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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高齡者就業之層面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影響高齡者就業之層面

影響高齡者就業,以及繼續留在職場的因素有許多,從年齡、性別、教育程 度、經濟來源、能力等自身條件,以及職場的就業環境、工作型態、退休金制度,

廣至社會對高齡者就業的看法與國家總體的經濟與政策等皆相關(王雲東,2009;

黃怡慈,2012;楊靜利、林沛瑾,2012;蘇麗瓊,2007),因此,就這麼多的因素,

大致分為個人層面、制度層面與社會層面,分別從這三個層面來探討影響高齡者 就業的原因。

壹、個人層面

目前根據我國數據顯示,年齡在中高齡區塊(55-64 歲)、健康狀況良好、性 別為男性、教育程度愈高、無配偶、主要經濟來源為工作所得、居住於非都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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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比較有較高的機率會就業(黃怡慈,2012),又以低學歷與低技能的高齡者尋 職與轉業較困難(郭芳煜,2005),衛福部(2018)106 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65 歲以上人口有酬工作者,主要工作原因是為了經濟上需求,佔 55.0%,其次才是 想維持有體力上的勞動、打發時間。尋職過程中曾遇有工作機會,但未就業以工 作地點不理想占最多,並且尋職所遭遇困難的主要原因依序為年齡限制、待遇、

能力(勞動部,2018),至於健康不良、體力衰退、心理預期未能尋找到合適工作 也是影響高齡就業不再就業的主要原因(蘇麗瓊,2007),高齡者也會在心理適應 上受限於年紀與過往的經驗而影響就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2008)。 反觀現實生活的經濟需求及自我條件問題,美國退休人員協會(2005),調查 50 至 70 歲的中高齡和高齡者,有 79%的表示退休後還要繼續工作,以及高達 75%

認為 65 歲以上才願意退休,至於想在退休後仍繼續工作的原因,有 87%表示想 維持心理活動,85%的人認為要繼續維持生理活動,77%想保有生產力或是工作 能力,經濟需求則相對僅佔54%,呈現出非財務因素大於財務因素,由此顯示高 齡者在選擇就業時,不單考量生活需要必須工作賺錢,也考量到維持身心狀況,

以及仍保有能力去維持生產效能。

Copeland(2014)檢視美國從往年至 2013 年 55 歲以上勞參率人口,發現中 高齡與高齡者勞動力有增加的趨勢,不管他們的動機是因為經濟方面的不足、想 在退休後累積足夠的養老金,還是因為渴望維持活力與生產力,另外,張朝琴

(2012)提到社會支持網絡可以幫助高齡者促進健康、社會參與,以及提升經濟 安全,減少社會孤立與身心方面的風險,除此之外,高齡者可運用自己本身的人 力資源,建構老年的社會人力資本,幫助其擴展社會參與,甚至進一步提升其再 就業率,顯示高齡者個人的社會網絡也是影響其就業的關鍵因素。

退休只是一個階段,多數高齡者仍有許多因素想繼續工作,並非就此完全退 出勞動市場,「活到老、做到老」,雖然有的老人是為了經濟、生活而要繼續工作,

但不代表繼續工作的老人就一定很悲哀,事實上,也有不少老人是自願繼續工作,

一方面是為了生活,但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夠過個快樂的老年,從工作中獲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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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和價值,並且為他們的生命增添活力。

貳、制度層面

除了個人因素影響之外,工作的型態和氛圍也會影響高齡者就業,像是服務 業、擁有彈性、兼職的工作,以及職場上較少對年齡歧視的意識形態,皆會提升 高齡者工作的機會及意願(王雲東,2009)。工作型態若是屬於彈性上班與部分工 時的工作,則企業會較願意聘僱高齡者勞工,但若是企業或職業的屬性是有年功 俸制度、退休金制度、工會組織、需要電腦專業技巧、夜間輪班者,則比較會傾 向召募年輕勞工而非高齡工作者(Hirsch et al. , 2000;引自楊靜利、林沛瑾,2012)。

許多高齡者的身心機能狀態仍相當健康,但大眾卻常將年齡與社會制度作連 結,使高齡者被情境所接納或排除,如同退休制度即影響了高齡者的生命歷程,

隱含在職場中可能被貶抑的工作價值(蕭文高,2010),在工商業社會有所謂的強 迫退休制度,即雇主不考量受僱者的身體健康狀和意願,只要達特定年齡就強迫 其離開工作崗位, 以逃避年資較長受僱者的退休金和較高人事成本負擔的問題

(曾進勤,2003),在國內社會安全制度層面,退休年齡的限制與年金請領的年齡 規定,也會影響高齡者繼續就業的因素,當高齡者到達法定65 歲退休年齡,或者 是評估退休金可以維持生活時,比較有可能回選擇離開勞動市場(蘇麗瓊,2007), 根據經濟合作發展組(2018)但未必所有退休者皆能妥善運用退休金,尤其在全 球化與國際化的經濟環境下,許多高齡者面臨到經濟安全的風險,對於勞動條件 較差的邊緣勞動者,能取得充裕的勞工退休金來順利度過晚年的比率並不高,因 此就業變成他們維生的必要途徑(周玟琪,2007;引自蘇麗瓊,2007)。

