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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研究旨在建構國小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之行為意向理論模式,並探究家長參與 行為意向對家長參與行為的影響。本章共分成四節,第一節陳述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根據研究目的提出所欲探究之研究問題;第三節界定本研究之重要名詞,將 研究中所採用的重要研究變項做一解釋;第四節界定本研究的範圍及可能遭遇限制 之所在。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第八條第三項 之內容:「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可見家長參與子女 教育(parent involvement 或 parent participation)已成為當前台灣教育發展的一項重 要基礎工程,其意義不僅在於經濟與人力資源的提供,當前教育政策推動確實有賴 於家長的支持與協助,並且需要透過家長對學校教育有效能的參與,才能達成既定 的成效與目標。成功的教育需要家長的參與,家長、教師與學校成為教育夥伴不僅 對於子女教育與發展有所助益,更對學校的運作有不容忽視的效益。

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不論在家庭、學校或是親師關係中,長久以來都與學生成就 有關,亦即家長的適當參與能夠提升兒童的成就,尤其在學業方面(Epstein, 2001;

Gonzalez-Pienda, Carlos Nunez, Gonzalez-Pumariega, Alvarez, Roces & Garcia, 2002;

Hill & Craft, 2003)。Wherry(2007)指出以往大都認為學校的差異是影響兒童表現 的主要原因,但早在 1966 年於 The Landmark Coleman Report 中即指出家庭的差異 才是真正影響的主要因素,因家庭是兒童自小長期生長的環境,家長與兒童有大量

的相處時間,因此對兒童有更深入的了解,且兒童的價值觀與態度皆承襲自家庭,

會直接影響兒童各方面的行為與表現。

兒童在學校的其他表現,包括社交技巧(McWayne, Hampton, Fantuzzo, Cohen &

Sekino, 2004; Seda, 2007)、較少的留級率、較高的出席率、升學率及畢業率皆受到 家長參與子女教育的影響(Barnard, 2004; Sheldon, 2007)。除了上述外在表現之外,

家長參與對造成這些表現的心理特質與過程亦有影響,包括對學業的態度、能力與 效能的覺察、精熟導向、自制與自律等行為與情緒的發展等(Gonzalez, Holbein &

Quilter, 2002; Grolnick, Kurowski, Dunlap & Heavey, 2000; Hoover-Dempsey, Battiato, Walker, Reed, DeJong & Jones, 2001; Xu & Corno, 2006)。

家長參與對學校、教師及家長本身皆有正面的影響。對學校而言,擁有高家長 參與度的學校其整體表現相對地優於低家長參與度的學校,Peña(2000)推究其原 因,認為應是植基於其擁有長期且完善的家長參與計畫,使學校推行各種方案時能 獲得強而有力的支持,進一步促進學校與社區的合作關係。對教師而言,Seda(2007) 則認為良好的親師關係則能增強教師的效能感,使教師能夠從不同觀點了解學生,

並更快速的找到解決學生問題的方法,透過溝通與合作更能帶動親師共同支持學校 的校務與理念,提升學校的整體品質。對家長本身而言,參與行為是一種學習與成 長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家長學習如何與兒童共處、分享學習經驗、一起解決問題,

以及學習與教師、行政人員溝通、尊重彼此,培養主動關心兒童、學校事務的興趣 與態度(Peña, 2000; Seda, 2007)。

由上述簡要的分析得知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不但是當前教育重大議題之一,且對 子女教育、親師關係、校務發展及教育政策推動等各層面的成敗皆有直接重要的影 響,是一值得深入探討之研究問題。國內外家長參與的相關研究,大都以獨立的家 長背景變項作為比較參與行為之差異性探討,家長背景變項之間對參與行為是否有 交互作用,不得而知。本研究期能透過家長性別、年齡、社經地位等背景變項之交 互作用分析,更精確掌握不同背景的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之行為(behavior of parents’

involvement)及行為意向(intention of parents’ involvement)之差異性,並瞭解目前

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之現況,提供建議給行政機關和學校,適度調整教育策略與相關 措施,進而促進家長參與子女教育,必能提升教育之效能,此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一。

影響家長參與教育的因素是多面向的,若僅從家長外在背景變項探討影響家長 參與的行為,恐無法做周延之解釋。根據黃月純(2006)統計 1994~2004 年國內家 長參與的學位論文研究,發現父母的社經背景是最常被檢視的變項之一,且大部分 研究焦點多置於外在背景變項,例如:家長性別、社經地位、教育水準、職業、家 庭結構、學校特質等對家長參與的影響。因忽略了影響家長參與內在心理變項,故 至今仍無法有效提升家長參與的意願。是故,除透過外在背景變項來了解家長參與 行為的差異外,進一步從家長的心理層面著手探究,才能真正一窺影響家長參與行 為之究竟,例如:家長參與教育態度(attitude of parents’ involvement),即家長在 參與子女教育過程中,對整個參與歷程中的人、事、物以及周圍世界,憑其認知、

