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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論的對照及標準化之比較性研究

第三節、 現實的案例解析----南韓標準化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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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現實的案例解析----南韓標準化的意涵

位於漢江河畔的高麗民族—南韓,為立憲共和體制,在亞洲金融風暴之後,

標榜「科技立國」,南韓政府高度投入科技經費在科技活動與研究發展上,主導 國家的科技與經濟發展。為達到 2003 年至 2007 年科技預算成長一倍的目標,2006 年籌措 2.2 億美元的科技國債。在其召開的「科學技術基本計畫(2008-2012)」

公開聽證會當中,訂出 2012 年成為全球科技五大強國的政策目標,並計畫將研 發投資占 GDP 比重提高到 3.5%,其中基礎建設將再增加兩倍(王惟貞等,2008)。 凡此種種,皆為實現 2012 年達到國民所得 2 萬美元的宏願。

不料 2008 年初國際油價暴衝,與 2008 年底的次貸金融海嘯又將南韓經濟 打入谷底35。南韓政府對發展數位電視有興趣,是因為在 1997 年經濟危機時,希 望藉由數位電視創造再發展的遠景。因為技術的落後,必須由技術先進的歐規或 美規中選其一,結果南韓政府選擇了美規,建立在一個沒有共識基礎、由上往下 的決策模式,典型的以國家政治利益影響標準的決定,但是南韓公共媒體卻扮演 其關鍵性的力量,在抗爭妥協中,南韓政府同意將行動接收照歐規標準。

南韓數位電視標準化的過程和台灣非常類似(如表 6),無線電視台也同樣 使用美規標準,後由工程人員發現歐規的好處,而向政府建議更改為歐規36。和 台灣不同的是,台灣業者的共識,獲得政府的默許,並且隨之產生公共政策交予 公共電視執行;南韓則恰恰相反,1997 年的南韓政府選了美國 ATSC 作標準。

但因 ATSC 系統在行動狀態下,訊號接收能力減弱,所以此標準遭到若干方面的 反對。南韓政府不同意更改傳輸標準,引起輿論抨擊及一連串的抗爭行為,南韓 政府不為所動,此反對引起的辯論,成為全國性的問題。經過 4 年的辯論,Shin, Kim, & Lee(2006)認為無線電視台杯葛抗爭的行為影響韓國數位化的時程,南 韓政府與業者才獲得妥協,政府建議開發新的數位行動電視(DMB)37

35 1999 年金融風暴與大宇倒帳,韓圜(W)貶成 1USD:8HK$:32NT:W1200,1NT:W37;

2008 年的金融風暴,2009 年初 1NT:W38,又把韓圜打回 2000 年的原形。資料來源:中央銀行。

36 MBC(Munhwa Broadcasting Company)工會在 2003 年開始發起辯論反對美規,並鼓勵民間 採取行動(Yoon,2004)。

37DMB(Digital Multimedia Broadcasting )是一種基於數位影像播出(Digital Audio Broadcasting;

DAB)協議的新標準。DAB 是著重於數位影像的播出,而 DMB 是集中於以電影專家 Group-4 系 統(Moving Picture Expends Group-4)將高品質的視聽內容傳輸到行動性的接收設備。目前在韓國 DMB 已商業化發展,成為一種多元化的電視服務,可以應用到手機,手提式的 DMB 接收器等。

韓國的手機大廠,TU 媒體集團,將 DMB 作為兩種型態的發展,可經由衛星運作者(S-DMB),

或經由地面電視系統(T-DMB)運作者。這兩種類型的運作,分別於 2005 年 5 月 1 日及 12 月 1 日 開始。Shin et.al.(2006)。

南韓政府於 1997 年組成數位電視推廣委員會(DTVPC)於成立,並選定了 美規的 ATSC 作為韓國數位電視標準38。政府與企業財團開始投資大量資本發展

381997 年韓國組成數位電視推廣委員會,囊括政府單位、所有無線電視業者、研發單位、與數 位電視製造廠商,共同商議推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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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科技,購買相關設備,希望在 2010 時完成電視系統的數位化。2003 年,由 相關工會發起廣電公司開始辯論反對美規,並鼓勵民間採取行動。Yoon(2004)

指出其反對美規的理由:1.美規 ATSC 的 HDTV 系統費用太高。2.無法行動傳播。

3.漠視人民參與決策的機會。支持美規則為政府傳播部及三星、LG 等大電子公 司,認為美規有其經濟效益,且技術領先,雙方爭議甚烈。

南韓政府之所以願意領導數位化的工作是為了經濟發展,當時數位化的政策 目標,是韓國製造數位化電視,向全球提出,「追求的是全球市場擴大佔有」(張 育誠,2004)。自從公家機關及數位電視推廣委員會選擇了美規,就以 8-VSB 作 全國的標準,韓國的電子業就研發了 HDTV 的科技,三星和 LG 也自稱是世界 HDTV 的技術領導者。但是這樣的做法引致忽視基層的意見的攻擊,並且 Yoon

(2004)認為這是一個典型的由上而下的策略。但是對電子公司而言,使用美規 係已有既得利益。韓國政府亦認為 HDTV 可給韓國一個將相關科技能力遠超過 其他競爭者的機會。至此國家機器、市場競爭與財團利益、產業之間形成介入數 位電視傳輸標準的力量,這些爭議大致以三種理論衍析其間的關係:

一、權力說:

