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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來自非洲的美國人的稱呼歷經「美國黑人」(Black)、「非裔黑人」(Negro)、

非裔美人(African-American)都是,隨著時空背景的不同,稱呼也有所變動,在各 相關文本中因譯者翻譯的不同或有不同的稱呼,但近來對於來自非洲的美國人以 統一用「非裔美國人」(African American)稱呼之。

廖炳惠在《關鍵字200:文學與批評研究的通用詞彙編》談到:

「藉著『非裔美籍』(African American)這個字眼,可以表達出當初 遠從非洲跨洋而來的奴隸,經過辛酸的漂泊而漸漸落地生根之後,他 們已經在美國本土,成為融入美國文化的美國人,他們也有他們自己 獨特的文化模態、生活方式與文學表達。」(011)

非洲文化向來以口頭敘述為文化傳統的主要傳承方式,但非洲奴隸所擁有的 語言或因為不同部族而有所差異,非洲奴隸們彼此之間也只能依靠美國白人所使 用的語言來進行溝通,自己部落的語言反而漸漸遺忘了,當非洲奴隸得以獲得自 由,並且想要回到非洲的家鄉時,發現非洲家鄉卻早已人事全非,有的甚至完全 無法指出家在非洲大陸的哪一個角落,陳靜瑜在《美國族群史》中也說到當今非 裔美國人的處境為無法說清自己的祖先來自非洲大陸的哪個地方,已經失去在非 洲的根源(243-244)。非裔美國人的文化傳統可說是幾乎完全在美國土地上所形 成,除了與非洲文化擁有共同的非洲本源之外,現已融入了白人及歐美主流文化,

與非洲文化越行越遠,因此對於非裔美國研究也就有別於非洲研究。

隨著時代的變遷,以往位居白人主流邊緣的弱勢族裔開始拿回自己族裔文化 的發言權,因此弱勢族裔的文學在現代漸漸受到重視。非裔美國人在接受了美國 白人語言、教育、宗教的薰陶後,使用美國白人語言發展出擁有自己民族特色的 文化產物,如:文學、音樂等,廣受大眾歡迎。

非裔美國人小說如何定義?伯納德‧W‧貝爾(Bernard W. Bell) 認為:

「指非洲血統的美國人所寫的任何散文敘述體作品,它們用符合傳統 習俗的、虛構的特有方式---有主題地、有結構地、或有風格地---解 釋了美國黑人的經驗。」(4)

國內以非裔美籍作家文本為論文書寫內容的研究者尚且不多,然而研究者大 多以獲得1993諾貝爾獎文學獎得主的非裔美籍作家童妮‧莫里森的作品為主要研 究對象,如:黃麗娟的〈論托尼‧莫里森《寵兒》的創作手法與思想傾向〉、蔡書 璿的〈童妮摩里森《寵兒》中移置的形式〉等,也可見到以其他非裔美籍作家為 研究對象的論文,如:左拉‧赫頓,惟以上所述的論文仍以成人文學為主,國內 對於非裔美籍青少年文學作品的研究尚無。

國內對黑人音樂的學術論文研究者不多,與黑人音樂相關的書籍以「爵士樂」

與「藍調」等關鍵字陸續在臺出版,如:格羅尼克《藍調百年之旅》、王秋海《爵 士樂》等,張翔一在〈台灣地區爵士樂聆賞風潮初探〉中提到「爵士樂」可簡單 歸納為三個元素,分別為即興、創新和在地融合。同為中文書寫的中國大陸則擁 有較多針對黑人音樂的期刊研究,楊九華、萬小娟在 1997 年發表〈爵士音樂的歷 史-反訴的歷史〉、周展於 2002 年發表〈爵士樂探源〉、2006 年梁志健著有〈《看不 見的人》中的黑人音樂〉、姜江發表〈黑人音樂與美國非裔族群的自我表達〉、2008 年發表的期刊文章較多,有樊力菡的〈探索布魯斯音樂對流行音樂發展的影響〉、 王媛媛的〈《看不見的人》中的爵士樂〉、王齊偉的〈影響世界的美國黑人爵士音 樂〉。

國內關於非裔美國文學批評理論的文章十分稀少,僅李有成、陳東榮等人對 非裔美國文學批評家裴克(Houston A. Baker, Jr)與蓋慈(Henry Louis Gates, Jr)

有進一步的探究,中文譯版的非裔美國文學批評理論也缺乏,目前中國大陸對此 方面書籍的翻譯及理論研究較多。蓋慈認為非裔美國文學的每一個文本在歐美文 學傳統及非裔美國文學傳統兩個傳統中佔據空間。因此,「非裔美國文學一方面從 自身的傳統吸取營養,一方面也無法自外於西方的文學傳統」(《文學的多元文化

軌跡》19),李有成認為對非裔美國人而言,雙重意識標示著他們在美國歷史的經 驗軌跡,並且「界定非裔美國人的文化屬性,提供非裔美國人審視文化差異的空 間」(《文學的多元文化軌跡》25)。而與喻指意象相關之蓋慈喻指理論 5研究,目 前主要以中國大陸的期刊論文為主,2004 年朱小琳發表〈視角的重構:論蓋茨的 喻指理論〉、2007 年鄧素芬的〈指喻理論與非裔美籍文學批評〉、2008 年賀冬梅著 有〈蓋茨喻指理論淺析〉、林元富發表〈非裔文學的戲仿與互文:小亨利‧路易斯

