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歐規對台灣電視結構的衝擊及影響 ---決策模式成型
第四節、 業者為什麼決定採用歐規 DV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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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線電視台每況愈下的營運
四家無線電視台業者針對 1999 年 6 月開始數位化試播進程提出質疑,他們 估計數位化換裝高畫質所投入的資金,總計將高達五十餘億元,在不景氣及營收 遽減等多重壓力下,以及美國尚未展開試播前,不應讓業者承擔如此鉅大的風險
74。Hart(2004)認為這就是業者擔心無法產生足夠的利潤,誘發其有信心進行 系統轉換的工程。為了掌握自己的利基,電視學會要求政府決策單位同意延後一 年試播、並提出在轉換為數位化的過程中,四台暫停換照、政府暫停收電波費、
並應提供輔導及器材採購租稅減免等措施的配套要求。
無線電視台提出這樣的要求,表面上肇因於四家無線電視台工程部主管 1998 年 4 月赴美國 NAB 展中,美國為了 11 月開始局部試播數位電視,本身設 備已供不應求,台灣的電視台當時便面臨買不到設備的窘境。
實際上,自從 1993 年有線電視開放後,帶給商業無線電視台極大的衝擊,
其廣告營收年年下降,到了 1998 年,有線電視的廣告量已是無線電視廣告量的 一半(請參閱附件五:1998 至 2002 年台灣地區五大媒體有效廣告量),無線電 視台無法承受轉換數位化所需負擔之巨大成本,此為質疑之前因與後果。
而 2000 年的無線電視廣告衰退嚴重,減少 26.44%,有線電視廣告量則成長 二成,首度超越無線電視。「無線電視的年度廣告總營收,從 1996 年的 182 億餘 元,下降至 2000 年的 130 億元;相對的,有線電視從 1996 年 60 億餘元,上升 至 2000 年的 176 億餘元」(張文輝,2001),此消彼長,無線電視台的經營危機 十分明顯。
電視學會支持歐規,除了廣告營收日趨滑落,沒有多餘財力負擔高畫質電視 的轉換成本,相對的行動接收或有利可期之外,尚有許多造成其不得不為之的非 自願性與非共識的背景因素(此段將在第五章推論分析中詳加說明)。
第四節、業者為什麼決定採用歐規 DVB-T
我國數位電視地面傳輸標準 1998 年決定採用美規 ATSC 系統,但由於科技 不斷進步,業者集合多種力量,獲得一致共識,決定向當時的主管傳輸標準機關—
交通部電信總局建議更改為歐規,交通部電信總局在深入瞭解業界的需求,及
74 電視學會第十四屆第三次常務理事會議會議紀錄;公視於 87 年 7 月 1 日開播,是故此次會議 並未參加,參加與會的是台、中、華及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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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規的實測比較後,決議改採技術中立之原則,由業者自行決定採用歐規 DVB-T 或美規。
由五家無線電視台為主體的電視學會隨即於 2001 年 6 月發函交通部,發文 主旨「本學會各成員電視台一致決定「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傳輸標準」採用「歐規 DVB-T」標準」,交通部旋即 2001 年 6 月 22 日函復「同意備查」。翻開我國的傳 播政策史,長期以往政府只是將無線電視台視為政府的宣傳工具(李瞻,1979),
政策往往上達下行,「部分呼應了威權體制下的侍從政治學的關係」(張繼高,
1995)。反之,歐規傳輸規格的採用係完全由業者自行決定的決策模式,反轉長 期以來的刻板印象,這些行動者為什麼要更改美規,他們所依據的理由為何?
透過上一節的文獻史料,本節以深度訪談帶出在當時的環境,為什麼會有這 樣的政策?這些因素與社會、制度、文化習習相關,以下從行動接收、歐規無線 電視頻寬 vs.我國無線電視頻寬、地理環境的差異、美規高畫質標準成本過高以 及關鍵性的力量介入等面向探討分析。
一、行動接收
從技術上,回視當時的電視環境,台灣在1998年由交通部公告我國數位電視 地面傳輸標準選定美規ATSC數位電視標準,其決策理由美規採用6兆赫頻寬與我 國現有類比電視頻寬相同,適合並行廣播,且可傳送高畫質節目;其次,美規 ATSC系統傳輸效率較高、抗脈衝雜訊較強、耗電較小;在經濟效益上,美規ATSC 系統採單載波調變方式,接收機構造較為簡單,造價較為便宜,便於市場推廣,
對業者有利。不過在電信總局早期的測試發送時,卻發現了美規的不足:
我們測試美規系統兩個星期的發送試驗, 1998 年 2 月 23 日到 3 月 7 日,
將設備調到台灣竹子山,接收在電信總局濟南路,看看它的涵蓋效應、雜音 比等等,測試的結果才發現,靜態的時候沒問題,如果動態收的時候,就會 發現困難,畫面會斷格,收訊不好。
(鄧添來,交通部郵電司司長,2007/12/21 訪談)
電信總局測試美規兩個星期的發送試驗,即發現其動態接收便有問題。五家 無線電視台在電視學會例行的會議中,亦認同歐規的行動接收為其利基之處。
最早美規是被指定的,不是我們選的,到電視學會開會,我們談到歐規出來 了,它有一個好處是行動,我們覺得無線電視台已經很沒落了,所以大家找 利基在那裡,想行動可能是擺脫有線的模式,所以我們就去打理這個事情。
