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結論與政策建議…
第二節 政策建議
本研究針對我國家庭糧食安全及糧食不安全脆弱性分析,提供政策建議如下:
一、政府應重視家庭糧食安全相關研究與調查。
目前我國政府針對弱勢家庭設有多項生活扶助措施,包括低收入戶之現金給 付、中低收入與低收入戶之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之生活輔助費、就學補助,
以及公代賑與醫療補助等,對於遭逢急難之國民,亦設有相關急難救助措施。在 與家庭糧食安全相關的部分,除了提供低收入老人、產婦、嬰幼兒設置之營養品
代金之外,目前各縣市政府針對中低收入之老年人家庭或身心障礙者,設有營養 餐飲服務(由國內社福團體承辦之送餐服務),部分縣市政府亦與超商或超市業 者合作,為家中因故無法供餐的兒童提供免費餐點。
然而,目前我國政府仍缺乏家庭糧食安全之相關研究,政府亦缺乏對於家庭 糧食安全調查、監測與統計,以及相關政策措施之評估。過去我國行政院衛生福 利部雖曾進行多次「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但每次調查對象往往侷限在 特殊之年齡層,調查問卷亦缺乏經濟環境、家庭人口結構與家庭經濟之相關連結。
因此,即使得知我國中低收入家庭的數量,但政府卻仍無法確切瞭解我國中低收 入家庭是否能夠取得適當數量的食物,是否存在營養不良的情況,或在中低收入 家庭以外,是否有其他可能會發生糧食不安全之家庭。除此之外,我們亦無法了 解糧食價格變動與相關總體經濟環境變動,對於我國家庭糧食安全狀況之影響。
本研究建議我國政府應針對我國家庭糧食安全進行相關的調查、評估與研究;
而這部分,本研究建議政府可以兩種方式進行。
第一種方式為強化我國「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我國之「國民營養健 康狀況變遷調查」包含研究對象的健康狀況、飲食與營養狀況,若可將該調查之 研究對象擴增為我國全體民眾,並增加家庭人口結構與家庭經濟之相關問題,或 提供「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與「家庭收支調查」之串檔,則可將家庭經 濟、家庭結構、家庭成員的飲食消費與營養狀況結合,分析三者之間的關係,進 一步推估家庭的糧食安全水準,以及其家庭糧食不安全之脆弱性。第一種方式的 優點在於,該調查提供營養層面的資訊,因此可用營養之攝取作為家庭糧食安全 的門檻值。
第二種方式為模仿美國的糧食安全自我評估調查,將該調查依附在家庭收支 調查之中,以家庭的認知作為判別家庭糧食安全之依據。該種方法的優點如本研 究第二章所述,其為不透過其他代理變數之基礎測量,中間不須假設代理變數與 概念之間的關係,因此對於家庭糧食安全而言,這類測量方式較準確。除此之外,
二、糧食價格上漲對於我國低收入家庭糧食安全之衝擊,大於非糧食物價上漲與 家庭總支出減少對於我國家庭糧食安全之衝擊。政府應關注國際與國內糧食 價格之巨幅波動,並採取必要政策措施,以確保我國低收入家庭糧食安全。
根據本研究第七章,相較於糧食價格上漲與家庭總支出下降之影響,非糧食 價格上漲對於我國非農家庭糧食不安全之影響相對較大。然而,對於低收入家庭 而言,糧食價格上漲對其家庭糧食安全產生的衝擊,遠大於非糧食價格上漲與家 庭總支出下降。因此,政府為確保我國低收入家庭之糧食安全,則應關注國際與 國內糧食價格之巨幅波動,並採取必要之政策措施。
三、建議政府考量家庭結構對於家庭每人平均福利之影響,進一步檢視社會救助 相關標準。
過去我國研究貧窮或貧富不均等議題時,大多以家庭或個人所得不均的角度 進行討論,而我國政府社會救助之相關措施,亦以家庭每人平均收入來做為是否 進行補助的標準。
然而,根據本研究第五章之實證結果,為維持家庭成員每人平均支出效用相 同,1 位幼童、青少年與老人所需要的支出,約分別為一般未滿 65 歲成年人支 出的66.4%、73.1%以及 68.3%。另外,為維持家庭成員每人平均支出效用與糧 食支出效用相同,家庭所需要的總支出與糧食支出會隨家庭人數增加而增加,但 其增加幅度隨家庭人數增加而減少。
因此,若使用家庭每人平均收入作為社會救助之相關措施之補助標準,可能 會高估人口較多,以及老人與孩童人數較多的家庭,其貧窮程度或家庭糧食不安 全之狀況。而若以本研究之作法,以家庭每人平均效用(福利)與糧食消費效用
(福利)的角度討論貧窮與家庭糧食安全,則能解決該問題。本研究建議政府以 家庭每人平均效用(福利)與糧食消費效用(福利)的方式,重新審視社會救助 相關標準,進而使政府在社會救助措施上之投入更有效率。
四、我國政府針對弱勢家庭設有多項生活扶助措施,然而過去我國非農家庭糧食 安全仍受到糧食危機與環球金融危機之衝擊而顯著惡化。為因應相關突發事 件對於我國家庭糧食安全之衝擊,建議政府擬定相關的緊急應變方案。
我國政府針對弱勢家庭設有多項生活扶助措施,然而,由本研究第六章之分 析,2005 年(糧食價格急遽上升)及 2008 年至 2011 年間,我國非農家庭糧食安 全依然因經濟環境之衝擊而顯著惡化(受到糧食危機與環球金融危機影響)。因 此,為確保我國家庭糧食安全,則除了我國目前既有之社會扶助措施外,建議政 府針對糧食價格巨幅波動及景氣衰退等突發事件,擬定相關的緊急應變方案,減 緩突發事件對於我國糧食不安全家庭之衝擊,並防止家庭糧食安全門檻邊緣之家 庭,其家庭糧食安全水準進一步惡化。其中,該應變措施應考量各類家庭,在面 對不同的外在衝擊時,其家庭糧食不安全之狀態,而相關政策措施的輔導對象與 目標,亦應隨糧食不安全的狀態而改變。
五、目前政府社會扶助的重點族群為低收入家庭,以及中低收入之失能或獨居老 人家庭。根據本研究之分析結果,建議政府多關注未滿 65 歲之單人家庭、
單親家庭與祖孫家庭等族群之糧食安全。平均而言,這些族群之家庭糧食安 全水準較低,在面對外在衝擊時,其家庭糧食不安全脆弱性亦相對較高。
目前我國政府相關的生活扶助之中,現金給付的重點族群為低收入家庭,而 營養餐飲服務措施的重點族群為中低收入之失能或獨居老年人家庭。然而,根據 本研究第六章之分析,平均而言,相對於其他家庭,未滿 65 歲之單人家庭、單 親家庭與祖孫家庭,其家庭糧食不安全比例較高。而在面對糧食價格上漲、非糧 食物價上漲與家庭總支出減少等外在衝擊時,相較於其他家庭,這些家庭糧食不 安全之比例上升的幅度亦較大。因此,本研究建議政府,除了低收入家庭及中低 收入之失能或獨居老人家庭外,亦應多關注未滿 65 歲之單人家庭、單親家庭與 祖孫家庭之家庭糧食安全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