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中公民科課程落實人權教育的情形,並特別就校園人權 議題的落實情況進行討論。主要針對教育部審定通過之國中公民科教科書進行 分析,同時亦對於國中公民科教師的人權知能、課程規畫情形進行分析,以釐 清教科書內涵、教師課程設計情況、以及兩者間的落差,並期待提供教科書廠 商、國中公民科教師相關建議。
配合上述研究目的及問題,研究者擬將研究範圍確定如下:
一、研究對象:教科書部分以翰林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翰林)審 定通過之2017 年國中公民第一冊與第四冊課本,進行分析與比較。國中公 民科教師部分則選定六名教學經歷三年以上,並且對於人權教育有一定瞭 解及熱忱者,如曾經參與過人權相關教案競賽,或者自身為各縣市人權輔 導團成員之國中公民科教師。此外,亦考量研究對象之性別、地區均衡 性,進行選樣及訪談。
二、研究內容:本研究將針對國中公民科中,人權教育、校園人權議題相關內 容進行探討。
三、研究方法:教科書部分主要採質性內容分析法,釐清教材內容的撰寫與編 排方式。另外,為檢視教科書內容和教師詮釋並規畫課程與教學之情形,
本研究亦將對六位國中公民科教師進行質性訪談,以探究教師具備人權知 能概況,及其針對校園人權議題的課程規畫與實踐情形,進而釐清教師實 踐課程時教科書內容與自身理想之間的差異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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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採內容分析法及質化深度訪談法,研究者在方法與過程中力求嚴 謹,惟仍受部分因素限制,以下就各方面進行研究限制之說明: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在教科書內容分析上,選定翰林之教科書進行研究,期待能更貼近 於我國教育現場實際使用情形。然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在「一綱多本」的原 則下,促使各教科書廠商每年因教育政策、各種規範、當年度時事話題等不 同,而有內容上的轉變。故就研究對象而言僅能試圖檢視2017 年版國中公民科 教科書差異與內涵,無法從中推知其他年度國中公民科教科書之情形。
另外,在質性訪談部分,在訪談對象的選取上,本研究主要以半結構訪 談、立意取樣的方式進行,同時因人力、物力、時間上的限制,僅能挑選六名 具代表性、富有相當人權素養的國中公民科教師進行訪談,無法進行大量樣本 訪談。有鑑於各年齡層公民教師在師資培育過程接受之人權法治教育程度不 一、本身具備之人權認知與素養有別,故研究結果是否能推論至全國各年齡層 國民中學公民科教師,尚待進一步研究。此外,本研究未能納入學生學習後的 結果進行討論,亦為限制之一。
二、研究內容
校園人權議題涉及範圍廣泛,以對象分類可分為教師、職員、以及學生等 三類。具體而言,教師工作權議題、職員遭處分後權利救濟議題、以及學生遭 搜書包之隱私議題、學生遭退學時之申訴議題等皆為校園人權議題。惟為更聚 焦討論校園人權議題在課程與教學面向上的意義,本研究僅就教科書內容多有 探討、校園中常見的學生人權議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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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內容分析與質性訪談方式進行,惟其中有關教師訪談部分,有鑑 於人力、物力、以及時間上的限制,未能兼採觀察法、實驗法、個案研究法等 對釐清教師教學有益之研究方法,以致無法使國中公民科教師將校園人權議題 的實踐情形,做更深入而周延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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