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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發人生的意義

第四章 生命究竟的發現與醒悟

第一節 有限時空中的情感闡發

一、 掘發人生的意義

個人的生活是經由普遍的生命與家庭、家族,直至國家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共 同存在和發展,如此即突破個我化的存在,進而達到生命存在的普遍性,即便面 對生命的完結,實為生命的延續方為永遠。《中庸》:「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 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

6五倫為天下人須共同遵循的倫理;又《孟子„滕文公上》:「使契為司徒,教以 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帅有序、朋友有信。」7社會結構的 組合是以「五倫」為主軸,國家社會的運作得流暢方要保持五倫的必然性,而五 倫的關係在《神仙傳》中卻顯得薄弱。第一為君臣關係,孔子:「君使臣以禮,

臣事君以忠」,8此是忠的擴大,遇君有過失時,為臣者應當委婉勸諫,不可背地 憎恨君王,但〈衛叔卿〉一則卻陳述衛叔卿原是漢中山國人,成仙後乘雲駕鹿去 見漢武帝,預告國之災禍好讓其避免災厄增加國壽,但因武帝強梁自貴,惹怒衛 叔卿,故不欲語之:

衛叔卿者,中山人也。服雲母得仙。漢元鳳二年八月壬辰,武帝閒居殿上,

忽有一人乘浮雲駕白鹿,集於殿前,武帝驚問之為誰,曰:「我中山衛叔 卿也。」帝曰:「中山非我臣乎?」叔卿不應,即失所在。帝甚悔恨,即 使使者梁伯之往中山推求,遂得叔卿子,名度世,即將還見。……度世具

6 賈馥茗:《中庸釋詮》(台北:五南出版社,1999 年),頁 178-179。

7 金良年撰:《孟子釋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頁 112-113。

8 王熙元:《論語通釋》(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81 年),頁 1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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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子悔恨不得與父共語,故遣使者與度世共來。叔卿曰:「吾前為太上 所遣,欲戒帝以災厄之期,及救危厄之法,國祚可延,而帝強梁自貴,不 識道真,反欲臣我,不足告語,是以棄去。今當與中黃太一共定天元九五 之紀,吾不得復往也。」9(〈衛叔卿〉)

人一旦成仙,就不再隸屬於君臣關係之中,但衛叔卿能知王朝的存亡之期,原還 念繫君臣關係,希望能協助君王避其災厄,拯救百姓,卻因武帝自視甚高、目空 一切,換來改朝換代的下場。中華文化中強調「君臣有義」,即便君王有過失也 不可直言撻伐,且為臣者須盡忠為江山社稷效力,如此可看出人生意義在覺醒而 非臣服。第二為父子關係,此關係是與生俱來,是父慈子孝的展發,是五倫的根 本,《漢書„藝文志》:「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 經。」10這是中國文化自古以來奉為圭皋,人人所應遵守的德目。《孝經„開宗明 義》:「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復坐,吾語汝。身體髮膚,受 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11父教子弟,子事父母,孝為定萬世 的政教法則,但茅君十八歲時,為入恆山學習道術,並無親身供養父母,二十年 後學成返家,父母尚在。父親見到茅君十分憤怒,責怪其不知孝順、奉養左右,

盡去追尋妖邪不實之術,還奔走四方,舉杖要打茅君。茅君長跪謝罪,回應應受 天命故須得道,應無法兩全其美,故辭別父母不能供養,但有使父母長壽、家門 平安。但其父憤怒不止,拿起杖責罰:

茅君十八歲入恒山學道,積二十年,道成而歸,父母尚存,見之怒曰:「為 子不孝,不親供養,而尋逐妖妄,流走四方。」舉杖欲擊之,君跪謝曰:

9 (晉) 葛洪撰、胡守為校譯:《神仙傳》(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頁 58-62。