為因應勞動力老化的現象,各國開始提出延後退休年齡的制度,透過修改立 法與政策的方式,將法定退休年齡延後,像是馬來西亞於2013 年將原本 55 歲屆 齡退休更改至60 歲;新加坡為減輕企業延用高齡者勞工的成本壓力,除了減少雇 主對於「中央公積金」的提繳費率之外,對於 60 歲以上受僱者的提繳費率最高 可減少至9%,另外,針對符合條件規定與健康狀況之 62 歲二度就業之勞工,可 延續工作到 65 歲,並且考慮將上限提高至 67 歲;至於南韓則是於 2016 年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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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退休年齡延後至60 歲,並且有逐年往上調整的趨勢(成之約,2015;陳穎柔,

2013)。

瑞典為提升高齡者的勞參率,鼓勵其繼續留在職場,在2010 年推動高齡勞工 所 得 免 稅額 度 提高(in work tax credit) 新制,以及雇主的僱用友善減稅方案 (Employment-friendly tax-benefit)制度,將負擔的年金提繳率從原本的 31%下降到 10.21%,而屬於自僱型的勞工也同樣享有這些優惠措施(謝青雲,2014)。高齡者 就業率較高的日本,有98.4% 的企業實施高齡者繼續僱用制度,以及有 85%的企 業採行 60 歲退休制度,半數員工在達到 60 歲退休年齡之後,這些企業會以減 少 40% 以上的薪資繼續僱用這些高齡者,此策略乃是調降高齡者薪資的制度,

以降低企業的勞動成本,並提升高齡者的就業率,由此可知,影響高齡者就業的 因素,除了及早規劃完善的制度,如國民年金、退休金制度外,企業的人事管理 策略也很關鍵(張瑞雄,2010;林美娟,2013)。

日本政府為鼓勵並支持65 歲以上高齡者仍可繼續被僱用,於 2017 年起,將 僱用保險制度延伸適用 65 歲以上的高齡受僱者,並辦理終身勞動支援窗口、高 齡預定退休人員的職涯人才銀行與提供創造中高齡者僱用機會的創業雇主相關 補助,以及在 2016 年也修訂高齡僱用安定法,並修法將銀髮人才中心的工作時 數從每週 20 小時鬆綁提高到 40 小時,以及同時提供照顧零離職的就業支持措 施(秋山伸一,2018;轉引自周玟琪,2019)。

參、社會層面

就整體社會結構來看,當環境經濟不景氣導致裁員、工作減少,又或者是高 齡者福利制度非常好的國家,皆有可能會減少高齡者就業的意願(王雲東,2009)。 另外,現今受全球化的影響,產業大部分導向高科技方面的發展,在勞動力人口 需求上,也會比較需要高專業能力,對未受過高專業技能訓練的高齡者來說,也 是影響就業的議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2008)。

年齡歧視在職場上更是普遍存在的現象,我國就業服務法雖於 2007 年增訂 禁止年齡歧視,並課予高額罰款,但普遍企業、雇主仍存在歧視與刻板印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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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高齡者受限於年紀會導致有較低的工作能力和生產力,因此僱用意願通常不高,

高齡者者仍可明顯感受到因為年齡過高的原因導致其不被率取使用,以及影響工 作上升遷,甚至大部分的人認為年齡影響就業是自我的問題,因此,並沒有尋求 救濟的管道,而使自己的權益受損(劉達源,2013)。然而在現今醫學與科學不斷 進步的狀況下,許多高齡者的健康狀況相當良好,並且也擁有許多長年累積下來 的知識和經驗,對勞動力短缺的社會來說,都是非常寶貴的人力,因此年齡並非 是生理功能唯一的指標,考量「功能年齡」才是關鍵(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 訓練局,2008)。

為防制就業年齡歧視,除了在法律政策與社會意識須加以規畫及宣導之外,

專業人員配置與訓練的部分也顯得非常重要。舉例來說,美國在全國配置 2,000 名的人力處理就業歧視案件,並且每年度都編列相當的預算給專責機構,以及加 強人力訓練和個督來提升服務品質,相對地,在台灣,由於中央和地方人力短缺 的情形,使得施行教育宣導和審理調查歧視案件上難於執行,另外,美國的調查 員有充分的調查權力,並且對歧視案件進行詳細的面談,目前台灣的就業歧視評 議委員會多僅以書面審理的方式來處理申訴案件(黃巧婷,2008)。

在檢視有效運用高齡者人力資源的同時,還需檢討社會與企業對於高齡者就 業歧視的問題,否則將會有施行上的困難,而在因應之政策,必須明訂相關的法 令制度來規範與保護高齡者。舉例來說,日本政府先是陸續訂定「熟齡者雇用安 定等相關法律」、「熟齡者雇用安定法律施行規則」、「熟齡者等職業安定對策基本 方針」等,結合政府、企業與民間團體的資源,共同為人口老化的問題提出相關 因應對策,並且有完整的法律來做為推動的依據,除此之外,政府還會提供雇主

在檢視有效運用高齡者人力資源的同時,還需檢討社會與企業對於高齡者就 業歧視的問題,否則將會有施行上的困難,而在因應之政策,必須明訂相關的法 令制度來規範與保護高齡者。舉例來說,日本政府先是陸續訂定「熟齡者雇用安 定等相關法律」、「熟齡者雇用安定法律施行規則」、「熟齡者等職業安定對策基本 方針」等,結合政府、企業與民間團體的資源,共同為人口老化的問題提出相關 因應對策,並且有完整的法律來做為推動的依據,除此之外,政府還會提供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