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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歐規對台灣電視結構的衝擊及影響 --訪談結果與分析

第四節、 推論與分析---在地化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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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西部地區【包括基隆以南屏東(含小琉球)以北】之類比無線電視頻道。

時程訂出即可宣示全面數位化政策目標 2006 年 1 月起 29 吋(含)以上新售之具 有接收電視訊號能力的顯示器(電視機),須具數位電視接收功能;2007 年 1 月 起 21 吋(含)以上要求導入;2008 年 1 月起全面導入。2010 年底前類比頻道回 收再運用。從引進歐規的標準至此,屬於我國的數位電視政策,經過跨部會的協 商與協調,終於研商出含目標、時程、配套的具體行動計畫121(自 1998 年至 2004 年間,我國數位電視傳輸標準選定過程之大事紀,請參閱附件六)。

第四節、推論與分析---在地化的實踐

回顧前一章節描述台灣的傳輸標準,一個標準的制訂牽涉到許多的部門,本 章將繼續分析檢討,應證先前的假設:即歐規標準化是一個業者由下而上的一個 制訂政策的決策模式,此決策模式是否可以解釋政策形成的因果關係?

接下來從這個決策模式不斷出現行動者的互動關係,其間或是共識、或是為 產業利益發聲、也或者有其不得不然之舉,是那些關鍵性的力量聚合介入政策的 制訂?其次,假設引進歐規是要改革台灣無線電視的垂直壟斷,則改革過程中不 同的影響要素的理念,對於改革的過程與結果有何不同的影響,則這些行動者如 何互動與產生共識?共識的背後是否有其他因素?這些因素是否影響了未來標 準化的實踐?本節企圖釐清歐規標準化的八組關鍵性力量,解釋不同的影響要素 的理念,藉由描繪歐規傳輸標準推動過程中主要行動者的位置與立場,作為進一 步分析解釋的基礎。

一、 DVB-T 決策模式

歐規標準化的決策模式,容或各自有各自的盤算,也或有不做任何事的政府 機構,但是從這個傳輸標準更改的提議開始,確實大部分由業者自發性的往上提 議,在我國傳播政策上是一個相當獨特的案例,雖然各方角力的影響容有深淺,

但是在申請由美規轉歐規的意見上卻是一致的共識。政府的角色方面,尤其交通 部面對美方透過入會(WTO)談判,要求我方承諾數位電視採用美規 ATSC 傳 輸標準,可能使中美入會諮商埋下爭議的種子(陳怡如,2001)的前提下,對國 內無線電視台已達成採用歐規的共識,並未阻撓,在入會談判的壓力下,仍然作 出技術中立的決定,做到體察民意,尊重業者自行決定最有利的技術標準。

根據報導,台灣數位電視地面廣播系統,確定由早先規畫的美規 ATSC 改變 為歐規 DVB-T 之際,美規的 ATSC 協會總裁羅柏特葛瑞夫,及業者代表為此緊

121 資料來源:行政院 NICI 小組第 14 次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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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來台,拜會行政院,美國在台協會、交通部、電視學會及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 等產官學單位,最後亦拜會至總統府,進行最後的遊說。總統府、行政院並未出 面干涉,交通部則未正面回應,雖然也向電視學會及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提出聲 明,但最後仍然無勞而返。電視學會五會員台一致決定「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傳輸 標準」採用「歐規 DVB-T」標準,交通部同意備查,DVB-T 決策模式於此形成

(如圖 13)。

圖 13:DVB-T 決策形成圖

註:本圖視推小組全名為:經濟部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

總統府

行政院

NICI 小組

美方遊說團

經濟部 交通部郵電司 新聞局

視推小 電信總局

電視學會 公視

台灣數位電視 委員會 立法院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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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歐規標準化採用過程的關鍵性力量

在此就歐規標準化的模式中主要行動者的位置與立場,進一步解析這些力量 的聚合與政策制訂的關係。本研究將歐規標準化的八組關鍵性力量如圖 14 表 示,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電視學會、公共電視、立法院等代表社會民間的力量,

經濟部視推小組、新聞局、交通部郵電司與電信總局、新聞局等為關鍵性的政策 制訂者,其輕重程度則以文字及圖中線條分析表達敘述:

圖 14:歐規標準化的關鍵性力量

實線表示關鍵力量較強,虛線代表關鍵力量較弱 強弱的定義以執行政策的後續效應為判準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歐規標準化的關鍵

性力量

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 電視學會 公共電視

經濟部工業局高畫質視訊

工業發展推動小組 行政院新聞局 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

(NICI)

交通部郵電司與

電信總局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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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民間力量的代表 1、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

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的成立,是由經濟部高畫質視訊推動小組結合國內大 同、聲寶、宏碁、神通、中視、工研院等 24 家家電、資訊、電視台及研發單位 等產官學界所組成,最重要的工作為「協商播放系統與製造業的統一規格,由電 視台成立試驗開播系統,並由製造業者配合生產符合的接收器」(張義宮,1998), 但是在轉換歐規傳輸標準的決策模式卻和電視學會扮演臨門一腳的力量122

