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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後香菇時期的社會心理及部落生活

第二節 對國家的不信任

失序森林

鎮西堡部落A11 長老回憶當年在民國 70 左右,林務局把位於泰崗部落山頂 120 號林班地砍伐殆盡後,準備要繼續延伸從基那吉山到鎮西堡檜木群砍伐,也 因包含部落水源地,新光及鎮西堡族人及時輪流兩班一組九人阻擋,在登山口附 近巡邏,為的是要保護部落水源及珍貴襘木群,強調族人利用山林不砍珍貴木頭,

而是使用雜木並疏伐。

數代長久居住於山林環繞在周圍的族人,對於後來的國家,對於森林的管理 林務局才是劊子手,部落耆老 mama A2 成長過程經歷也看見山林被砍掉好幾個 山頭,都是珍貴樹木,早期前山的香杉山、棲蘭山及近代民國 75 年於民國七十 五年,林務局在完成前五峰鄉一帶源士林的砍伐後,準備推至秀巒村一帶森林,

當伐木線逼近新光社時,受到鎮西堡與新光兩社族人群集到秀巒工作站進行抗爭,

以致砍伐計畫被迫中止(黃國超 2000)。在當地族人的眼中,林務局是外來的侵 占者,不僅限制了族人使用祖先遺留的土地,還將祖先的林木遺產毀於一旦,也 由於歷史上負面的互動經驗與不信任感,使國家對於部落森林資源的支配權遭受 挑戰(洪廣冀 2002),族人們以原住民族對土地的權利先於國家存在的主張,質 疑國家經營地方森林的合法性。直到今天,也讓部落居民自發性著自衛隊組成,

自己部落傳統領域自己管理。

司馬庫斯部落 M1 長老也在訪談中用非常嚴肅口吻說:

道路開通是有包商要買部落附近竹木而開的,先是用索道流籠運竹木,路開 後(民84 年)林務局就開始介入嚴格取締,政府藉由開通道路,砍伐清除所謂 的障礙物,而藉機將珍貴樹木給砍除運出去,因而獲取暴利(包商及當政者)。

1945 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 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 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 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

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1959 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

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 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 40 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 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22

農業發展還是政治政策

鎮西堡部落族人A2 是早期少數有機會可以到山下平地社會接受高等神學教 育的族人,而當時讀書的學費來源就是賣香菇所得才可以順利完成學業,回憶放 完假準備要下山回學校,父母親前一晚深夜前把烤好的香菇分別包裝好一包包,

Atung 就在回程搭乘南下列車的火車上兜售,在擁擠又悶熱的車上,穿梭在人群 中努力的喊叫來自原始森林又香又好吃的香菇,通常不到路程一半,從山上背下 來的香菇早就搶光光。

原住民這邊有一個部分的產業發展,沒有受到政府輔導,我們就變成是 自己去尋找讓我們自生自滅嘛!根本就沒有輔導的工作,所以他又用政策把 我們阻擋,他又不輔導我們,我們自己去找管道,所以產業會崩盤,部落的 組織也崩盤,所以我們的孩子也流離失所在外面,學習外面的壞習慣,這是 非常可怕的事情。所以傳統知識就沒有,傳統知識沒有了以後,這些森林也 變成是國有的,一來馬上就說這些是國家的,這就是所謂的用賄絡的方法來 處理、用欺騙的、用狡詐的心態來處理,所以沒有一個公正公理,直到現在,

用選舉來分化整個部落,這沒有回到部落自組性來發展。

畢業後回鄉到部落服務的A2 青年,也努力推動母語復正及文化深耕者,經 歷香菇產業在部落改變與震撼,看到政權的限制,農業發展失衡,傳統部落的崩 體,偏遠地區原住民被迫成了弱勢。

另一位從國小畢業後就必須下山離開父母到前山鄉內的最高學府尖石國中 住校就讀的L2 長老就沒這幸運,父親在他還沒上國中就去世,高中才念一年就 休學回家幫忙母親生活家計。

印象父親在民60 年初 58 年以後就在種香菇,菌種從大溪(發源地)載 到三光然後揹菌種上來到部落,每戶大概種2-30 瓶,工具是用手鋸和 Ponci

(打洞器)數量少但品質好價格也好。大概國小2 年父親病逝後,18 歲(民

22 李根政,台灣山林的悲歌,https://www.taiwanartist.tw/09reported/environmental/20051014.pdf

69-70 年)高中沒畢業休學回山上開始跟母親種香菇當時已經有蘋果一起種 整個部落都在種是重要的經濟來源,媽媽僱工砍樹和做乾燥機房跟大人邊學 邊做,當時竹60 線路開到泰崗,菌種去山下買好後有的訂購上千也有萬瓶,

