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理論的對照及標準化之比較性研究
第一節、 歐規(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Terrestrial,DVB-T)標 準化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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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理論的對照及標準化之比較性研究
在探索了標準化大環境動態的影響後,再回頭看來自於歐洲的數位視訊概念 DVB,是否具有公共廣電的效能,首先本研究在國外文獻上,先定義標準化的意 涵,並將標準的流派差別作一分析,並指出歐規標準的公共廣電的意涵,這部分 DVB 組織的資料回顧,是以歐洲 DVB 組織及歐盟文獻為主。南韓做為本研究報 告之比較研究,有其特殊意義,是標準理論中印證直接干預的案例。
本章第一節的兩個案例:技術導向的 HDTV 及數位行動通訊 GSM 的成功,
詳述歐洲執委會體認應該「政府的力量不適宜介入標準制訂」及「協助各方達成 共識」的標準化政策,導引出後續之 DVB 組織以共識決的手段達成管制的目的,
設定了公平競爭的原則。
第一節、歐規(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Terrestrial,DVB-T)標 準化的意涵
在 80 至 90 年代初期,公共廣電媒體除代表一國的文化象徵,也肩負公眾啟 蒙的責任,又承襲公共領域的思維(Habermas, 1981),使得公共廣電媒體成為一 個提供民意與共識的生活領域;各國為了維護此一體制的獨立性及功能性,皆設 立相關的法律條文限制、保護公共廣電制度在結構以及運作上的獨立性與功能性
16(李羏,2006:4)。
公共廣電媒體以上的角色,到了九十年代的後期開始有所變化,首先是歐盟 的成立;歐盟成立之初所簽訂的阿姆斯特丹條約(Treaty of Amsterdam, 1997)及 羅馬條約(Treaty of Rome, 1957)對於未來公共電視角色及歐洲公共電視的定位 與發展進行評估。
阿姆斯特丹條約定義各國的公共廣電媒體,以不違反市場公平競爭的前提 下,有其存在的價值及應擔負的責任;羅馬條約則以公共電視與商業電視的經費 來源不同,表明公共電視不應與商業電視競爭17(Price and Raboy, 2001)。歐盟為 了保持市場的開放與公平競爭,公共廣電媒體具有壟斷的特性便成為歐盟整頓的 目標。
16 廣電媒介係可以自由集會、討論、溝通,而形成民意或共識的生活領域,重要的是所有的參 與者都有平等表達意見的權利與機會(Habermas,1981)。
17 公共電視的經費來源不是國家補助就是執照費為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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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公共廣電媒體身處於多媒體、多頻道競爭的生態環境中,面對數位科 技的挑戰,亦有其角色定位的變化。
1997 年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數位整合綠皮書(Green Paper on The Convergence of The Televisions, Media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tors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Regulation)訂定了歐洲數位整合的內容服務水平整合(horizontal approach)的管理模式:訊號傳送、傳輸硬體建置與內容分離;其中執委會的傳 播影視政策是希望打破歐洲公共廣電媒體以往在經濟與文化的雙元壟斷,轉向多 元文化維護的體制。因此開放市場讓異業媒體進入競爭,有利於整體廣電媒介制 度走向的發展(李羏,2006:7)。
而這種內容服務水平整合的管理模式,係來自於一個共識決的基礎上所衍生 的產業模式,這個共識決的基礎卻是因為歐洲執委會記取技術導向的 HDTV 失 敗的教訓,及數位行動通訊 GSM 的成功經驗,終放手不介入由 DVB 組織經由 各方達成共識所奠定。
一、DVB 標準的發展意涵
