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國際專業標準本位及中等技職教育師資職前培育之探討
第一節 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發展趨勢
受國際標準本位師資培育發展趨勢之影響,世界各國開始建構國家層級教師 專業標準,以作為師資培育之參考,帶動了國內外相關的研究及討論。本章節主 要探討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之興起背景及意涵,並分析其相關研究與討論,以 奠定本研究之學理基礎。
壹、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之興起背景與意涵 一、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興起背景脈絡
1966 年,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於巴黎召開「關於教師地位 之建議」(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tatus of Teachers)中,即肯定教師是專 業人員,強調教師工作的專業性,確立教師專業地位,開啟各界討論教師專業化 的始端。1980 年代,國際以提升學生學習成就為教育改革的重心,教師為教育成 敗之關鍵,故各國興起熱烈討論教師專業化的聲浪,其中尤以美國帶領國際興起 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的興起及發展,深深影響各國對於教師專業的討論。
1983 年,美國「國家教育卓越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on Excellence in Education)出版《國家在危機中:教育改革勢在必行》(A Nation at Risk: Imperative for Education Reform)的報告,追求卓越成為國家的教育目標,而要讓教育邁向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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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就必須先提升學生學習成就及培育專業化的教師(吳清山、林天祐,2004),
自此,美國則興起強調控制、績效及品質的標準本位教育趨勢,開始訂定學科核 心知識標準、學生成就標準及師資培育機構認證標準(黃嘉莉,2013),以邁向卓 越的教育發展目標。1986 年,卡內基工作小組(Carnegie Task Force),發表了一 份《準備就緒的國家:二十一世紀的教師》( A Nation Prepared: Teachers for the 21st Century)報告書,認為應提升教師的專業素質,以提升教師的社會地位及聲望,
而後不久,美國即在 1987 年成立「國家專業教學標準委員會」(NBPTS),為國家 層級教育專業組織,並發表首份<什麼是教師應該知道及能夠做的>( What Teachers Should Know and be Able to Do)政策宣言及立場,提出對優秀教師教學的 願景及期待,建議嚴謹教師教學專業標準,清楚說明什麼是一位勝任且盡責的教 師應該知道而且能夠做到的(甄曉蘭,2003),為各國教師專業標準內涵奠定了重 要的參照基礎。爾後,美國陸續公布以教師專業為主軸的報告書,其中最具影響 力的是 1996 年「國家教學與美國未來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on Teaching for American Future, NCTAF)發表《什麼最重要:為美國未來而教》(What Matters Most:
Teaching for America’s Future),提到美國教育改革失敗的關鍵,來自於師資素質的 問題,應改革師資培育,訂定師資培育與認證標準,以提升控管師資品質(NCTAF, 1996)。自此,美國標準本位師資培育政策方向就此定調,不同師資培育相關機構 共同合作,建立一套專業標準本位的教師專業化歷程,並強調具統整性及績效性 的證照制度(黃嘉莉,2013:35;Darling-Hammond, 2000: 167-168),以提升美國 師資素質。
美國在 1980 年代率先興起標準本位師資培育風潮,開始訂定教師教學專業標 準,引導師資培育之發展,各國則受美國的影響,在 1990 年代才陸續開始成立教 育專業機構、教育專業組織或委託教育單位,訂定國家層級教師專業標準。例如,
英格蘭在 1998 年成立「英格蘭教學學會」(General Teaching Council for England, GTCE),負責訂定教師教學標準及其他師資培育發展相關事務(蘇永明,2000);
澳 洲 教 育 部 也 於 2001 年 成 立 教 師 品 質 與 教 育 領 導 任 務 小 組 ( Quality and Educational Leadership Taskforce, TQELT),於 2003 年公告《全國教師專業標準架 構》(A National Framework for Professional Standards for Teaching)。我國則受標準 本位師資培育影響較慢,雖自 2000 年代開始即有學者陸續引介各國教師專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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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但 2006 年教育部才開始委託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進行「各師資類科教師專 業標準之研究」,建構各教育階段之教師專業標準,正式揭示我國師資培育邁向標 準本位之序幕。
孫志麟(2011:6-7)曾綜合不同學者的主張及研究,歸納國際標準本位師資 培育興起的主因,可歸納為以下三點:(1)標準成為控制教育品質的手段:為了 確保教育品質,許多國家傾向利用標準來要求學生的學習品質及教師的教學品 質;(2)拓展標準本位教育改革結果:隨著標準本位教育趨勢,要求師資教育的 標準也須與基礎教育標準及課程標準一致;(3)新教師專業化的認知:隨著不同 教育心理學理論的興起,大眾逐漸認知教師專業的不確定性及動態性,認為教師 專業不僅有學科知識的精熟,而是能處理複雜教學情境的綜合教師專業能力。因 此,因應標準本位教育及教師專業化論述的轉變,從 1980 年代開始,各國陸續興 起標準本位師資培育的師資教育改革浪潮。
