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文獻探討與名詞釋義
壹、 文獻探討 一、 相關理論回顧
(一) 社會運動(social movement)的定義
國內外學者對社會運動的定義相當多元,Sidney Tarrow 為社會運動下了 一個簡單的定義:「一種持續性的集體挑戰,由一群彼此團結的人民所發 動,共同目的在於改變現狀。」換言之,社會運動是結合了「集體挑戰」、
「共同目的」、「團結」、「持續性」等元素所產生的現象(何明修,2005:
3-4;蘇彥斌,2006:34)。依此定義可得知社會運動發生的原因,在於對 現狀的不滿。因此,一群不滿現狀的人民團結在共同的目的之下,一起向 現狀挑戰,一直持續到現狀改善了才結束的一種集體行動,此定義對社會 運動產生的因素、方式、期間、目的及結束提供了簡單而清楚的界定。
Wilson 則認為社會運動是發生在日常生活體制之外的社會行為,是一種 非制度化的手段,以有意識的、集體、而有組織的方式,去推動或抗拒社 會秩序的重大改變(林義男譯,1995:789)。根據 Wilson 的定義,社會運 動不只是適用在積極改變現狀的行為,社會上的既得利益者,為維護其既 有的權益所採取的抗拒改變之行動,也是屬於社會運動的範疇,例台灣的 軍公教人員抗拒退休金 18%的優惠存款利率改革方案,所採取的抗議行動 也可稱為社會運動。但Wilson 並沒有強調行為的持續性,無法將單純的、
短期的抗議、示威、遊行和長期的社會運動的界定清楚地的加以區分。
Douglas McAdam 主張社會運動所代表的是一種對現有國家制度和秩序 產生衝擊的社會力,是被排外的團體(excluded groups)欲透過非制度化手 段,以促進集體利益的理性企圖。(McAdam,1982:37)David Popenoe 在 其著作中將社會運動界定為:透過集體行為來改變社會的非制度化努力(劉 雲德譯,1991:912)。Cohen 和 Arato 則把社會運動解釋為現代公民社會
具有活力(active)和建議性(constructive)的部分,扮演著推動新價值、
新認同和新文化典範的角色(蘇彥斌,2006:35)。
根據Timothy Doyleand & Doug McEachern 的說法,社會運動指的是一群 民眾以嶄新的型態結合起來,投入政治領域,試圖挑戰主流想法和既定權 力的行動(陳潁峰譯,2001:77)。但這個說法,勢必得再為「嶄新的型態」
下一定義,用定義去解釋定義易生混淆。Lofland 的定義也同樣犯了定義困 擾的缺失,他認為社會運動普遍具有下列性質:(1)獨立的新抗議組織(含 暴力組織)的突起;(2)抗議、暴力行動(特別是在聚眾的情形下)的急 速增加;(3)社會大眾議論的興起;(4)目標針對社會基本體系;(5)是 對社會基本體系變動的一種反應(如對資本國家的財政危機),Lofland 尤 其強調社會運動的突起(surge)與風潮(wave)的特質。但何謂突起?風 潮?什麼是社會的「基本體系」?則定義不清(轉引自張茂桂,1989:15-16)。
Marwell and Oliver 在審閱了十六種說法後,則舉出兩個共同點:(1)社 會運動與「公共目標」有關,總是想促成某種社會變遷,所以它主要是工 具式的行動。社會運動的目標,常常是透過集體的行動來完成的。(2)社 會運動因為要和其他的抗議、示威、不滿、暴動、革命的現象有所區別,
必須有個範圍的界定,所以社會運動的定義常暗示有規模、範圍、及重要 性的意義(轉引自張茂桂,1989:15)。
國內也有不少學者對社會運動提出解釋,蕭新煌認為社會運動,指的是 一種發自民間社會集體意志和集體行為的組織化表現,旨在對現有支配體 系進行抗爭並企求改變,以尋找另一種社會秩序和規範的可能性選擇,蘊 涵著某種文化價值取向的行動形式(蕭新煌,2002a:22)。高承恕強調社 會運動之發生是由於既有的制度結構無法以制度內的途徑及管道來解決問 題或改變原有的結構,於是採取一種制度外的集體行動來達到其目的(高 承恕,1990:15)。
李長貴主張社會運動是有組織、有新規範、有持續性及反抗某種情況的 集體抗爭活動,目標在促進或抗拒社會變遷(王甫昌,2002:342)。
楊國樞表示,於1988 年所舉辦的一場「台灣新興社會運動」研討會中,
由上述分類表,可以清楚的界定由非受害人所發動的具意識型態取向的 行動皆為社會運動,也是辨別社會運動與自力救濟的一項重要標準。
(二) 社會運動的理論
社會運動研究可區分為「美國取向」和「歐洲取向」,六○年代有兩個主 流的社會運動理論模型,馬克思主義模型與結構功能論模型,不過這兩個 模型都難以解釋當時的社會運動風潮,其理論缺陷也因而在大西洋兩岸引 發了不同重點的理論發展。在美國,結構功能論遭到集體行為論、資源動 員論及政治過程論的批判。在歐洲,對馬克思主義模型的失望則促使「新 社會運動」觀點的發展,專注於衝突的社會基礎的轉型過程(苗延威譯,
2002:3)。以下將針對當代幾個主要理論的要義及論點進行探討,逐一加 以說明。
1. 資源動員理論(Resources Mobilization theory)
早期的學術研究中,社會運動是與群眾(crowds)、風潮(fads)、恐慌
(panic)、狂熱(crazes)、流行(fashions)、暴動(riots)、神祕崇拜(cult)