情感及自我效能感所表現出的一種行為傾向。Anderson 與 Minke(2007)進一步指 出,家長知覺的生活脈絡(parents’ perceptions of life context variable)和他人邀請

(invitations to involvement from others)在家長動機信念(parents’ motivational belief)

與家長參與行為間扮演中介變項的角色,不過路徑分析結果顯示對於家長參與行為 的解釋變異量不大,他們建議這些變項間的關係可再作調整,例如生活脈絡及來自 他人的邀請可能影響了家長的動機信念,進而影響家長的參與行為。國外的家長參 與研究起步較早,已有學者對家長參與提出相當完整的模式,可供國內參考。但國 內外之國情不同,外國之家長參與之模式未必完全適合本國,有必要進一步加以驗 證並進行調整。據此,本研究企圖將 Hoover-Dempsey、Walker、Sandler、Whetsel、

Green 與 Wilkins(2005)提出的家長參與模式之家長動機信念,轉化成更適切台灣 之家長參與行為意向模式,由國內家長參與的文獻探討得知,加入家長教育期望

(educational expectation)後之家長參與態度,將使影響家長參與之心理構面更加完 整。影響家長參與行為的因素極為複雜,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之行為及參與行為意向 是否受到家長參與教育態度之影響?變項之間的關連性為何?有待進一步探究,此 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二。

在 Hoover-Dempsey 等(2005)提出的家長參與模式中,影響家長參與的因素 有三:1.家長的動機信念(parents’ motivational beliefs),例如:家長的角色建構

(parents’ construction of the parental role)與家長效能感(parents’ sense of efficacy);

2. 家長知覺他人的邀請( parents’ perceptions of invitations to involvement from others),例如:學校的一般性邀請(

general school invitations

)、子女的特定邀 請(

specific child invitations

)和學校的特定邀請(

specific school invitations

);

3.家長知覺的生活脈絡,例如:家長的知識技能(

skills and knowledge

)、時間精 力(

time and energy

)。這三者納入了影響家長參與的其他外在因素,由此可知,

影響家長參與行為除家長個人態度之外,來自於周遭的人、事、物以及周圍世界所 形成的規範,亦可能是影響家長參與的因素來源,例如:家長之他人邀請知覺,即 知覺到學校、教師、子女所提出的參與邀請,並感受到其參與是受到歡迎且有價值 的(Hoover-Dempsey et al., 2005)。此外,自 1994 年教育改革啟動之後,國內家長 參與教育亦逐漸朝向法制化,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教師法等法規,都賦予家 長明確參與學校教育的權利,各校家長會和社會上的家長團體也隨著社會變遷,日 益形成一股學校不容忽視的力量。因此,家長參與教育行為及行為意向是否會受到 家長個人周遭的人、群體或法規制度所形成的規範影響?值得進一步探究,此為本 研究的動機之三。

許多研究均指出外在背景變項與家長參與行為有關聯,但也有研究指出家庭社 經狀況與家長參與之間的關聯性並不如預期中的高,如 Hoover-Dempsey 等(2005)

即認為家長參與雖與家長社經地位有關,但主要卻是受家長所知覺的生活背景所影 響,諸如時間、精力、知識與技巧等,儘管這些資源通常是伴隨著社經地位的影響,

但不同於以往研究中的社經背景調查(諸如家長教育程度、職業類別等),因此類 資料的取得與分析無法解釋家長參與的真正原因與動機,亦無法解釋為何具有相同 社經地位的家長其在參與實務與效能上卻存在著差異的現象。本研究擬加入家長的 生活背景變項,即時間、精力、資源與知識技能等作為探討變項,由家長自我評估 是否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參與家庭與學校的教育活動,以及自我評估本身的資源與

知識技能是否能夠協助子女的課業或給予學校校務決策方面的建議等。期能對家長 參與行為及行為意向有更深入理解,由於家長既成之社經地位,政府或學校無法去 改變,故本研究之結果與建議相較於單純以家長生活背景變項所得之研究結果,更 有利於學校與行政機關採取適當的彈性調整與措施,配合家長不同的時間、精力、

資源與知識技巧,著手設計創造更多的家長參與機會,此為本研究的動機之四。

家長參與行為意向模式的建構,將有助於對家長參與行為的理解。計畫行為理 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係由 Ajzen 於 1985 年提出,此理論提供一個 全面且廣泛性的架構來預測個體所進行的某一行為,是自理性行動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模式中衍生而來的理論,主要目的在於瞭解及預測個人行 為,是一個以期望價值理論(expectancy-value theory)為出發點並試圖解釋人類行

家長參與行為意向模式的建構,將有助於對家長參與行為的理解。計畫行為理 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係由 Ajzen 於 1985 年提出,此理論提供一個 全面且廣泛性的架構來預測個體所進行的某一行為,是自理性行動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模式中衍生而來的理論,主要目的在於瞭解及預測個人行 為,是一個以期望價值理論(expectancy-value theory)為出發點並試圖解釋人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