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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參與行為意向的相關研究

第三章 家長參與行為意向

第五節 家長參與行為意向的相關研究

前四節已對家長參與教育行為意向的概念、理論基礎及影響家長參與教育行為 意向的個別因素加以說明,以下將針對國內外學者對影響家長參與教育行為意向的 因素相互間的關係加以比較分析。

壹、他人邀請、家長生活背景與家長參與三者之相關研究

根據 Hoover-Dempsey 等所發展的家長參與過程理論模式,家長參與的形式可 分為在家參與及在校參與二類,家長決定是否參與主要是受到心理因素的影響,這 些影響因素中即包括家長知覺到他人的邀請,以及家長所知覺的生活背景二個因 素。家長知覺到他人的邀請來自於學校的一般邀請、學生的特定邀請以及教師的特 定邀請三個層面,學校建立歡迎家長的氣氛,並藉此傳達重視家長參與的態度,激 發家長參與的意願是學生學習與表現的關鍵因素;子女基於自身需求或教師建議對 父母提出的邀請,可滿足家長回應子女需求以及支持子女學業成就的期望;教師有 計畫且誠心所提出的邀請亦可讓家長了解如何協助子女學習,此三種邀請皆會激發 家長參與的動機。家長所知覺的生活背景包括自我覺察的時間與精力、自我覺察的 知識與技巧二個層面,家長在時間精力與知識技巧皆充裕的狀態下,擁有較高的參 與度;家長本身所知覺的生活背景亦會影響家長邀請知覺與家長參與之間的關係,

即 邀 請 知 覺 的 效 果 在 生 活 背 景 能 夠 支 持 的 情 況 下 更 能 夠 提 升 家 長 之 參 與 度

(Hoover-Dempsey et al., 2005; Walker et al., 2005)。

Anderson 等(2007)以 Hoover-Dempsey 等之理論模式為基礎,檢視家長決定 參與的影響因素,研究假設家長之角色建構與效能感會受到家長資源以及教師邀請 之中介而影響家長參與的決定,在其路徑分析中家長資源是指家長對時間精力與經 濟資源是否適當的覺察。其研究結果發現教師的邀請對家長參與的影響最大,且為 家長角色建構與家長參與之中介變項;與假設相異的是,研究結果指出家長資源與 家長參與並無相關,其解釋為資源受限的家長在知覺到教師熱切的邀請下,仍然願 意排除困難參與子女的教育活動,另外受試地區之社經水準偏高,在家長自我覺察 資源充裕的狀況下,家長資源與家長參與的相關是不顯著的,但在一定的資源門檻 下,家長資源確實會影響家長參與。

蘇惠月(2005)於其研究結論中提及,影響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因素,除家長 個人認為學識不足不便參與,或是時間、工作、及經濟因素無法參與外,學校沒把 訊息廣為宣傳,校長的領導及辦學理念,還有教師對家長參與的態度仍是重要的因

素。由此研究結果可知,家長參與和家長生活背景,以及家長是否知覺教師及學校 的邀請的確有關。

貳、他人邀請、家長動機信念與家長參與的關係

他人對家長的邀請越正向、積極,則會使家長對參與的動機信念更加強烈,進 而使家長參與的程度增加,如:Ames、Khoju 與 Watkins(1993)研究發現當教師 與家長溝通接觸的機會越多時,家長的效能感會越強,家長對學校及子女的態度越 正面,越積極參與子女的教育;Aronson(1996)指出學校歡迎家長參與校務,家長 的自信心及成就感會同時增加,進而自願為學校及子女的班及付出更多的心力。

