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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

二、 研究方法

本文研究〈定婚店〉短篇小說乃一敘事文本,文本分析讓作品回歸研究中心,

從共時、歷時的角度搜尋文本間透露的合宜觀點;其中結構主義的語言和言語、

深層結構與表層結構、二元對立關係、共時性與歷時性四者有助於對敘事學的探 討;而敘事學則是應用理論以闡述文章之架構脈絡,將文本從語言、文字的表現 轉換成圖像和符號的闡述;至於比較文學可擴張文本的時間、地域眼界,以中、

西方不同學科的論述對應,呈現文學研究價值;新興之芬蘭學派更是站在民間文 學視野,檢視歷史、地理觀點下民間文學的傳播、變異脈絡。

(一)文本分析法

以敘事學理論研究文本,必先了解何謂可敘事的文本,梅啟波如此定義了文 本,「文本是指按語言規則結合而成的字句組合體。」11從形式-結構主義的文本概念來 看,文本是有序的語言結構整體。若將文本視為一個系統,結構即為連結文本各 部份關係之穩定的秩序。12托多洛夫認為敘事學在研究敘事的本質、形式、功能,

故文字、圖畫、聲音皆可採用,即研究故事的普遍結構;但熱奈特持不同意見,

將文本限於敘事文學,即以語言為媒介的敘事行為,包含敘事話語的時序、語態 等。前者重視以故事為文本,後者則以語言學為範疇,著重對敘事話語之研究13, 本文〈定婚店〉為故事形式,文字亦為話語之表現,從敘事角度分析故事的結構,

托多洛夫和熱奈特的敘事主張在小說的文字上,可呼應結構主義以語言和結構為 基的文本概念。

1.互文性

文本分析為巴特宣揚克里斯特瓦的「互文性概念」而來,克里斯特瓦認為任 何文本都處在若干文本的交匯處,都是對這些文本的重讀、更新、濃縮、移位和 深化,她也區別了「互文本」是靜態的,「互文性」才是動態的過程,而產生在 同一個文本內部的這種文本互動作用叫做互文性。14本論文的〈定婚店〉即是互 文本,宋元明清的小說和戲曲作品乃對〈定婚店〉改寫或創新,與〈定婚店〉產 生互文性作用,而創作了明擬話本《月下老錯配本屬前緣》、明文言小說《剪燈 新話‧秋香亭記》、清文言小說《聊齋誌異‧柳生》、清傳奇《太平錢》、清《廣

白不僅是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去填充文本中的空隙,也是閱讀中的選擇、比較和反思。

11 梅啟波,〈文本〉,胡亞敏主編,《西方文論關鍵詞與當代中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 社,2015 年),頁 69。

12 胡亞敏主編,《西方文論關鍵詞與當代中國》,頁 69-76。

13 羅鋼,《敘事學導論》(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994 年),引言頁 1-3

14 秦海鷹,〈互文性理論的緣起與流變〉,《外國文學評論》第 3 期,2004 年,頁 19-21。

異記‧嚴庚》等,成為筆者欲探討文本之間的嬗變脈絡。如同徐文培、李增的看 法,每一個前驅者的文本都有可能被後人以改寫、引用等方式所利用。15這些以

〈定婚店〉主題為相同的前文本,經過後人閱讀改寫和文化空間的催化,成為更 多相異文本,其互文性的價值就顯出文本之間的異質性和對話性。16

羅蘭‧巴特區分文本和作品的概念,認為文本與作品的最大不同,在於文本 是以獨立自足的語言結構、而非作者為中心的,但作品就會涉及作者的想法。「文 本則由語言來決定:它只是作為一種話語而存在,文本不是作品的分解成份。」巴特在〈敘 事作品結構分析導論〉將作品結構分為功能層、行動層和敘述層三個層次:功能 層是文學作品中最小的敘述單位,在功能層中意義是衡量的標準;行動層則是人 物層,主要是處理人物關係的結構;敘事層考察的是敘述人、作者和讀者的關係

17,這三個層次密不可分,在互相組合中將文本變成為一個封閉自足的深層語言 結構,因此文本較為單純,自己可成為一完整的深層語言結構,但作品就必需開 放出外在的互動。巴特還以「文本分析」取代了結構分析,認為後人解讀前人文 本,會不斷地構成前人文本的一部份,而任何文本都是互文文本,「任何本文都是 過去引語的重新編織。」18,也就是文本分析是一動態、衍進的狀態,需走出文本只 重視獨立語言架構的框架,呈現出與外界交流的作品意義。如同克里斯蒂娃所言 互文性:

任何文本都是由引語的鑲嵌品構成的,任何本文都是對其他本文的吸收和轉化。19

所有文學作品都是從社會、文化等因素構成的「大文本」中衍生的,它們之間有共同母體,

因而它們之間可以相互參照。20

因此互文性指的是一個文本之中存在著另外一個文本,兩者是共存的關係,即是 引用的概念,以此觀點,熱奈特再提出的超文本性則是指文本的派生,亦即其中 一個文本是從另外一個文本產出,但是原文本並非切實的出現在產出的文本中,