10 (漢) 班固著 楊家駱編:《漢書》(台北:鼎文書局,1991 年),頁 1719。

11 (唐) 李隆基注 (宋)邢昺疏:《孝經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頁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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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受天命,應當得道,事不兩濟,違遠供養,雖無旦夕之益,而使父母 壽老,家門帄安。某道已成,不可鞭辱,恐非小故。」父怒不已,操杖 擊之。12(〈茅君〉)

人雖不能違抗天命去求取道術,又在修練過程中不忘父母,也能使家門平安,看 似已在兩權輕重中取其輕,但「孝」乃為中國文化之根本,故為人子女本應當晨 昏定省、無添所生,方為盡孝道,縱使茅君使其結果完善,但仍有違中華文化之 傳統。第三為夫婦關係,夫妻乃天地乾坤,陰陽配合之男女也。夫為廳堂,妻為 房內之室,家室齊全,始為之家庭圓滿。中華文化中男尊女卑顯然易見,為妻者 須遵從三從四德,在家相夫教子,學之女紅,侍奉公婆、丈夫,展現賢妻良母的 風範,絲毫不能有些許的自我表現,高談闊論著女子無才便是德的理論,若彼此 間能相敬如賓已是難能可貴。但東陵聖母則拜劉綱為師,習得幻影變化,顯隱無 窮,而其丈夫杜某不信道術,認為聖母行道術救人是妖邪,又不理家務,所以到 官府控告她,官府把聖母收入獄中,聖母即從獄窗飛上天去,僅留下一雙鞋在窗 下,從此飛昇天際:

東陵聖母者,廣陵海陵人也。適杜氏,師事劉綱學道,能易形變化,隱顯 無方。杜不信道,常恚怒之。聖母或行理疾救人,或有所之詣,杜恚之愈 甚,告官訟之,云:「聖母姦妖,不理家務」。官收聖母付獄,頃之,已從 獄窗中飛去,眾望見之,轉高入雲中,留所著履一緉在窗下,自此昇天。13(〈東 陵聖母〉)

文中的女性雖已嫁為人妻,但仍求道於師,且不拘性別,此已大膽打破中華文化 對婚後女性的限制,杜某的憤怒一部分來自妻子不理家務,對事不分輕重緩急的

12 (晉) 葛洪撰、胡守為校譯:《神仙傳》(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頁 182-189。

13 (晉) 葛洪撰、胡守為校譯:《神仙傳》(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頁 2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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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之道,而更大一部份則來自男人自尊德被踐踏。女子應無才方唯有德,但妻 子非但能力高超,甚至已到了丈夫無法掌控的地步,一個男性可對女性的獨斷專 行全然不復見。第四為兄弟關係。《荀子„君子篇》:「長幼有序,則事業捷成而 有所休。」長幼順序明確,非但事業能迅速有成還能獲得休息的時間,14又《論 語》:「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15孝順父母和敬愛兄長是人德的根本,中華 文化中兄友弟恭、長幼有序是亙古不變的道理,也為孝的延伸,孝和悌是不可分 割的,如此方能使家中一團和氣。同為一家人相互照應更是必須,李根透露弟子 太文王陵將要敗事,壽春將要陷落,兵禍之中不能再居住宜遷居的消息,而太文 因顧及兄弟之情而私下告訴弟弟,盼其亦能避禍,弟弟卻在無意中洩漏出去,於 是連累李根因妖言惑眾之名被捕,幸而李根會其法術避過被殺害的命運。但李根 則告知太文,王陵全族將被處死,而其弟因洩漏話語,故於十天內會突然暴斃,

事後皆如他所言:

