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後,無家者相關的組織與行動,在援助無家者作為慈善行為的基礎 上、開始有部分組織引入其他國家的既有模式,將重點放在無家者與社會大眾 的重新連結,由社會大眾與企業直接或間接辦理,帶有實物給付或現金供給的 功能。
1. 大誌雜誌
台灣版《大誌雜誌》(The Big Issue, TBI)創立於 2010 年 4 月,在閱讀逐漸
電子化的年代,作為紙本雜誌而銷量不墜,是一個成功的媒體商業模式。其特 色是並不在書店等店頭販售,而是透過上百名街頭銷售員於全台灣各地人潮來 往較為洶湧的火車站、捷運站、大學等入口處定點販售,每個銷售員有其獲分 派(或自行選擇)的銷售點,通常不會有其他銷售員派在臨近區域94。
大誌雜誌性質上是一家私人企業(大智文創志業有限公司),編輯部含營運 團隊共 7 人,銷售員多數為無家者、少數為其他情況的貧困者。運作上由編輯 部負責雜誌的製作,內容包括與旅居各地的特約作者邀稿
每一期大誌雜誌中都會發掘、整理出全球各地發生的有關議題、商業、文 化、設計、活動等訊息內容,經由客觀、中立的報導方式,讓在世界各地 及國內所有已發生的或未發生的重要訊息,能夠及時且真實地傳達給愚人 世代的讀者們(20~35 歲)95
與歌手或藝人合作將其作為封面人物(有時還附贈海報或 CD)、每個月封底內 固定有一則銷售員故事,內容完成、送印、包裝後,公司將雜誌載運到發行 點,由志工負責批售給個別銷售員(每本 50 元)至各點販賣(每本 100 元),
另外每年 12 月另發售下年度大誌月曆,成本為 100 元、銷售員以 200 元售出。
為招募銷售員,大誌雜誌會至各無家者非營利組織、以及萬華社福中心舉行宣 傳說明會。要成為銷售員必須先經過三天的實習,由公司提供實習證、帽子、
背心、實習銷售地點,並有 10 本免費的當期雜誌作為創業金,實習期間雜誌銷 售完畢公司會協助派送。三天實習完成後,便能夠正式選擇銷售點(採先來後 到原則)或由公司建議目前無人販售的地點96,此後要購買每期雜誌都必須自 行到雜誌發行點批貨
過往對於《大誌雜誌》的相關文獻討論,多半放在「大誌作為社會企業」
(陳良輔,2011;賴彥志,2012;楊雯婷,2014)的框架來談,文獻中討論了
「社會企業」的定義、《大誌雜誌》的運作模式細節、《大誌雜誌》讓遊民自立 的成效、銷售員與社會的互動關係、《大誌雜誌》組織內外的運作方式,種種觀 察方式為的是探討其是否為「真的」社會企業,又是否帶來社會改變。徐沛然
(2018)則直指其為「假批發真僱傭」,大誌雜誌規避了勞健保並從中賺取超額 利潤,是利用無家者與英國大誌雜誌的光環才得以逆勢成長,在紙本雜誌銷量 持續探底的年代依然保有雜誌發行的規模,「究竟是街友需要《大誌》,還是
94 除非當地人潮多到可以支持多個銷售員,如台北車站周遭就有 3 個販售員。
95 The Big Issue / 大誌雜誌| 大智文創網站 http://www.bigissue.tw/
96 這裡有個最低保障是,只要任何銷售員在自己分配到的點,每月銷售滿 100 本以上,就能夠 保持在原位而不會被取代。以大誌銷售員平均銷售 200 本以上而言,這是某種均富措施,能 夠保障部分較不擅長販售的販售員待在人潮較多的點。
《大誌》需要街友?97」,並直指「社會企業」將議題去政治化、而忽略了無家 者現象形成的複雜因素、以及無家者真正的需求。
大誌編輯部(大智文創志業有限公司)的立場則很直白。總編輯李取中在 2012 年在面對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必須誠實說,我一開始並不是為了幫助弱 勢才去做雜誌……社會企業就是企業,我只希望能夠讓大眾有持續關注且改善遊 民機會,但其實我們與其他商業是沒有差別的。一般社會大眾會以為我們是非 營利組織,用比較高的道德標準要求,但說實話,就是商業企業,不然我就直 接做非營利組織就好了。」98李取中在 2018 年 12 月由網路媒體 NPOst 舉辦的
「《大誌》、街友與勞雇的多元想像論壇」中則表示
大多所謂的支持或憐憫,其實都削弱販售人做這個工作的價值。(……)《大 誌》不以街友或無家者來稱呼銷售員,是希望銷售員有更多的自主權去決 定如何工作。在街上賣這個雜誌,不能說是完全合法,但現實上有很多考 量,在街上賣東西的人都有他們的需要(……)讓銷售員作為 vendor 是覺 得大家應該對這個銷售負責,去挑戰社會上普遍的階級和價值判斷 並再次強調「不覺得大誌是所謂社會企業,而是所有的企業本來就該社會企業 化……這就是在辦一本雜誌,如果大家更願意關心無家可歸相關的議題,希望大 家不要買雜誌,把這 100 塊省下來捐給其他團體。」
