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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生活條件

在文檔中 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辦學研究 (頁 123-143)

第四章 西南聯大的教師

第五節 教師的生活條件

如前所述,抗戰前三校教師的薪俸待遇相對其他工作較高,故而物質生活條 件自然也較好。抗戰之初,教育部給「長沙臨時大學經常費為北大、清華、南開

81由研究者自行統計整理。參見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三-教學研究卷)》,頁 756-769。

82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三-教學研究卷)》,頁 756,759,760。

83西南聯大北京校友會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史》,頁 87。

三校原有經費七成之半數」,85之後雖然因物價日增而於民國 28 年 7 月臨時增撥經 費 3 萬元給西南聯大,以及增補其他生活補助費。86但民國 30 年以後,特別是到 了 33 年、34 年,昆明的物價在西南後方主要城市中,僅次於居首位的貴陽,87因 此教師的生活條件依然陷入困苦中,不利其教學與研究。

壹、薪俸及其他補助

薪俸是教師的主要穩定收入來源。聯大教師的薪俸等級,主要參照民國 29 年 教育部訂頒的《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並結合學校自身實際經 費收入情形制定的。為因應昆明物價高漲的情形,該薪俸標準也隨之作出適當調 整(見表 4-6)。

表 4-6 民國 31 至 33 年西南聯大教師薪俸等級調整表(單位=元)

職級

年份 31年 33年 教育部《暫行規程》(29年)

教授 300-600 430-600 320-600 副教授 240-400 290-450 240-360 專任講師 180-300 210-320 140-260

教員 140-240 140-240 ——

助教 100-200 120-200 80-160

資料來源:北京大學等合編,<西南聯大教師薪俸等級(1942 年 1 月 14 日)>,《國立西南聯合大 學史料(四-教職員卷)》,頁 484;北京大學等合編,<西南聯大改訂教職員俸給標準(1944 年 8 月 9 日)>,《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四-教職員卷)》,頁 485;劉英傑,《中國教育大事典(1840-1949)》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頁 658。

由表 4-5 可知,儘管抗戰後期通貨膨脹,但聯大教師兩次調整的薪俸等級與 部定指導標準依然相差不大,則聯大實際發放薪俸是否遵照此標準?經查閱《國

85北京大學等合編,<教育部關於長沙臨大開辦費的代電>,《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六-經費校舍 設備卷)》,頁 4。

86北京大學等合編,<教育部關於增撥經費給西南聯大的指令>,《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六-經費 校舍設備卷)》,頁 5。

立西南聯合大學三十四年四月份薪俸表》發現,在不計算所得稅、印花費及黨員 會費的情形下,教授應發薪俸中最高者為 600 元,最低者為 430 元;助教最高者 為 200 元,最低者為 120 元。88其他職級薪資也均在《俸給標準》區間內,可見聯 大是嚴格落實該規定,並無例外。既然抗戰後期物價高漲,為何教師薪俸調整幅 度不大?研究者推斷原因可能有三:一是作為教員待遇參照標準的《大學及獨立 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自民國 29 年訂定後便再未修訂,而薪資是由教育部 撥款,聯大無力自行提高。二是中央政府可通過增加生活補助費、學術獎助金、

平價食糧貸金等方式間接提高教師待遇。三是教員待遇標準需要與經濟發展水準 相對應,而抗戰中出現的通貨膨脹並非常態,若一時提高薪俸標準,則待戰後國 民經濟恢復戰前正常水準後,需要降低教員薪俸標準,這可能會招致教師的不滿。

事實上,西南聯大為了維持教師基本的生活需求,除請求教育部足額撥發教育經 費、生活補助費及房膳津貼外,89還通過發放一次性臨時補助費、俸薪加成等方式 補貼教師。如民國 28 年 9 月,聯大決定給月薪 200 元以下之低收入教職員一次性 發放臨時性補助 50 元。9029 年 5 月 3 日,清華大學召開第二十九次校務會議,議 決:

近因生活程度高漲,本校教職員俸薪擬於二十九年度一律提高兩級:

甲、教師原薪在二百元以上者,二十八年度曾加薪者加四十元,二十八年度 未加薪者加五十元;原薪在二百元以下者而已領有津貼者,二十八年度曾加 薪者加二十元,二十八年度未加薪者加三十元。91

同年 6 月 17 日,清華大學第八次評議會再次決定調整薪資:

凡專任講師以上二十八年度月薪在四百元以下者,一律增加三十元(但以加 至四百元為止)。本會第七次會議所通過於二十九年度一律遞加俸薪兩級之

88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三十四年四月俸薪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四-教職 員卷)》,頁 488-510。

89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六-經費校舍設備卷)》,頁 5,38,544。

90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四-教職員卷)》,頁 512。

91清華大學校史研究室,《清華大學史料選編(第三卷抗日戰爭時期的清華大學 1937-1946)》(北京:

加數,仍予照加。92

清華大學短期內連續提議加薪,其頻率之繁足以說明物價上漲之快。清華加 薪經費從何而來,其他兩校是否也提高,待查。民國 30 年 1 月起,西南聯大開始 恢復發放全薪。93教育部為因應大學教師實際待遇底下之窘境,則主要通過發放學 術研究補助費、教員獎助金和設置部聘教授等方式,藉以緩解或抵消物價上漲所 帶來的生活壓力。

