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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規劃現況分析…

第四章 國內中等技職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探討

第二節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規劃現況分析…

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於 102 年 5 月 10 日公布之「102 年學年度 師資培育之大學一覽表」,培育中等學校類科師資之師資培育大學共計 41 所,其 中培育中等技職師資的師資培育之大學共計 36 所,包括 3 所師範大學、25 所一般 大學及 8 所科技大學(詳見附錄六)。本章節將探討 36 所中等技職師資培育之大 學的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規劃,主要探討「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 程」及「教育實習課程」。

壹、普通課程

依據教育部 2011 年修正公布之《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 3 條對於普通課程 之定義,指:「學生應修習之共同課程」,此由各大學院校自行訂定共同的科目。

普通課程在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中即為各校的通識課程,因通識教育是以人為主體 的全方位教育,以人文、自然、社會等共同學科為基礎,目標在於培養學生的文 化素養、基本能力、科學知識和宏觀視野,以具有學習各種所需的知識、技能與 批判性思考能力、啟發人文素養,提高個人的生活品質,並對人生意義及價值有 完整的概念、以及對社會關懷與成為具有世界觀和文化包容的公民(劉世雄,

2011)。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普通課程的設立,旨在培養未來教師具有廣博的知 識基礎,因而稱之普通,主要相對於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為學生後續教育 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之深入學習奠定穩定的基礎。通識課程與普通課程規劃的理 念,皆是「學術專業分工仍應奠基於共同的核心基礎能力與開闊的視野」之想法

(吳毓瑩,2003),故國內各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普通課程即以通識課程等同之,

要求師資生修習相關的課程。

研究者分析 36 所師資培育之大學的通識課程開課現況,以了解現行中等技職 師資生在普通課程的學習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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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課方式

34 所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課類別都是全校必選修通識課程,僅有另「一 20-A」

及「一 24-A」兩所大學規劃學院核心通識課程,保留各學院開設通識課程的彈性,

可因應不同學院的特色與需求,開設培養該系學生具備的一般通識能力,。以「一 20-A」舉例說明,如表 4-1 所示。

表 4-1 「一 20-A」大學的通識課程規劃一覽表

課程範疇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必修課程

國文 4

英文 4

體育 2

軍訓 2

服務教育課程 0

院核心課程

教育學院

必修 2 學分 人文與社會學院

理工學院 環境與生態學院 藝術學院

領域課程

文學經典

選修 18 學分 歷史思辨

科學技術與社會 社會文化脈動 藝術感知 生命探究 思維與邏輯

二、課程規劃架構及名稱

多數師資培育之大學的通識課程包括:語文領域(國文、英文)課程、人文 藝術領域課程、社會科學領域課程、自然科學領域等課程範疇,少數大學的通識 課程會因應不同學校之定位與特色,特別規劃強化凸顯學校特色之通識課程。將 具差異大學的通識課程規劃整理如表 4-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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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 師培大學凸顯大學特色及差異通識課程規劃一覽表

編號 與其他大學具差異之課程規劃 學分數

一 06-A 潛在課程及活動(一~四年級) 通識薈萃講堂 0 學分 通識讀書會

通識延伸活動 藝文推廣活動 科技與生活系統活動

一 13-A 書院通識課程 新生定位 選修 1~4 學分 行動實踐

一 01-A

通識教育 人際溝通領域 未註明

公民實踐領域 職涯服務領域

一 14-A 茶文化、飲食文化課程 選修各 2 學分 一 24-A 特色核心課程 全球視野學門 必修 2 學分 一 25-A 慈濟人文暨服務教育 必修 2 學分

其次,在 36 所師資培育之大學中,有 11 所大學在通識課程特別強調服務學 習或公益志工服務課程。舉例說明,如「一 24-A」的「服務學習(一)、(二)」;「一 01-A」的「學習與服務」、「職涯服務」;「一 17-A」的「公益服務」等。最後,在 通識課程的規劃中,與師資培育直接相關課程規劃,僅有「一 20-A」開設的「服 務教育課程」。

綜上所述,通識課程規劃目標為培養大學生的一般核心基本能力,其實都與 師資培育直接相關,這些能力也都是身為一位教師都應該具備的通識核心素養,

若課程能有效落實,即可發揮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普通課程規劃之目的。分析各校 的通識課程規劃,大多課程架構非常雷同,僅有少數大學會因應學校屬性及定位,

展現其課程規劃之特色。其次,通識課程的目的為培養全校大學生應具備的基本 素養及擴展其多元視野,故課程規劃與設計並不會因為該校有培育中等技職師資 而有所不同,或者保留部分彈性通識課程給中等技職師資生強化其教師專業能 力,僅有僅有「一 20-A」開設的「服務教育課程」,但其也是屬於服務學習的課程 屬性。因此,綜括來說,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對於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普通課程之規 劃,並未將通識課程與師資培育之間建立緊密連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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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專門課程