而是以微妙的關係聯繫著21,〈定婚店〉與中國唐朝的其它文本多是互文性關連,

如:〈灌園嬰女〉和〈閻庚〉,與韋固遇老人的情節頗多相似,但〈柳生〉撰作於 清朝,歷時性的時代景況大不同,情節曲折鋪陳較多,表現的超文本性較明顯,

而流傳日本的〈吉備津の釜〉與〈定婚店〉的距離又更疏遠,惟韓國的〈不能控 制的天生緣分〉又拉近與〈定婚店〉的互文性關係,可能韓國的漢化影響較日本 深,蒂費納‧薩莫瓦約下此結論:

15 徐文培、李增,〈互文性理論與文學批評解析〉,《外語學刊》第 6 期,2011 年,頁 130。

16 李玉平,〈互文性新論〉,《南開學報》第 3 期,2006 年,頁 112。

17 羅蘭‧巴特,《符號學歷險》(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年),頁 110。

18 胡亞敏主編,《西方文論關鍵詞與當代中國》,頁 81-82。

19 羅婷,《克里斯多娃》(臺北:揚智文化,2002 年),頁 115。

20 同上註,頁 116。

21 黃郁菡,《日本奇幻文學《破天神記》系列研究》,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40。

互文手法告訴我們一個時代、一群人、一個作者如何記取他們之前產生或與他們同時存 在的作品。互文手法同時也體現了這種記憶有多重要,而且總是追隨他人足跡的一番努 力有多困難。22

2.隱含作者

修辭學派批評家韋恩‧布斯提出文本中「隱含作者」之意,他指出隱含作者是讀 者從作品中推導建構出的作者的形象,是作者在具體文本中處於創作過程的「第 二自我」,有別於日常生活中的真實作者,因此真實作者創造了隱含作者。作者 在寫作時很可能採取與現實生活中不盡相同的立場觀點,產生隱含作者非真實作 者的情形。讀者在不同社會歷史時期建構出來的「隱含作者」很可能會跟作者的 原本意圖有不同程度的偏離。通過作品僅能了解「隱含作者」,而難以了解有別 於「隱含作者」的現實生活中的作者,若要了解後者,必需通過作品之外的各種 史料了解作者的真實社會背景、生活經歷和創作意圖。23中國文學難以區分文本 內外作者有何不同,常在認識作品時帶入作者生平,甚至從所有作品的特性總結 作者之創作觀點,殊不知同一作者的每件作品都應是獨立的,真實作者透過不同 的創作傳達給讀者的想法理應相異,才能使讀者與文本互動,而非與作者面對 面。經由〈定婚店〉闡述陰騭之定,我們得知在唐代門當戶對的婚姻不自由情形,

及當時社經背景的開放,顯出李復言有感於婚姻的禮教捆綁,而於文本中設立月 老欲以「天註定」來化解不自由,然非所有李復言的作品皆是針砭唐代制度,在 閱讀李復言其它作品時,讀者應排開〈定婚店〉觀點來看當下的文本,始能意會 此文本中隱含作者的本意。從文本中能夠分析歸納出一系列的社會文化觀念和文 學觀念,推論出一系列心理特徵,這些道德、習俗、心理、審美的價值的集合,

就是文本隱含的作者。24 3.讀者互動

鄭樹森強調了作品與讀者之互動,當兩者互為激盪必產生了文學的意義,鄭 氏認為作品是對這世界本然存有的詮釋,而批評活動則是對作品的詮釋,文本分 析即是讀者與作品互動分享後的批評脈絡,當唐代普遍存有門當戶對的婚姻觀 念,李復言欲以「陰騭之定」對抗婚姻的僵化,這是當時李復言以〈定婚店〉批 評門閥禮教的用意,可是現今讀者觀〈定婚店〉卻不一定同於李復言,畢竟時空 環境和閱讀對象皆不同,「陰騭之定」也被自由戀愛擁護者批評消極,因此文學 範疇也可能擴大成「文學社會學」,即高曼所指一個國家在某一歷史時空裡的社 會經濟結構,是會在文學範疇顯現出來的25,唐代因著科舉制度能拔擢人才,卻 也因著科舉的僵化使不得志的文人轉而創作小說,因投卷風氣產生傳奇小說文 體,也刺激短篇小說撰著風尚,這是整體社會制度影響文學之發展。另外社會中

22 蒂費納·薩莫瓦約,《互文性研究》,邵煒譯(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年),頁 58。

23 申丹,《敘述學與小說文體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 年),頁 204-205。

24 朱棟霖、陳信元,《中國文學新思維》(嘉義:南華大學,2000 年),頁 563。

25 鄭樹森,《文學理論與比較文學》(臺北:時報文化,1986 年),頁 41-43。

某些階層的社會觀與其面對的社會經濟現實吻合,有些卻矛盾,在非封建時代的 當今,祈拜月老賜姻緣並未因自由戀愛的盛行而消失,反而是矛盾地顯現出現今 社會經濟的另一面,人心因著自由戀愛的不確定性,反過來虔誠以對月老的繫繩 法力。

胡亞敏對作品的界定是作者創作的可見和可讀的實體,它是意義形態的產

胡亞敏對作品的界定是作者創作的可見和可讀的實體,它是意義形態的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