對照大智文創至今仍未成立基金會或無家者相關的服務機構,可證實除了 運行某種替代性就業方式,倡議工作並非大智文創的考量重點。換言之,大智 文創就是運作了一套商業模式,和銷售員一起接受社會大眾的捐助、也同時在 市場上面對有特定消費品味的消費者。如果存在推動對話的可能性,對編輯部 來說僅僅在於雜誌內容與讀者的互動。
從銷售員的角度來看,以筆者熟識的大誌銷售員 AP、LC、CY、CG 等人而 言,其主觀上不否認雜誌的客群多半帶點同情性質,但同時也透過銷售經驗來 說服自己「雜誌內容也是重要的」,感受到雜誌的主題與封面直接影響銷售量。
他們事實上更注重的是這個商品好不好賣、能否獲取足夠的現金所得,可否將 自己有限的體力與精神花在月初至月中的雜誌銷售高峰期,月中之後則必須以 其他工作賺取收入或休養生息。大誌編輯部在每個月底舉辦的販售員聚會「大 誌同學會」,由編輯部成員為銷售員們講述本期雜誌的內容、封面人物有多受歡 迎等,並關懷銷售員的近況;但至少對於 LC 和 CG 來說,參加聚會目的是為了 以最快速度拿到剛出爐的下一期雜誌,搶在最好賣的月初拉高販售數量,而不
97《大誌》:幫助街友的一份雜誌?/《社企是門好生意?》書摘 https://npost.tw/archives/49131
98 2012/09/20 Taipei Times - The Big Issue Taiwan – a social enterprise empowering the destitute 《大 誌雜誌》— 關懷街友、弱勢族群的「社會企業」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lang/archives/2012/09/20/2003543168/1
是為了關係的連結與拓展99。除了「大誌同學會」與日常批貨之外,除了每個 月編輯部排定採訪特定銷售員(以寫成每月,這是大誌編輯部與銷售員連結關 係的模式。
[圖 3-5]2015 年大誌販售員 CY 於捷運忠孝復興站實習販售的場景(本研究攝)
銷售雜誌靠的不只是內容,更是消費者意欲「幫助」銷售員而購買雜誌的 心態,否則無可解釋許多「常客」會固定與某位銷售員購買 10 本以上雜誌、卻 並非要批發轉賣的現象。這是大誌模式一直以來的運作利基,且其組織運作並 未要嘗試改變現況,而傾向專注在這樣的消費行為中,可能發生的人與人之間 的交流。例如 2018 年的論壇現場,「人生百味」的共同創辦人朱剛勇說自己還 在高雄念書時,曾被大誌啟蒙進而關注無家者議題,並描述到組織內許多人也 是閱讀了大誌,才開始認識無家者議題。這便是大誌對議題最大的貢獻,目前 大誌亦無將資源投入成立基金會或無家者服務據點的規劃。
台北市所有的無家者相關民間組織中,大誌雜誌是唯一完全站在營利事業 的角度、不領取補助、只接受少量捐助(志工的勞動)的組織。一方面,連結 特定品味(包括將無家者議題的態度作為其品味)的消費者,讓消費者持續認
99 除了與消費者產生連結,銷售員要拓展人際網絡仍必須仰賴自發行動。如銷售員 AP,因為其 販售的收入,但曾作為膠卷電影放映師的他很願意和學生們聊天,在其居住於芒草心自立支 援中心期間,1 位社工組織了一群志工不定時陪伴他賣書、並為他創辦粉絲頁宣傳。參見臉 書粉絲頁「大誌銷售員飛機先生」https://goo.gl/hB4j89
知到有無家者(或更廣義的貧窮)這樣的狀態存在,並帶給作為銷售員的無家 者現金收入,是其模式所具有的功能。
在此無法討論其營利事業的分析,因為相關財務資料並不公開、也無法要 求其公開。此外,基於同情心態的消費者與銷售員之間受幫助與給予幫助的二 元關係在此無法消解,甚至有錨定弱勢處境的副作用(銷售員要長期銷售就不 能脫離受幫助的位置)。然而,銷售員自行批貨販賣的過程、銷售員與消費者面 對面銷售的經驗,這些實踐不只是單純的給予可以概括;同時亦不能忽略雜誌 內容與對讀者的啟發,以及雜誌販售提供(並揭露了)特定的適合無家者的勞 動環境。從建立無家者自身的社會資本(社會關係中的弱連帶)的角度而言,
大誌作為營利事業,要比傳統的「作慈善」對無家者更有幫助。
2. 請街友吃飯
請街友吃飯是一個以捐助來帶動無家者與社會連結的行動模式。創辦人古 登儒(小古)於 2011 年就讀台大社工所時於萬華社福中心實習,帶他的幾位社 工們就是遊民專責小組的社工們,因此啟發他對街友的各項見解。2012 年 3 月,看到美國「替遊民刷餐卡」100行動的相關新聞,與同學共同發起「請街友 吃飯」行動並成立粉絲頁101。透過在台大放點數箱、在網路上募集超商點數,
換取可存放之食物並捐贈給社福單位,讓物資得以捐助到街友手上。活動造成
換取可存放之食物並捐贈給社福單位,讓物資得以捐助到街友手上。活動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