不過,分析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在歐規標準化所扮演的角色,並不具有相當 的關鍵性,主要是委員會會員的本質為家電業,其關注於電視台的頭端業者與電 視機的製造業者必須達成的介面規格共識,藉此雙邊協商推動加速數位電視推 展,以賺取利益。以當時高畫質市場並被不看好的環境下,產業界嗅覺歐規有其 行動接收等產業鍊的特性,看重的是背後隱藏著巨大的商機,也因此在提出更改 歐規先聲後,並無接續的具體策略的措施。

2、電視學會請參閱本節三假象的共識之分析 3、立法院

在歐規標準化的決策模式中立法院並沒有明顯的影響力,反而在實踐歐規的 轉移過程中立法委員扮演其關鍵性的力量(詳細情形請參閱本章第一節)。2003 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委員會審查預算凍結項目,立委建議由公共電視 承擔此建立發射平台之任務,不但符合政府補助經費的目的,公共電視台也藉此 開放平台出租,擁有固定的經費來源,不依賴政府的長期補貼,並在 5 月通過此 案由公共電視預算執行。立法院交由公視執行傳輸平台計畫總計約 12 億元,「第 二單頻網」及「HDTV」、「台灣影音資料交換平台」、「DVB-H 行動電視與數據 廣播」等項計畫預算,共計 44 億 4,720 萬元的二分之一,也陸續交由公視執行,

政策之推動效益仍在持續中。

122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於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致函交通部建議傳輸標準工程測試增加歐規系 統,經交通部八十九年八月四日「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傳輸規範與標準專業委員會」第 十六次會議,決議請台灣數位電視委員及中華民國電視學會自行辦理,政府機構也不便介入,惟 該測試應於明年二月前完成,並將有關資料提供交通部於第十七次委員會討論。資料來源:交通 部電信總局「數位視訊傳輸規範與標準工作推動行事曆」,2005年2月5日。2005年6月20日內政部 同意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更名為台灣數位電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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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歐規決策模式關鍵性的力量──公共電視123

在歐規決策模式關鍵性的另一股力量,來自公共電視,由公共媒體帶動國家 傳播政策,從歐規標準化的決策模式中一覽無遺,其掌握我國數位化資源,引來 無線商業電視台的覬覦,也影響了預算的執行。

可以這樣說,我國數位電視傳播標準由美規轉為歐規的最具關鍵性的力量之 一,來自於「小而美」規模的公共電視。公共電視研發部門建立網路資源系統及 實體的數位實驗室,將相關論述與計畫分別向新聞局、電信總局、電視學會等提 供新技術發展的國外經驗,歐規的特色吸引電視學會之其他無線商業電視台,在 決定轉換為歐規的時間點上,五家無線電視台難得的取得一致的共識。

2003 年,公視大力遊說立法委員相關的數位科技發展,立法委員在會議中 公開力挺數位娛樂計畫應以公部門預算投入公共建設,也直指公共電視台執行數 位傳輸平台計畫為適宜的選擇,導引國家機器 NICI 小組開始推動數位廣播電視 產業,其主動遊說的動作,發揮了關鍵性的力量。

2006 年,公視則採取集合社會民間的力量,擴大團體連署,為「公共廣電 與文化創意、數位電視發展兩年計畫」背書,並且出版「關鍵時刻」,強力打造 公視具有引領數位新發展的能力與企圖,獲得新聞局高層主管的肯定,公廣兩年 計畫方得交與公視執行。由以上的程序探索,公視是經由遊說關鍵性的人物,而 終將這兩項計畫拼湊展現開來。歐規的推展與其實踐的發展,將公共電視與立法 院、新聞局聯結為具有關鍵性的力量。

2003 年的數位傳輸平台計畫在立法院審核時,立法委員力挺國家無線數位 發展經費應該補助公共電視而不是無線商業電台。新聞局於是 2003 年委由公共 電視進行「台灣數位無線廣播電視共同傳輸平台計畫」,2003 年至 2007 年,先 後投入超過 12 億元推動此計劃。

(二)歐規決策模式關鍵性的政策制訂者

1、經濟部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簡稱視推小組)

本研究在前一章第一節分析台灣數位電視傳輸標準之源頭--經濟部高畫質 視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之架構發現:數位視訊產業的業務分散在各部會,交通 部、經濟部工業局、新聞局皆各負責一塊,缺乏一個統合監理的上層機關。雖然

本研究在前一章第一節分析台灣數位電視傳輸標準之源頭--經濟部高畫質 視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之架構發現:數位視訊產業的業務分散在各部會,交通 部、經濟部工業局、新聞局皆各負責一塊,缺乏一個統合監理的上層機關。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