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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第一次政權時期對日本國家安全機制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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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安倍第一次政權時期對日本國家安全機制之看法

一、安倍晉三構想的國家安全保障

早在安倍其個人首度執政的期間,就想透過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會議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NSC)的設立在日本外交及防衛的基礎上實施補 強措施,並於 2007 年提交國會定期常會審議。然因在同年 7 月的參議院選舉中,

朝野黨局勢相互逆轉,不久後安倍更因健康理由辭職下野,惜未能於第一度內閣 執政時期完成 NSC 的創立。接而繼位的首相福田康夫也認為原設立在首相官邸機 制下的「安全保障會議」已功能足夠,無須再行創立日本 NSC,故未將該會議的 籌備納入其未來施政目標,中止了小泉至安倍內閣所致力推進的 NSC 相關法案。

將時間軸拉近至 2006 年 9 月,日本的內閣總理大臣安倍晉三甫於上任。在 這第一次的執政當中,安倍首相在國策施政上首重日本國家安全保障之加強,擬 實施幾項改革。首先,於 2006 年 11 月由安倍晉三本人擔任會議主席,設立了「關 於強化首相官邸國家安全保障功能會議」54,接著除規劃增設「國家安全保障擔 當」乙職外,亦計劃自各省、廳調任課長級官員,大幅擴增首相官邸的文官編制。

當時安倍目的即在於強化首相官邸效能,以便成為指揮國家安全保障政策的司令 塔。

旋於 2007 年 2 月,安倍首相進一步的提議制定日本安全保障會議之設置法 案,希冀充作為強化首相官邸功能會議的核心。安倍主導的政策變革著重在日本

54 川戶七绘,《国家安全保障会議と官邸機能強化安全保障会議設置法等改正案の概要》(國家 安全保障會議與官邸機能強化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等改正法案概要),2007 年。

〈http://www.sangiin.go.jp/japanese/annai/chousa/rippou_chousa/ backnumber/2007pdf/

20071002003.pdf〉。(上網時間:201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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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弱已久的外交、安保等議題上,求日本國家在決策面能迅速突顯其首相的意志,

排除傳統官僚組織的牽制,使日本領導轉變為總統型的決策風格。故論安倍首度 執政的理念,乃是想呼應前首相小泉純一郎在經營國家安全保障的思維,利用「國 家安全保障會議」的機制來強化首相的領導權力。

第一次的安倍晉三執政創舉,除了提出設立日本版 NSC 的籌畫案外,另外就 屬由原防衛廳轉變成防衛省的升格日本防衛部門之政策。安倍首相所期望的並非 僅由名稱上的變更,真正的目標乃是提升官邸的權力以及防衛部門的能量。例如 由內閣府直屬外的「廳」層級轉變成獨立的「省」級單位,而依憲法第 66 條之 規定升格後的防衛省-防衛大臣的權能也較以往國務大臣-防衛廳長官來的高,除 直屬內閣總理大臣與統理督導全自衛隊之外,也具備對外談判發言以及可赴國會 答辯之地位,無異為鞏固中央-首相統合運用自衛隊權力之舉。

參見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係記取二戰時軍部權力擴張導致軍事侵略戰爭之 教訓與反省,進而箝制軍事部門的位階。在自我放棄作戰能力的前提下,不保持 武力以及對外交戰權的否認等精神素來成為日本政府對外的表現,然而安倍在第 一次任期以國際和平貢獻、有事法制之整備、甚至是災害對應等需求來提升防衛 權能55,就是為了掩飾內閣府希望將自衛隊定位為具備武裝實力的組織,讓防衛 廳升級的防衛廳設置法「修改」方案同時使自衛隊的「本來任務」得以提高地位 海外派兵的權限,並將其指揮納入中央直屬的體系。總而言之,此亦可說明為何 安倍晉三取得二度執政後,即被定位成加速日本回復戰爭姿態,把日本實行以久 不作海外戰爭的國家的形象與制度給予毀棄。

55 兩修改方案,為「全球規模」的日美同盟線路,也把日本變成可以海外戰爭的制度的破壞了,

通過惡改憲法的防衛廳取得武力攻擊的行使,加速日本的戰爭姿態。しんぶん赤旗,《防衛「省」

昇格法案-海外戦争への備えは許せない》,2006 年。〈http://www.jcp.or.jp/ akahata/

aik4/2006-10-26/2006102602_01_0.html〉。(上網時間:201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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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探討安倍首相的國家安全保障思維,除了展現在防衛省的軍事能量解禁 外,其於駐日美軍的再編、日美同盟的軍事合作。應對東亞威脅諸如中國大陸與 北韓的軍事恫嚇等層面也多有著墨:56

