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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建議與省思

第一節 結論

壹、 本研究個案中受凌的原因包含主動式與被動式

一、本研究中關係霸凌事件的受凌者,有兩位是因為其本身的行為或 特質而引起他人的霸凌,另外兩位則僅因其他霸凌者對受凌者不滿的主觀 感受而使其被動的成為被霸凌的對象。

以受凌行為成因來看,可能包括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和群 眾力量。對照四位受訪者來看,會發現雖不完全但仍有大部分的成因符合。

受凌者可能因為主動式的因素如自己的情緒不佳、尋找發洩管道、外 表不符合社會期待、過於自負等因素,引起其他同儕不滿進而對其表現敵 意,致使其成為受凌者。

被動的成為霸凌事件的受凌者的兩位研究參與者,在事件的過程中並 未做出主動的攻擊行為,且其受到人際排擠的理由,是源自於受到班上風 雲人物的排擠而導致其人際關係受挫,進而衍生出群眾的關係霸凌。

從本研究的訪談中可以發現,會成為受凌者的原因多元,不一定都是

受凌者本身的問題所引起,未必符合一般社會所認知的理解,認為「可憐 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二、個案中屬於主動性的受凌者較符合文獻對受凌者的特徵描述,而 被動式受凌個案則有較多差異。

主動性的受凌者在對照 Scott(1998)提出的會影響霸凌行為學童的家庭 因素包括親子間的互動關係、父母對子女的管教方式和父母對孩子情緒的 處理,可以發現家長在親子互動、管教方式的部份,都是選用暴力且缺乏 心理對話的方式,對於孩子的情緒處理則是不聞不問,使得孩子的情緒無 處發洩,轉而至學校與同儕或老師出現衝突行為的孩子,容易出現霸凌或 受凌狀況。家庭是個人接受社會化的第一個管道,此時接受的教育、管教 態度與是非觀念在在影響著個人未來的價值觀內化,受凌者的家庭教養方 式對其影響有絕對的關係。

而被害者促發理論中提及的被害者通常具備某些身體外觀或外表上的 特徵使其成為受凌者,也同樣符合研究中受訪者的特質。而此類的受凌者 在霸凌事件中容易形成霸凌兼受凌者的角色,使得其在霸凌事件中的身分 更為複雜,所遭受的傷害更為嚴重。

然而研究發現一般人對於受凌者的外觀、特徵及人格特質、家庭關係 和學習表現偏向較為負面或弱勢的看法,在訪談記錄與討論中不一定符合 我們既定的印象,反而有兩位受訪者是一般社會所認知的「乖寶寶」形象,

不管在家庭、品德、學習表現上都處於中等偏上的成就。在本研究中可以

發現被動式的受凌者的家庭背景、個人條件都不符合文獻所提及的受凌者 特質,他們會成為受凌者,只因為沒有理由的或身上的某個特質引起霸凌 者的厭惡因而選擇而使其成為受凌者。在人格特質方面,三人與文獻中的 特質描寫亦有極大落差。而外觀更顛覆被害者促發理論對受凌者所做的研 究發現。

在我進行本研究之前,對於這個主題心中最大的疑問就是關於自身的 受凌經驗,我自認自己的外表、學業表現與其他種種條件與一般社會認知 的受凌者狀況明明落差不小,卻也成為霸凌者霸凌的人選之一,這也是我 在研究進行前,對於此研究主題所抱持著的最大疑問。在研究之後,我才 了解到霸凌事件的發生,有時不一定因為受凌者本身因素,也可能因為霸 凌者的個人喜惡而導致事件發生,這讓我對於自己過去的經驗有了一層新 的體悟,更能坦然的面對。

三、受凌者身邊的重要他人對受凌狀況的認知,影響事件的存續與處 理

部分受訪者的家庭關係都是緊密且家庭功能良好的,在遇到霸凌事件 時,訪談者卻有一半無法從家長或手足間獲得有效的改善方法。雖然已有 無數的研究與文獻告誡,不處理的態度只會使得此類校園霸凌事件繼續存 在且持續惡化,但如同 Stein 所指出的家長或老師經常將這類行為看成是小 孩成長過程中,過渡到青少年或成人階段中的「必要之惡」(轉引自翁福元,

2013),就像美國「惡名昭彰」的兄弟會與姊妹會對於新進會員的成年禮體

驗活動。成人以輕鬆的態度看待此事,甚至嘲笑孩子,使得孩子即使面對 霸凌也會盡量忍受,因而造成霸凌事件仍層出不窮。

綜而觀之,四位受訪者中屬於主動式的受凌者較符合研究文獻對於受 凌者的描述,而被動式的受凌者可能導因於某特殊理由而引起霸凌者的注 意成為霸凌對象。我們可以合理期待在主動式的受凌者改變其行為態度、

