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政黨輪替後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之社運角色
第一節 政黨輪替後所面臨的政治生態
壹、 政黨輪替的政治機會
2000 年 3 月 18 日,台灣變天了,民進黨提名的正副總統候選人 陳水扁、呂秀蓮在三強對決的態勢中,以39.3%的得票率擊敗了自國 民黨脫黨參選的無黨籍候選人宋楚瑜及國民黨的連戰,贏得第二屆民 選總統、第十任的總統大選,國民黨被迫交出了長達五十年的中央獨 裁政權,創造了台灣歷史上第一次的政黨輪替(party alternation in
power),不僅寫下台灣政治發展史的民主新頁,也開啟了台灣民間社
會蓬勃發展的新時代。2000 年總統大選選舉結果如下表:
表 4-1 第十任(2000 年)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得票統計表
號次 黨籍 候選人 得票數 得票率 排名 1 無黨籍 宋楚瑜、張昭雄 4,664,972 36.84% 2 2 中國國民
黨
連 戰、蕭萬長 2,925,513 23.10% 3 3 新 黨 李 敖、馮滬祥 16,782 0.13% 5 4 無黨籍 許信良、朱惠良 79,429 0.63% 4 5 民主進步
黨
陳水扁、呂秀蓮 4,977,737 39.30% 1 12,664,393 100%
資料來源:作者編製,參考民主進步黨全球資訊網http://www.dpp.org.tw/。
:投票率:82.69%,有效票:12,664,393,廢票:122,278。
註
民進黨贏得總統大選,掌握中央執政權,破除了逾半世紀以來黨 國合一、黨政不分的威權統治體制,為台灣政治開創新局,對昔日一 同對抗國民黨黨國體制的街頭戰友、民主同志的社會運動而言,政黨 輪替是一個政治機會結構的開放。在總統大選前,民進黨的陳水扁對 社運團體簽署了許多的改革承諾,開出了多項選舉支票,民進黨的勝 選,代表著社運團體長期來所推動的各種社會改造議題有了改革的契
機,而「綠色執政」更讓環保團體歡欣鼓舞,選前「反核的民進黨」
所承諾的各類環保政策即將隨著民進黨的上台獲得實踐,台灣環保運 終於可以出頭天了。
對環境友善」
民進黨當選總統,環保聯盟對新政府充滿了期待。
,環保團體認為履行撤銷核四計畫的承諾是勢在 行,指日可待。
動
總統大選前,環保聯盟與各環保團體共同研擬了台灣環境問卷內 容(共有30 個團體連署),並於選舉投票日前一個星期-3 月 11 日到 各候選人競選總部拜會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提出並要求簽署「對新 任總統環境施政的要求」連署書,內容包括了:調整政府組織及行政 區域 4 項、推動環境立法的 10 個優先法案及推動環境保護政策、措 施 18 項,總計 32 項要求(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編,2000a:21-23)。
五組候選人中,除了新黨的李敖沒有回應外,其餘四組候選人都有參 與項目的勾選與連署,其中幾個具爭議性的重大議題及開發案,如棲 蘭檜木國家公園、撤銷核四計畫、停止興建美濃水庫及制定公民投票 法等,只有民進黨籍的陳水扁全部同意連署,因此,「
的
反核的民進黨上台,開啟了環保聯盟反核四的政治機會。民進黨 的黨綱行動綱領第64 條明白的規定:「反對新設核能發電機組,積極 開發替代能源,限 期 關 閉 現 有 核 電 廠。」,選前陳水扁也簽署了撤 銷核四的連署書,1999 年 7 月 11 日,陳水扁亦在核四廠的建地台北 縣貢寮鄉向「鹽寮反核自救會」親筆簽名承諾反核四,時任台北縣長 的蘇貞昌也在簽名之列,有了這三重保固的再三保證,與環保團體友 好的陳水扁當選總統
必
民進黨內部對於是否停建核四並不同調,葉菊蘭委員在 3 月 23 日提出核能法第23 條修正草案,要求經濟部在新政府上任前暫停核 四施工,但在同黨立委疏通下作罷(羅曉荷,2000;陳建志,2006:
185);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林宗男於 3 月 21 日表示,核四興建 與否,將重新評估後再決定,若確定叫停,台電近千億元的損失,很 可能會轉嫁給消費者(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編,2000b:18);反核行動 聯盟於4 月 13 日發表聲明,要求行政院下令核四廠立即停工,連署 的立法委員有:林重謨、賴勁麟、趙永清、廖學廣、葉宜津、陳其邁 等(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編,2000b:20);5 月 6 日新政府行政院副院 長召集核電相關部會新首長研商核四問題,決定成立「核四再評估委 員會」,於四個月內完成核四之評估,並視實際需要舉行公民投票(台 灣環境保護聯盟編,2000c:19);連新上任的環保署長、素有「反核 之父」美稱、高喊「反核是為了反獨裁」的林俊義都在立法院(5 月 25 日)答詢時說出:「獨裁不存在,可以不反核了」的驚人之語。
倉促宣示;三是新政府剛成立,應以和為貴(陳 扁,2001:156)。