DVB 是「數位視訊廣播」(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的縮寫,DVB 組織 成立於 1993 年,由 300 個以上的知名組織成員包括了來自世界超過 35 個國家的 廣播業者、電器廠商、聯播網經營者、軟體開發者以及管理機制(regulatory bodies)
所組成的工業組織,共同制定歐規數位電視與資料服務傳送之標準。是由歐洲電 信標準化組織(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 ETSI)、歐洲電 子標準化組織(European Committee for Electro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
CENELEC)和歐洲廣播聯盟(European Broadcasting Union, EBU)聯合組成的「聯 合專家委員會」(Joint Technical Committee, JTC)所發起成立18。
其成立最初目的在設計出全球數位電視系列標準,最近走向數位多媒體科技 發展,目標是能提供消費者內容更為廣泛的電視服務,DVB 標準已成為互動訊 息傳輸系統的主要規格。歐規獲得歐洲電信標準化組織(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 ETSI)的認可,其組織架構是一個由下往 上推動的體系組織,以共識決(Voluntary Approach)取代官方欽定與市場決定。
不過 DVB 標準的背後,卻是因為歐洲執委會高度介入 HDTV 的標準化過程 的失敗,此項經驗導致 DVB 標準決策的反思與應變,於是 GSM 的成功,促使 歐洲數位電視傳輸標準走向共識的決策模式。
18參見 DVB 網站http://www.dvb.org/index.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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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術導向的 HDTV
自 60 年代起,歐洲國家使用兩種類比的彩色電視系統:PAL 和 SECAM。
兩系統在不同歐洲國家之運作亦含有不同之變數。對歐洲而言,HDTV 的開發,
是一種新的共同的系統取代 PAL 和 SECAM 的好機會,同時可與日本開發的 1125-line/60Hz HDTV 系統之標準競爭。歐盟為此目的設立 Eureka 研究大綱,並 以 EU95 為計畫代號,開始研發 1250-line/50-Hz 系統。MAC(Multiplexed Analog Component)被選定為此計畫的基本技術(Wu, Hirakawa, Reimers, Whitaker, 2006)。 所有的 MAC 系統以適用於有線和衛星電視為目標,因為當時地面電視已被 認為有朝一日會被淘汰,為了研發 EU95 計畫,1986 年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 European Commission 發布了有關 MAC 的指令,所有以家庭為對象的電視傳播,
須經由 MAC 或 HDMAC 為主的衛星電視系統。1992 年的阿爾貝維爾(Albertville)
冬季奧運,就成功的以 HD-MAC 衛星電視系統來轉播。但是,歐洲市場興起的 MAC 系統,沒有一個是結合了技術、商業和節目製作的共同目標(De Bruin and Smits, 1999)。
當 HD-MAC 被發展成為有線和衛星電視系統的傳輸標準時,也考量地面電 視網路的未來傳輸技術。地面電視原用的 PAL 和 SECAM 系統是同一系統,
HD-MAC 則是另一系統。為克服兩者間的若干不相容問題,產生了 1991 年的 PAL plus 計畫,此計畫 1995 年告成,雖然當時 HD-MAC 本身所屬的 EU95 計畫已停 止。PAL plus 計畫的主要參與人物成為數位視訊廣播(Digital Vedio Broadcasting) 的創始人,而 PAL plus 的經驗有助於 DVB 的創建(Wu et al., 2006)。
日本在 1986 年設置一個 HiVision 標準,歐洲的工業和政府對於日本工業的 發展感到憂心,認為應該儘快要取得與日本競爭的領先地位,尤其是在高科技產 業;並強制保護電子設備生產者的客戶,避免外流。歐盟相信,一旦接受日本 HiVision 的標準,則歐洲的消費電子產業將無法生存。但最後仍是日本獲得勝 利,尤其是 PAL 和 SECAM 專利權的終止,讓非歐系生產者可以進入歐洲市場 競爭。歐洲單一市場是歐洲工業政策的基石,執委會的目標是創造一個普遍可用 的標準,也就是從 PAL 和 SECAM 中移出,投入單一的電視標準(Hawkins, 1995)。於是電視機製造商在已飽和的市場中注入一種新系統,電視機製造一直 以來受到歐盟的保護,隔絕非歐系國家進入市場的競爭(Grimme, 2001)。
