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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4 修復的分類

2.4.7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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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常見的為精確化 (Narrowing),其中又分為修飾語 (modifier) 或強度副詞 ( intensifier) 的增加,或在原有的話語中增加更多詳細的資訊 (more details) 或者 在更加發展 ( more developed) 。

她的研究結果指出,語意層面的修復在數量上遠多於句法層面的修復,佔了 89.89%。在語意修復中,又以精確化 (Narrowing) 這一種修復形式出現的次數最 多。

2.4.7 小結

Schegloff 等人 (1979) 開啟了對會話修復方式的分類,之後 Levelt (1983) 除 了說話者對錯誤的更正以外,也把說話者對話語適當性的評估納入修復範圍。他 對修復的分類對往後的研究有著極大的影響,許多學者延伸了他的分類進一步研 究。然而,在他的研究也指出,仍有一些例子未能適切應用於這些分類。

在 Schegloff (1979) 的研究中即指出,同一話輪修復正是和句法相互依賴、共 同存在的。因為語言的單位就是靠著句法來組織的,若非藉由句法的幫助,將無 法判斷修復的使用。在 Levelt (1983) 的研究也提及,自我修復是一個有規則句法 的過程,說話者往往遵循句法上並列的規則。因此,雖然 Chang 認為從句法的角 度來分類修復的方式是不足夠的,因此他的研究創新地欲從「語意」的角度出發 來分類修復的方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句法」的影響。如 「完成」 ( completion) 這類的修復,根據他的定義是指:說話者為使其說出的訊息內容,在詞彙或句法 上的成分完整,顯然這也必須考量詞彙或句法單位。

另外,他對「詳述」 (elaborating) 的定義為:當被修復詞的語意過於泛化時,

說話者必須要更具體指明他說的東西,因此就要更詳細的方式去描述,對其所指 涉的對象,給更多的資訊去窄化他的意思。但若不考慮句法的因素,將會誤以為 說話者使用了修復。如下面的兩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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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8:那. 一般…老實講..你一般你

click sound...到台北上班的人..大部分都是 ..外縣市的..比如說.中永和啊..三重..新店 .進去上班的3

(2) F4:…mmhm…甄試是…高中甄試大學 ..還是..大學甄試/研究生/

F3: 笑

…當然是..大學..甄試..研究所啊 F4: 有啊..最近…ei …前一陣子..有那個…高中啊..甄試大學的4

他認為說話者例 (1) 中說了「外縣市的」,這個說法太過廣泛,因為外縣市有 很多個地方,所以說話者進一步修復又說了「中永和啊」、 「三重」、「新店」來 修復。在例 (2) 中,說話者則是用「前一陣子」修復了「最近」,讓聽話者更明白 他所說的。在例 (2) 中,「前一陣子」和「最近」都屬於時間詞,在句子中是在相 同的句子成分,所以說話者只要說出一個即合乎語法。但說話者說了兩個,就是 用後來的「前一陣子」修復了「最近」。但在例 (1) 中說話者是否用「中永和啊」、

「三重」、「新店」來修復「外縣市的」這一詞,是值得思考的。因為說話者在說 出這些修復詞之前還說了「比如說」,因此,「中永和啊」、 「三重」、「新店」和

「外縣市的」並不是在句子中的相同成分,那就不能像例 (2) 那樣清楚明白地說 說話者的確採用修復來讓聽話者更明白他的話。

除了不能將句法排除在修復的分類之外,在 Chang 的研究中,「實體化」與

「詳述」和「釋義」這三種修復方式和「替代」與「增加」的方式有某種程度的 類似。

3 Chang (1998),頁 32。

4 Chang (1998),頁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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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對以中文為母語的說話者所做的研究中,同時將語意和句法納入考量 來分類修復的方式。雖然如此,從她的分類可看出,即使是將語意和句法分開,

修復的使用不但產生句法上的改變,同時語意也變得不一樣,修復仍是無法排除 句法的影響。再者,她對某些修復方式的定義,也造成增加和刪除兩種方式分辨 上的困難。如刪除裡的標記刪減 (marker deletion) 和增加裡的焦點移轉標記 (marker for focus changing) 用相同的例子來說明,實在難以分辨究竟該分於何類。

再者,她對語意層面修復策略中的替換 (replacement) 之定義,是和錯誤訊息 有關的,但是其修復形式的呈現分類中,同義字 ( synonym) 的替換卻是用相似語 意的詞來替代之前使用的那個,是說話者為了要釐清 (clarity) 或確認 (confirm) 之用,明顯與錯誤訊息無關。同樣的,實體化 (substantialization) 的運用也只是說 話者用更具體意義的詞去修復之前所用的詞以指明所指為何,說話者原先所說的 話並非是錯誤的。另外兩種一般語意關聯 (Hyponymy) 和特定語意關聯

(Hypernomy) 也是和錯誤訊息無關的替換,只是說話者用來釐清 (clarity) 訊息而 已。

而在語意層面的增加這類修復策略中,其中一個修復形式為修飾語 (modifier) 或強度副詞 (intensifier) 的增加,這樣的修復必然會造成句法上的改變,但她卻將 這類的修復歸到語意層面而非句法層面。而另一種修復形式是說話者對原本話語 給更多詳細的資訊更深入去發展內容 (more details are given and are more

developed) 也一定會涉及到句法的變動。

因此,不管從句法或語意上來分類修復的方式,都無法將句法的影響徹底排 除。因為唯有從句法的角度來分析,才可以看出說話者對他說的話修復的痕跡。

Fox &Jasperson (1996) 的研究提到,句法和修復間的相互影響已經被許多學者所 討論過 ( e.g. Schegloff, 1979;Goodwin, 1981;Geluykens, 1987;Fox &Jasperson, 1996 ) ,因此本研究也將從句法的角度出發來分類華語學習者所作的同話輪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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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方式。

Fox, Jasperson (1996 ) 對英語和日語的自我修復研究顯示,不同的語言因其句 法構造的差異,也會影響說話者對修復的使用。雖然 Schegloff 與 Levelt 對修復的 研究,對日後學者研究自然會話中的修復有很大的影響,但是他們的研究對象皆 是以英文為母語者,且其語料來源並非是來自於面對面的互動形式。由於本文是 以華語為第二外語的學習者為研究對象,因此,他們的修復方式會受到華語的句 法結構所影響。綜合上述學者對修復方式的分類,加上對語料的觀察後,本研究 將以過去以中文的研究修復的分類為主,對華語學習者的修復方式以句法的角度 分為:重複、補全、替代、詳述、重啟與重組。雖然有一些修復並不屬於上述上 面六種方式,如刪減,但因為出現的數量極少,因此在本研究中就先暫時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