新政府對核四存廢與否遲遲沒有表態,環保聯盟積極拜會民進黨 相關人士,除了拜訪內定經濟部長林信義、環保署長林俊義等商談核 四計畫、參加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環境政策小組會議、立院黨團廢核評 估小組會議外(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編,2000c:29、31),還向陳水扁 總統建議,希望能在就職演說中宣告核四停建,但最後沒被採納,根 據陳總統自己的說法,沒採納的原因有三:一是就職演說應該談政策 和方向,不應該對具體個案做宣示;二是核四問題爭議已久,核四廠 也興建了三分之一,雖然我的反核立場很明確,但是有了行政責任,
要考慮得更周延,不可 水
「核四計畫再評估委員會」由經濟部(部長林信義為召集人)邀 集政府機關、民意代表及學者專家等18 人組成,在政黨代表部份,
國民黨與親民黨因不承認該會議效力,拒絕派代表與會,民進黨代表 為賴勁麟,新黨則由謝啟大出席。委員會自 6 月 16 日起至 9 月 15 日,總計召開13 次會議,除於經濟部大禮堂閉路電視同步轉播外,
也利用中華電信公司的Hinet同步上網,並自第五次會議起,由公共 電視台於開會當晚九點起(原本不開放媒體採訪及旁聽,經相關團 體抗議後,才同意核四再評估過程公開化、資訊透明化),進行全程 錄影轉播,會後並於經濟部網站上公布
54
。歷時 3 個月的再評估會 議,並沒有作出停建與否的決定,只得到四點模糊的「共識」作為 會議結論,林信義部長於 9 月 30 日向行政院提出「核四計畫再評估論建議書」,建議停建「核四」。
那一封支持製造原 彈的信給羅斯福總統(行政院,2000:58)。
結
10 月 27 日中午,行政院長張俊雄於行政院院會後召開記者會,
發表「打造非核家園 唯一的選擇」聲明,提出六大原因,正式宣佈 停建核四:「我們必須為台灣後代子孫,為人類唯一的地球,做出理 性、負責、良知的選擇,這個選擇就是我們停止興建核四電廠….
中止核四興建的決定,是人性和理性在政府決策過程中可以獲得更 大尊重的歷史性轉捩點」,並呼籲全國民眾及朝野政黨秉持國家永續 發展及建立非核家園的願景,支持政府這項決定。最後並引述愛因 斯坦的話:我一生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簽署
子
行政院中午宣佈停建核四,環保聯盟及反核團體隨即在下午 5 點由環盟會長施信民、副會長徐光蓉及學委召集人周晉澄率領,一 行 15 人到行政院向張俊雄院長獻花致意,稱許行政院停建核四的 決定是明智的抉擇,除了原住民相關團體發出「告別惡靈 迎向非 核家園-我們終於等到這一天」之聲明,代表原住民族歡迎新政府 廢核四外,國際環保組織亦紛紛拍電報給予肯定與支持,包括日本 綠色行動組織、韓國環保運動聯盟、中國綠色和平、英國綠色和平 及法國綠色和平、歐洲綠黨聯盟、美國、澳洲綠黨等環保及反核團
54 「核四計畫再評估委員會」的 18 名委員中,其中有 5 位是環保聯盟的學委,包括王塗 發、王榮德、施信民、高成炎及張國龍,委員名單及會議記錄詳見經濟部能源局網站,
http://web2.moeaboe.gov.tw/ECW/PublicService/NuclearPowerStat4/1.htm。
體(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編,2000d:10-13;曾文哲,2000:2 版)。隔 天環保聯盟等環保團體在立法院大門前,舉辦「歡喜打造非核家園記
會」,大開香檳慶祝廢核四成功。
的關係,也 因為政治上的變天而生變,邁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貳、
「分立政府」(divided overnment)(或稱分裂政府)的政治困境。
者
反核是環保聯盟最主要的運動訴求,環保聯盟也是國內反核最力 的環保團體,征戰近20 年,眼看著核四的爭議,就要在政黨輪替後 所開啟的歷史性政治機會中寫下最後的完結篇,豈料,瞬息萬變又動 盪不安的政治局勢,使得核四命運未卜,雖已宣告停建,卻未嚥下最 後一口氣、壽終正寢,反而持續發燒、死灰復燃,引發了一場政治「核」
爆。而民進黨和長期以來支持他們的盟友-環保聯盟之間 將
分立政府的政治困境
2000 年台灣人民在中國的文攻武嚇下,展現直接民權的自由意 志,選出了自己的總統,國民黨第一次下台,順利完成了「政黨輪替」
與「政權和平轉移」的民主里程碑。總統大選國民黨雖然輸掉中央行 政權,但在立法院擁有過半數席次的絕對優勢,仍是國會的最大黨,
而民進黨在立法院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席次,並沒有掌握多數的席 位,出現了總統(行政權)與國會(立法權)多數黨分屬不同政黨的 政治態勢,使得民進黨第一次執政,就面臨了
g
一、 分立政府的意義
當行政部門與立法院的多數黨屬於同一政黨時,學界稱之為一致性 政府(unified government),但自 2000 年 5 月 20 日陳總統就職以來,
便形成總統為民進黨籍,而國會的多數為國民黨籍的情況。行政與立 法分屬不同政黨,在總統制國家被稱為分立政府,但在被大部分學者 歸為半總統制的台灣,是否仍能稱之為分立性政府呢?Robert Elgie
(2001)認為當總統、總理與主要內閣成員同屬於一個政黨,而該黨 並未在國會擁有過半席次,便形同總統制國家的分立政府;當總統與 總理分屬不同的政黨,而總理獲得國會多數的支持時,稱為共治
(2001)認為當總統、總理與主要內閣成員同屬於一個政黨,而該黨 並未在國會擁有過半席次,便形同總統制國家的分立政府;當總統與 總理分屬不同的政黨,而總理獲得國會多數的支持時,稱為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