(1)、日美間有關高射程彈道導彈攔截迎擊的共同研究。

(2)、北韓的新型彈道導彈的性能與日本防衛省的確認事實狀況。

(3)、日美軍事信息總括保護協定(General Security of Military Information Agreement,GSOMIA)和國內法修改的問題。

(4)、美國針對北韓恐怖活動的指定支援國家的解除問題和綁架問題間的關係。

(5)、日美在「2+2」會議上與美國防上級關於彈道導彈截擊請求的確認。

(6)、與航空自衛隊系統(自動警戒管制組織)的在日本美空軍的實時連接的開 始時期。

(7)、外交與防衛兩大臣對於沖繩問題的認識。

(8)、關於國內高中歷史教科書的審定以及日軍干預沖繩戰集體自決記述的刪除 問題。

討論至此,吾人不難看出安倍晉三第一次執政時正遭遇日美兩國次世代安全 保障合作架構轉化的調整階段。2007 年當時在日本海上自衛隊內部爆發自成立 以來最重大的案件-「宙斯盾艦秘密洩漏」事件,遂使安倍決意修改國內法規俾 利配合與美國簽屬之軍事信息總括保護協定(GSOMIA)問題57。此協議係確保能

56 日本參議院,《第 166 回国会 外交防衛委員会 第 13 號》(日本國會-外交防衛委員會第 13 號 第 166 回合),2007 年 5 月 17 日。〈http://kokkai.ndl.go.jp/SENTAKU/sangiin/166/0059/

16605240059013c.html〉。(上網時間:2015 年 1 月 8 日)

57 海上自衛隊三等海佐(相當於海軍少校)松內純隆洩露的情報,是包含宙斯盾武器系統和雷達 性能的極限數據在內的重要機密文件。雖然調查過程中警方認為情報資料還未在自衛隊之外地方 洩露,但宙斯盾艦的能力數據一旦被外洩,將可能給日美的防衛體系造成嚴重影響,這也是日本 防衛省自衛隊自創辦以來,史上最大的情報洩漏事件。防衛省,《イージス艦情報漏洩報道資料》

(宙斯級艦相關情報洩漏報導),2008 年 3 月 21 日。〈http://www.mod.go.jp/j/press/news/

2007/12/daijin13.html〉。(上網時間:201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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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給日本和美國之間,針對相關需要被保護的國防相關的訊息能給予保障之機 制。

蓋其主要特色在於該協定是建立在國家內部法律範圍內,故在各方間皆可以 充分保護之程序來接收;一旦程序明確就能奠定日後日美情報交流的基礎,成為 兩國之間的在國防相關情報的交換更加順暢、快速地執行。由於「宙斯盾艦」事 件所伴隨而來的隱憂,將可能造成日美安全保障上的重大打擊。58反觀日本雖有 1954 年沿用至今的「伴隨日美互相防衛援助協定等的秘密保護法」(亦稱秘密保 護法),可因應洩密事件加以相繩,然首相官邸開始反省自身安全保障機制在情 報管理機制面的不完備與日本國內法制保護不足等缺陷,開啟了安倍對於特定秘 密保護法制定的構想。

總而言之,1990 年代迄今的國際背景,尤其是東亞的局勢已非以往冷戰時 期的情況來的單純,相反地,在國家安全的威脅上乃是呈現多元面向的範疇,故 更需要複合性的因應與思考。對日本而言,美國的軍事優勢並非能保障自身的國 安地位無虞,中國大陸強烈的存在勢必壓縮日本在國際空間之影響力,因此日本 需要的是求變,此必然需要該政府肯定的立場方能成事,惟其國內的民眾聲浪亦 為能左右政壇風向的一大因素。

58 47news,《元海自 3 佐、有罪確定へ イージス艦情報流出事件》(宙斯級艦情報洩漏事件相關 海佐有罪確定),2011 年 3 月 3 日。〈http:// www.47news.jp/CN/201103/CN2011030301000316.

html〉。(上網時間:2015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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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章 從內外環境分析日本成立國家安全保障會議 之意涵

以安倍就任第二次內閣時所推行之安全保障相關政策為要,探討本研究重心 即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會議的起源,除延續前段章節所提示的關於日本國內外環境 因子之現況外,進而論述日本政府分別在內環境層面中,如何衍生出為求經營正 常國家之路線、安倍式的民族主義、以及日美防衛指針修正下之需求所為的配套 措施;另外在北韓與中國大陸所交叉形成的軍事威脅,以及日本在海域或領土議 題上與鄰國存在之緊張關係等外在環境影響也多有深入論述,遂能驗證出日本國 家安全保障會議之重要性,以及之所以被安倍內閣創設之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