按照教育部於民國 32 年 10 月發布的《國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員支給學術研究 補助費暫行辦法》規定,從該年起,教授每人每月所得學術研究補助費為 500 元,

副教授為 380 元,講師為 250 元,助教為 130 元。94然這些研究補助費也並非足額 發放,一般為補助費的六成。聯大歷史系教授兼總務長鄭天挺在日記中曾多次記 載:「1944 年 7 月 1 日:入六月學術研究費(六成)三四八元。」「1944 年 9 月 1 日:入八月學術研究費(六成)三五四元。」「1945 年 1 月 1 日:入十二月學術研 究費(六成)三五四元。」95

教員獎助金是教育部為獎助服務有成績之高校教師研究著述,並減輕其戰時 生活困難,於民國 31 年設置《專科以上學校教員獎助金辦法》。該獎助金分為甲、

乙兩種,「甲種以獎助具有價值之研究報告專科譯著短篇論文之教員為主旨」,直 接給予研究著述者稿費;「乙種以獎助家境特別困難,或生活上有特殊需要之教員 為主旨」,採用補助和借貸兩種形式:(1)補助。「凡專科以上學校服務有成績者,

在校外未兼任其他有給職務之教授副教授,除本身外,其必需由本人贍養之直系 親屬在五口以上,而家境困難,不能維持生活者」,「由教育部按本人經濟及家庭 需要情形,每月補助 200 至 400 元」,並規定每校受將助對象不得超過該校教授副 教授總人數的 1/8。(2)借貸。「凡專科以上學校教員因疾病而醫藥費超過 500 元 以上不能負擔者」,「由教育部貸給全額或半額醫藥費,貸金由本人於抗戰結束後 五年內照原貸數分期還清。」96實際上,由於戰後貨幣貶值嚴重,這些所貸金額基

92清華大學校史研究室,《清華大學史料選編(第三卷抗日戰爭時期的清華大學 1937-1946)》,頁 285。

93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二-會議紀錄卷)》,頁 472。

94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五輯第二編·教育)(一)》,頁 738。

95鄭天挺,《鄭天挺西南聯大日記(下冊)》,頁 854,922,978。

96教育部,<教育部設置專科以上學校教員獎助金辦法>。收入教育通訊社編,《教育通訊》,第 5 卷

本上相當於「奉送」。據查西南聯大 31 年申請乙種獎助金(補助)名單,共有 68 名教授、副教授提出申請,申請金額從 200 元到 3,000 元不等。還有 5 名教授未 填寫具體金額,而是在備考欄中註明為「最高額」。此外,在申請乙種獎助金(借 貸)的 10 名教師中,其中 7 名為教授,申請金額為 400-600 元。97

部聘教授被稱為教授中的教授,因其條件嚴苛,須具備三條件:「一、在國立 大學或獨立學院任教授十年以上者;二、教學確有成績,聲譽卓著者;三、對於 所任學科有專門著作,且具有特殊貢獻者。」且名額稀少,「暫定三十人。」被聘為 部聘教授後,在每月固定薪俸之外,還可另領一筆學術研究補助費,標準最初為

「以《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聘任待遇暫行規程》第八條規定之專任教員薪俸表教 授月薪第三級為最低薪,由教育部撥交指定服務之學校轉發」,98後又將部聘教授 月薪由第 3 級提高至第 1 級(600 元)或為第 2 級(560 元),還享有教育部另撥 發的研究補助費 400 元(其中半數作為該教授所在學校用以補充其研究設備),99因 此有「雙俸」之說。據史料記載,西南聯大在 35 年度計有吳宓、湯用彤、馮友蘭 等部聘教授 9 人,民國 34 年 1 月至 6 月每人薪俸合計 3,600 元,學術研究費 6,000 元,100亦即部聘教授每月薪俸 600 元,學術研究費每月 1,000 元。

除去教育部的補助之外,「美國聯合援華會」也曾於民國 32 年通過「中華教 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簡稱中基會)援助一百萬元,用於補助昆明的學術研究人員,

並組成顧問委員會負責主持該研究補助金的分配,委員會成員計有蔣夢麟(召集 人)、梅貽琦和李書華(時任中央研究院總幹事)。101由於該研究補助金性質為「補 助膏火,非如他種之純因研究成績卓著而給予之榮譽獎助金」,故申請該補助金的 教師須滿足三條件:

一、大學及研究機關之教授,或研究員不拘學科,但須從事於研究工作或著

97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四-教職員卷)》,頁 528-530。

98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教育部設置部聘教授辦法>,《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五輯第二 編·教育)(一)》,頁 723-724。

99姜良琴,<抗戰時期高校教師工資制度及生活狀況初探>,《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第 3 期(南京,1999),頁 56。

100北京大學等合編,<部聘教授三十五年度一至六月份薪俸及學術研究費一覽表>,《國立西南聯合 大學史料(四-教職員卷)》,頁 511。

101北京大學等合編,<「美國聯合援華會」撥款補助教育及研究人員資料>,《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

在文檔中 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辦學研究 (頁 12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