幾家戶一起集資僱卡車載到泰崗,再用人力揹到新光部落再揹到山上菇園,

每家有的種3000 瓶甚至有的到 10000 瓶大量種,當時尖石(內灣)檢查哨 還未撤哨,載香菇菌種的卡車上面要用帆布蓋起來,因為當時林務局查很嚴,

因為香菇都種在林班地。在林班地種香菇地方是選香菇樹種不多還要樹蔭不 能全部砍掉大概是 10 顆中選其中一顆不會砍光光,所以我們種過香菇的地 方都沒有土石流。

當兵後沒多久就大陸菇進來全部崩盤價錢剩下 2-3 百元就有一段時間 沒有種,之後發現大陸菇不好就又開始種,價錢好的有到 1000 元,再來是 六七百元一直到現在。同時早期約民60 左右林務局在 120 林班地(新光部 落上陵線)大面積砍伐連雜木都砍掉,範圍包括錦路養老泰崗新光快到桧木 群,被我們當地族人連署檔掉,卻造成之後每次大雨土石流及部落的水源枯 竭。因為我碰過土石流當時有蓋的民宿全倒,在上方有3 公頃土地的香菇樹 種有人要用很好價的錢將近有 60 萬元我沒有受感動,我是重視環保的我還 繼續在種樹是為要水土保持。

香菇產業成為部落族人歷史的傷痛,也加深當地族人對政府的不信任,政府 才是真正破壞山林的兇手。雖然香菇可以換取更多金錢,重要是世代依賴山林族 人,更珍惜森林擁有的價值,水土保持及水源供應,L2 長老後來有能力會向族 人因為有困難需要資金而買下的土地,現在每一年都會帶著孩子到山上地種樹造 林,身教重於言教的父親,關心的是下一代的永續經營,在香菇產業還沒消退前,

姻緣際會接觸有機蔬菜產業,從事至今 20 餘年,不但鼓勵部落族人一起耕作,

也帶領3 個兒子經營有機農耕,真的是重視環保的實踐者。

第二次遷移

泰崗部落的R1 長老開始種時間不長,也是深根部落,一直關心部落的族人:

在民國 70 年代左右那時候香菇栽培在部落很盛行時,那時候產量整個 後山秀巒玉峰都在種,不只是我們這邊,應該世全省山地鄉多在種,再加上 當偷偷進來的大陸打壞了我們的行情,那時應該是76~80 年代,其實是民國

72、73 年就開始,那時候價錢就跌下來,本來夏菇至少也要五六百塊,一跌 那時候跌就兩三百塊,所以後山的人就大量的人出去外面做板模,那時板模 工作也是很旺,過程是這樣。

連續種了應該是4 到 5 年我們的路慢慢地上來了,政府把一些林班地發 包給廠商,那時就算是開始做林班地工作,這路已經通到這邊了泰崗,70 幾 年只是路不是很好,路很小只能一個卡車過,所以種香菇的時間不是很長的 時間,我種一段時間差不多在養老那邊種 2 年應該是。77 年我就跟那個石老 闆做他的下包,從那時就都沒種香菇,一直到現在所以我種的時間沒有很長,

因為那時我有專長,甚麼 makey(索道流籠)、怪手、挖土機、推土機我都會 開,剛好在當兵的時候我有學,當兵的時候有學一點,開車也在那邊取得特 種駕照,退伍回來剛好有用到,那時還在種香菇,後來時石老闆標很多位置

(林班地區域)。

在玉峰村 Mrkwang 族群中同樣在 70、80 年代時因大陸走私及開放進口香 菇,農業政策矛盾失衡下,再來1970 年代台灣經濟起飛,全島原住民鄉的就業 人口,隨建築營造事業蓬勃而大量流向外地。部落族人紛紛相約下山找臨時工,

造成許多族人在都市移工,部落剩下老人小孩,土地因此而荒廢。

早期研究高山族人光復後高山族的經濟變遷作者提到,推論台灣高山族在第 二時期(民國42 年第一時期、以民國 56 年第二時期已進入市場經濟的時代,經 濟成長與社會轉換,高山族人遷離期原居地到西部各主要都市謀生,是近年(50 年)來才出現現象,遷移到都市的高山族是急遽增加。自民國 60 年以後,遷居 城市的高山族人最快速(黃應貴,1986)。

第三節 小結

長久以來,尖石鄉居民以務農及漁獵為主,民國四○年代末期,山地保留定 劃編確定後,部落傳統林地大量收編國有,農地亦因法令限制無法任意開發使用,

導致部落居民面臨生計問題,加上政府山地政策影響,傳統部落自給自足之農業 體系漸次崩解,轉型為高山作物產銷之市場之制度,部落經濟對平地依存度與日 俱增。惟在此同時,由於各地經濟作物搶種、國外地價農產品競銷,以及當地產 銷系統失靈等因素,造成部落農業經營不易,居民紛紛向外尋求發展,湧入都市 謀職維生。

從整個香菇起落,環境因素造成部落種植香菇產量及意願減少,族人也意識 到只是勞動代工者,卻要承受偷偷的上山去種植菌菇,還要承擔環境及被人抓(法

從整個香菇起落,環境因素造成部落種植香菇產量及意願減少,族人也意識 到只是勞動代工者,卻要承受偷偷的上山去種植菌菇,還要承擔環境及被人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