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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教師的人權教育教學理念

本節針對六名受訪教師的人權教育教學理念進行說明。本研究主要探討國 中公民科落實人權教育的現況,並且聚焦討論校園人權議題部分。而研究對象 的國中公民教師在落實校園人權議題的課程上,必然會受到自己人權教育教學 理念之影響,故本節試圖先從六名研究對象對人權教育的理念出發,釐清教師 在求學階段、教學經歷所認知的人權教育,並且歸納六名教師所期待的國中人 權教育核心重點為何。

壹、求學階段的人權教育與認知

在教師專業養成背景當中,修習課程與人權教育內涵最為相關者莫過於公 民科。公民科教師多半被認為是最適合承擔人權教育課程的教師(黃藿,

2005)。而此一觀點由各縣市人權教育輔導團的成立過程多希望有公民教師加入 便能理解,例如本研究B 老師、F 老師例。

我在98 年進入縣市輔導團……就是議題輔導團的一開始。因為當時輔 導團需要一名公民教師,那時候我們學校有一位老師(當時是學務主 任)先在團裡,因此他就找我進輔導團。(B20180312)

從原本的學校介聘到F 校並帶了一屆導師班後,剛好遇到當時各縣市 要成立人權教育輔導團,所以我們校長和主任考量到我是公訓系畢業 的,又剛好已帶完一屆導師班,就請我協助規劃成立縣市人權教育輔 導團……(F20180410)

儘管研究對象之所以願意接受訪談,主要即是因為對人權教育有所熱忱,

但由兩位研究對象的說法可知,其他教師普遍認為公民老師,或公民相關科系 畢業的教師本身即具備一定人權認知與價值,是推廣人權教育首要人選。依 此,諸位公民教師的求學背景如何對其人權教育認知養成有所影響,便是本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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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設法探尋之處。

一、中學階段的人權教育

即使教育部於 1998 年公布「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把人 權教育視為重大議題,期待突破學科界線,將人權教育融入各領域課程當中

(黃默,2002),但中學教育現場實際較有系統地將課程融入人權教育,似乎要 在各縣市輔導團成立之後。

訪談的六名教師都對中學階段是否有人權教育,或者課程中蘊含「人權」

概念感到模糊,如D 老師所言:

真的有認識應該是大學階段,國中、高中並沒有老師特別強調「人 權」這兩個字……(D20180314)

唯一對人權概念稍有印象的,是年紀最小、就讀中學期間介於九年一貫總 綱將人權教育列為重大議題之後,以及各縣市成立輔導團前後期間的A 老師。

但A 老師認為當時對於人權的概念並未充分了解,而且也對人權概念抱持負面 想法:

求學階段(國、高中)看到「人權」是有些反感的。因為人權就是要 教我們尊重壞人、保護壞人,特別是老師的教學會提到有些人犯了什 麼罪,但是我們還是要保護他所擁有的部分權利。當時我會覺得人權 的理想太崇高、太理想,而且又是保護壞人。例如以前老師在講法律 的部份時,也會提到死刑、刑求等,但當時我會覺得老師講的沒有錯

(國家不該殺人、打人逼供),但是那些人就是壞人啊,我們如果不能 夠懲罰他,那他(犯罪的人)又為什麼能夠殺人?所以以前我對人權 滿反感的。(A20180306)

二、大學與研究所階段的人權教育

由訪談內容發現,或許同樣是因為年代的不同,即使訪談對象都是公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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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科系畢業,但大學期間所修課程有觸及人權或人權教育者,仍然是1980 年代 後出生並且在2000 年後就讀大學的研究對象。在這之前的研究對象對人權或人 權教育的概念多半模糊,或者事後才有明顯體悟,如B 老師對大學期間課程的 印象:

即使是大學,都不曾聽過「人權教育」這個名詞,或許有但沒什麼印 象……後來進入輔導團,培訓期間才反思到,大學上的教育學程與法 律課程,依稀有「人權」意涵。例如教育學程的課常常提到我們需要 照顧學生、照顧弱勢,那其實照顧學生或照顧弱勢也就跟「人」有 關...這類的課程無形之中蘊含了人權的理念,但當時上課那個並不叫

「人權」,那個叫做「照顧弱勢學生」,同樣地,法律的課程也不叫

「人權」,那個叫「刑法中的程序正當性」、「無罪推定」。

(B20180312)

2000 年後就讀大學的研究對象,所修習的課程開始有觸及人權概念。以 A 老師及D 老師的經驗為例:

大學修公民教育、憲法課,讓我對人權有跟以前不一樣的想法。例如 憲法課老師請蘇建和至課堂分享,這次經驗讓我真正相信他是真的有 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也促使我反思為什麼要有這些制度(保障人權的 制度)?或是這些觀念(人權觀念)的存在。那堂課真的讓我衝擊很 大,他是殺人犯耶,曾經被判死刑耶,但為什麼會這樣?那次真的讓 我體悟到冤案真的會發生,我們也真的曾經這樣對待(看待)這些 人。(A20180306)

