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歐規對台灣電視結構的衝擊及影響 ---決策模式成型
第二節、 數位電視傳輸標準之歷史發展──美規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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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及產業之間關係的演進「需要時間」,「但這種關係會變得僵化不變」(Mansell, 1995),例如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的決策過程與標準技術架構間的關 係,標準制定的決策過程即產生相關機構間的職權重覆問題。
早在 1989 年政府即已定調為外銷導向之產業「---工業局已擬左了高傳真電 視發展策略,將高傳真電視之發展訂為外銷導向,---」(周玉書,1989)相對於 無線電視業者的不積極,經濟部主導外銷利益先於實際需求,並進一步促進電視 機生產廠商聯盟的策略,強勢推動硬體決定軟體的政策邏輯,美規發展已揭露其 政治化過程的樣貌。
第二節、數位電視傳輸標準之歷史發展──美規時期
90年代初為了改善我國消費性電子工業的衰退,經濟部工業局研擬,並經行 政院核定的「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方案」,對高畫質電視的標準及相關技術的發 展開發新產品作了基礎的時程規劃,新科技的發展一日千里,在數位化資訊發展 潮流中,台灣也在1994年由行政院帶頭開始了國家資訊基礎建設,迎接數位匯流 的時代。
在如此巨大的洪流中,如何掌握自己的發展優勢,創造國家的整體利益,考 驗政策決定的智慧。以層級區分,行政院的跨部會推動小組係一領導中心,交通 部及電信總局為傳輸標準及時程執行單位,經濟部主導視訊技術發展,新聞局負 責發佈政策媒體執行。以產業別分類最重要的與產業的平台,似乎經濟部與廠商 業界較具直接關係。如果發展數位電視系統化所帶來的商機無限,數位電視傳輸 標準自成為相關產業投入合理的關注,尋求最大商機的想像。
由於無線電視的資源有限,因此各國政府大多要求電視廣播業者提供涵蓋全 國的電視廣播範圍,在數位化之後,為了有效利用頻譜資源,各國政府都出面主 導數位地面廣播的政策,希望利用強制性的時程,能夠加速無線電視數位化。
本節由 NII 推動小組訂定數位電視廣播推動時程與原則以及電信總局於 1998 年「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傳輸標準公聽會」決定美規兩點,分析政府主導推 動大部分計畫的進行,係一由上而下,民間配合的政策制訂。
一、NII推動小組訂定數位電視廣播推動時程與原則
1994 年,當時行政院長連戰指示成立國家資訊基礎建設(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NII)跨部會推動小組,就全國的資源、法規條例、資訊通信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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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發展、光纖與同軸電纜網路建設、人才培育、政府行政便民措施等積極規劃推 動55(蘇侯彰,2000)。交通部及電信總局於 1997 年出席行政院 NII 推動小組「數 位廣播電視發展推動」會議,決定了數位電視廣播推動時程與原則:
(一)數位電視台試播五年期間免收頻率使用費。
(二)全區開播時程訂於九十年十二月。
(三)類比頻道收回時程則與美國同步,訂於民國九十五年一月56。
NII推動小組並宣示無線電視為國家資源,應做為數位化的領導地位(李彥 甫,1998)。至此,我國的數位視訊之推動具名目的動力,政策既定,許多工程 的測試亦同步展開。工業局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則更名為數位視訊工業 發展推動小組,仍然委託工研院電通所從事專業技術專案研究開發。其項下的工 作仍然如常進行發展,傳輸規範標準專案委員會也仍然運作,決定傳輸規範與標 準。
國內第一次進行數位電視工程測試,是由交通部電信總局和經濟部數位視訊 工業發展推動小組於 1998 年 3 月舉辦美規數位電視系統試播展示會,欲使國內 電視業者藉此了解美規數位無線電視57。採用美規的傳輸標準係「----相同的情形 也發生在採用 ATSC 規格的國家,加拿大、南韓、台灣、阿根廷等國由於長期接 受美國媒體文化洗禮,因此其收視習慣與收視內容和美國較為相近,故採用美國 ATSC 規格也是必然(孫民承,2000)」,其測試方式是從中華電視台竹子山發射 台送出一千瓦功率的數位信號,並在電信總局 7 樓裝置小型天線接收。電信總局 則之前已先選擇北部 23 個地點進行數位電視工程測試,並與類比電視測試結果 比較,除了某些測試點因地形阻擋,造成接收不良,整體評估數位電視信號傳輸 性能比傳統類比信號好。
電信總局完成數位電視頻道規劃,冀望 1999 年 6 月各無線電視台在北部地 區先做地面數位電視試播,2001 年底全區數位電視能開播,2006 年元旦電信總 局計畫收回類比頻道。最終目的以使我國無線電頻譜能增加使用效率,國內電視
55 由行政院十二個部會副首長組成委員會推動國內基礎建設。
56資料來源:數位視訊傳輸規範與標準工作推動行事曆,交通部電信總局,頁 2。
57 「多媒體天空─數位電視展示會」,資料來源:1998-03-13/聯合報,19版。在之前中華電信研 究所於87年1月向電信總局提出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傳輸標準,有關美規,「ATSC」及歐規「DVB-T」
