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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研究實施程序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本節依序說明整體研究流程與運用結構方程模式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s,簡稱 SEM)建構家長參與行為意向理論模式之實施步 驟如下:

壹、研究與實施流程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如圖 4-4-1 所示。在模式建構階段,為編製研究工具,研究 者廣泛閱讀相關的文獻,擷取研究內容的重要變項,參考學者編製或修訂的相關問 卷,試擬研究問卷初稿,博士論文計畫於2009 年 5 月 27 日發表後,參酌口試委員 及指導教授之意見,編製專家審閱內容效度用問卷,於98 年 6 月諮詢學者專家的意 見之後,98 年 8 月確定預試問卷內容。於 98 年 9 月初經由取樣之學校家長參加預 試。隨即進行預試問卷的項目分析、效度分析、信度分析,修正成正式問卷。完成 模式建構之後,進入第二階段模式驗證,本研究以問卷調查的方式收集資料,並以 SEM 做模式驗證。正式問卷抽取之樣本確認後,於 98 年 9 月底便將問卷經由各校 聯絡人,請其代為轉發該校學生家長填寫。98 年 10 月正式問卷回收之後,隨即將 全部資料輸入個人電腦,並參考相關統計書籍,以統計軟體SPSS 及 AMOS 進行描 述性統計、差異分析、典型相關、多元回歸及 SEM 等各項統計處理,以實際資料 對模式做修正與驗證,最後撰寫成本研究論文。

圖4-4-1 研究流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貳、驗證性研究實施程序

本研究結構方程模式的研究實施程序係參考邱皓政(2005)與黃芳銘(2007)

所提出之SEM 分析流程圖(如圖 4-4-2),研究步驟主要分為九個階段。以下說明 各階段的實施過程:

文獻探討

理論模式 發展

編製問卷 初稿

進行專家 效度

實施問卷 預試

信、效度分析 修正問卷

實施正式 問卷調查

正式問卷 回收

進行 統計分析

進行 論文撰寫 模式建構模式驗證

探索性統計分析 驗證性統計分析

圖4-4-2 SEM 研究流程

資料來源:修改自結構方程模式理論與應用(頁28),黃芳銘,2007。台北:五南。與 結構方程模式:LISREL 的理論技術與應用(頁 1-21),邱皓政,2005。台北:雙葉。

一、理論發展

本研究使用SEM 來考驗理論模式與實徵資料是否適配。由於 SEM 模式的建立 是需要以理論為基礎,透過觀念的釐清、文獻探討及演繹過程,最後提出待檢驗的 假設模式,是故理論的建立是假設模式成立的主要解釋依據,亦是本研究實施程序 的首要步驟。本研究主要的研究變項為家長參與行為、家長參與行為意向、家長參 與態度、家長參與主觀規範和家長知覺行為控制,故研究者透過文獻探討深入探究 這五個變項之相關理論內容。

二、模式界定

模式界定是 SEM 進行統計工作的第一個步驟,是將研究架構建構成因果關係 的徑路圖(如圖4-1-1),並將徑路圖轉換成測量模式(measurement model)與結構模 式(structure model)。另外模式之基本假定為:1.每一個觀察變項皆有一個不是零的

理 論 發 展

模 式 界 定

模 式 辨 識

抽 樣 與 測 量

模式適配度評鑑 模 式 修 正

效 度 複 核

模 式 的 解 釋 模 式 估 計

未達可接受程度

因素負荷量在其所測量的潛在變項上,但是對其他潛在變項之因素負荷量是零;2.

觀察變項間的測量誤差彼此獨立無關;3.潛在變項與潛在變項之間的干擾變項彼此 獨立無關(黃芳銘,2007)。

三、模式辨識

模式辨識意指讓 SEM 模式具有統計與方法上的可辨識性,使各項估計程序與 統計決策過程可以順利進行(邱皓政,2005)。可辨識性即為研究者優先關切的議 題,李茂能(2006)指出一個模式是否可以辨識的必要條件為:自由參數≤ 1/2 p

(p+1),p 為觀察變項數,1/2 p(p+1)為已知參數。由圖 4-1-2 可知,自由估計 的未知參數共有42 個,已知的參數有 105 個(14(14+1)×1/2=105),可知 42 個 未知參數≤105 個已知參數,故模式可以辨識。

四、抽樣與測量

模式界定與模式辨識完成後,本研究則蒐集實際的測量資料,來檢驗提出模型 的適當性,首先對問卷量表進行項目分析,讓各量表能選擇適切的題目與因素結構,

之後再進行信、效度分析,以了解量表之信、效度狀況。上述這些測量變項的資料 是作為爾後模式分析之用。

五、模式估計

本研究將所蒐集到的測量資料,利用最大概似法來估計理論模式中之未知參數。

六、模式適配度評鑑

適配度評鑑為決定理論模式與測量資料間一致性的程度。有關模式適配度的評 鑑,學者有不同的主張,Bagozzi 與 Yi(1988)認為適配度評鑑主要分為基本的適 配度評鑑、整體模式適配度評鑑與內在結構適配度評鑑。如果模式能符合基本的適 配標準,再進一步看整體模式適配度與內在結構適配度,整體模式適配度評鑑主要 是了解觀察資料與所要考驗理論模式兩者之間的適配情形,是一種模式的外在品質

檢定;而模式的內在結構適配度評鑑主要是對模式的內在品質做檢定,內在結構適 配度評鑑又分為測量模式適配度評鑑與結構模式適配度評鑑。

Hair 等(1998)主張整體模式適配度評鑑指標可分為絕對適配指標(absolute fit measures)、增值適配指標(incremental fit measures)和精簡適配指標(parsimonious fit measures)三方面(引自陳正昌、程炳林、陳新豐、劉子鍵,2004;黃芳銘,2007)。

李茂能(2006)指出 SEM 適配指標僅在評估隱含共變數矩陣與樣本共變數矩 陣之間的一致性,未考慮到潛在變項之間的預測力與測量指標的信度,也就是說即 使測量模式與結構模式之信、效度不佳時,整體模式之適配指標仍可能顯示完全適 配。故本研究依序對測量模式與結構模式之適配度進行評鑑,首先檢定基本適配度 指標,接續進行整體模式適配度評鑑並進行模式修正,以檢定模式的外在品質,最 後則以內在結構適配度評鑑,作為模式內在品質的檢定。

七、模式修正

當理論模式之測量模式與結構模式之適配度指標未達到所要求標準,則依據理 論內容及統計所呈現的結果,將參數釋放(free),以重新估計模式,每次修正一 個參數,因為任何一個修正皆會影響其它參數的估計。

八、效度複核

效度複核是指測量的結果具有跨樣本(跨情境)的有效性,通常用來檢

驗理論模式之穩定性、推論性及抽樣之代表性

(李茂能,2009)。本研究將施

測樣本隨機分配成參數估計樣本與效度樣本,以進行模式之效度複核(cross validation),目的在於檢驗模式的預測效度(predictive validity)。當模式具有複核 效度,反映此模式具有可推論性。

九、模式的解釋

當模式通過前面各階段的考驗後,最後就是針對本研究所提出模式之統計分析 結果與研究假設做適切的解釋,模式結果的解釋主要顯示結構係數之意義,亦即效 果大小的解釋,可以採用標準化係數和非標準化係數來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