到大學,系上有這方面的專家所以才開始對人權教育有比較深入的了 解。例如學刑法、行政訴訟法,那時候開始真的對人權教育有了 解……例如上「行政訴訟法」課程的時候,老師有要我們去旁聽法 院。我當時第一次踏進法院,而且我們回來時就有在課堂做討論,老 師就會告訴我們為什麼開庭過程會有這個措施,這個措施的背後意 義、保障人權的意義是什麼。(D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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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 A 老師就讀碩士期間的經驗可以發現,研究所更有開設與人權教育直 接相關的課程,讓公民教師在進修過程有更高一層的體會:

研究所修了人權教育課,老師要我們思考許多人權相關的議題,也讓 我們去讀新聞、判決還有大法官解釋,就更覺得人權教育很重要,雖 然還是很理想很崇高,但是心中有這樣的價值,在對待別人或是看待 事情的時候(尤其是關於重大刑案的報導),能夠同理當事人,也能理 解鄉民的看法,同時也更能看清楚媒體的樣貌,會思考比較多面向,

覺得自己不會變成酸民。(A20180306)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以 E 老師的求學經驗為例,有別於傳統師範大學著重 法律層面的人權教育,一般大學開設的人權相關課程,探討的層面似乎賦予人 權教育更多元的風貌,也讓公民教師有機會將這種體悟帶到國中教學現場:

我的大學有開人權學程。當時我有去旁聽一堂人權教育的課,課程中 就會提人權相關的哲學、女性主義、民主國家的法治等……當時課程 中就會有很多人權的思辨,例如同性戀議題等……那不管我們思辯什 麼議題,最後就會去跟民主國家的法律做連結……開始教書後我也覺 得以前所學是可以運用在教學現場的。我認為這些跟人權有關的哲學 內容,可以帶學生思考,讓這些思考的內容在學生心中發芽,所以我 很常拋問題給學生思考……(E20180326)

三、其他體認經驗

除了大學課程對教師人權意識的陶冶之外,研習、營隊,或者參與社會運 動同樣可能讓教師對人權有所體悟。例如一名系上畢業,且目前擔任縣市輔導 團成員的童軍教師曾經指出,自己曾在大學期間參與兩次研習,第一次有機會 接觸同志諮詢熱線成員,並在該次研習深深體悟到社會當中「少數人」的心 情;第二次則是參與一次人權相關營隊,在過程中深深感受到社會對特定人

「貼標籤」所產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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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種不同於課程所學的體驗,在 F 老師的經歷中更是能深刻理解。F 老 師大學階段正值我國民主轉型動盪期間,當時參與社會運動的經驗讓自己在維 護人權、推廣人權教育上有了更深一層的啟發:

我是民國75 年進大學的。大學期間校園氛圍雖然保守,但校園外卻很 多抗爭活動,所以我當時是處在一個特別的氣氛。校園內對學生參與 社會運動是比較反對的,積極的學生會被師長關注。那當時比較促發 我對人權教育有感的是一位教授當時要我去參加一個研習會的考試,

也錄取了。參加研習會時,我跟其他同學討論了很多人權的議題,例 如萬年國代、我國政治體制的不公平等。那個研習讓我感覺自己有機 會走出校園開闊視野,也讓我覺得自己在那個研習會可以談很多校內 無法談的事情。而之後萬年國代走入歷史時,我深刻感覺到自己當時 在研習會的討論,或者其他大學生們的訴求,其實多少有引發國人的 關注。(F20180410)

然而,這些課程之外的經歷或許僅是一種接觸人權教育的「契機」,因為誠 如縣市輔導團教師所說,老師除非本身對人權有意識,或者本身有人權被剝奪 的經驗,才會比較有人權意識,否則透過一、兩次的研習很難對人權有感、有 意識。

貳、教學經歷對人權教育的認知

人權教育的理想實際要在教育現場落實,多少會遇到阻礙。包括推廣人權 教育所造成管教上的困難(黃默,2002),或者長年人權教育在師資培育過程的 不足(劉恆妏,2013),似乎都致使教師普遍對推廣人權教育感到疑慮,或者未 有意願參與人權教育的推廣。

以 B 老師長年在縣市輔導團推廣人權教育的所見為例,多數教師都對人權 感到「害怕」:

98 年進入輔導團時,大家都對於「人權」感到緊張。因為擔心教學生 人權,學生權益會因此無限上綱,再加上當時又開始校園禁止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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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180312)

而從和 C 老師的對談正也發現,人權教育相關課程在國中階段長年推廣不 足,且即使到目前為止,部分地區的教師普遍仍對人權教育不敢興趣,更遑論 對國中生進行人權教育:

以前不太談人權教育。在95 年之前都還是打罵教育的,之後才有零體 罰的出現。95 年之前課程會提到人權概念的,了不起就是在講「救濟

以前不太談人權教育。在95 年之前都還是打罵教育的,之後才有零體 罰的出現。95 年之前課程會提到人權概念的,了不起就是在講「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