等工程技術評估報告;電信總局也於同月完成數位電視工程測試設備採購驗收,開始進行工程測 試,並且於87年2月間進行為期兩週美規ATSC傳輸標準數位電視工程測試,中華電視公司從旁協 助,由竹子山發射站傳送節目信號,測試項目包括載波雜訊比(C/N)、電波涵蓋範圍及電視信號 強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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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也能增加播出節目頻道數量、內容及服務項目、提升接收品質。
不過,經濟部數位視訊推動小組則認為:雖然各方看好美規數位電視與我國 現有類比電視系統轉換比較方便,仍須經過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比較歐規、日 規數位電視的優缺點,再決定標準。而針對此次數位電視實際廣播接收實況展 示,也有「因為功率太小、測試時間太短,只能作局部性的工程試驗」的反應(李 若松,1998)。
在我國第一次的對外公開美規數位電視系統試播的展示會上,電信總局是以 美規的工程測試為試播展示,經濟部數位視訊推動小組雖然偏向兩大系統工程實 地測試後再定標準,但是外銷出口決定內需的決策模式,已早為美規傳輸標準的 制定埋下伏筆。
二、電信總局於1998年「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傳輸標準公聽會」決定美規
電信總局於1998年3月24日舉行「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傳輸標準公聽會」,邀 請產、官、學界齊聚一堂,主要討論訂定我國「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傳輸標準」草 案58。由公聽會的會議紀錄審閱當天與會代表的發言,代表無線電視台的電視學 會與政府立場產生極大的歧異,表象上業者反映對數位化時程有異議,背後則是 無法掌握經營盈收的遲疑。
參與公聽會的與會代表大致為家電產業、專家學者、政府單位(交通部郵電 司、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經濟部視訊推動小組)、電視學會以及5家無線電視 台59。
依據工業局的統計,從1994年起我國各項消費性電子產品出口統計數字顯 示,1998年間各項視訊產品皆呈衰退情況,問題在於規格標準受掌控,如數位電 視機的發展受到美國規格標準的訂定及相關設備取得的影響,而延誤發展時程;
58見電信總局 1998 年 3 月 24 日「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傳輸標準公聽會」之會議紀錄。
59中華民國電視學會成立於民國 1970 年 3 月 16 日,以研究電視學術,培植電視人才,改進電視 技術,發展電視事業為立會宗旨。1997 年 6 月 11 日民視、1998 年 7 月 1 日公視相繼加入,五家 無線電視台是為主體,總經理為常務理事,理事長則由各商業電視台的總經理輪流擔任,每兩個 月召開一次常務理事會。每一年召開理監事大會。電視學會的組織架構為:在理事會下設秘書處 及工程研究發展委員會處理日常業務;另設有新聞委員會、節目委員會、業務委員會、法務委員 會等處理相關之業務。工程研究發展委員會成員為五家無線電視台的工程部技術人員,值月台的 工程部經理為工程研究發展委員會的當然主任委員。學會歷年來積極執行配合政府政策,2004 年 7 月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開播前,電視學會主要協調各無線電視台間之共同問題。1998 年 3 月 24 日交通部電信總局舉行「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傳輸標準公聽會」,公視籌備處亦派員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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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相關的軟硬體,如數位電視的節目製作與廣播設備不足,限制了數位電視機 的研發60(經濟部工業局,1998)。
經濟部數位視訊推動小組(前身為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於 1993 年成立時,即排定數位電視台開播及傳輸規範與標準計畫時程等具體時間表。國 內各大家電產業均投入數位電視的開發,在家電業普遍不景氣下,家電大廠均期 望藉由新規格訂定帶動銷售熱潮。國內家電業者則表示預估發展數位電視系統,
全球電視機市場有 10 億台,我國數位電視開播,光是台灣就有兩百萬台的市場61。 由於數位電視在傳輸、糸統、周邊產品均有龐大的商機,未來 10 年內預計 可能有 50%的類比式電視將轉換為數位電視。交通部電信總局也預估,數位至 類比的轉換設備的換機市場需求相當龐大,約有 1,800 億元的商機,吸引包括日 本、台灣在內的業者紛紛投入數位電視領域的開發(費家琪,1998),因此,家 電業者極其希望政府早日決定標準訂定以利後續的研發。
電視機產業在公聽會上,對美規抱持肯定的態度,認為國內產業界已積極籌 組 DTV FORUM,各成員在工作中普通傾向採用 ATSC 標準,較易凝聚共識。
電視機產業在公聽會上,對美規抱持肯定的態度,認為國內產業界已積極籌 組 DTV FORUM,各成員在工作中普通傾向採用 ATSC 標準,較易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