2003 年,南韓由相關工會發起廣電公司開始辯論反對美規,並鼓勵民間採 取行動。南韓學者 Yoon(2004)認為南韓數位電視的美規與歐規之爭,與當前 世界的權力分配有關;電子公司使用美規,延續其已有既得利益,並非技術優劣 作了選擇,而是人的因素,南韓政府選擇了美規,是因政策目標, DTV 可使國 家經濟加強,也促近了文化事業,並且藉此發展,將相關科技能力超越其他競爭 者的企圖。廣電公司與 NGO 等利益團體認為南韓對美國 DTV 的問題是來自依 賴性與科技的落後。

這項長達四年的規格戰最後的結果,由韓國資訊與傳播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韓國廣播委員會、韓國公共電視(Korea Broadcasting System, KBS),以及媒體工作者國家聯盟(National Union of Media Workers),共同發佈選定美規做為南韓數位電視的系統規格的協議而落幕。

但是南韓政府也折衷的表示要建置多規格(mutistandard)平台以發展本土的 數位多媒體廣播(Digital Multimedia Broadcasting, DMB)科技,因為 ATSC 沒有行 動接收,南韓政府找出一個解決方式設立 DMB,讓其有出路。

雖然權力是以不同的形式出現流動,南韓數位電視的美規與歐規之爭的過 程,與台灣在關鍵性力量介入卻又是幾許的相似,顯現其決定過程是可以被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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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這一個面向,因為民間社會的力量出來,集會結社反對既有的規格標準,而最 終也各自獲得政府的善意解決方式。

二、路徑依賴(path-dependent)方法

Jho(2007)認為這一理論重視:科技是不可能先依靠科學邏輯來發展,也 不可能獨立於經濟和社會系統之外。科技的文化是在社會結構(the social fabric) 之內。如果社會、政治和經濟因素具備,科技的選擇是不會有衝突的,科技的發 展是按照路徑的方法,有一定的路徑可尋,並且技術的演進也與特殊的政治、文 化環境有關。因此,技術和標準是以路徑依靠為方法及主要參與者(major actors)

的選擇作演進。

與之相反, Jho(2007)指出新古典經濟理論中的假設是科技對所有國家及 工廠是隨時存在的,對科技轉移的吸收是不需要花費的,選擇是透明、多樣的,

一切是理性考慮,所以科技發展是天然賦予的。在新科技的發展中,文化和意識 形態因素是微不足道的。路徑依靠理論反駁新古典經濟理論認為,科技發展循著 早已固定的軌跡進展,人們對之少有影響力。路徑依靠理論的選擇有其不透明及 限制性。

另有社會建構專家(social constructionist)附和路徑依靠的說法,認為組織 結構(institutional structure)及要角主導技術的發展,新古典學派看法忽略了要 角的自行決定權。意即社會成員之間,有不同的理念和價值觀,他們間的互動和 戰略運用,決定了是否採用一些特定的技術。

Jho(2007)認為,要角間的鬥爭,最後會決定何種技術被採用,並且導致 技術的演進為制度的轉型創造機會,也就是說,社會和制度結構主導了技術的發 展,以致於技術發展的過程,應該討論並廣泛的結合社會與政治因素後加以判斷。

Jho(2007)駁斥技術發展決定論的觀點,指出特別(particular)技術的採用,

反映了社會、技術以及利益關係人三者之間的緊密互動關係,並且存在不同的競 爭利益。產品標準的變化會使得政府的決策和公司的利益產生衝突。不過也有一 份調查南韓在數位多媒體廣電發展為研究對象的報告,研究社會和科技在不同時 期,不同層面的互動,與前兩者的關注點有所不同39

39南韓數位多媒體廣播電視 (Digital Multimode Broadcasting,簡稱 DMB),或稱為行動電視,又 分為無線行動電視(Terrestrial-Digital Multimode Broadcasting,簡稱 T-DMB)及衛星行動電視 (Satellite-Digital Multimode Broadcasting,簡稱 S-D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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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韓數位多媒體廣電 DMB 發展中的利益關係人網

這是一份調查南韓在數位多媒體廣電 DMB 發展為研究對象的報告,Shin, Kim and Lee(2006)研究社會和科技在不同時期,不同層面的互動。此學說認為資 訊產業中,社會與技術過程相互關係會形成一種強有力的結構。文中指出技術革 新在社會技術架構中有其功能性地位,尤其是組織、產業與環境三方面在散播方 面的協調情形。Papazafeiropoulou 和 Pouloudi (2000)二人專注於政府角色的研 究,並認為政府應有歷史的眼光,來看待利益關係人在市場的操作,政府亦應在 科技快速變化的環境中積極任事,以有效對科技加以應用。Papazafeiropoulou 和 Pouloudi(2000)確認了五類利益關係人:政府、國際組織、策略中介人(policy intermediaries)、公司、消費者或公民。在分析利益關係人網時,這份研究特別 注重於三種關係:(一)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二)政府與產業的關係。(三)產業人員 間的互動。

(一)政府與市場(使用者)的關係:環境層次的關係

Shin et.al.(2006)說明政府可以創造一個營造市場發展的環境,而此環境可 將科技作為其發展條件。政府的介入有兩種方式:在供應鏈上介入或在需求鏈上 介入,供應鏈指經由資助公益網路系統,以加強區域網路系統在全國的連結,也 就是增加 DMB 的全國用戶。需求鏈主要指提供資訊產業的訓練,在這部分,南 韓的供應與需求雙方極為分裂,系統雖然基礎建設有了資訊新設備,但不保證人 民能夠使用,必須加以教育。

南韓學者們 Shin et.al.(2006)不認為有需求存在,他們指稱的供需鍊和一

南韓學者們 Shin et.al.(2006)不認為有需求存在,他們指稱的供需鍊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