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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環境品質管理各階段作業要項

永續大學的建築環境品質管理的執行策略

5.2 永續建築管理系統的作業要項與方案建議

5.2.1 建築環境品質管理各階段作業要項

一、籌備階段的作業要項

當決心建立環境品質管理系統時,應先行通盤的考量全校教職員生是否已具有環 境永續的觀念,以及系統建置的先前準備作業是否完善。這些都是系統建置成敗的關 鍵點。配合建築環境品質管理系統的建構,下述作業事項必須在籌備階段列入優先考 量。

(一)學校高階管理人員應提出對永續大學宣言的承諾與支持

學校的高階管理人員通常是指校長、總務長、教務長、學務長等行政體系長官,

在大部分的情況,也可以包含研發、通識教育、教學單位的主管。藉由學校最高管理 階層提出的強而有力的書面宣示與願景說明,讓全校的教職員生相信,大學邁向成為 一所能實踐環境永續的綠色大學的努力絕對是可能的,而且這是一種長期的信念堅持 與堅定不移的承諾。換言之,高階管理人員要提出做為一所永續大學的願景和目標。

願景和目標的內容必須明確的定義下列事項:

• 屬於大學的永續發展意義

• 實施各種環境永續管理系統的必要性

• 校園永續發展的預期效益

• 現行的組織系統是否應進行整合

在確認上述的事項之後,由高階管理人員提出永續大學的願景和目標。對於學校 建築設施管理的認知,也必須遵從上述的永續發展共同約定。因此,校園建築環境品 質管理機制與系統的建立,必須是在校園永續發展的整體架構之下進行。高階管理人 員對於建築設施的永續管理必須採取的行動項目,列舉如下:

• 訂定學校的總體環境管理政策

修正非環境永續概念的建築管理政策,包含在環境規劃、土地使用、建築設計、營 建管理、能源與資源使用、維護管理等規定或準則內的不利條文與內容。

• 指派專職的管理代表

專職的校園永續發展協調人員以及建築環境品質管理的推動人員,可以由學校的現 有人員中指派,或聘請有經驗的外部人員擔任。但必須是獨立於學校行政單位的專 責管理人。

• 定期審查建築設施管理系統的永續性

確保建築設施管理系統在校園環境永續經營方面的持續適用性、合適性與有效性。

• 明確指出建築環境品質管理的預期效益

公開說明預期的效益,包括節水、節能、廢棄物與有害物質的減量、環境污染(空 氣、土壤、水)、生物多樣性、校園內的熱環境、光環境與噪音或振動,帶動全校 人員的支持與熱情參與。

(二)確認內部可動用之人力、物力及財力等資源

學校各項資源的適時投入,可讓管理系統順利的推展。現行的行政系統資源,工 程品質管理機制、勞工安全與衛生管理組織、以及建築設施的管理維護體系等,可以 經由適當的人力資源整合以及工作安排,預算管理,時程配置,和相關技術的支援程 度或研究設備的適當評估,都是機制能成功運作的主要考慮事項。注意,讓學校行政 組織的負荷過重,其效果將會適得其反。主要的參與人員或重要的主管也可以親自說 明或探討各種在校園內外可利用的資源與資訊,例如:

• 建築設施管理系統的作法

包括建築設計、工程營建品質、公共安全與衛生、設備維修管理等的軟體或硬體工 具的資訊,以及這些管理工具的可獲得性。

• 國內外大學設施管理的實施成效

介紹國內大學以及國外大學在學校建築環境品質管理方面的最新進展或問題,或者 是問題的解決對策。

• 學校組織的現況與面臨的壓力

瞭解學校的現況可以避免因組織承受的壓力過大而產生反效果。

(三)校園永續發展委員會的設置

校園永續發展委員會的設置,主要是為了帶動學校組織文化的改變,以及建立校 園環境永續管理的指導原則。此委員會的代表在人力整合與工作安排的綜合考量下,

可以由校長指派高階的行政人員擔任。委員會的職責為管理組織內部與外部計畫的協 調、以及對系統執行成效的檢討,並向高階主管以及在校務會議中提出定期的執行成 效報告。報告的內容做為管理機制或系統改善之決策依據。委員會代表的人數可依實 際需求進行合適的安排。例如,高雄大學在93 年 6 月 5 日簽署塔羅利宣言時,也成 立了「校園永續發展委員會」。此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是訂定校園永續發展的政策,監 督校園的各項發展是否已將永續性納入執行。

