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課程架構

在文檔中 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辦學研究 (頁 149-167)

第五章 西南聯大的學生

第二節 課程架構

壹、修業規定

因當時《大學規程》對此部分未作細部規定,故聯大的教務行政,均是按照民國 28 年 5 月校務會議修訂通過的《西南聯大本科教務通則》執行。通則共 65 條,內容涵蓋 學生入學、註冊、選課、試讀、轉系、成績計算、曠課、請假、休學、退學、留級、畢 業、學位等項。25茲擇要說明三項。

概括而言,聯大實施學年學分制,自行規定學生必須修滿 132 學分,且學習至少 4 年(師範學院為 5 年,最後一年為教育實習期),始得畢業,但可視學生具體修業情形 予以適當延長,如聯大《教務通則》第十九條明確規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留級,其在校修業年限酌予延長半年或一年。

(一)學年成績有三分之一不及格者;

(二)轉院轉系時經轉入之系將學分另行核算,設某一年內所承認之學分數

22畢業生人數為研究者依據史料計算而來,參見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五-學生卷)》,

頁 447-459。

23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一-總覽卷)》,頁 114。

24張曼菱,《西南聯大行思錄》(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3),頁 268。

不足二十二學分者;

(三)因開學時遲到致一年所修不足二十二學分者。26

換言之,即使某位學生學分修夠,但未達到規定年限也無法畢業,學年與學分必須同時 達到方可畢業,故也稱學年學分制。每學期每週授課 1 學時的課程為 1 學分,實習或實 驗 2-3 學時則算 1 學分。學生每學期所選課程以 17 學分為標準,最少不能低於 14 學分,

最多不得超過 20 學分,但經特批可超修。學生在 4 年中修滿 132 學分(師範學院為 156 學分,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和工學院各系另有規定),黨義、體育、軍事訓練及格,繳清 規定之一切費用,經審查合格,方得畢業,並授予學士學位(含畢業論文 2 學分,作為 必修科目選習)。27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與當今大學將修業年限與編班級別等同做法不同,聯大規定 學生所編年級與其所得學分相關:「第一年級以上之學生,其年級依所得之學分編訂之:

已得三十三學分者,編入二年級;已得六十六學分者,編入三年級;已得九十九學分者,

編入四年級。黨義、體育及軍事訓練之學分,不及在內。」28聯大為何作此項規定,雖 查閱《教務通則》及聯大相關會議紀錄也未見明確說法。研究者推測可能原因有二:其 一,聯大既然施行學分制,那麼依據學生所獲學分的多寡來區分學生的學業水準,並依 次進行能力分班,有利於學校安排不同年級的課程選擇;其二,可以使同一年級的學生 學業水準保持相對均衡,既有利於學生的相互探討,也使他們較易跟上課程進度。實行 學分制,至少可以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知識積累,促使學生去認真學習各種必修課和選 修課。

貮、正式課程

聯大的課程大致可以分為三類:校院共同必修課程、各學系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

一、校院共同必修課程

依據民國 27 年春教育部制定的《大學各學院課程整理要項》規定:「全國大學各院 系必修及選修課程,一律由部規定範圍內,參照實際需要,酌量損益。大學各學院第一 年注重基本科目,不分學系;第二學年起分系,第三四學年視各院系性質酌設實用科目,

26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三-教學研究卷)》,頁 37-38。

27西南聯大北京校友會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史》,頁 32。

28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本科教務通則>,《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三-教學研究卷)》,頁

以為出校後就業之準備。」29西南聯大的校院共同必修課程也基本依此辦理。一年級都是 校院共同必修課程,不得退選,如自行退出,該課以零分計。30為貫徹通才教育的理念,

西南聯大在課程架構上比較注重文理融通、學科交叉和中西會合,特別是注重基礎課的 學習,最典型的則是反映在校院共同必修課程的設置上。

首先,有關全校的共同必修課程,西南聯大的共同必修課程主要集中在一年級,又 分為校、院兩級。不同的學院對此要求有些許差異,但總體上都體現了文理會通的觀念,

大一國文、大一英文、倫理學(31 年始設)、中國通史為全校共同必修課程。此外,文 學院、法商學院、師範學院的學生需選修西洋通史等 2 門人文、社會科學基礎課程,1 門自然科學課程;理學院學生需選 1 門社會科學課程(可任選社會學概論、民法概要、

政治學、經濟學概論)、2 門本專業以外的自然科學課程(可任選普通生物學、普通物理 學、普通化學及地學概論、普通心理學、普通地質學等)。31關於聯大各學院共同必修課 程的科目名稱、學分數,因《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史》和《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三)》 並無明確的記載,故至今仍無定論。依據封海清的考證,並與以上兩本校史資料相對照,

