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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之再就業與穩定就業

在文檔中 高齡者穩定就業之經驗初探 (頁 119-127)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高齡者之再就業與穩定就業

本研究不管是退休後再就業或是於原單位延續就業的高齡者,皆能夠於 65 歲 之後穩定就業分別達 1 至 10 年,因此,本節是想瞭解高齡穩定就業者從事職業 的情形、過去退休的狀況與評估未來退休年齡、就業的原因、能夠穩定就業的條 件,以及受到幫助穩定就業的措施。

壹、職業情形

一、高齡穩定就業者從事的職業內容與過去大致相同

從職業可以觀察到,學歷在專科以上的高齡穩定就業者所擔任的職位為主管 階級,業務包含行政上的處理、對員工的指導和訓練,並且仰賴其專業上的知識 和經驗,至於學歷在國小的長輩則屬於服務及勞力類型的基層員工,雖然工作內 容不太需要專業知識的部分,但身體狀況皆保持良好,能完成清潔、門禁管制…

等工作,可不管高齡者目前或過去擔任何種職業,以及做何種工作內容,可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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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ore, 1972;Reich & Gordon & Edwards, 1973;王方,2009),由於本研究的對 象皆為高齡穩定就業者,因此,無法比較初級勞動市場與次級勞動市場的高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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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領階級者會強調想要成為一位有用的老人,證明自己年紀大但還是可以對 社會有所貢獻的價值,並且藉由工作獲得自尊與成就感;藍領階級者則表示會容 易胡思亂想而導致心情不好,所以透過工作可以幫助他們轉移注意力,減少負面 的情緒。

3. 經濟方面

白領階級者在家庭經濟生活上並沒有太大的問題,工作的薪資只是作為晚年 生活的保障與貼補退休金,並且從退休金中也衍生出制度層面的就業原因,像是 公司只能一次請領退休金使高齡者害怕晚年不夠使用,或者是因為軍公教年金改 革導致退休金減少的情形,但基本上這群高齡者目前的經濟都有維持在一般的標 準之上,而是希望能夠透過工作幫助家庭經濟更佳寬裕;藍領階級者排除子女奉 養的高齡者外,其餘兩位高齡者的家庭經濟是比較貧困的,除了需要仰賴工作的 薪資維持自己主要生活之外,還需要協助支應其他家庭成員的開銷,以至於不得 不繼續留在勞動市場工作。

(二) 制度層面 1. 企業方面

早期國營事業單位的員工因為普遍薪水較高,所以養老年金規定只能一次請 領,沒有辦法選擇月領的方式,使得過去曾在國營事業單位提早退休的高齡者,

會擔心退休金不夠使用而選擇就業,而此項制度一直到民國 104 年立法院才修法 通過,將經濟部所屬的國營事業員工納入公保年金的適用範圍,但只追溯自 103 年 6 月 1 日(呂雪彗,2017;賴淑惠、李政道,2016),所以表示在之前退休者 皆不適用,因此,早期為國營事業員工退休的高齡者若是覺得退休金不足的話,

只能自尋其他收入來源來保障晚年的經濟安全,而退休後再就業也是一種取得收 入來源的選擇方式。

2. 政府方面

軍公教年金改革於 2018 年施行,其改革內容包含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 卹法的計算方式、提存、年資採計與退休金給付提出修正(呂嘉穎,2017),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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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為公教人員退休的高齡者,在退休金的部分受到年改制度的波及而減少,因 此,讓退休後的高齡者會想透過就業的方式,以薪資來彌補退休金的損失。

依據馬斯洛於1943 年發表人類動機理論,即人類的需求共有五個層次,從低 至高分別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歸屬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

(Maslow,1943;引自歐姿妤等,2009),從高齡穩定就業者的就業原因,可以瞭 解到藍領階級的高齡穩定就業者,其需求比較著重在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 歸屬需求,相對地,白領階級的高齡穩定就業者,其需求除了也涉及較低層次的 前三項需求之外,更包含了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

從上述幾個層面可得知,高齡者就業的原因有許多種,並且有非自願和自願 工作的重疊因素,非自願的原因通常都是經濟方面的考量,很明顯地沒有工作就 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但是這些非自願工作的高齡者,卻也從中提到自願性出來 工作的原因,包含工作對他們其它層面的幫助,所以可以瞭解高齡者會自行轉換 思考,告訴自己或讓他人瞭解,年齡大還就業並不單純只為了賺錢而已,就業也 是他們生活的一種安排,其實,間接也透露出高齡者期盼社會大眾可以用比較正 向的態度去看待他們就業的原因,而不是單純用弱勢、同情的角度去看待高齡者 就業。

二、不同職業階級的高齡穩定就業者能夠穩定就業的主要條件也不盡相同 儘管高齡穩定就業者有許多層面的因素而選擇就業,但能促成其穩定就業仍 還是有一些附加的條件存在,否則在目前對高齡者就業還沒有完善法條制度的社 會環境底下,是無法單靠高齡者個人的想法和意願就能夠在勞動市場上穩定的就 業,因此,本研究整理高齡穩定就業者的穩定就業情形(如表 11),發覺促成白 領階級的高齡穩定就業者在 65 歲之後能夠穩定就業的主要條件為其本身擁有專 業、學歷佳、經歷豐富,所以受到雇主的賞識而重用,並且不容易遭到裁員或遭 到年輕員工的淘汰;至於促成藍領階級的高齡穩定就業者在 65 歲之後能夠穩定 就業的主要條件為公司沒有年齡限制的規定,所以能夠保障她們能夠繼續於原單 位工作,又或者是受到政府修改任用年齡限制法條的規定,才可以有機會又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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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齡穩定就業者會依體能狀況來評估將來要退休的年齡

過去高齡穩定就業者選擇退休的原因可能涉及優退制度方案、想自我安排生 活、法令規定屆齡退休,但目前評估要退休的年齡,排除依據法令規定 70 歲要退 休的原因之外,還是會以自己目前的身體狀況作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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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整理參考自:世界銀行「老年經濟安全」五大支柱架構(Robert & Richard, 2005)

一、在世界銀行「老年經濟安全」擁有越多層的高齡穩定就業者越有經濟保障 本研究在世界銀行「老年經濟安全」五大支柱架構(Robert & Richard, 2005)

擁有三層保障的高齡穩定就業者,在經濟方面都不需要靠薪資來生活,他們可以 依靠早期的退休金、個人商業投資、子女奉養的收入來源,以維持晚年的經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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