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豐楙指陳「其實唐人之普遍表現其天命觀,不以論理方式出之,而形象化表達於筆記 小說中,屬於傳統天命、命定說的通俗化,借以解說人間的諸般現象,代表民間社會的共同意識。」
83道出天命對人事影響之深,形成唐傳奇的姻緣命定觀其來有自,是整體環境氛 圍形塑而成,「天下之事皆前定」《感定錄‧李泌》、「人遭遇皆繫之命」《紀聞‧王儦》、
「人事固有前定」《續定命錄‧韓泉》、「結縭之親,命固前定,不可茍求」《續玄怪錄‧
鄭虢州騊夫人》、「伉儷之道,亦繫宿緣」《玉堂閑話‧灌園嬰女》等文本可見唐人習 於將與人相關的事或婚姻連結在「命、定、緣」上,連唐宋尚宮《女論語‧事夫》
「前生緣份,今世婚姻」亦表同論,〈定婚店〉的思想價值從命定觀之,可印證古代 人民對婚姻的敬畏心理,即便附帶晉身仕途目的,也仍是適用今日對婚姻的態度。
命定思維對現代科技進步的知識而言是不時興的,然面對古代文學作品中的 思想觀念,應以當代立場、標準判斷作品的當代意義,而非批評對錯,以下敘述 將從宗教、歷史和志怪小說三項原因,說明對命定思想之正向和負面影響,及預 設命定思想之敘事模式。
一、宗教興盛
在命定思想前頭,早期先民對上天存敬畏,將天命轉為定命,認定天掌管人 間禍福,人不可與之抗爭;至秦漢時期,陰陽符讖之學興起,歸生命中不合理於 既定的命運,甚至否定人的聰明才智作為,此時已出現宿命論想法;於魏晉第三 階段,佛教傳入與道教法術之盛,宿命論雜揉因果輪迴等教義,或藉卜算預知人 命運的題材,紛紛寫入小說而蔚為風氣;後來到唐代時科舉與門第制度所產生消 極逃避想法,抒發成定命思想以自我安慰,表現了不再堅持天命不可抗拒的要 求。許維真從上述天、命觀念的衍論中,認為韋固在天命的預設中,傳達了「敬 畏欽服」的重點84,經過十多年的物換星移,代表天意的老人預言未改變,不得 不臣服天命所定。
而唐代的命定觀其實是接續漢代的「三命」說,依黃東陽的看法,漢時三命 指著天生而來的正命、行善作惡以更改的隨命、環境丕變而變化的遭命三者,如 此沿襲歷史淵源而成的命定思想,傳達命運已被天道決定的心態,惟唐代置入天
83 李豐楙,《六朝隋唐仙道類小說研究》(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7 年碩士論文),頁 344。
84 許維真,〈千里姻緣一線牽-〈定婚店〉析探〉,頁 360-361。
庭、冥府的官僚體系以求更具體地施行天意,僅強調正命勝於隨命和遭命,而具 幽冥身分的老人即是冥府官吏,也身兼一個可窺探天機的人物。雖三命說從佛教 義而來,庶民所接受與命定有關的輪迴報應,與佛理仍有差異,如借用前世造業 以於今生報應的說法,只能提供部分合理性,而非肯定報應確實存在,因還需考 量現世,另外若命定與勸善思想相互衝突,應如何解決分歧,黃氏認為唐代基本 上是傾向於「可預知且可更易」的命運觀,社會中可見藉由卜術向鬼神祈求願望 的事,但在文本中多忽略個人行為,以避免可能改變命運變數的情節安排,若後 來勸善結果抵觸正命,也僅能以命定看待85,看來命定思想能成形於中國人的集 體思維中,乃事出有因。
姻緣命定思想非得提及佛道信仰的影響不可,佛道思想包含了善惡因果報 應、三生輪迴等觀念,崇佛思想反應在婚戀中便是姻緣天定觀念,而佛道之所以 能介入婚姻層面,則與當時的政治、社會條件相關,魯茜認為前期的唐朝政治社 會皆安定,故起初的姻緣命定以較為樂觀、開朗的態度表現之,到了中唐因內亂 外患四起,此時人心動盪,社會苦難不斷,面對婚姻仕途大事,人在命運前顯得 渺小無助,只好借助宗教力量面對,後期的命定思想已有轉變,由重人事現實轉 變為重天意虛妄的想法86,也反應在傳奇文學上。然而張舉文不認同定命思想來 自佛教,因許多佛教故事也會借用或改變中國文化中的固有因素,再以嶄新面貌 呈現出來。87唐朝的社會風氣極為開放,李復言身處西域之傳統禮教意識又較中 原淡薄,甚而有離婚情形,唐律也允許男女依禮擇偶,於敦煌文獻《放妻書》中 亦可見命定字句,「蓋聞夫婦之禮,是宿世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緣會,一從結契,要盡百 年……」88文中強調夫妻間關係,也傳達婚姻的宿命思想。
二、歷史背景
唐代的社會風氣在歷朝歷代中最為開放,禮教束縛稍弱,女性地位較高,然 而處封建門第制度之下,其開放的表現又受傳統侷限,婚姻嫁娶必由父母作主,
身為當事人的女性,反而被壓制在下,無法選擇也只能甘於天命,甚至以貞節捆 綁,故「姻緣命定」有時是「姻緣人定」,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操控下,