基本廓清聯大各學院共同必修課程的科目名稱及學分數(詳見附錄 8)。當陳立夫就任教 育部長後,曾委託專家對大學各學院共同必修科目進行了修訂,對比聯大確定的共同必 修科目,研究者發現聯大文、法學院取消了「理則學」一科,商學院則取消了「商業史」、

「經濟史」、「財政學」、「會計學」四科。而「三民主義」科目原定 4 學分,被改為合格 即可,「倫理學」學分則從 3 學分變更為 2 學分。32由此可見,聯大並沒有完全遵從教育 部對課程的全部規定,而是依據學校實際狀況採用了某種變通做法,降低帶有「黨化教 育」色彩科目的地位。

根據修訂後的《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本科教務通則》第三十條之規定:「學生在修業 期間,須修滿一百三十二學分,及黨義二學分,體育八學分,軍事訓練六學分」。33若各 學院共同必修課程平均為 61.5 學分,則共同必修課程學分占總學分的 46.6%,比重較大。

從課程門類而言,文法學院共同必修課程包括中外語言和歷史、哲學、政治經濟、法律 倫理和自然科學五類;理學院課程不僅涵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等自然科學 主要門類,還涉及中外語言、中國歷史以及政治經濟與社會等人文社會科學;工學院除

29教育部教育年鑒編纂委員會,《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上海:商務印書館,1948),頁 495。

30西南聯大北京校友會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史》,頁 33。

31封海清,《西南聯大的文化選擇與文化精神》,頁 109。

32教育部教育年鑒編纂委員會,《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鑒》,頁 496-503。

學習工科專業課程,還要學習數理和中外語言、經濟學等課程;師範學院除了與文法學 院一樣學習人文和社科基礎課程,還要學習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等專業課程。封清 海認為,從其課程設置及所占學分比率看,國語與外語並重、中西歷史兼習、人文自然 共融,體現了中西會通、文理會通的特點。34

二、各學系必修課程

關於聯大各系必修課程,以聯大算學系、法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和教育學系為例

(見附錄 9),各系必修課程所占總總畢業學分比率彼此差異較為顯著,其中法律學系占 比最高,中國文學系最低。而類屬於「通才教育」課程的校、院共同必修課程,中國文 學系占比最高,而算學系占比最低。文、理、工由於學科性質和要求的不同導致通才課 程的比重也出現差異,如中文、教育等人文社科學系多倚重於人文、社會學科,更多會 體現中西會通的理念;而理、工學科的通俗性課程則多側重於自然科學,但人文、社科 所占比重也不低,更多突出文理融通的理念。

三、各學系選修課程

西南聯大的課程,依其《教務通則》規定:「除各系共同必修者外,由各系分別規 定為必修、選修二種,學生須按照其本系所規定,依次習完。」35選修課程如若因考試 不及格或個人興趣轉移等原因可以重修,但必修課程則必須通過考試獲得學分,如果不 及格,「須於次年該課開班時補習之;隔年補習者,不給學分」,並且「凡有必修課程次 年經補修仍不及格者應令退學,如其他學科成績優良者,得由教務長酌准留校察看。」

36

在學生必須修畢的 132 學分中,必修課程(含校共同必修課和系必修課)所占畢業 總學分比率較大,但不同系所的必修課程門類卻存在顯著差異。如文學院哲學心理學系 哲學組一年級共同必修課程為 40-42 學分,二年級共同必修課為 22 學分,專業必修課 3 門 10 學分,三、四年級專業必修課 7 門 32 學分,合計必修課程為 104-106 學分,37所 占畢業所需總學分比率約為四分之三強。而法商學院經濟·商學系必修課程門類則只有

34封海清,《西南聯大的文化選擇與文化精神》,頁 111。

35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本科教務通則>,《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三-教學研究卷)》,頁 38。

36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本科教務通則>,《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三-教學研究卷)》,頁 38。

6 門,選修課程門類卻為必修課程 6 倍多。38

2010),頁 254。

41這種差異主要體現在選修課程學分所占畢業總學分的比例上,如聯大文學院外文系必修課程學分較多

(共需修習 132-136 學分),但依然開設 60 多門選修課程。參見西南聯大北京校友會編,《國立西南聯合 大學校史》,頁 106-111。

42西南聯大北京校友會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史》,頁 87。

43西南聯大北京校友會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史》,頁 91。

44西南聯大北京校友會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史》,頁 314-315。

45本數據由研究者結合史料自行統計,參見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三-教學研究卷),

45本數據由研究者結合史料自行統計,參見北京大學等合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史料(三-教學研究卷),

在文檔中 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辦學研究 (頁 14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