參、家長生活脈絡、家長動機信念與家長參與的關係

Hoover-Dempsey 等(1995)指出儘管家長參與子女教育活動上受到時間的限 制,若家長具有高度的效能感,仍會參與子女的學習,此外,家長本身的知識技能 會影響到家長效能感的高低,進而影響到家長參與的情形。由於他人邀請及家長生 活脈絡均會影響家長參與,同時家長動機信念會影響家長參與,而他人邀請與及家 長生活脈絡均分別與家長動機信念有關。Anderson 等(2007)在探討他人邀請(家 長對教師邀請的知覺)、家長知覺的生活脈絡、家長動機信念(家長角色建構、家 長效能感)與家長參與間的關係時,假設家長知覺的生活脈絡和他人邀請在家長動 機信念與家長參與行為間扮演中介變項的角色,然而,結果卻顯示此模式對於家長 參與行為的解釋變異量不大,他們建議這些變項間的關係可作些調整。

肆、其他影響家長參與行為意向的相關研究

Hornby(2000)從社會、經濟、政治等不同角度,探討影響家長參與的程度與 形式的因素,歸納為以下十項:

1.人口的改變:有許多單親家庭,使得家長無法在兒童教育中有很高的參與程度。

2.歷史/社會的因素:在一些國家的社會中,對於在學校中的家長參與並沒有歷史或 社會面的期望,認為教育應該就是學校中教師的工作。

3.家長參與的政策/立法:在美國或英國同意家長參與的法案,使得家長有較高的機 會參與學校教育。

4.家長態度:Epstein(1990)認為,並不是家長對自己子女的教育沒有興趣,而是 少有家長知道學校對他們的期望,或他們對孩子的學校能做出怎樣的貢獻。

5.學校系統的組織:在英國學生在各自居住的學區上學,家長參與的程度較高。而 在巴貝多,由於許多學生越區或者轉學到外地就讀,使得學校多半無法和當地社 區共同建立願景,這種情況也使得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意願降低。

6.學校文化:某些學校管理者如果採取專制獨斷的作風,使得家長參與程度很低。

7.學校政策和程序:為了加強家長在學校的效能,必須釐清政策和建立與家長工作 的良好程序。某些學校並沒有堅持這種做法,而增加造成家長參與的障礙。

8.資源:家長如要參與學校事務,學校教師勢必要付出額外的時間安排這些活動或 從旁協助,在教師平日教學工作之際又要身兼行政事務,實在很難去做到完善的 安排與配合。

9.教師訓練:大部分的教師無足夠所需的知識和技術,以有效能的與家長工作。

10.教師態度:許多教師對家長有些負面的態度。如認為「家長是麻煩」、「家長是敵 人」、「家長是容易受挫的」、「家長沒有能力」、「家長是需要被關注的」、「家長是 易推卸責任的」、「和家長必需保持專業上的距離」。

綜合本節所述,家長對他人的邀請知覺以及其生活背景為家長決定參與與否的 動機因素,而家長的邀請知覺會影響家長之生活背景,且造成父母在實際參與行為 上的差異。本研究將探討家長邀請知覺對家長參與行為及行為意向的影響和家長生 活背景對家長參與行為及行為意向之影響。由上述國內外學者之家長參與相關文獻 可知,將家長知覺他人的邀請納入內在心理變項最早見於 Hoover-Dempsey 等在 1995 年和 1997 年所提出的家長參與過程的理論模式中,至今國內對此變項的研究文獻數 量並不多,同時提及家長知覺學校、教師及子女三者邀請的研究更是少見,本研究 將家長邀請知覺納入家長參與主觀規範的觀察變項之一,探討家長知覺子女(主群 體)、教師及學校(次群體)所提出的邀請,是否會影響家長參與行為及行為意向。

此外,本研究採用家長之生活背景納入家長參與知覺行為控制的觀察變項之一,作 為另一影響家長參與行為及行為意向之變項,此舉與國內外常使用家長社經地位作 為主要變項之研究不同。一般研究皆同意社經地位對家長參與之影響,但此變項對 家長參與的真正動機與原因之解釋力稍微薄弱,故本研究加入家長自我覺察的生活 背景做為研究變項,從家長內在的心理狀態出發,覺察並描述自身在時間精力與知 識技能上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投入家長參與的活動,以家長對自我狀態與能力的心理 知覺為主,而非制式的家長職業狀態、教育程度等外顯變項的填答,以期更深入理 解家長參與的行為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