等現象,一同被歸為集體行為(collective behavior)(苗延威譯,2002:8;
林義男譯,1995:789 )。集體行為帶有行為主義的意義,所謂的行為是刺 激後果的直接反應,而不是慎思熟慮、有責任感的行動(何明修,2005:5),
意即這些反應和行為只是一種心理現象,並不一定有組織、有結構,而風 潮和流行意謂著時間短暫,恐慌則有非理性的暗示。
James Davies、Ted Gurr、James Coleman和Alexis de Tocqueville均認為
「相對剝奪感」
12
(relative deprivation)、挫折感(frustration)、失根感、心 理上的不滿(grievances)及社會危機感是造成社會運動的原因(苗延威譯,2002:6;林義男譯,1995:808)。「結構繄張論」(structural strain theories)
12 相對剝奪感,就是個人預期得到的,和實際得到的價值滿足之間的差距感受。當相對剝奪感累 積到最高點(民怨沸騰)時,社會運動乃應運而生。(王甫昌,2002:342)
的Kornhauser則主張,由於缺乏傳統社會的整合性團體,使個人有所歸屬,
以至於陷入社會孤立,使人容易參與社會運動這樣的極端行為(王甫昌,
2002:347-348)。他們均從心理的觀點解釋社會運動的發生,認為集體行 動是一種情緒性的大眾心理現象,而情緒性通常帶有非理性(irrational)的 暗示。但資源動員論反對社會心理學的解釋,認為集體行動的本質是理性 的,不能被化約為心理狀態的表現。資源動員理論採取新古典經濟學的理 性選擇觀點,認為個人理性行動的考量,在於尋求成本的最小化與效益的 最大化,而得失的權衡則決定了集體行動的參與程度(林庭瑤譯,2001:
126-131)。
資源動員論的學者有Tilly、Oberschall、Wilson、Lipsky、Gamson、Snow、
McCarthy and Zald、Jenkins and Perrow 等,其理論的形成,是受到 Marvin Olson 的「集體行動的邏輯」(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的影響。Olson 在這本書中挑戰集體行動的論述:假定個人都是自利而理性的,為什麼要參 加社會運動,爭取不確定的集體利益?而這正好是資源動員理論試圖回答 的問題,即社會運動為什麼發生的問題。假設社會中一直存在著不滿的情 緒,但運動卻並非經常發生,與其說是不滿造成運動的發生,不如說是這 些問題經過有效的組織運作,掌握某些社會精英的權力及資源後,方能形 成。因此,組織網絡與資源流通是早期資源動員理論之重點,其最大的貢 獻,就是指出社會運動的興起與外在資源環境的關係,包括政治過程、經 濟利益、大眾傳播、知識份子及專業人員(張茂桂,1989:30)。
McCarthy 和 Zald 指出,心理的分析方法將社會運動限定為由基層的人民所發 起,探討人民為何會產生不滿,但美國六○年以來的社會運動經歷了專業化的轉 向,社會運動不再是由草根群眾所發起,而是由專業改革者所領導,探討的起點並 不是人民的不滿,因為不滿是無所不在的,但並沒有總是因此而直接導致集體行 動,分析的重點並不在於人民是否想改變現狀,而在於是否有能力改變現狀,因此,
資源的匯入才導致了不滿,而不是不滿引發資源的匯入(何明修,2005:123)。
資源動員理論強調資源的重要性,認為弱勢族群的心理不滿是長久以 來一直存在的,之所以未能形成集體行動,是由於資源的不足,以及宰制 者鎮壓的結果,弱勢族群要能夠動員起來,有賴外在資源的投入(Jenkins & Perrow,1977:251),運動組織如果有足夠的資源,領導菁英可以操縱、
強化或創造發起運動所需要的不滿或怨氣(王甫昌,2002:342)。Freeman 則將資源分為有形的、專業的、地位的與非特定的,McAdam 與 kitschelt 則指出資源泛指一切有助於運動動員的東西(何明修,2005:126)。
對於為何會有社會運動的發生,「相對剝奪論」及「結構緊張論」強調,
社會結構中的結構性緊張,造成了個人心理的不滿與怨氣,進而使個人較 可能參加社會運動來發洩或轉移這種心理上的不安。這種解釋只考慮到集 體行動的「動機」,而沒有考慮到行動的「成本」。資源動員論則提醒我們 注意社會運動的「成本面」,而不只是「動機面」。但其缺點為(1)忽視心 理因素在社會運動中的角色;(2)忽視一般民眾的重要性;(3)高估了菁 英贊助社會運動的善意,也忽略了依賴外來資源的注入,可能對社會運動 產生不良的影響(王甫昌,2002:342-343)。
2. 政治過程理論(Political Process Theory)
早期的學者是從心理學的角度研究社會運動,而政治過程論的學者則 強調,社會運動在性質上是屬於一種政治現象,而不是一種心理現象;社 會運動由出現到消失,是一個連續的過程,而不是一連串的發展階段
(McAdam,1982;轉引自王甫昌,2002:350)。Schwarz 指出社會運動本 質上指的是社會中的政治活動,因為處於權力關係中弱勢的國體對既存結
(McAdam,1982;轉引自王甫昌,2002:350)。Schwarz 指出社會運動本 質上指的是社會中的政治活動,因為處於權力關係中弱勢的國體對既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