國際無線電諮詢委員會(Consultative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Radio,
CCIR)也給歐洲四年期限發展新標準,由 Philips 和 Thomson 主導,執委會補助 資金,於是 MAC 創造出來並予授權19。不過 Grimme(2001)認為 MAC 此項新
19 1927 年時,國際通信聯盟在美國華盛頓特區成立國際無線電諮詢委員會(International Radio Consult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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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並未能壟斷衛星廣播,最後仍告失敗。1988 年,歐洲公廣開始與電子產業 合作,開始研究以 PAL 為基礎的新系統,PAL plus 應用在寬螢幕電視,並慢慢 侵蝕了 HD-MAC 的策略。1990 年初,歐洲的 HDTV 面臨美國的技術挑戰,1993 年執委會承認 HD-MAC 已經過時。
由以上的例子,HD-MAC 的失敗原因,Grimme(2001)指出是政治因素遠 大於技術與經濟因素。實際的標準選擇是由製造商(Philips 和 Thomson)和 EU 的政治力量共同決策。在這過程中,執委會發現其角色應該是協助各方達成共 識,但之前的發展過程,節目製作者、廣播業者、閱聽眾等的意見全都未被納入。
(二)數位行動通訊(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簡稱 GSM)的 成功
相較於 HD-MAC 系統之失敗,歐洲數位行動通訊 GSM 則被歐洲廣泛的採 用及大量的出口證明其成功,其成功在於該系統處理有形市場標準化的需求,如 泛歐漫遊,基地台基礎設施低費用,加密服務等,及 GSM 是由商業性的大型製 造商所推動因素,其低成本、共通標準的特性因此大受歡迎。此外其成功的另外 重要的因素,在消費者市場,快速獲得接收設備的成本,大量生產,單價降低,
使得消費者願意消費亦為主因。在這樣標準化的背後,其實有兩組人馬為此效 力,一組是廣電業者在新技術運用中發揮吸引人的服務,一組是製造商為市場提 供合理價錢的消費物品,這些運作皆在多國進行並且確保必須足夠的產量。此即 為 GSM 數位蜂巢廣播服務(digital cellular radio services)的運作模式,此模式 的成功有賴於相關之簽約者擁有足夠的購買力,使市場的標準機制能夠發揮。
因此 GSM 成功的里程碑在於標準化的特質,以及相當務實的市場導向,並 且強調互通性的建構與低成本。因為有以上的特質,聯盟廠商可以立刻開發附加 服務,帶動消費者進入門檻的意願。開發時,以共同的語言發表,在如此的標準 之下運作的市場是一致的,在這樣的技術平台同樣的軟體,吸引多元服務市場的 加入,開發附加價值,形成成本降低,消費者大量購買機種,市場蓬勃發展。
1980 年末 1990 年初,歐洲執委會(EC)對於執行標準化的機構相當不滿意,
因此決定開始一個積極、干涉的政策,執委會認為標準化之所以受到阻礙的原
Committee, CCIR),和國際電話諮詢委員會(International Telephone Consultative Committee, CCIF)與國際電報 諮詢委員會(International Telegraph Consultative Committee, CCIT)兩者共同協調通信技術的研究事宜,並且 測試和量測各種不同領域的電信通訊技術,以便達成國際共通的標準。同時,國際無線電電報研討會也被 賦予在無線電服務方面提供多樣性服務,並確保運作效率的任務。在 1932 年所舉行的馬德里會議中,則決
Committee, CCIR),和國際電話諮詢委員會(International Telephone Consultative Committee, CCIF)與國際電報 諮詢委員會(International Telegraph Consultative Committee, CCIT)兩者共同協調通信技術的研究事宜,並且 測試和量測各種不同領域的電信通訊技術,以便達成國際共通的標準。同時,國際無線電電報研討會也被 賦予在無線電服務方面提供多樣性服務,並確保運作效率的任務。在 1932 年所舉行的馬德里會議中,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