缺陷;

後者如閱讀能力障礙、書寫能力障礙、和數學障礙。」

2.目前國內所採用的是教育部(2002)公布之「身心障礙 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條中的定義: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八款所稱學習障礙,指統稱因 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

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

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 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 學 不 當 等 環 境 因 素 所 直 接 造 成 之 結 果 。 其 鑑 定 基 準 如 下:

1.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下。

2.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者。

3.注意、記憶、聽覺理解、口語表達、基本閱讀技巧、

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 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 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二)美國的定義

1.西元 1975 年 94-142 公法對學習障礙之定義:

學 習 障 礙 是 指 兒 童 在 理 解 或 運 用 語 文 的 心 理 歷 程 中 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異常,以於在聽講、思考、說話、閱 讀、書寫、拼字、或演算等方面顯現能力不足的現象。這 些異常包括知覺障礙、腦傷、輕微腦功能失調、閱讀障礙、

和發展性失語症等情形。此一詞不包括以視覺、聽覺、動 作障礙、智能不足、或環境、文化、經濟等不利因素為主 要因素所造成之學習問題。

2. 西 元 1981 年 美 國 學 習 障 礙 全 國 聯 合 委 員 會 (The National Joint Committee for Learning Disabilities, NJCLD,1981 )對學習障礙所下之定義:

學習障礙係指各在聽、說、讀、寫、推理或數學等方 面 的 獲 取 和 運 用 上 表 現 顯 著 困 難 的 一 群 不 同 性 質 的 學 習 異常者之通稱。這些異常現象是個人內在的,一般認為係 指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常。縱使這種障礙可能伴隨其它障 礙(如感官損傷、智能不足、社會和情緒困擾)或環境影 響(如文化差異、不足或不當的教學、心理因素),但學 習障礙並非直接由這些因素造成的。

3.西元 1988 年 NJCLD 對學習障礙之定義:

係一個通稱不同學習異常的名詞,其包括在聽、說、

讀、寫、推理、數學等方面的獲得和使用上出現明顯困難 者。這種異常是個人內在因素所引起的,一般認為是由中 樞神經系統的功能失調所致;這個學習障礙可能發生在任 何年齡。有些人有自律行為、社會知覺、人際互動的問題,

同時和學習障礙出現,但這些問題本身並不能單獨構成學 習障礙。雖然學習障礙可能和其它障礙同時出現,例如感 官缺陷、智能不足、嚴重情緒困擾等,或有外在因素介入,

例如文化差異、不當教學等,但這些障礙或外在因素並非 導致學習異常的主要原因。

(三)醫界的定義

1.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孔繁鐘 譯, 1999)指出學習障礙的診斷特質為:

在 有 關 閱 讀 、 數 學 、 或 文 字 表 達 的 標 準 化 個 人 測 驗 中,成就表現顯著低於就其年齡、教育程度、及智能水準 所預期應有的水準,則可作學習疾患的診斷。此學習問題 顯著妨害其學業成就或日常生活需要閱讀、數學、或寫作 能力的活動。可利用許多統計方法來確立此差異已達顯著 程度。「顯著低於」通常定義為其成就與其智商之間相差 兩個標準差以上。有時也會採用成就與智商之間較小的差 異(即介於一至兩個標準差),尤其當某些個案的智力測 驗表現,受到共發影響認知程序的疾患、共同發生的精神 疾患或一般性醫學狀況、或其種族文化背景等因素所影響 之時。若存在一種感覺能力缺陷,則此學習困難必須遠超 過此缺陷通常影響所及。學習疾患可持續到成人期。

2.西元 1997 年的美國聯邦法(IDEA of 1997, PL 105-17)

中則指出:

特異性「學習障礙」一詞意指一種疾病在了解或運用 語言(說、寫)的心理基本過程中有一個或數個障礙。這 些障礙可呈現在聽、說、讀、寫、拼字、數學計算能力及 邏 輯 推 理 上 的 不 完 整 。 這 個 名 詞 包 含 如 下 狀 況 : 知 覺 障

礙,腦傷,輕微腦功能不良,讀字障礙,及發展性語言障 礙。這個名詞不包含那些由於視力障礙、聽力障礙、運動 障礙、情緒障礙、智力障礙及環境、社會、經濟條件不利 所產生的學習障礙。

二、 學習障礙學生的特徵

洪儷瑜(1996)認為學習障礙學生的特徵,可分為認知、學 業表現、語言、適應行為及社會情緒與行為等方面,其特徵如下:

一、認知能力:

(一)視知覺—無法很快的確認字或在心裡形成視覺形象,以 協助他們確認事物。

(二)聽知覺—對聲音的分析、再認聲音、聽覺記憶量方面比 一般學生表現差。

( 三 ) 注 意 力 — 容 易 分 心 , 很 難 將 注 意 力 集 中 在 相 關 的 刺 激 上,且難以持續注意力,所以無法很快的把學習建立到 自動化階段。

( 四 ) 記 憶 力 — 在 記 憶 力 和 記 憶 策 略 的 使 用 上 都 較 一 般 學 生 差。

二、學業表現 :

(一)閱讀—包括認字、閱讀速度、對字音的記憶、對字組合 元素的類化能力、詞界線的劃分、默讀、從一段文句獲 得文句的訊息等。

(二)書寫—包括字體工整、字的正確、文句通暢等。

(三)數學—包括空間安排、數學符號辨識、運算、公式的記 憶和運用、問題解決等。

三、語言:在語言上的困難有接收、處理和表達三方面。

四、適應行為:適應行為表現有困難,介於普通學生和智能障礙 學生之間。

五、社會情緒與行為:自我概念較差、外控分數較高、先天心理 特質、社會行為表現較差、同儕關係較差、社會認知較差。

DSM-IV 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孔繁鐘譯,1997)指出學習障 礙伴隨之特質及障礙:

學習障礙可伴隨發生意志頹廢(demoralization)、低自尊、

及社交技巧的缺陷。在美國學習疾患的兒童或青少年之退學率據 報告約 40%(約為平均值的 1.5 倍)。學習障礙成人患者會有謀 職或社會適應的顯著困難。品行障礙、對立性反抗障礙、注意力 缺失/過動障礙、重鬱病、或低落性情感障礙的患者中很多(10%

-25%)也有學習障礙。

周台傑(2000)從各家學者研究學習障礙的各項文獻資料中 瞭解其特徵,其中最為常見的 10 種特徵為:活動過多、知覺缺 陷、情緒不穩定、一般協調能力缺陷、注意力缺陷、衝動現象、

記憶缺陷、特殊的學業問題、空間方向與時間管理及事物關係等 能力不佳、不會使用適當的學習策略(引自有愛無礙網站)。

劉福鎔等人(2004)綜合歸納相關研究,將學習障礙者在各 方面的特徵分述如下:

一、認知能力:視知覺能力缺陷、聽知覺能力缺陷、注意力缺陷、

後設認知能力缺陷。

二、語言表現:接收困難、處理困難、表達困難。

三、適應行為:學校適應差、生活適應差。

四、學業表現:閱讀困難、書寫困難、數學困難、其他學科的困 難。

五、社會情緒與行為:分心、固執、反應低、外控傾向、低非自 我取向、內和外向行為問題、社會問題解決能力差、能力方 面的自我概念低、同儕排斥多、接納少、非語言溝通理解能 力差。

綜合以上對學習障礙學生的定義和特徵,本研究所稱之「學 習障礙學生」,係根據國內學習障礙的鑑定基準所指智力正常或 在正常程度以上,寫字能力有明顯困難者,並排除障礙因素及環 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者。

三、 學習障礙學生的識字困難問題

學習障礙學生的特徵既多且雜、異質性高且獨特,並非每一 個學習障礙學生都會出現相同的特徵。以下針對其中的識字困難 及書寫困難來加以探討。

(一)識字上的困難

研究者從國內相關文獻中發現,短期記憶、工作記憶及記憶 策略的缺陷或缺乏是造成學習障礙學生識字困難的主要原因(呂 美娟,1999;胡永崇1988)。孟瑛如(1998)也認為處理速度和 策略的缺乏,因而導致長期記憶的儲存和提取困難。若無法運用 有效的策略來幫助記憶,就如李淑媛(1998)曾提到,學習障礙 兒童在識字學習常會出現記不住學過的字、形似字與音似字的混 淆和孟瑛如、張淑蘋(2003)均認為識字困難學生在學習時常有

研究者從國內相關文獻中發現,短期記憶、工作記憶及記憶 策略的缺陷或缺乏是造成學習障礙學生識字困難的主要原因(呂 美娟,1999;胡永崇1988)。孟瑛如(1998)也認為處理速度和 策略的缺乏,因而導致長期記憶的儲存和提取困難。若無法運用 有效的策略來幫助記憶,就如李淑媛(1998)曾提到,學習障礙 兒童在識字學習常會出現記不住學過的字、形似字與音似字的混 淆和孟瑛如、張淑蘋(2003)均認為識字困難學生在學習時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