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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參與行為意向對參與行為之預測力

第五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家長參與行為意向對參與行為之預測力

本節共分成四部分,首先探討家長參與行為的概念;接續瞭解家長參與教育的 途徑,繼而整理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內容,最後將家長參與教育的行為的做一界定。

壹、家長參與行為的概念

由於學者專家對家長參與教育的意義定義不一致,因而在家長參與的實際行為 概念也有許多不同的觀點。不過,無論從那一個角度來詮釋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內涵,

皆可以發現家長在參與學校教育的層面上愈來愈廣泛,同時也愈趨於組織化(林俊 瑩,2001)。以下歸納學者對家長參與的實際行為概念的研究分述於下:

家庭 學校

C c

c f

p t

S s F

P T

說明:f/F=家庭 c/C=子女 s/S=學校 p/P=家長 t/T=教師

Epstein(1996)將關注家庭、學校和社區領域的重疊影響模式(overlapping spheres of influence),從學校的夥伴關係實踐中發展出六種參與行為類型,分別是:

1.對子女的養育(parenting):學校協助家庭建立支持子女學習的環境,也讓學校 進一步瞭解家庭,實踐方式如:家庭訪問、親職教育等;2.家校溝通(communicating): 針對學校計畫和子女進步情形設計有效的家校溝通形式,例如:親師會議、學生的 學習檔案、班級通訊、電話聯繫等;3.擔任義工(volunteering):組織家長擔任義 工,協助學校事務,如班級或行政義工;4.家中學習活動(learning at home):提供 家長重要的訊息和理念,以協助子女的家庭作業,及其他和課程有關之活動的決定 與計畫,具體方式如:學生與家人一同討論課堂上的學習內容、擬定家庭內活動行 事曆等;5.作決定(decision making):家長參與校務決定、管理與倡導,發展家長 領導者或代表,例如:親師協會、家長委員會等組織;6.與社區合作(collaborating with community):結合社區資源,強化學校計畫、學生學習與發展,例如結合社 區文化、健康、娛樂等機構的資源。

部份有關家長參與研究,即以 Epstein 的六種參與類型做為行為內涵上的主要依 據。Lockett(1999)根據 Epstein 的六種參與行為類型提出一套家長參與方案的標 準,主要內涵包括:1.家校溝通(communicating):溝通應是定期、雙向和有意義 的,它是夥伴關係的基礎;2.對子女的養育(parenting):促進與支持家長的親職 技能;3.學生學習(student learning):家長是協助子女學習不可缺少的角色;4.擔 任義工(volunteering):家長進入學校,尋求他們的支持和協助;5.校務決策和倡 導(school decision making and advocacy):家長在影響子女和家庭的決策中是完全 的合夥人;6.與社區的合作(collaborating with community):利用社區的資源來強 化學校、家庭與學生的學習。

Fantuzzo、Tighe 與 Childs(2000)即依據 Epstein(1995)的多向度家長參與架 構編製了「家長參與問卷(family involvement questionnaire, FIQ)」,經因素分析,

得到三個參與構念:1.學校本位的參與(school-based involvement):這是 Epstein 的義工擔任與校務決策倡導範疇;2.家庭本位的參與(home-based involvement):

這反映了子女養育的基本義務和家中學習活動的參與類型;3.家校會議(home-school conferencing):這與家校溝通相呼應。

Sheldon(2002)基於 Epstein 的六種類型將家長參與區分為兩個範疇:1.家庭 本位的參與(parent involvement at home):意指父母和子女在有關學校或其他學習 活動的互動,代表父母的資源直接投資在子女教育上;2.學校本位的參與(parent involvement at school):經由父母與學校教師或行政人員的互動過程來協助子女。

與 Sheldon 的分類相似,何瑞珠(1999)將家長參與行為分為:1.家庭本位的 參與:包括增進親職教育知識、支持子女學習的行動、功課指導和對子女訂下種種 規條;2.學校本位的參與:包括家長與學校的溝通、擔任義務工作、捐贈和參與學 校活動。另外,楊巧玲(2002)亦將家長參與涉及的範圍區分為:1.家庭本位的參 與:指家長以家庭為場域,參與子女學校教育的相關活動;2.學校本位的參與:家 長以子女就讀的學校為參與的主要場域。

吳璧如(1997)以 Epstein 的觀點編製成十七個大題的家長參與行為類型問卷,

經因素分析可區分為三類:1.非傳統的家長參與類型:包括邀請家長擔任義工父母、

參加家長委員會、親師協會等會議、要求家長協助籌募校務基金或支援教材、讓家 長參加有關學校決策的委員會、以及提供家長可利用的社區資源的訊息等;2.傳統 的家長參與類型:包括每年告知家長有關孩子應學習的內容、參加家長座談會或親 師會談等、向家長解釋如何檢查孩子的作業、告知家長有關學校教務、訓導、輔導 等方面的訊息、讓家長了解孩子學校成績的評分方式、指定親子互動的作業、以及 提供家長簡要易懂的書面通知等;3.與孩子直接相關的溝通:包括幫助家長了解孩 子現在的身心發展情形、告訴家長有關孩子在校的情形、當孩子有問題時會與家長 聯繫、以及當孩子表現良好或有進步時會與家長聯繫等。

