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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整體非農家庭糧食安全之分析

第六章 我國非農家庭糧食安全分析

第二節 我國整體非農家庭糧食安全之分析

本節先利用第五章所估計之等值規模函數,計算樣本家庭之等值規模;並以樣 本家庭之糧食支出除以等值規模,求得樣本家庭糧食等值支出。在我國非農家庭糧 食等值支出對數值之母體分配為Gamma 分配之假設下,利用最大概似估計法,以 樣本家庭糧食等值支出,推估我國非農家庭糧食等值支出之母體分配。最後由該母

體分配與本章第一節所設定之家庭糧食安全門檻值,推估我國非農家庭糧食不安 全之比例。我國非農家庭糧食等值支出對數值之母體分配推估結果如表6-1。本節 亦將樣本家庭之糧食等值支出繪製成直方圖,並繪製我國非農家庭糧食等值支出 之母體分配曲線(曲線),以及家庭糧食安全門檻線(垂直線,45,000 元/年),如 圖6-1。

根據本節所推估之我國家庭糧食等值支出分配,當我國家庭糧食安全門檻為每 年35,000 元、40,000 元、45,000 元與 50,000 元時,我國非農家庭糧食等值支出低 於家庭糧食安全門檻之家庭比例(糧食不安全非農家庭占整體非農家庭比例),分 別為0.7%、2.4%、5.6%與 10.9%(如表 6-2)。這代表若以 2011 年為基期年,基 礎家庭為居住在北部地區且未滿65 歲之單人家庭的情況下,低於基礎家庭每年糧 食支出35,000 元、40,000 元、45,000 元與 50,000 元所獲得糧食消費效用之非農家 庭,占整體非農家庭的比例,分別為0.7%、2.4%、5.6%與 10.9%。

表6-1 我國非農家庭糧食等值支出對數值 Gamma 分配推估結果24

係數 1350.10 120.62

標準差 3.47 0.31

資料來源:本研究估計。

表6-2 我國糧食不安全非農家庭占整體非農家庭比例

單位:%

家庭糧食安全門檻

35,000 元/年 40,000 元/年 45,000 元/年 50,000 元/年 糧食不安全

家庭比例 0.7 2.4 5.6 10.9

資料來源:本研究計算。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6-1 我國非農家庭糧食等值支出分配

除此之外,假設我國低收入與非低收入非農家庭之糧食等值支出皆服從 Gamma 分配,則根據本研究低收入與非低收入非農家庭之糧食等值支出樣本,可 利用最大概似估計法估計其母體分配。根據本節所推估之我國低收入與非低收入 非農家庭之糧食等值支出分配,當我國家庭糧食安全門檻為每年35,000 元、40,000 元、45,000 元與 50,000 元時,我國糧食非農家庭中,糧食不安全低收入家庭占整 體低收入家庭比例為6.3%、12.9%、21.5%與 31.4%,而糧食不安全非低收入家庭 占整體非低收入家庭比例為0.7%、2.3%、5.5%與 10.7%(如表 6-3)。

表6-3 我國糧食不安全低收入與非低收入非農家庭占整體該類家庭比例

單位:%

家庭糧食安全門檻

35,000 元/年 40,000 元/年 45,000 元/年 50,000 元/年

低收入戶 6.3 12.9 21.5 31.4

非低收入戶 0.7 2.3 5.5 10.7

資料來源:本研究計算。

機 率 密 度

等值支出對數值(元)

本研究亦將我國糧食不安全非農家庭樣本,依據其是否為低收入戶,將糧食 不安全非農家庭中,低收入家庭與非低收入家庭占整體糧食不安全家庭比例整理 至表6-4。由表 6-4 可推測,在各種糧食安全門檻之下,在我國糧食不安全非農家 庭之中,糧食不安全的非低收入家庭占整體糧食不安全家庭比例較高,而糧食不 安全的低收入家庭,占整體糧食不安全家庭之比例則相對較低。

表6-4 我國糧食不安全低收入與非低收入非農家庭占整體糧食不安全家庭比例

單位:%

家庭糧食安全門檻

35,000 元/年 40,000 元/年 45,000 元/年 50,000 元/年

低收入戶 5.9 5.3 4.3 3.6

非低收入戶 94.1 94.7 95.7 96.4

總數 100.0 100.0 100.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