《表意的猴子》理論述評〉。

第貳章 姓名的意象

克提斯在《我叫巴德,不叫巴弟》的作者序中提到,文本中的角色雖然是虛 構的,但部分角色是以真實人物為藍本創作出全新的角色,這些全新的角色所使 用的姓名又會對文本的內容、主題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值得深入探索。姓名各種 形式的演變集中在巴德這個文本的主角上,並且在整個文本中穿插出現,故為了 瞭解克提斯在《我叫巴德,不叫巴弟》所給予的姓名及其在文本中的演變,將針 對《我叫巴德,不叫巴弟》中主角巴德的命名現象來深入探討姓名問題,以呈現 出巴德在文本中姓名轉變的意義。

第一節 姓名的意涵

姓名指的是人的姓氏與名字。大陸學者甘振翎認為姓名是語言文字符號中的 一種,只是姓名和一般的文字符號不同,因為它代表著一個個體與其他個體的不 同處,藉由姓名我們得以區分出你、我、他之間的差異,故可以說姓名所代表的 意義遠遠「超越文字本身意義的文化內涵」(83)。歸納其詞性,姓名其實是一種特 殊的專有名詞,其特殊點在每個姓名都代表著每個獨一無二的個體及其身家背 景,或是其所歸屬的親族與文化,因此姓名不能被廣泛的使用於所有的個體,只 能特定去意指某個個體。姓名對人而言,其重要性在於姓名通常也表現出命名者 對此人的祝福與期待,英國文學批評家大衛‧洛吉(David Lodge)提到「我們的名字 通常有語意目的,出自父母輩的期盼或喜悅」(55)。姓名的產生常伴隨著具其文 化特色的命名儀式,透過各種命名儀式的舉行則代表此人已經獲得同族親友的認 同,並且獲得祖先的承認,於是此人成為他們族群中的一份子。然而,不論眾人 能否如同其姓名所蘊涵的意義般成長或有所成就,命名這一項行為都是極為神聖 的儀式,其所給予的姓名都是經過深思熟慮,也是眾人希望被命名者能夠達到的 期望。

文本反映生活,「非洲人通常都有好幾個名字,每個名字在不同時間、不同場

合使用」(陳志杰 73),而對非裔美國人來說,姓名所代表的意義更是長遠。李冬鵬 在〈從姓名看《所羅門之歌》中的尋根過程〉中提到,在非洲文化中,姓名代表 個人與家庭、部落、過去的聯繫 (81),它是很重要的一個文化符徵,也是一個承 載著有關家族、部落和種族之文化與歷史的載體。此外,甘振翎認為命名現象也 反映了美國黑人在奴隸制度中及其以後的種族歧視制度下所遭受到的不公平對 待,姓名可以說是「非洲的民俗特點和歷史文化傳統的再現」(83),也「體現非裔 美國人的民俗特點,發揚他們的民族文化傳統」(87)。以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同時也 是非裔美國籍作家莫里森的小說為例,劉向東認為莫里森的小說文本中的姓名總 是蘊藏著深意,超越了姓名的本意,表達出言此意彼的意涵(77),陳法春也表示 莫里森非常重視作品中人物的命名,因此莫里森在作品中會詳細介紹人物姓名的 由來以及含義,也會利用姓名空白或命名現象來給予命名,以反映人物的個性,

暗示人物的命運,表現出非裔美國人的自我意識與文化歸屬意識(6)。由此可知,

透過認識文本角色姓名,將可發現每個作者所給予的姓名都有一段有意義的故 事,它們自行形成文本的一個創作特色,故姓名也能清楚呈現文本的主題。

命名就是給予姓名的舉動,非裔美國人繼承著非洲人的文化傳統,擁有好幾 個名字,在不同的場合中使用的名字也就不盡相同,對非裔美國人而言,命名現 象的意涵不僅僅於表達作者對角色的塑造,同時也以非裔美國文學中經常可見的 命名現象,如:人物姓名、錯誤命名、綽號、真實姓名等方式呈現出非裔美國人 歷史過往的紀錄(甘振翎 83)6。在文本中姓名的演變自人物姓名開始,歷經多次 的錯誤命名,獲得了綽號,最後找到真實姓氏,拼湊出既完整又正確的姓與名,

真實姓名終於尋回。而非裔美國人在美國的經歷,也恰如文本命名現象的演變般,

在過去的歷史中上演。身為非自願移民的非裔美國人只能知道自己來自非洲,卻 不知道自己的根在非洲的哪一個地方,自己原本的姓名在離開非洲、進入美洲後 就被迫拋棄了,取而代之的是販奴者給予的姓名,依據自己喜好、常見的姓名來 命名,或以旅途中經過的地名為名,或以聖經命名,又或以牲畜名為名,其姓名

不受重視的情況正凸顯出當時非裔美國人的處境。對奴隸身份的非裔美國人來 說,命名權主要還是在奴隸主身上,因為「命名在本質上是力量、權勢的表現形 式」(劉向東 78),而非裔美國人這群弱勢族裔群體無從掌握命名的權力,於是非

不受重視的情況正凸顯出當時非裔美國人的處境。對奴隸身份的非裔美國人來 說,命名權主要還是在奴隸主身上,因為「命名在本質上是力量、權勢的表現形 式」(劉向東 78),而非裔美國人這群弱勢族裔群體無從掌握命名的權力,於是非