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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建議:依政策特性制定標準作業流程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實務建議:依政策特性制定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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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新媒體」包含了網站、搜尋引擎、電子郵件、即時通訊、社群媒 體,尤以即時通訊軟體、社群媒體為主要管道,無論是針對個人或是組織之外 部利害關係人,皆曾以即時通訊軟體作為溝通工具;而「移動新媒體」方面,

則以行動裝置的簡訊、數位影音為主。但仍僅限於單向溝通,即時雙向溝通之 效益仍為不足,導致無法充分發揮新媒體之特性,顯示研究個案對於新媒體的 傳播特性並未充分了解,仍多以傳統媒體之思維使用新媒體。受訪者也認為尤 其是較為廣泛應用的即時通訊軟體,應被更有效地運用於外部溝通之上。

Facebook 粉絲專頁則被作為與民眾重要的即時溝通管道之一,觀旅局也多會設 立粉絲專頁小編,成員從1 人到數人,但多以回應受眾問題、訊息布達之單向 傳播為主。

第二節 實務建議:依政策特性制定標準作業流程

具本研究結果顯示,個案並無政策溝通標準流程,顯見地方政府機關對於 政策溝通作法不一。但政府政策類型相當多元,筆者假設政策溝通標準作業應 依據政策屬性及特色而調整修正,無法用同一套標準適用所有類型之政策。

依據上述政策分類法之定義及屬性(James Anderson, 2000)及筆者之歸納分 析,「中進中出」政策具有下列特性:

1. 政府投入人力、物力等實際資源。

2. 明定政策標的團體。

3. 不具強制性之原則性規範。

4. 非零和賽局。

5. 屬於地方政府政策。

6. 屬於中長期政策。

7. 需利害關係人高度合作。

8. 利害關係人涉及範圍較廣且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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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個案在各項溝通作為決策之前,並未針對網路輿情進行相關收集及分析,

事先了解該利害關係人對於組織是否存在公關上的優勢或劣勢,或是溝通之後 無法精確掌握其對政策的態度,而是大多以個人經驗或觀察判斷情勢,而無法 做出完善的溝通決策。

依據筆者觀察,「中進中出」的利害關係人,無論是個人或組織,也時常藉 由網路發布與政策相關的言論,但觀旅局可能受限於時間、人力,無法對此收 集網路輿論及分析,促使後續的政策溝通更能對症下藥。依據文獻,政府運用 網路輿情分析,可分為公關用途與政策業務用途,尤其可以運用在政府新聞、

輿情回應時,觀察一段時間的整體輿情發展趨勢,觀察輿情的變化,來協助擬 定輿情策略,且網路輿情較適用於範圍較廣的政策議題(林文涵,2017)。因 此,若政府未來有類似「中進中出」較為長期、範圍較廣的政策,建議納入網 路輿情分析,幫助政策溝通。然而,就實務上來看,目前政府單位的輿情分析 多落在該單位的新聞局、處或公關室,但其輿論分析議題大多聚焦於整體單位 的公共關係,較少針對單一局處的政策進行分析,因此,建議局處成立政策輿 情小組,若局處受限於時間、人力,也可藉由外包委辦給專業公司,隨時掌握 網路輿情。

2. 依據機關屬性及政策特性辨識利害關係人 A. 辨識利害關係人類型

由於此類政策涉及的利害關係人較為複雜且群體多元,政府機關需先依照 施政目標找出利害關係人並予以分析其與推行政策之互動關係。筆者試圖就本 研究個案機關屬性及政策特性,結合Jansson(2003)、Dunn(1994)及

Mitchell 等人(1997)利害關係人辨識理論,修正並補強其利害關係人類型如 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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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建立利害關係人在政策溝通上之位置及脈絡

辨識所有的利害關係人之後,機關可參考既往與現存與利害關係人之公共 關係情況,例如可分辨哪些是現有溝通管道暢通及尚未建立溝通管道的單位分 析。再者,由於此一類型政策需要溝通的利害關係人數量較多及範圍廣泛,除 了自身管轄的單位之外,許多是在管轄範圍之外的單位,以及屬於下級單位的 中央政府,甚至涵蓋國外航空公司及國外政府等,若全部皆由機關自行溝通,

不但耗時費力且不易達成,需藉由利害關係人相互傳播,才能讓政策推行更為 順暢。因此,此類政策可先釐清利害關係人之間的關係脈絡,並找出其在政策 溝通上的關係位置,可使得溝通策略決策更為精準,減少溝通時間及人力。以 此類政策而言,其利害關係人之政策溝通脈絡關係如下圖:

合法性

權力 急迫性

自由的利害關係人:

地方政府、國外政府及 觀光組織

索求的利害關係 人:利益團體成 員、民眾

依賴的利害關係人:利益組織 或團體(公協會、企業)、媒體 A 政策受益者

B 政策受益者/受害者 C 政策受害者

危險的利害關係人:

倡導團體、媒體 潛在的利害

關係人:政 府監督機關

決定性利害關係人:

立法者、中央政府

主控性利害關係人利益團體或專業團體 領導者

圖 13 中長期政策利害關係人類型辨識建議模式(林仁菁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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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置長期可控平臺,減少資訊落差