依據教育部修正公布《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 3 條對於專門課程之定義,

指:「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故中等技職師資生未來 任教的群科主要與其專門課程專長有關,由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參考教育部頒定之

《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暨實施要點》(教育部,2012a),自行研訂「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及學分對照表」, 呈備教育部核備後,只要科目名稱及學分數符合規定,該校相關科系即成為專門 課程的師資培育單位,據以審查學生是否具備任教該群科的專門知識與技術能力

(陳繁興,2012)。

依據教育部(2012b)公布之《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 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暨實施要點》內容,其中職業群科共計 15 群科 81 門科別。然而,參照教育部(2012a)公布之「101 學年度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培育 中等學校各學科專門課程一覽表」,目前 36 所培育中等技職的師資培育之大學共 計培育 15 群 69 科別的師資,如表 4-3 所示。因 36 所師資培育之大學共計 381 種 不同的專門課程表,數量眾多,本研究將不逐一檢視,乃從 36 所培育中等技職師 資的師資培育之大學中,挑選 15 群 69 科別,分析其專門課程規劃現況,以了解 現行培育中等技職師資的師資培育之大學的專門課程規劃現況。

一、並非所有科別皆將「專業實習/實務」課程列為必備科目

依據教育部(2012a)公布的《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 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暨實施要點》,規定中等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 門課程應注重實習科目任教知能的培養,而初步分析69門專門課程一覽表中,師 資培育之大學對於各科別必備實習/實務課程的標準不同,舉例說明之。「一9-B」

農業機械科、「一11-B」的資訊科及「一24-B」的商業經營科將實習列為必修課 程內容,強調工場實習及學生的實務操作經驗的重要性;而「一18-B」的會計事 務科之必備科目皆是理論課程、「科35-B」的配管科則將工場實習及機械工作實 習列為選修課程。因此,綜上所述,並非每一科別都會在專門課程規劃中,將專 業實習/實務課程列為必備科目,強調學生實務經驗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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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2012a,2012b)。

二、僅十六門科別專門課程對應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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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卻並非所有學校皆在專門課程一覽表中註明與課綱的對應情形,故各師資培育 之大學開設之專門課程,是否有因應新課程綱要而調整課程規劃,則無法從文件 中得知。

三、少數科別持技術士乙級證照可抵學分或要求學生須有丙級證照

在69門科別專門課程規劃一覽表中,少數師資培育之大學會註明若學生有持 技術士乙級證照可抵必備或選備課程的1~3學分,如「師03-B」的機械科、「科30-B」

的模具科、「一09-B」的農產行銷科;其次,少數大學因在專門課程中無法開設 專業實習課程,故要求學生須持有丙級以上的證照才進行專門課程的抵免及認證。

綜上所述,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因開設不同群科的專門課程,故在課程規劃表 上,必然會展現各群科的差異及應有的專門學科知識內涵。但是,雖然在課程規 劃內涵上本應保留各群科之專門課程之特色,各校的專門課程也應有一致的課程 規劃方向,以確保師資生在課程中能確實學習到中等技職學校強調的務實致用之 特色,才能真正落實專門課程目標。

參、教育專業課程

依據教育部修正公布《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 3 條對於「教育專業課程」

之定義,指:「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教育部於 2003 年公告「中等學校、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

規定中等學校教師須修習 26 學分的教育專業課程,包括必修課程 14 學分、選修 課程 12 學分。其中必修課程部分,涵括「教育基礎課程」(教育心理學、教育哲 學、教育社會學、教育概論,各 2 學分,4 門至少選 2 門)、「教育方法學課程」

(教學原理、班級經營、教育測驗與評量、教學媒體與操作、課程發展與設計、

輔導原理與實務,各 2 學分,六門至少選 3 門)及「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及分科/

分領域教材教法」(各 2 學分)。選修課程部分,則由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依師資 培育理念、條件及特色自行規劃,各科目之學分數亦由各校自訂。各師資培育之 大學訂定教育專業課程之後,必須呈報中央主管機關,由中央層級之教育審議委 員會核定後方可實施。

分析國內 36 所師資培育之大學教育專業課程課程的架構、科目及學分數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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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相似,甚少展現出各師資培育中心之特色,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教育部的課程 規範及教師資格檢定的影響使然。歸納各師資培育之大學的課程規劃之共通性及 差異性如下:

常相似,甚少展現出各師資培育中心之特色,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教育部的課程 規範及教師資格檢定的影響使然。歸納各師資培育之大學的課程規劃之共通性及 差異性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