(楊家富,公視工程部經理,2009/3/6 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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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 NICI 往後更是與數位電視政策的發展有著習習相關的 關係,對於無線電視台轉換歐規的動機表示理解:
電視台業者都注意到將來有可能引進行動電視。因為那時候美規的電視,在 移動中的接收的效能不好。在當時的數據來講,電視台有這樣的期待,要開 發車上電視這個市場。
(蔡志宏,行政院科技顧問組顧問,2007/08/22 訪問)
由無線電視台、家電、資訊和零組件業者共同組成的工協會--台灣數位電視 委員會,亦嗅出歐規 DVB 的規格,是無線電視台可以立即開發的市場:
我們當時採用美規,那是不得已,因為類比就是美規的,直接轉換過來。等 到歐規開始成熟之後,它裡面的優點是什麼,它的室內結構 indoor
infrastructure 比 ATSC 好,它的行動結構 mobile infrastructure 比 ATSC 好太多了。到現在為止,ATSC 沒辦法 mobilization infrastructure。
移動市場是無線電視台馬上可以去開發的市場,又加上它的indoor section 比較好收,又可以把原來的有線電視的客戶找回來免費收視,就可以有收視 率,多了可以去收廣告費用。把原來有線的客戶收視率的這些轉移到無線,
逐漸稀釋有線電視的生機,我們那時候考慮到,採用歐規的整個營運模式,
是這樣的吸引力。
(謝光正,台灣數位電視委員會秘書長,2007/05/30 訪問)
電視學會2001年9月由五會員台共同組成數位電視廣播參訪團到歐洲考察歐 規的系統規範及商機的推廣,即發現歐規具有行動接收的優勢75。事實上,五家 無線電視台認同歐規的傳輸標準,是認為歐規能夠開發行動市場的經濟效應大於 美規高畫質所需花費的轉換成本,而對歐規的行動抱持高度的好奇與肯定。五家 無線電視台於電視學會的例行會議常就如何與有線台競爭進行討論,無線電視台 欲藉由行動接收與有線電視市場區隔,並藉其獨有特質,新創商機,業者認為汽 車數位接收系統,新創之附加價值會讓觀眾青睞76。
75 電視學會 2001 年 IBC 裝備器材展及歐洲數位電視廣播參訪團,於 9 月 13 日至 9 月 22 日由五 家無線電視台總經理及工程部經理參觀英、德數位電視發展趨勢,而後,隨團成員發表多篇隨訪 心得,皆就歐規多所著墨;電視學會 2001 年 IBC 裝備器材展及歐洲數位電視廣播參訪團心得報 告、中華民國電視學會 2001 年 IBC & DVB-T 歐洲參訪團 & 加拿大 Public Broadcasters International 2001 年會研習‧出國報告、電視學會歐洲數位電視考察團心得報告。資料來源:電視學會、公視岩花館網 站:
http://www.pts.org.tw/php/html_pub/pubfile/index.php?FIRST_DEEP=60&DEEP=164&DEEP2=164
。
76目前民視的飛來訊及公視 DiMoTV 都是利用交通工具展現數位畫質的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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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覺得無線電視台已經很沒落了,所以大家找利基在那裡,想行動可能是 擺脫有線的模式,所以我們就去打理這個事情,在工研會討論之後,我們決 定先向交通部電信總局提出我們想改為歐規。
(楊家富,公共電視台工程部經理,2009/03/06 訪談)
以當時的電視生態環境,無線電視台關注在面對有線電視的競爭如何開發自 己的利基,發現有線永遠不能行動的特性,也正是無線可以運作而作為一有利的 武器。除了實地測試歐美規的特性,業者親赴歐洲實地考察後,發現歐規除了行 動接收,頻寬技術亦為之改進。
二、歐規無線電視頻寬 vs.我國無線電視頻寬
早前 1997 年左右歐規沒有 6MHz 的無線系統,交通部電信總局於 2001 年發 現歐規已可以用 6MHz 傳輸數位系統,電信總局郵電司長鄧添來認為這項技術的 改進,對台灣是一個很好的轉機77。
當時我在委員會提出一個技術性的問題要他們去解決,6MHz和8MHz到底孰優 孰劣,歐規8MHz變成6MHz會不會對廠商有什麼關係,後來它們研究說6MHz 和8MHz品質上不會差很多,是6MHz的系統,所有的控制都在這邊,將來電視 機要賣8MHz,很簡單,頻寬稍微放寬一下,所有的工程訊號大概都沒問題。
(鄧添來,交通部電信總局郵電司司長,2007/12/21 訪談)
1997年,我國衛星及有線採用歐規:DVB-S (Satellite)及DVB-C(Cable),無 線廣播(Terrestrial )採取美規,另外一個主要條件係無線電頻寬。無線電視頻寬在 我國為6MHz,而歐規當時必須使用8MHz頻寬。就在宣佈選定美規後一年餘,DVB 組織將頻寬演進為6/7/8MHz三種可以選擇,由於這一項科技的進步,使得歐規終 有引進台灣的機會。
歐規是當時要 8MHz,後來歐規才漸漸衍生出來有 8MHz、6MHz 幾種不同的規 格。一開始就是需要技術方面的突破,跟克服一些技術上的困難。可是業者 覺得願意克服。所以這 6MHz 雖然是從類比留下來,原來比較符合美規,可
歐規是當時要 8MHz,後來歐規才漸漸衍生出來有 8MHz、6MHz 幾種不同的規 格。一開始就是需要技術方面的突破,跟克服一些技術上的困難。可是業者 覺得願意克服。所以這 6MHz 雖然是從類比留下來,原來比較符合美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