被動接受婚事之男女只好寄託天命能得良緣,彷彿可無視門第觀念,可謂開放又 封建的唐代社會。89周承銘整理歷來研究〈定婚店〉意見,其一否定命定思想,
認為人無力抗拒命運捉弄,代表封建婚姻的悲劇性;其二肯定其人文主義思想的 萌芽,希望婚姻的締結能超越地域限制和人際間的怨恨;其三持平看法,雖可不 論門閥制度的婚姻,然對於當時門戶之見、禮教制度、父母命定等既有情形仍存
85 黃東陽,〈由命定故事檢視唐代命定觀的建構原理〉,《新世紀宗教研究》第四卷第三期,
2006 年,頁 149-158。
86 魯茜,〈論唐五代婚戀小說中的宿命思想〉,《湘潭師範學院學報》第 27 卷第 6 期,2005 年,
2005 年,頁 65。
87 張舉文,〈「定親」型故事中「月老」形象傳承的文化根基〉,《民俗研究》第 2 期,2017 年。
88 《放妻書樣文》S.0343V,轉引自王三慶,〈敦煌文獻《放妻書》呈現之婚姻觀〉,陳益源,
《府城四大月老與月老信仰研究》(臺北:里仁書局,2016 年),頁 440。
89 朱志平,〈唐代的姻緣天定說〉,《歷史月刊》第十六期,1989 年,頁 132。
無法突破的無奈90,畢竟文學撼動力量尚不足以改變時代的制度面。
〈定婚店〉宣揚宿命論,值得肯定其表現出天從人願的人本思想,但周承銘 也反指這樣的命定思想是帶有但書的,即定數的結果需是幸福、令人滿意的,韋 固從開始的不願到後來的順從,因圓滿結局而能定論天從人願,若結局非人願,
韋固回想起過往的年少氣盛,想必不悔曾經力爭更好的對象,於結局只能嘆命運 作弄,而世人恐怕也不會認同命定思想的友好,周承銘認為此乃文本內容上作者 主觀意圖與小說的客觀效果悖反,一面宣揚姻緣命定,一面又要強調人的主體地 位和價值,塑造出不屈服於命定的人物形象,在周氏看韋固能得到所願的相州婚 姻、非宋城婚姻,乃是命運向韋固低頭了,始終不變的是本可以改變的韋固,而 最終改變的竟是本不可以改變的命運,筆者以為韋固非周氏所說從未動搖追求理 想婚姻,只是歷經二十多年的求婚過程,原先想改變的心志未果,還能堅持什麼 到最後,或許命運也可憐他犧牲了早婚與多子嗣願望,最終報償門當戶對且郎才 女貌的婚姻,這樣的命運是否已改變,不得知曉,倒是周氏提出文本外積極的意 義更值得深思,其一對現實社會的委婉嘲諷和批判,老人的角色不在洩露天機,
而是反映世態人情、政治社會的不滿感嘆;其二否定門當戶對階級性的婚姻觀 念,透過婚姻的神聖性可體現出反世俗的精神;其三陳婆撫育三歲女,肯定了下 層勞動人民的善良本性。91
三、志怪小說盛行
自魏晉以來好神怪之風瀰漫,於志怪小說創作上直影響至唐代,加上唐朝的 命定思想已根深蒂固於生活層面中,故天命觀在婚戀議題上之創作表現明顯,除 了姻緣命定、天定、前定觀,虎媒、宿命論和婦女生活等課題也可於小說中抒發。
唐傳奇中已見虎媒小說,如:《集異記‧裴越客》、《廣異記‧勤自勵》、《續玄怪 錄‧盧造》、《原化記‧中朝子》等篇,皆蒐錄於《太平廣記》中,藉由故事的鋪 陳,宣揚人的姻緣不但已命中註定,且有其不可延遲的命定時間,故婚姻情節即 使一波三折,也必定能順應天意結為連理。江水清指出古代社會由母系時代轉為 父系時代,從搶婚習俗中產生虎媒故事,而這搶婚習俗後來漸被媒妁婚姻取代,
也就流傳「姻緣天定,虎送君歸」的故事。92在《集異記‧裴越客》中裴越客因 岳父貶官,一年後迎娶時遇天黑,眼看婚期將耽誤,婚宴處竟冒出猛虎銜德容莾 至裴越客,使二人能順利完婚,卻是在驚慌忙亂中促成姻緣,也可算是姻緣天定 啊!至於為何是挑選虎來執行任務,以老虎作為婚姻媒介,江氏以為中國的虎文 化起源甚早,神話故事不乏老虎情節,其體型也較適合擄人,便由具神怪意味的 虎來完成姻緣的天命,但「虎媒」的媒人角色倒不是很貼切,只能說是達成不誤 婚期的作用。
蒲彥光認為婚姻定命觀於唐小說中扮演一種「趣味」,其趣味性在於創作者
90 周承銘,〈重新評估唐代小說〈定婚店〉的思想價值〉,頁 86。
91 同上註,頁 87-89。
92 江水清,〈論古代"虎媒"小說的"姻緣天定"觀〉,《青春歲月》第 23 期,2015 年。
借婚姻的題材,表達人們對未知的好奇、對生命的理解。因之將定命觀分成五類 小說形式:「應成未成類」、「不使反成類」、「難成而成類」、「宿世姻緣類」和「虎 媒故事」等,〈定婚店〉被歸類於「不使反成類」,表示主角反抗命運無效,終稱 服姻緣命定。此類故事較能引人入勝,乃因作者具象化了天命,以婚牘、赤繩表
借婚姻的題材,表達人們對未知的好奇、對生命的理解。因之將定命觀分成五類 小說形式:「應成未成類」、「不使反成類」、「難成而成類」、「宿世姻緣類」和「虎 媒故事」等,〈定婚店〉被歸類於「不使反成類」,表示主角反抗命運無效,終稱 服姻緣命定。此類故事較能引人入勝,乃因作者具象化了天命,以婚牘、赤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