林明地(1999)曾將國外文獻加以統整,建構出一個比較完整的家長參與行為 類型,並以台北縣、市國小校長為對象進行調查,結果 36 項家長參與活動中經因素 分析結果萃取出七類家長參與之類型,與文獻探討結果相符。這七類分別是:1.親 職教育:指的是辦理新生座談會、親職教育座談會、以及請家長協助解決學生問題

等;2.溝通:分為面對面溝通與藉由文件而進行溝通兩種;3.擔任義工:如導護義工、

教室義工、園藝義工、學生社團義工等;4.支持學校:意指家長參與學校各項活動,

支持學校方案;5.在家教導自己小孩:指父母協助小孩完成功課、談論學校生活、

念書給孩子聽等在教室外所進行教與學的活動;6.代表他人作決定:包括參與家長 會開會、教師聘任、課程規畫設計、教科書遴選等有關決策的範圍。

以上對於家長參與行為內涵的歸類大都依據「實際參與行為」來做區分,亦即 學校教師與行政人員用什麼樣的方法讓家長成為參與者。以下將進一步探討家長參 與的管道或方式,即家長參與教育的途徑。

貳、家長參與教育的途徑

家長可透過許多不同的管道或方式參與孩子的教育。過去,家長參與的途徑較 為受限,但隨著相關法令的制定,家長可藉由多元的管道進行參與,並發揮不同的 功效。一般而言,家長可藉由個人(家庭)、班級、學校、社區與區域等途徑進行 參與。

侯世昌(2002)提出了七種家長參與的途徑,分別是:1.在家中的參與:指導 家庭作業與課外學習活動,或經由身教傳遞給孩子的知識及態度;2.書面或電話的 聯絡參與:透過聯絡簿、習作、電話或 e-mail 與老師作意見交流;3.參與學校相關 會議及計畫的擬定:如參加校務會議或教評會,共同參與課程、經費、人事等相關 決定;4.參加學校活動:如懇親會、運動會、教學觀摩等活動;5.協助學校行政或教 學活動的進行:擔任義工或協助教學活動的進行;6.經費的捐助:充實設備或辦理 活動的經費;7.參與家長團體:透過家長會提供意見,或參加民間家長團體處理教 育問題。

利百芳(2004)將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途徑分為正式與非正式兩部分,前者包 括了家長會、學校義工隊、班級親師會及其他各類學校組織與會議,如教師評審委 員會與校長遴選委員會;而後者如直接面對面的溝通與協調或投書報章表達意見,

雖不具法律效力,但卻也是學校不可忽視的力量之一。

Gonzalez-DeHass、Willems 與 Doan Holbein(2005)則將家長參與途徑細分為 以下九種:1.參與親師會議或親師互動;2.參與學校活動;3.參與在家活動;4.參與 學生課外活動;5.協助學生課程的選擇;6.維持學生學業的程度與進步;7.對學生學 業成績之反應;8.傳授家長的價值觀;9.在家中所提供的自主性支持。值得一提的是,

透過傳授家長價值觀此一途徑,可將努力與學業成就的重要性於無形中傳遞給孩子。

本研究歸結上述學者對家長參與途徑的分類,將家長參與途徑分成三大類:

一、透過家庭教育參與,如:參與在家活動、在家中所提供的自主性支持、傳授家 長的價值觀、指導家庭作業與課外學習活動。

二、透過學校特定事件的參與,如:參與學校活動、親師會議、家長會、班級親師 會運動會、教學觀摩等活動。

三、透過持續性的學校參與,如:親師互動、學校義工隊、協助教學活動、透過連 絡簿、習作、電話或 E-mail 與老師作意見交流。

參、家長參與學校教育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是家長參與行為中受關注的焦點,以下將由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內容、家長參與學校家長會組織與地方家長會團體、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三方 面,進一步瞭解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內容。

一、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內容

家長參與教育的內容會因學校之特性不同而有不同的方式及類型,Berger(1991) 指出父母參與的內容,從主動合作者到消極的支持者,依程度來分包括有五個層次:

1.父母是主動的合作者與教育的領導者;2.父母是決策者;3.父母是學校的義務工作 者;4.父母是家庭與學校的聯繫者;5.父母是教育目標的支持者。台灣在社會變遷和 教育改革下,課程發展目的,由集體意識培養移轉到個人發展,並從國家教育權概 念移轉至國民教育權的實施(周志宏,1999)。可見家長在課程實施中扮演不可或 缺的重要地位,故課程的發展與實施,更應重視家長教育權的維護。林明地(1999)

認為家長參與的範圍如下:1.親職教育;2.溝通(面對面與藉由文件);3.擔任義工;

4.支持學校;5.在家教導小孩;6.代表他人。侯世昌(2002)認為家長參與學校教育 的內容主要如下:1.學生的學習與輔導;2.教師的教學;3.學校的行政決定;4.人力 的支援;5.研習;6.人員聘任解聘;7.資訊的提供與交換;8.捐資等。

在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動歸類上,依學者的觀察角度,及研究性質的不同,主

在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行動歸類上,依學者的觀察角度,及研究性質的不同,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