被動式受凌者離開原本的環境後,可能改善其受凌狀況,脫離霸凌事件的 關係人。

貳、 本研究中關係霸凌類型包括散播謠言、關係操 控、社交排斥,其中以社交排斥最為普遍,而行 為包括直接與間接

關係霸凌的形式可以分為關係操控,散播謠言及社交排斥。從訪談中 發現,三種形式的霸凌方式都以不同程度或頻率發生在受訪者身上。

一、霸凌者會使用關係操控及散播謠言的方式影響受凌者的人際關係。

有些霸凌者使用關係操控的方式,利用個人優勢的人際關係,強勢要 求或影響他人交友對象及友伴關係,以此達成孤立或排擠受凌者的目的。

當關係操控的霸凌者其影響力不足以影響所有的人或為其達成目的,則霸 凌者會再採取散播謠言的方式,以負面或不實的謠言來破壞受凌者形象,

使得其他同儕主動的排斥受凌者,霸凌者即可運用群眾排擠受凌者。

在訪談中發現即使是自家手足也可能成為破壞受凌者在學校人際關係

的始作俑者,若手足間有其中一方的人緣較好,另一方較差,兩人的衝突 可能從家庭延伸到學校,人緣較好的一方,透過散播謠言並且以自身人緣 操縱其他人與其手足間的關係,可以達到破壞人際關係的目的。

二、社交排斥成為受凌者判斷自己是否遭受關係霸凌的指標性行為。

社交排斥是四位受訪者均有遭遇的關係霸凌形式。青春期階段,與同 儕間的關係建立是青少年建立自信心與自我認同感的重要階段。每個人都 期待能夠受到同儕的接納,形成一個有歸屬感的團體,受到團體中成員的 認同、支持與協助。因此社交排斥成為青少年關係霸凌行為中最具殺傷力 的方式。不論情節輕重,四位研究參與者都認為自己遭受到社交排斥的待 遇,且無論是口語與非口語都對受凌者產生傷害。反過來說,本研究發現 社交排斥亦可能是受凌者判斷自己受到關係霸凌最明顯的徵兆之一,因此 成為受凌者認為最為普遍的受凌行為。

參、 研究個案之受凌者會選擇有利的因應策略面對 霸凌事件

受凌者在經歷霸凌事件時,可能選擇不同的方式來因應,而選擇應對 策略的關鍵在於是否能有效的處理霸凌事件。

一、被動性受凌者選擇「改變自己」的策略來面對霸凌事件,主動性 受凌者則以「防衛性策略」因應。

研究中四位研究參與者選擇的策略包括自我反省改善、求助他人、防 衛自我及期許未來。其中主動性的受凌者較偏向選擇防衛自我的方式來面 對受凌事件,被動性的受凌者則會在發現自己受到關係霸凌後,開始採取 較積極的策略,希望能改善已出現的問題,因此多半選擇自我反省積極改 善的措施。

不管是何種受凌者,求助他人或尋求傾聽均是他們曾有過的選項,只 是求助對象依能提供協助的角色略有不同,且會在每次求助過後,修正對 象或方式,當可求助的人失去效力時,則可能轉為尋求傾聽以抒發情緒。

二、對受凌者而言,即使「現在式」無法改變,未來也是值得期待的。

受凌者在面對受凌事件時,經常期許未來會更好,因為外在環境的改 變可以改變身邊的人事物,受凌者經常認為不同的人或環境會帶來不同的 友誼關係,然而不一定會改善自身的特質或處事態度。因為未來尚未來到,

對受凌者而言,期待未來是一種保有希望的表現,讓受凌者能順利度過痛 苦的階段。無論是積極的或消極的方式,受凌者都會選擇一種或多種自認 為有效的策略,因應霸凌事件所出現的後果。

三、關係霸凌的嚴重性在成人與青少年心中並不相同,使得成人容易 忽略青少年請求協助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關係霸凌在家長與孩子心中不對等的重要性象徵。家是 最好的避風港,是我們長久以來耳熟能詳的句子。一般肢體霸凌事件發生

時,家長常會站出來為自己的孩子提供保護,然而關係霸凌事件卻經常成 為家長忽略甚至默許的成長經驗,造成孩子在遭遇關係霸凌時出現求助無 門的窘況。

肆、 研究個案在經歷關係霸凌後的轉變

一、經歷嚴重關係霸凌後的受凌者會逃避上學,而輕微者則會繼續積 極找尋機會。

經歷過關係霸凌事件的受凌者,在課堂表現與上學動機上容易出現退 縮的表現,因為要避免霸凌者的主動攻擊,受凌者會盡力縮小自己,使他 人忽略。越嚴重的霸凌事件,受凌者的退縮情形越明顯,經常會出現逃避 上學的情況。但較輕微的霸凌事件,受凌者可能因為藉由上學時可以利用 課餘時間積極建立與其他同儕的友伴關係,突破受凌狀況,因而保持正常 上學的動機。另外如果受凌者家長給予正面積極的鼓勵,也能加強孩子願 意為達成家長的期待而正常的保持出席狀況。

經歷過關係霸凌事件的受凌者,在課堂表現與上學動機上容易出現退 縮的表現,因為要避免霸凌者的主動攻擊,受凌者會盡力縮小自己,使他 人忽略。越嚴重的霸凌事件,受凌者的退縮情形越明顯,經常會出現逃避 上學的情況。但較輕微的霸凌事件,受凌者可能因為藉由上學時可以利用 課餘時間積極建立與其他同儕的友伴關係,突破受凌狀況,因而保持正常 上學的動機。另外如果受凌者家長給予正面積極的鼓勵,也能加強孩子願 意為達成家長的期待而正常的保持出席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