建議對於此類中長期政策之溝通,應首先建立一個政策專屬網站,將完整 之論述、計畫及組織等相關資訊揭露,並定期更新最新的政策動態等,包含政 策溝通計畫的利害關係人,及行銷活動等正式溝通規劃,讓所有利害關係人能 隨時取得政策資訊,減少因為人為溝通造成的落差。甚至能將每次的政策成果,

例如臺中機場升級國際機場、記者會、論壇、航線開航等,於網站上展示文字 及照片;以及相關調查報告,例如政策施行前後入境人數的比較等等數據以圖 表呈現,藉由訊息設計讓利害關係人能對於政策能更為有感,比起實體溝通作 為更能有效地普及到更多層面,同時強化政府機關之公共形象。

且就本研究發現,政府單位往往忽略與較無互動或較無幫助的利害關係人 之溝通,以公權力要求其配合政策,或許是因為政府單位人力及時間有限,受 制於施政壓力,無法全面顧及,但不可忽視的是,這些因為缺乏溝通而對政策 產生不認同的利害關係人,久而久之也許會形成一股足以反抗政策的力量。但 政府單位時常因為時間、人力不足,僅能首要與會造成直接影響的利害關係人 溝通,但若能善用網路,就能藉此將政策擴及潛在利害關係人,減少不必要的 衝突。

雖然「中進中出」並非短期即須見效的政策,但在資訊公開程度上仍有待 強化,建議日後政府機關就範圍及期程較長的政策,透過建立網站並增設互動 功能,以強化較不易觸及或是在政策推行期間的晚進者對於政策的認知,同時 也減少政府人員的工作負擔,降低推動政策的阻礙。

2. 善用新媒體由下而上的力量

從網路進入web2.0 時代之後,新媒體發展突飛猛進,但公部門利用新媒體 與社會大眾溝通,似乎沒有跟上其發展腳步,仍較多以「上對下」單向溝通為 主。尤其是較為複雜且涉及多重專業的政策,機關為了在短時間進行溝通工 作,選擇以媒體布達訊息,但長期下來,此種僅著重「告知」的媒體溝通方式 可能會造成民眾逐漸漠不關心,傳播效果往往不佳(謝欣佑,2015)。本研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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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政府機關在「中進中出」溝通的新媒體應用,僅著重在與不同利害關係 人的即時通訊,及對民眾的官方臉書粉絲專頁,且仍是偏向上對下的溝通方 式,並未充分發揮新媒體由下而上的力量。故本研究對於中長期政策溝通策略 建議政府機關可建置電子化公眾參與平臺,以減少政府機關的溝通成本。

新加坡曾於2009 年推出 REACH(reaching everyone for active citizenry @ home)平臺,成為政府利用電子化與民眾互動的溝通平臺。其平臺除了政策相 關資訊及新聞的單向傳播之外,主要有三種電子參與雙向傳播功能:論壇

(discussion forum)、公共諮商(public consultation)與電子民調(e-poll),使 用者只要憑既有的社群網路帳號例如Facebook 帳號即可登入平臺。而此一平臺 同時也經營了自己的社群網路媒體,包含Facebook、Twitter 及 YouTube 頻道。

「中進中出」政策溝通可參照此一模式,建置長期與不同利害關係人溝通且又 可在網路上製造聲量的溝通平臺。以下參照新加坡經驗,逐一說明未來政策溝 通建議之操作方式:

A. 電子論壇

隨著政策發展,可由政府機關發起討論議題,或鼓勵由利害關係人主動提 出議題,讓大眾自由地公開討論對於政策看法及意見,使用者也可針對其他人 的意見加以回應。但要注意的是,新加坡雖然在2009 年推出平臺,但直到 2016 年才開始第一個議題,且絕大部分都是官方發起,但卻看不到相關政府單 位的正式回應,僅有平臺管理員之制式留言表示會將意見轉至相關單位,而使 得論壇使用率及互動率極低(陳敦源等人,2017)。因此,建議政府單位除了定 期發起政策議題之外,也需派專員即時回應使用者的留言,回答政策相關問題 或是提供議題討論之資源,且避免使用罐頭式回覆,讓議題持續發酵。

B. 公共諮商

主要是政府收集大眾意見的議題專頁。政府機關可針對不同議題,設計問 卷或是其他方式,讓民眾可以電子郵件、紙本信件等方式提供意見,最後須將 回覆內容的結果或摘要公開於專頁上,讓參與者能了解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此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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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的想法。

C. 電子民調

機關針對政策某種議題設定線上問卷,讓使用者藉此平台能快速發表意 見。發起電子民調的目的,除了了解利害關係人認知度及認同之外,更重要的 是藉由串聯多元社群媒體,利用社群媒體分眾化之特性,在網路上引起利害關

機關針對政策某種議題設定線上問卷,讓使用者藉此平台能快速發表意 見。發起電子民調的目的,除了了解利害關係人認知度及認同之外,更重要的 是藉由串聯多元社群媒體,利用社群媒體分眾化之特性,在網路上引起利害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