二、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之意涵
「教師專業標準」意旨教師應信守的一套專業準則,具有評估教師專業表現,
引導教師專業發展的功能,而此專業準則主要是基於教師的角色及工作職責而訂 定(吳武典、張芝宣,2009:108;吳清山,2011;黃嘉莉,2013)。有些人將教 師工作視為一份具有相當社會地位的「職業」(occupation),為了滿足學校要求與 社會期待認真教學,但未必具有教學熱忱及使命感,有些人則視教師工作是「專 業」,並非任何人都可以勝任老師的工作,強調教師本身之專業知能及教學表現皆 須達到應有的專業標準,才能成為勝任教師(甄曉蘭,2003)。教師專業標準即是 確立教師專業化的具體舉措,因為教師專業標準清楚且明確定義一位優秀專業化 教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內涵,提供與他人溝通一位勝任教師圖像的媒介,讓教師 工作這行業的身分與角色從「職業」轉變為「專業」(ECNU, 2006),除了建立教 師的專業形象與地位外,更有助於提升教師素質,實現教師專業化之目標。
西方的「歐洲師資培育協會」(Association for Teacher Education in Europe, ATEE)於 2005 年舉辦第 30 屆年會,主題為「標準與教師素質以及師資培育者」
(Standards and the Quality of Teachers and Teacher Educators),主要從國際趨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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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層級的角度探討教師專業標準的內涵、功能及目的,並提出教師專業標準不 僅對於教師個人很重要,對於師資培育者及師資培育機構也非常重要,意即教師 專業標準也是師資培育單位規劃相關師培措施的重要依據及參照。
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主要界定透過國家理想教師圖像,訂定教師專業標 準,並以標準為基礎參照及判斷依據,引導師資職前培育及在職教師專業發展,
關注績效、品質及證據,確保師資之素質。就我國師資培育脈絡來說,目前教育 部力推的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政策,即以「教師專業標準」為核心,作師資培 育政策規劃、課程發展及各類師資培育活動安排的依據,從師資生遴選與輔導、
師資培育課程內涵、教育實習活動、教師資格檢定、初任教師導入、在職教師檢 核及專業發展等,建構整體師資培育發展圖像,以培育 21 世紀新時代的優良教師
(教育部,2013a:13-15)。
貳、各國專業標準本位師資培育實施現況
關於國家層級教師專業標準之訂定,最早僅有美國 NBPTS 及 InTASC 分別於 1987 年及 1992 年提出的核心教師教學標準,其餘各國大多是各州、各聯邦、各地 方或甚至是不同學者自行訂定。但因近年興起國際標準本位師資培育學術風潮,
各國紛紛開始訂定或修訂國家層級的教師專業標準,希望清楚描繪 21 世紀教師專 業圖像,以提供師資職前培育及在職教師專業檢核之參照。以下即主要以英格蘭、
美國、澳洲及德國為例,探討各國近年來制訂或修訂之國家層級教師專業標準之 內涵,並分析其教師專業標準對師資培育產生之實質影響。
一、英格蘭
2010 年 11 月,英格蘭教育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公布《教學的重要 性:2010 學校白皮書》(The Importance of Teaching—The Schools White Paper 2010),其中探討教師素質對教學及學校的關鍵影響,並特別提出職前師資培育對 教師素質的重要性,希望重新檢討英格蘭的師資培育制度,並修訂英格蘭的教師 專業標準(DfE, 2010)。據此,2011 年初,英格蘭教育部委託 Burlington Danes Academy 校長 Sally Coates,組成教師專業標準獨立檢視小組(The Independent Review of Teachers’ Standards ),召集學者專家、校長、優秀教師共計 15 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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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英格蘭舊的教師專業標準及英格蘭教學學會(GTCE)的教師認證標準,希望 整合、建立一套明確的新教師專業標準,以作為鞏固師資培育、教師表現評估及 引導教師持續性專業發展之依據。2011 年 7 月,英格蘭教育部先公布了《第一份 獨立檢視教師專業標準報告書》(First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Review of Teachers’
Standards),主要呈現合格教師(Qualified Teacher Status, QTS)及一般教師基本核 心能力內涵,並訂於 2012 年 9 月 1 日全面實施(DfE, 2011)。2012 年 5 月,英格 蘭教育部公告最新〈教師專業標準〉(Teachers’ Standards)文件,清楚介紹新教師 專業標準實施期程、結構、內涵及應用(DfE, 2012a),以供未來使用此標準的對 象了解標準修訂的改變,並能有效實施新標準。
英格蘭新修訂的教師專業標準主要清楚呈現所有教師應具備的態度、價值和 行為,主要理念為教師應把學生的教育視為首要關心之事,並在教學工作及行為 表現上盡責的達到最高標準,包括:誠信且正直的行動、具備豐富的學科知識,
與時俱進反思個人的知識與技能、與同儕建立正向且積極的專業關係、與家長合 作共同關懷學生權益等(DfEa, 2012a: 6)。英格蘭具體的教師專業標準分為「教學」
(teaching)及「個人和專業表現」(personal and professional conduct)兩大部分,
涵括 11 項教師專業標準,參見表 3-1 所示。而各項標準下也明列 3 至 5 項檢核重 點,以詳述各標準的內涵指涉意義。
表 3-1 英格蘭 2012 年教師專業標準
面向 教師專業標準
教學
1.設定能激勵、鼓舞及挑戰學生的高度期望 2.提升學生學習成果
3.展露專業的學科及課程知識 4.設計有品質的教學計畫並實際教學
5.採取適當的教學策略以回應學生的優勢及需求
5.採取適當的教學策略以回應學生的優勢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