(四)建築設施專職管理人員的選任與執行小組的成立

校園永續發展委員的設置,在有關於建築設施管理部分,應由專職的管理人員擔 任。若此,因為已考慮校內人力的整合而能夠強化在校園內有關於品質、安全與環境 的各種事務。專職人員與執行小組負責在單位之間的協調以及進行評估工作,讓各單 位能更專心致力於其本身的業務。除了專職的管理人員之外,相關部門的推動小組成 員可以是主管甚至是全體職員,共同推動設施管理系統的建構與工作實務。經由職責 與權限的清楚劃分,分配工作的內容與進度需求,能讓參與人員更清楚的瞭解系統建 置的要求。執行小組應對工作的結果、成效或進度問題,提出討論,必要時應不斷的 溝通,並推動全校性的公開說明會。

專職管理人員與執行小組成員應該

• 與管理階層維持良好的關係

• 具有積極推動的服務態度

• 熟悉學校的行政運作模式

• 具有工安環保、營建、設施維護、設備保養的專業知識與經驗

• 獲得校長的充分授權

專職管理人員與執行小組的工作項目包括

• 建築環境管理標準的條文解讀與資料運用

• 法規與相關辦法的取得與版本鑑別

• 人員訓練計劃的擬定與實施

• 建築環境品質管理政策的擬訂

• 資訊系統基本需求的提出與需求文件的整合

• 先期查核與評估作業的執行

• 對校內組織與校外團體的溝通與協調

(五)尋求內部共識

建築設施管理系統涉及的層面不只是建築設施的硬體,也涵蓋校園內的各種活 動、文化以及社會服務工作。為了讓系統能被完整的建立,此系統的建構應不同於以 往的品質管理作法,不僅要求相關的管理或查核人員,也要求所有的參與人員必須具 有共同的認知。參與人員可藉由下列的知識分享方式提升彼此的共識:

• 小組會議

• 教育訓練(組織內或外的研習營、專題研討會)

• 文件轉送

• 活動公告或簡訊 二、規劃階段的作業要項

適當的規劃作業可以讓管理系統被有次序的建構而且逐步的實施。在規劃階段應 完成下列各項作業要項的內容。

(一)先期審查

先期的審查有助於找出問題癥結的所在。若建築設施的相關資訊與實際執行狀況 無法讓各單位全然的瞭解,將導致作業時的資訊提供不足。先期審查能讓校內的組織 與管理人員經由對學校建築設施管理的執行現況、設備效能、資源使用、生態影響與 其他的環境相關資訊的瞭解,提供一些有價值的改善建議,做為後續的行動策略制定 或修正、目標與任務標的設定、管理方案的擬定、標準程序與文件的制訂,以及做為 管理績效評比之參考。先期審查結果應撰寫成為報告書,內容包括:

• 調查範圍的選定,例如設施服務項目、作業執行程序與時效、教職員滿意度。

• 進行調查的時間,例如寒暑假或特定的活動時間。

• 負責審查的人員,不論是校內或校外人士,對審查內容應具備相當的專業知識與 經驗,以及具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 調查內容,包含相關的法令規章要求、問題的鑑別、服務現況、能源效率、節約 潛力、環境污染程度以及實施的程序或措施等相關課題。

• 建議事項,包含管理政策、目標值設定、作業流程以及效率管理方案的修正。

先期審查結果與其改善建議的持續研究可以利用校內教學研究的資源,由教授指 導學生,配合環境演練課程的內容來進行。也可以對部份的先期審查問題要點進行先 期的調查研究,經由資料的彙集與分析,提供審查人員參考。常見的調查方式如下:

• 問卷調查

• 作業實務的查核

• 直接觀察與量測

• 查閱以往的相關紀錄

• 文獻回顧(國內外相關的研究資料或數據的對照與比較)

可實施的先行調查研究事項列舉如下:

(1)法令規章的要求

現有的法令規定並不是都與建築設施的管理或能源效率有關,因此需先進行法規 查詢,並建立合適的查詢與評量工具,藉以鑑別相關的法令規章要求。這些調查結果 可用來比對內部的管理規定或設計準則的適宜性。例如,用電契約容量超過 1000 瓩 的能源用戶應設置能源管理人員與每年申報使用能源資料的法令規定。

(2)重大環境影響問題的鑑別

在環境品質管理系統中,所有的規劃、執行、矯正與改善都是以重大的環境影響 問題為其衡量的重點。學校建築設施的興建與被使用,可能對環境產生某種程度的負 面影響,先行調查研究應包含校園活動、建築設備的運作與提供之服務,可能被引發 的環境問題。調查研究的事項包含

• 足以發生環境污染的工程作業項目

• 建築廢棄物的種類與數量

• 建築物的能源消耗

• 建築設備的運轉效能,例如空調系統、照明系統

• 建築設備的運轉效能,例如空調系統、照明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