李根,字子源,許昌人也。有趙賈者,聞其父祖言,傳世見根也。賈為兒 時,便隨事根,至賈年八十四,而根年少不老。昔在壽春吳太文家,太文 從之學道,得作金銀法立成。根能變化,入水火中。坐致行厨,能供二十 人,皆精細之饌,四方奇異之物,非當地所有也。忽告太文云:「王陵當 敗,壽春當陷兵中,不復居,可急徙去。」眾乃使人收根,欲殺之。根時 乃方欲書疏,奄聞外有千餘人圍其家求根,語太文父曰:「怱怱,但語『吾 不知,官自求搜之,昨已去矣』。」太丈出戶還,顧窺根,失所在,左右 書器物皆不復見。於是官兵入索,囷食衣篋之中,無處不遍,不得根。及 良久,太文出,見根固在向坐,儼然如故。根語太文曰:「王太尉奄當族 誅,卿弟泄語,十日中當卒死。」皆果如言。16(〈李根〉)

14 李滌生:《荀子集釋》(台北:台灣學生出版社,1979 年),頁 565。

15 王熙元:《論語通釋》(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81 年),頁 6。

16 (晉) 葛洪撰、胡守為校譯:《神仙傳》(北京:中華書局,2010 年),頁 34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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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乃因情同手足,故太文知其災難卻無法將其弟棄之不理,雖結論適得其反,

但其中的知情並洩漏天機之舉動就已將兄弟情展露無疑,但又在事後李根的結局 告知中看出其兄因無法改變後的冷漠以對,讓兄弟倫呈現了文化中的不完美。第 五為朋友關係,同道為朋,同志為友。《孟子‧萬章下》:「不挾長,不挾貴,不 挾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17友情貴在不倚仗年紀,不 仗恃地位,不在乎富貴。交友时,只在乎品性的好壞,《論語„學而》:「有朋自 遠方來,不亦樂乎?」18朋友相處之道以誠信為主,善與人交,助而成之,衣食 共用,生死不離,相處間無所謂利害關係,也非爾虞我詐,不論貴賤,以德往來,

此方為有情。知己難尋,此生若有一、二方為足惜,即便相隔天涯兩端,倘若心 能相繫,成為心意相通的莫逆之交,豈非人生一大樂事。朋友之倫,是人過群居 生活時不可避免的一倫。中國文化朋友倫中,包含師生關係,重在以道義事業相 勉。人對家庭之倫,恆不免夾雜私心。君臣之倫恆不免夾雜利害。然真正朋友關 係,則可為純粹之精神、人格的超越。李少君和議郎董仲交好,見董仲長期久病 不癒,體瘦氣少,就送他配製好的藥劑,和藥方一篇,亥月上旬時把藥材放在銅 鼎合煎,命童男童女沐浴淨身後調製湯藥,後取出煉成的藥揉成雞蛋般大小,三 枚作為規格。服完一劑,身體便感到輕捷;服完三劑,牙齒脫落會再生長出來;

服完五劑,生命就不會再有危險。董仲為人剛直,博通五經,但對道術並不在行,

甚至嘲笑他人服藥學道,更屢次上書諫阻武帝學道,認為人生下即有命運,生老 病死乃為正常規律,道術並不能使人增壽。雖知少君和常人不同,但認為此乃天 性如此,非修習道術而成,即便得到藥也不服用、得到藥方也不詢問如何理解,

只是收起來罷了,直到董仲病的厲害,武帝又屢次提及少君,董仲方才憶起並取 藥服用,服用不到一半便趕身體輕捷健壯,不再備受疾病折磨;藥全服完,力氣 就像三十歲一般:

17 金良年撰:《孟子釋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頁 217。

18 王熙元:《論語通釋》(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81 年),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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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少君與議郎董仲相親,見仲宿有固疾,體枯氣少,乃與其成藥二劑,

并其方一篇:「用戊己之草,后土脂精,艮獸沉肪,先莠之根,百卉華體,

龍銜之草,亥月上旬合煎銅鼎,童男童女,服盡一劑,身體便輕,服盡三 劑,齒落更生,服盡五劑,命不復傾。」仲為人剛直,博學五經,然不達

龍銜之草,亥月上旬合煎銅鼎,童男童女,服盡一劑,身體便輕,服盡三 劑,齒落更生,服盡五劑,命不復傾。」仲為人剛直,博學五經,然不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